中国古代祭礼与冠礼

中国古代祭礼与冠礼
中国古代祭礼与冠礼

古代家礼

一祭礼

重视对祖先的祭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这一特点的形成,大体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中国古代的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故而后代对祖先应事死如事生。其二,中国古代的人们一直推崇孝道,虔诚地祭祀考、妣bǐ即已故的父、母,以及历代祖先,定时向他们奉献食物,便是孝的具体体现。在商代,贵族们已依据繁杂的礼节来祭祀祖先。到周代,周天子、诸侯、大夫和适士(上士。古代官阶之一。其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一般由大宗世嫡者担任。《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一坛。”xx:

“适士,xx也。”xx集解:

“愚谓适士,谓大宗世适为士者也。”《周礼〃天官〃序官》“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清孙诒让正义:

“凡诸官上士,《王制》谓之元士,又谓之适士;中下士又谓之官师。”清夏炘《学礼管释〃释祔》:

“礼,大夫三庙,适士二庙,三庙者上及曾祖,二庙者祖考而已。”一说,指诸侯所荐仕于天子之士和诸侯之士有功而王朝颁授爵命者。宋张载《正蒙〃王禘》:

“适士,疑诸侯荐於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清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王禘》:

“诸侯所荐仕於天子而受王命为士者,与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适士。适士,对庶士之称。”)都建立宗庙,其中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适士二庙。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便在宗庙中举行。庶士(官府小吏。《国语〃鲁语下》:

“自庶士以下,皆xx。”xx注:

“庶士,下士也。”《礼记〃祭法》:

“庶士、庶人xx,死曰鬼。”xx疏:

“庶士,府史之属。”《汉书〃王莽传中》:

“更名秩,百石曰庶士。”)、庶人没有资格建立宗庙,只能“祭于寝”,即在住处的厅堂中祭祀祖先。祭祀时,卿大夫可用“少牢”,即一羊、一豕,即比“太牢”少一头牛。士和庶人可用一豕。先秦时,祭祀祖先,都要立“尸”,即通过卜筮来选择一位代替祖先、坐在祖先座位上来接受祭祀、享用祭品的活人。立“尸”的原因。按汉代大儒郑玄的解释,是因为“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一般由孙辈充任,祭男用男尸,祭女用女尸。男尸须符合同姓、嫡出、父亲已去世等条件,女尸须是异姓者,通常由孙媳妇充任。在祭祖过程中,便要向“尸”行九饭三献等礼。虽然成语“尸位素餐”的含义与祭祀无关,但其产生当与先秦时“尸”在祭祀过程中坐食美餐有一定的关系。

秦代以降,在中原地区举行祭礼时不再由“尸”来代替亡灵,而是改用木制的神主。各级官员大多可以建造家庙,士人和庶人则仍“祭于寝”。唐末与五代,社会发生大动荡,昔年显赫的王孙公子流落街头,而出自蓬门筚(bì用竹子编成的篱笆)户的贫家子弟却在朝堂上出将入相。由于皇朝迅速兴替,士大夫很少能世袭爵位,因而缺乏建造和维持家庙的经济力量。尽管北宋时宋仁宗允许文武官员“依旧式立家庙”,但几乎无人响应。于是,庶人们在“影堂(寺庙道观供奉佛祖、尊师真影之所)”中祭祖的方式,受到了士大夫的关注。这些庶人在家中的正寝即正厅中悬挂祖先的遗像,并在遗像前举行祭祀仪式,故而这些正寝便被称作影堂。此时的士大夫们就择一厅堂专作影堂,无事时关闭,从而化繁为简,以影堂取代了家庙。

鉴于这种情况,司马光依据周代士庶的祭礼,在他的著作《书仪》中拟订了关于影堂的制度。

到南宋时,朱熹发展、完善了司马光的影堂制度、在《家礼》中确立了祠堂祭祀的礼仪。此后的近千年间,各家族遵行的祭礼便基本沿袭了《朱子家礼》中的规定。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产物,祠堂至迟出现于汉代,并非始见于南宋。不过,直至南宋初期,祠堂或建于墓地,或用以纪念名宦、名贤。唐代的杜甫

便在成都城郊森森的古柏丛中寻访过蜀国丞相诸葛亮的祠堂。朱熹放弃“家庙”这一名称,改用“祠堂”一词,一方面因为“古之庙制不见于经”,还因为士、庶人等身份低贱,无论在周代还是当时都不具备建造宗庙或家庙的资格,因而他另辟溪径,改用祠堂之名,使土人甚至庶人都能绕开障碍,建造祠堂,在祠堂中祭祀祖先。

根据朱熹设计的制度,君子,即知书达礼的人士。在营造住宅之前,应先在正寝之东建立朝南的祠堂。这种祠堂不同于后世更为常见的由各家族建造的宗祠,故本书称之为“家祠”’。

家祠可以是三间。也可以是一间。家祠中央设四个神龛,神龛中置放收藏着神主的神椟。高、曾、祖、考四世的八位神主从西至东放置在这些神椟之中。在每个神龛前各置一桌,或在四个神龛前共置一桌。在家祠的阼zuò阶即东阶和西阶之间,设一香案,上置香炉、香盒等。

没有后嗣的旁亲,如无后的伯叔祖父、母的神主祔于高祖父、母,无后的伯叔父、母祔于曾祖父、母。这些神主男左女右,西向排列于所祔神主之前的桌子上。香案以南要留出空间,可容家众在祭祀时按序列队。同时,应置备祭田,其收入作为祭祀的经费,并购置祭祖所需的各种器皿。

值得指出的是,并非任何家庭都可以祭祀四世祖先。按照周代确立的宗法制度,只有继祢(祢,mí奉祀死父的宗庙,死去的父亲)之宗,即继承父亲地位和土地的嗣子才可以祭祀父亲。嗣子通常是嫡长子,但也有例外。如果嫡长子不肖,父亲可确定其他嫡子、庶子为嗣子,甚至可从侄子、堂侄等人为嗣子。例如,在春秋末年,晋国正卿赵鞅发现婢女所生之子毋卹是最理想的继承人,便废嫡长子,而以这个庶子为太子,即嗣子、如果一个男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是嗣子,那么他便可祭祀四世。如果曾祖父不是嗣子,而是众子,即其他的儿子,他本人不能祭祀其父亲,其曾孙只能祭祀三世,应空置家祠中最左边的神龛。如果祖父不是嗣子,则应空出左边的两龛。如果父亲不是嗣子,则应只祭父亲一世。如果本人是众子,则在与嗣子同居时不得单独祭祀父亲。只有到他死后,如果他的嗣子分居出去,才能建立调堂,并也仅能祭祀他的这一世。

在建有家祠的家庭中,每天早晨,主人,即是作为家长的男子,必须“晨谒”。他应身穿礼服,在家词的香案前焚香、两拜,就像儿女每天早晨须去父母房中请安一样。

在平时,家中男女“出入必告”,出门、回家都要去家祠禀告祖先。如果就到附近走走,出入时只需“瞻礼而行”,即男子唱诺(一般用于上对下、尊对卑或平辈之间,卑对尊用“谨诺”),妇女立拜。如果要在外过夜后才回家,须行与“晨谒”相同之礼。如果主人要远出十天以上,则要开家祠中门,于焚香再拜后禀告祖先:

“孝孙「某」,将远出「某所],敢告。”在回家时,要行相同之礼,并禀报:

“某今日归自[某所」,敢见。”此种情景,也与父、母等尊长在世时子弟外出应该禀告一样。

每年的正旦(农历正月初一)、冬至及每月的朔日(农历每月初一)、望日(十五年),合家都要到家祠去参拜。举行仪式的前一天,应洒扫家祠,众人并应“斋宿”,即素食,男女分宿。参拜的当天早晨,应开家祠之门,卷神龛之帘,在每龛前的桌子上以托盘盛放新鲜水果,也可随宜陈放些菜肴。每个神椟前设茶盏、酒盏各一。在香案前设茅沙。

参拜开始时,主人以下皆身着盛服,各就各位。主人面北站在阼阶下,主妇面北站在西阶下。主人之母尚在,则特位于主妇之前;主人有伯叔父及兄长,则持位于主人之右的稍前处;有仙。叔母,姑母,兄嫂,姊姊,则特位于主妇之左的稍前处。同辈排列时,男子以西为尊,妇女以东为上。在盥洗之后,主人、主妇等人开启神椟,由主人捧出高祖父等人的神主,主妇捧出高祖母等人的神主,长子、长媳或长女则分别捧出男、女性的祔主,置于正位之左。这一礼节,叫作“出主”。

主人等复位后,降神。此时,主人诣香案前,跪下,焚香。执事们跪进酒壶和酒盏,主人用酒壶斟酒于盏,然后,酹(lèi将酒倒在地上,表示祭奠或立誓)酒,即右手执盏,将酒尽洒于茅沙之上。主人置空盏于香案之上,稍稍后

退,再两拜。至此,经焚香、酹酒,阴、阳两个世界似乎已经沟通,四世祖先的神灵仿佛已欣然降临。

随后,参神。主人以下皆四拜,即参拜四世祖先的神灵。主人手执酒壶,先正位、后祔位,在各个神主前的空盏中斟酒;对于祔位中卑幼的神主,可命长子斟酒。接着,主妇点茶,也以先正位、后祔位的顺序,给各神主前的茶盏中斟水;对于卑幼中妇女的神主,可命长媳或长女点茶。

经过这些仪式,祖先的神灵饮了酒,品了茶,并尝过盘中的鲜果之类,似乎已心满意足。

于是,众人再四拜,辞神,向神灵们告辞,并由主人等奉神主入椟。

望日参拜家祠,仅开启神椟;不请出神主,并不必斟酒,只需主人及其长子在神主前点茶,因而礼节要较正、至、朔日简略。

每逢清明、寒食、重午、中元(指农历七月十五日。旧时道观于此日作斋醮___jiào古冠、婚礼所行的一种简单仪式。尊者对卑者酌酒,卑者接受敬酒后饮尽,不需回敬,僧寺作盂兰盆会,民俗亦有祭祀亡故亲人等活动)、重阳等乡俗所重的“俗节”,主人等要以大盘荐上时鲜的收获物,并献上一些蔬菜、水果。这叫“献以时食”。

家中凡有冠、婚等各种大事,都应到家祠中去禀告祖先,这叫“有事则告”。礼节与正朔参拜时基本一致,只是到主人斟酒、主妇点茶后,主人便应在香案前跪读告辞。有些大户人家聘请或指定专人为司祝,在祭祀时沟通阴阳两界;在此时司祝便跪于主人之左,执祝板宣读祝文。祝板是块高九尺、阔一尺二寸的木板,写有祝文的纸张便粘贴在祝板之上。读毕祝文后,众人四拜辞神,司祝便焚化从祝板上揭下的祝文,似乎将祝文送呈到了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中的祖先手中。

家中有子孙诞生,满月时要到家祠中去拜见祖先,当时往往沿用先秦时的用语,仍叫作“见庙”。如果是主人的嫡长子或嫡长孙出世,礼节与“有事则告”时近似。见庙的是其他儿子、孙子或侄子、侄孙,可以不设茶、酒,只启神椟,不出神主。主人向祖先昭告添丁之喜时,主妇抱着新生儿站于家祠的两阶之

间;如果见庙的是孙子、侄子或侄孙,其母亲站在主妇之后。在主妇等向神主四拜后,这个婴儿作为家族成员的身份,使得到了祖先们的确认。

一年四季,在正寝中要举行四时(《礼记·祭统》:

“凡祭有四时:

春祭曰礿yuè,夏祭曰禘dì,秋祭曰尝,冬祭曰烝。”)祭。时祭需卜日。在每季第一个月的下旬,主人等要从下个月上、中、下旬分别选择一天。接着,盛服的主人在家祠中门外的香案前焚香,以烟蒸环珓(jiào 占卜的用具,多用两个蚌壳或像蚌壳的竹、木片做成,掷在地上,看它的俯仰,以此占卜吉凶),口念祝辞:

“「某」以来月[某]日,诹zōu(:

在时祭的前三天,主人率众男子斋戒于外,主妇率众妇女斋戒于内,皆沐浴、更衣,不饮酒过量,木茹荤。在此期间,不吊丧、不问病、不听乐,并不参与各种凶、秽之事。

时祭的前一天,主人应率众男子及执事们清扫正寝,并按照《正寝时祭图》进行布置。

同日,主人应率众男子去“省牲”,即是去宰杀猪羊处挑选牲口,并监督屠宰。在当时,吉祭用牲不用左半片,只用右半片。主妇则应率众妇女洗涤各种祭器,并于这一天,或时祭当天的凌晨,穿着盛服去煮好馔zhuàn从食,巽(xùn)声。本义:

xx或准备食物)肴。

时祭日的当天清晨,主人以下及执事人员俱诣(yì本义:

前往,去到)正寝布置祭桌。起初,应在四世八位神主前每位设摆一桌。不过,一般家庭的厅堂都不十分宽敞,无法并排八张桌子,因而在明代,人们往往让考、妣同桌,共设摆四桌。每桌的碗碟等分四行。靠近神主的一行置筷、匙、醋碟、羹、饭等,第二行空出,俟行礼时进馔。主妇等人应将鱼、肉等菜肴煮得极热,盛人盒子,放置于东阶处的长桌上。在明、清时期,朝廷对于高

级官员直至平民百姓在家祭时祭祀祖先时所能使用的祭品、祭器的品种和数量;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清代的规定是,一品至三品官,在祭祀时可用羊一、豕一,即可用二俎,并可用二铏、二敦、六笾、六豆。四品至六品官可用豕一,即可用一俎(zǔ《说文》“从半肉在且上。”且,祭祀所用的礼器。本义:

供祭祀或宴会时用的四脚方形青铜盘或木漆盘,常陈设牛羊肉),并可用二铏(xíng古代盛羹的鼎,两耳三足,有盖,常用于祭祀)、二敦(敦duì古代食器。青铜制。盖和器身都作半圆球形,各有三足或圈足,上下合成球形,盖可倒置。流行于战国时期,分为簠fǔ、簋guǐ,前者方后者圆,夏称瑚,商称琏)、四笾

(biān古代用竹编成的食器,形状如豆,祭祀燕享时用来盛果实、干肉)、四豆(dòu甲骨文字形,形似高脚盘,或有盖。汉字部首之一,从“豆”的字或与食器有关。或与豆类有关。本义:

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八品以下官员不能为祭祖而特杀猪羊,只能使用一豚肩,即猪的右前腿,并可用二铏。二敦、笾二、豆二。士人只能用粢(zī从米,次声。本义:

古代供祭祀用的谷物)盛二盘,肉食果蔬之属四器,以及羹二、饭二。庶人荐果蔬新物,每案不过四器。不过在实际上,不少家庭、家族在祭品方面往往越礼逾制。由于这些事情发生于家庭内部或宗祠之中,官府无从察觉,通常也不加干涉。

接着,主人、主妇等至家祠中焚香、昭告,请出神主。执事们以盘子盛放神主,由主人前导,众人随从,将神主奉至正寝。到了正寝,主人、主妇及子弟分别将考主、妣主及祔食的神主捧至各自的神位。如果是并未建造家祠的士人、庶人,则可直接从寝堂的神龛中请出神主。

时祭开始,主人以下应按照《正寝时祭图》上的次序排好队伍。在参神、降神、酹酒后,主人在先,主妇跟从,后随的三名执事分别捧着盛放鱼、肉,米、面食及羹饭的托盘,由主人、主妇逐位给神主进馔。对于祔位的神主,则由子弟来进馔。

进馔后,举行初献礼。主人先在高祖父、母的神位前跪下祭酒,即接过执事奉上的酒盏,倾盏中少许之酒于茅沙之上;随后,奠酒,即由执事将该酒盏

置于高祖父的神主前。主人再次祭酒、奠酒,此盏则置于高祖母的神主前。主人再逐次向曾祖父、母,祖父、母和父、母祭酒、奠酒。接着,主人来到宣读祝文的位置,与众人皆跪,由司祝执祝板宣读祝文。除开头的年、月、日及对八位先辈的称谓外,在春天祝文的具体内容可写作:

“岁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慕。谨以洁牲,粢盛庶品,祇荐岁事。以「某亲某官」祔食。尚飨。”主人复位后,由子弟中的长兄分献祔位的神主,即在这些神主前置放酒杯。随后,奉馔。由执事以盘盛炙肝,由这名子弟给四世祖先的神主逐一进奉,并由其他卑幼给祔位的神主逐一进奉。

亚献礼、终献礼与初献礼近似。区别在于后二献不必再读祝文,所奉之馔则为炙肉。亚献可由主妇主持,由诸妇女分献。终献可由长兄或长子或亲戚主持,由众子弟分献。

三献礼毕,主人、主妇侑(劝食))食。所谓“侑食”,即劝食,陪侍进食。主人执酒壶将各神主前的酒盏斟满,主妇将匙羹逐一插入神主前的饭碗之中。

在殷勤地劝食后,主人以下皆退出正寝,阖门,无门则垂帘。此时,造成的氛围是,祖先们的亡灵正在宁静的环境中不受干扰地享用祭馔。

大约一餐酒饭的时间过后,由司祝在门前“噫ài饱食或积食后,胃里的气体从嘴里出来并发出声音)歆(xīn飨,嗅闻古指祭祀时鬼神享受祭品的香气)”三次即咳嗽三声,意在告知亡灵,子孙们即将启门入内,他们可藏敛身形。主人等启门入内,各复原位。主人、主妇献茶于四世祖先的神主之前,子弟、子妇等给祔主进茶。接着,执事们在香案前设席,该席叫“饮福位”。所谓的“福”,即祭祀用的酒肉等食物。主人至饮福位,面北跪下。司祝取高祖神主前的酒盏,至主人之右,跪着将酒盏授予主人。主人于祭酒后啐cuì酒,即将酒沾唇或略尝少许。司祝再用匙羹从四世神主前的饭碗中各抄饭少许,置于盘上,来到主人的左面,口念祝福之词,当时叫作“嘏gǔ辞”:

“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汝孝孙,来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主人跪着受胙zuò,即这些“福食”。所谓的

‘“胙”,最初是指祭祀用的肉,后来泛指祭祀时所用的食物。在尝胙之后,主人

将胙装人左袖,并卒饮盏中之酒。至此,司祝“告利成”,即大声宣告祭祀顺利完成。

辞神时,众人皆四拜,司祝则焚化祝文。最后,“送主”,即是如同将神主奉至正寝时那样,众人将神主捧回家祠。时祭结束,由主人监督,将祭胙散发给众子弟,也散发给亲友。不过,很多家庭并不“散胙”,而是让与祭的子弟与亲友在家中“享胙”,在有些地方则叫作“钦胙”、““饮福”。如果用于祭祀的酒肴数量不够,可以另外添加酒肉。享胙前,也要举行个仪式。此时,主人、主妇在厅堂中南向正坐。诸子、诸妇一世为一列,男左女右,立于阶下,向主人、主妇四拜。

他们之中的尊长一人,捧酒盏在主人、主妇面前跪下敬酒。如果敬酒的是儿子或侄子,主人、主妇可坐受此利;如果是弟弟,则应起立。敬酒时的祝辞为:

“祀事既成,祖考嘉飨。伏惟尊亲,备膺五福,保族宜家”。祝毕,他与众男子皆四拜、主人的答辞为:

“祀事既成,五福之庆,与汝曹(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即两曹)共之。”接着,他向众人答四拜。

由于四时祭十分隆重,花费自然不少。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一年要这么祭祀四五次实在是力不从心。因此,制订《家礼》的朱熹认为可如此变通:

‘“凡祭,主于尽爱xx而已。

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

北宋时,理学家程颐还提倡在冬至对祭始祖,在立春时祭先祖。在事实上,很少有家庭能符合他所设计的祭先祖、特别是祭始祖的资格,即须是得姓以来世世代代都是嗣子者,因而极少有家庭会去祭祀这些祖先。极其注重礼仪的朱熹对于始祖之祭。发过这么一段议论:

古时无此祭,他本人依据程颐之说曾祭过始祖,后来觉得似乎是僭(jiàn虚伪过分)越,便不敢再祭。

在季秋祭祢,则为很多家庭所遵行。不过,只有继祢之宗,即嗣子可以举行此祭,其他儿子不得祭。祭祢的礼节与四时祭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祭祢时仅需请父、母两个神主出就正寝,并对祝辞作出相应的修改。

阴历三月上旬,应进行墓祭、墓祭的前一日,要像家祭一样斋戒。墓祭的当天,身着礼服的主人等先在茔域内外环绕省视三圈,斩除草棘,清除杂物,并添加坟土。接着,他们在墓前布席,陈馔,序立(按品级站立),以及参神,降神,三献等,一如家祭之时。墓前宣读祝文时,可不必假助司祝,而可由主人自读。

在斩除草棘之时,应在祖墓的左侧清出一片土地,作为祭祀后土(指土神或地神。亦指祀土地神的社坛——社土同字,本义:

土地神)之处。墓祭毕,遂在此处布席、陈馔。由于并无后土的神位之类,祭祖后土时应先降神,再参神,然后三献,辞神。祭后土的祝文应由跪在主人之左的司祝来宣读。

每年逢四世祖、妣去世的忌日,也要举行祭祀。忌日之祭,与时祭、祭祢基本相同。在那一天,主人、主妇等都应素服、斋戒,不饮酒、不食肉、不听乐。不过,此祭仅需请出于此日去世的那位祖先的神主。

此外,每季仲月及岁暮均应祭祀土地一次。祭祀的场所,春天应在所居处之东,夏天在南,秋天在西,冬天则在北。祭祀的礼节比祭后土时简略,但也包括降神、上香、祭酒、参神、三献、读祝等主要礼节。

明代初期,禁止淫祀。庶人只可以祭祀其祖先,并在岁暮时祭灶。祭灶的祭仪与祭土地相近。如果民间任意祭祀其他来历不明的神仙,或于祭祀祖先时在规模、祭品的种类等方面逾越朝廷的规制,则会被视为“淫祀”,有时会受到官府的干预。

在明、清时期,家族势力逐渐发展,各家族纷纷建立家族的祠堂,通常叫作宗祠,甚至一房、一支都建有分祠、支祠。除高官显贵仍按《大明集礼》或《大清通礼》的规定继续建造家庙外,一般的家庭都不再建造家祠,只是辟出一间南向的正屋为寝堂,以奉四世神主。

四世以上的祧主(tiāo:

祀远祖、始祖之庙),便被送入宗祠,在当时这叫作“进主”。在有些地区,人们甚至将人死不久的“新主”都送入宗祠。

不同于家祠的是,宗祠中供奉的并非仅四世祖先的神主,而是供奉始迁祖,即始迁至当地定居的那位祖先,及其所有已经去世的后代的神主。有些历史上著名的贤臣、良将,诸如诸葛亮、岳飞、文天祥等人,尽管年代久远,而且也非始迁祖,因他们受到后人特殊的崇敬,其神主也会被供奉在宗祠之中。不过,并非所有族人的神主都能放人宗祠。那些因不孝、淫乱、偷盗等行为而触犯家法族规的族人,生时受到了不得入祠与祭之罚,死后的神主通常也不能进入宗祠。另有一些从事当时所谓下贱职业者,如倡(:

唱歌的艺人)、优(代表演乐舞、杂戏的艺人)、隶(因罪被罚为官奴而从事劳役的人)、卒(古代供驱遣从事一定劳役的奴隶),其神主也会被拒于宗祠门外。妇女的神主也如此。妻子的神主当然都能随丈夫的神主一起入祠。小妾直至通房丫头的神主能否人祠,各家族的规定则不尽一致。这些地位低贱的妇女如果诞育了儿子,从而“有功于族”;或者能为其早逝的夫君守节,则通常可以“进主”。此外,还应注意的是,因在祠祭时族众要向神主行礼,而父亲不应向儿子下跪,丈夫不宜对妻子叩头,因而在有些家族中,父在而母先殁(mò从歺(è),(mò)声。歺残骨,与死亡有关。本义:

死)者,母亲的神主应先在家中供奉,到父亲去世后,两个神主才可一起入祠;本人尚存,其子先殁者,其孙也须等到他去世后才可捧着祖父母、父母的神主一起入祠。

由于建造宗祠和维持宗祠的日常运作都需要经费,除一些特殊人物外,一般的家族成员死后要进主祠堂,都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已经入祠的神主按左昭右穆(宗庙次序,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之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又坟地葬位的左右次序也按此规定排列)之序,陈放于宗祠的享堂(xiǎng本作“亯”。从“高”省,“曰”象进献熟物形。本义:

祭献,上供。用物品进献人,供奉鬼神使其享受)之中。在享堂的中央,通常有个木龛,叫中龛。中龛中供奉的,是该族的始迁祖和其他重要人物,如得中

功名、使家族增添了荣耀的祖先;捐出了重金来修宗祠、纂(zuǎn收集;汇集)宗谱,从而有功于族的祖先。在有些新建的小祠堂中,入坐中龛相对要容易些,甚至只要出一笔”助祭钱”,便能获此优待。

在各地城乡普遍建有宗祠后,人们既在寝堂直至在家庙、家祠中进行家祭,更为隆重的是,合族上下每年一次至三次在宗祠中举行的祠祭。多数家族皆于春、秋之时举行两次祠祭。

到清代,一个聚居家族的人口甚至达数千人,宗祠中举行的祭祀规模之大,不是家祭时所能比拟的。很多家族还参照朱子《家礼》中的祠堂祭礼,制订了本家族祠祭的礼节。宗祠祭祀的礼节通常要比家祭更为复杂。例如,很多家族都准备了乐队,祭祀时经常要鼓乐大作。还有不少家族写下了歌颂祖先业绩的诗篇,它们也将在祭祀过程中咏唱。正因为如此,在家族祭祀时必须安排更多的执事人员。例如,作为名门望族的江都卞氏在基沙祖庙举行春、秋祠祭时,便要安排主祭一人,分献三人,监礼二人,通赞二人,引赞二人,司爵四人,司帛二人,司祝四人,司尊一人,侍献六人,奉陈六人,执事二人,司书一人,司货一人,监厨一人,鼓吹八人,共计四十六人。

不同于家祭的是,绝大多数家族的妇女不能在春、秋两祭时入祠祭祖。这可能是因为家族人口已多,宗祠的面积有限,祠中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妇女。更有可能的原因,是有些族人间的血缘关系已很疏远,在祭祀时男男女女混杂在一起,将有碍于男女大防。有无妇女参与,是家祭与宗祠祭祀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宗祠中祭祖时,与祭的族人应按照辈份,排列好队伍。族长、房长等尊长应站在中间显要的位置之上。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的族人,特别是能官居要津的族人,往往可以越次站至尊长的位置,还能获得代替族长等人主祭的尊荣。相传是颜回后裔的镇江颜氏便规定,读书子弟从中秀才、举人、进士直至出仕,每进一阶,族长都委令主祭一次,以示优异。

祭祀仪式结束后,多数家族都让族众在宗祠中享胙。享胙的族人入席时不能颠倒尊卑长幼之序,用餐时应态度庄重,饮酒适量。有些家族还具体规定了饮酒的盏数。如果在饮胙时高声喧嚷,相互戏谑,甚至呼卢喝雉(古时博戏,用木制骰子五枚,每枚两面,一面涂黑,画牛犊;一面涂白,画雉,一掷五子

皆黑者为卢,为最胜采;五子四黑一白者为雉,是次胜采。赌博时为求胜采,往往且掷且喝,故称赌博为“呼卢喝雉”。),以及饮酒逾量致发酒疯,也都会受到家族的惩罚。对于那些临祭不到,直到祭毕才“供然群坐,大嚼而去者”,不少家族在事后也会予以惩罚。还有些家族因族中人数众多、无法在宗祠中设宴等原因,改而采取“散胙”的方式,即给族中人分发胙肉、馒头等。

在古代,生活在世界各地的人们都举行各种祭典。除中华民族与中国周边受中华文化影响的一些民族外,其他民族隆重礼拜的多是宗教的神灵。自西汉以来,中国的历代统治者独尊儒术,而孔子“敬鬼神而远之”,“不语怪、力、乱、神”’,因此,尽管到后世文人出现了所谓“儒、释、道”三教合一的调和,文人雅士与得道高僧的交往也成了民间的佳话,但正统的书香家庭对佛、道的排斥仍极为坚决,在家庭。家族中隆重祭拜的并非佛教的菩萨、道教的神仙,而是列祖列宗。于十六世纪后期踏进中国国门的耶稣会传教士便察觉了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其中的有识之士为了使天主教能在中国传播,还允许中国的信徒继续祭祖、祭孔。此后,罗马教廷挑起了所谓“中国礼仪之争”,焦点之一便是不允许中国的数民继续祭祖。

这场斗争以罗马教廷的失败而告终,并导致了清皇朝对天主教长达一百多年的厉禁。可见,中国传统的家族祭礼,一方面是向列祖列宗特别是向父、祖、曾祖、高祖四世祖先显示孝顺和虔敬,另一方面是为了向他们定期供奉食物,使他们不致沦为若敖氏(若敖氏之后代楚国令尹子文,担心其侄儿越椒将使若敖氏灭宗,临死时聚其族人,泣曰:

“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后若敖氏终因椒的叛楚而灭绝。事见《左传·宣公四年》。

后因以“若敖鬼”指绝嗣。清赵翼《金川门》诗:

“何至一家骨肉残,冢嗣翻成若敖鬼。)的饿鬼。这种从形式到内容都十分独特的中国传统祭礼,确实是中国的一项“国粹”。二冠礼

冠礼是成人礼,成人前的童子不戴冠。中国历来重视冠带,因而以加冠来作为男子成人的仪式,并用类似的“笄(jī古代盘头发或别住帽子用的簪子)礼’

作为女子的成人礼。而古人将冠礼列为民间“六礼”之首、是因为“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服’,因而“冠者,礼之始也”。

先秦的冠礼,传诸后世的只有士礼,即士人的冠礼。后来,帝王之家以及高官显贵在行冠礼时,都参照士礼,推而用之。唐代杜佑所作的《通典》对于士大夫等人的冠礼作了详细记述,但没有记述庶人的冠礼。事实上、至唐代,在民间已很少有人再行冠礼。在当时,柳宗元便夸‘古者重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的感叹。北宋时由朝廷颁行的《政和五礼新仪》首次全面地对冠礼作了规定。然而,因政和新仪过于繁扰,不久即被朝廷自行废止。

此时,开始在社会上流行的便是司马光在《书仪》中作了精简的冠礼。不久,朱熹《家礼》中的规定又取而代之。到明代初年,上至天子,下至庶民,应如何行冠礼,都在《大明集礼》中作了纤悉皆备的规定。不过,在明代真正按《大明集礼》来行冠礼的家庭并不多。清代是满洲贵族入主中原后建立的皇朝。清皇朝在建立之初,以“留发不留头.”的暴政迫令汉族居民薙tì发,使黄河南北、大江上下尽失汉家衣冠。正因为这些原因,清代推出的《大清通礼》虽对民间的婚礼、丧礼、祭礼都作出规定,但有意识地回避了冠礼。即便如此,直到清代末年,仍有少数知书达礼的家庭按照朱子《家礼》或按照简化了的礼节来给子孙行冠礼。

汉代以前,男子大体在二十岁时行冠礼。因此,在汉代成书的《礼记》之中,有“男子二十”而冠的记载。汉代之后,“人情轻薄”,十岁的童子几乎都已戴上成人冠冕,但问以成人之道,他们多茫然不知。为此,司马光主张男子要到十二岁以上才能给他加冠。朱熹又将加冠的年龄推迟至十五岁,在《朱子家礼》中规定、男子可于十五岁至二十岁期间行冠礼,仅有的限制为父母没有“期”以上的丧服在身。所谓“期”以上的丧服,是指父母等至亲去世后在十三个月或二十七个月间应穿的斩衰(亦作“斩縗”。旧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

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先秦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亦服斩衰)或齐衰(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之服,在明、清时期,为了

勉励子弟奋发向上,若干名门大族还将提前或延迟加冠作为一种奖励或惩罚措施。读书不长进的子弟会受到缓行冠礼之罚,而其成绩优秀的弟辈则会先行此礼,从而造成弟弟已穿戴成人冠服,哥哥还是一身儿童装束的奇形怪状。

在周代,举行冠礼之前,主人先要筮日。到宋代,冠礼通常已不筮日,而是径在阴历正月选定一个吉日。接着,主人先要按照“有事则告”的仪节,在家祠中将他的某个子弟即将加冠之事禀告祖先。

告词后,主人要“戒宾”。“戒”字在古代有“告请”之意。主人可从知书达礼的亲戚朋友中选择来宾,并挑选赞礼者和执事人员。先秦时,主人还应“筮宾”,即通过卜筮来确定由哪位来宾为实施冠礼的主宾。不过,到后世往往只邀请一位来宾,故而不必再举行“筮宾”的仪式。对于主宾,主人可于举行冠礼前数日亲自登门邀请,或可致函特邀。

举行冠礼的前一天,主人还要“宿宾”。“宿宾”的含义与“戒宾”相近,但更为郑重。

此时,主人应再次致函主宾。同时,家人们应按照仪式的需要布置厅堂。在周代,士人房屋的标准式样是一堂二房,堂前有阼阶、西阶各三级。后来,中国古建筑的风格逐步发生变化,堂是堂,房是房。堂后无房、由于在行冠礼时需更换衣服,对于堂后无房的屋子,布置时便应用帷幕进行分隔。要是这些厅堂也不像周代房屋那样有着台阶,则可用石灰画上,并可用石灰画出加冠者的席位和宾、主的席位等。如果要加冠的是长子,他的席位应安排在东阶之上的东偏北,西向。如果是众子,即其他儿子,他的席位应安排在东阶之上的偏西处,南向。

洗盆、帨(shuì佩巾。同“帅”,古代女子出嫁时,母亲所授。用以擦拭不洁。在家时挂在门右,外出时系在身左。后世遂称女子的生辰为帨辰)巾等,设于东阶下的东南处。

举行冠礼的当天,家人应黎明即起,在屋子北部东房中的二张桌子上陈放加冠后应该更换的衣带靴履等,并在该桌的北面再放一张桌子,桌上陈放酒壶、盏盘、脯(fǔ:

干肉)碟等。

如果是无房的厅堂,这些桌子便安放于帏幕之内。三次加冠时所用的冠巾等分别放置于三个合中,其上覆盖帕巾,安放在西阶下的桌子之上。

冠礼开始,主人等均身着盛服,在厅堂中依次站立。将加冠的少年则著童子服装、鞋子,梳着形如刀环的发髻,站在堂后的房中。如果将冠者的父亲并非主人,那么,他应站在主人的右侧。

主宾抵达时,主人将他迎入厅堂。将冠者出房,主宾向将冠者作揖。将冠者即席,西向跪。赞礼者也即席,西向跪,为将冠者按照成人的式样梳发,“合紒(jì发结)”,即包上网巾。

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始加礼”开始。在主宾盥洗后,执事人员将盛放着始加冠、笄的盘子进呈给主宾。主宾接过冠、笄,正容徐行,来到将冠者面前。面对将冠者,他口念祝辞:

“吉月令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qí吉祥),以介(jiè人身上穿着铠甲形。中间是人,两边的四点象联在一起的铠甲片。本义:

铠甲。此指穿着甲胄一般)景福(洪福;大福。《诗〃周颂〃潜》:

“以享以祀,以介景福。”三国魏曹植《精微篇》:

“圣皇长寿考,景福常来仪。”清陈康祺《郎替纪闻》卷一:

“私幸中兴令主,仪表端凝,他日景福洪祺当与圣祖、高宗接武。”陈毅《七星岩》诗:

“石室嘆钻天,景福秘地藏。”)。”接着。主宾跪下,给他加缁布冠和笄。缁布冠系用黑麻布制作,朴实无华,到春秋时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不戴此冠。不过,先秦时在行冠礼时始必加缁布之冠,这是顺应孔子的思想:

‘示不忘古。”戴上缁布冠,表示加冠者已经成人。在宋代,由于成人普遍头戴幅巾,因而人们往往以幅巾来取代缁布冠。

始加礼毕、主宾起身,复位。加冠者回房中或到端后易服,脱却童子的衣履,穿上成人的礼服。在宋代他应身着深衣,系上大带,并穿上成人的鞋履。

“再加礼”的仪式与始加礼近似。在再加礼前赞礼者先撤去加冠者已经戴上的冠、笄。

在先秦,再加的是皮弁(覍biàn古时的一种官帽,通常配礼服用(吉礼之服用冕)。赤黑色布做叫爵弁,是文冠;白鹿皮做的叫皮弁,是武冠。后泛指帽子)。皮弁系用数块白鹿皮缝制,在接缝处缀有玉石。此种冠弁在周代系臣僚们上朝时所戴。加戴皮弁,显然是预祝加冠者日后能立朝为官。到后世人们不再使用这种古代冠弁。在宋代,再加时就给加冠者戴上帽子。由于宋代的士大夫常戴纱帽,在再加时便往往加戴纱帽。南宋时,用于再加的纱帽通常做得又高又硬,既不便于加冠的仪式,又所费不赀;到明代,士庶人等又大多改纱帽为以绉(zhòu细葛布)纱之类制成的小帽,官宦子弟则改用进贤冠。再加时的祝辞为:

“吉月令辰,乃申尔服。谨尔威仪,淑(水清澈)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仪礼·士冠礼》:

“眉寿万年,永受xx。”xx:

“xx,犹遐也,远也。远,无穷。”)”

再加礼毕,加冠者再次回房。在宋代,他便脱去深衣,改穿皂(zào皂斗的略称(指栎实、柞实等),其壳斗煮汁,可以染黑,本作“皁”)衫,系上革带,用丝条系鞋。由于制作皂衫所费较大,后世很少有人穿皂衫,到明代便改穿社会上流行的直领农。北宋时,对庶人子弟一度仅加冠两次,即初加帽,再加幞(fú以皂绢三尺裹发,有四带,二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项,故称“幞头”)头即折上巾。不过,冠礼通常要加冠三次。

“三加礼”的仪式与始加礼、再加礼近似。先秦时,三加的是爵弁。爵弁用黑红色细麻布制成,顶上加一块木板,有点像帝王戴的冕,但木板的前后两端均无珠饰。称之为“爵弁”,是因它的颜色与雀头(当时又称“爵头”)相似。此冠系古代祭祀时所戴。后世在举行重要祭典时,诸如在孔庙中祭祀孔子,主祭等人都戴爵弁。直到民国初期,篡夺了辛亥革命成果从而当上大总统的袁世凯也戴了爵弁去祭天。加戴此冠的意义,是表明加冠者已有参与祭祀的资格。不过,后世的人们很少制作爵弁。在宋代,因上下人等均可戴幞头,三加时便多

用幞头。到了明代,惟有官员可戴幞头,因而对于加冠前已得中秀才的年轻人,三加时便加儒巾,对其他人便加平定巾。三加时的祝词为:

“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jué:

石块)德。黄耈(gǒu长寿,年老)无疆,受天之庆。”

三加礼毕,加冠者第三次回房。在宋代,他便改穿公服,系革带,穿靴子,并要执笏。

到明代,公服、革带、靴笏都是官员的服饰,普通百姓已不得僭用。如果是已得中秀才者,可穿圆领大袖的襕(lán上下衣相连的服装)衫,皂丝绦

(tāo从糸(mì),条声。或从糸,攸(yōu)声。本义:

用丝编织的带子或绳子)皂靴;其他人则穿盘领袍和丝绦皂靴。

接着,便要为加冠者行醮(jiào尊者对卑者酌酒,卑者接受敬酒后饮尽,不需回敬)礼。加冠者站到醮席的右首,面朝南。主宾接受赞礼者捧上的酒杯,走到醮席前,面北,口念祝辞:

“旨酒既清,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尔祥。承天之休,寿考不忘。”加冠者在两拜后升席,接受主宾授予的酒盏。主宾复位,向加冠者两拜,作为答拜。赞礼者将盛有脯醢(hǎi:

肉酱)的碟子进呈给加冠者,加冠者至席前跪下“祭脯醢”,即是将这一碟子置于席前的空地上。接着,他于祭酒后跪下“啐酒”,即以酒沾唇或饮酒少许。最后,他分别向主宾和赞礼者两拜,从而结束这一“醮礼”。

“醮礼”结束后,主宾便要给加冠者取字。主宾的祝辞为:

“礼仪既备,吉月令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非常美好。《诗〃豳风〃东山》:

“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褵,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郑玄笺:

“xx,善也,其新来时甚善。”xx注:

“孔,甚也。嘉,美好。)。髦土(máo英俊)攸宜.宜之于嘏。永保受之,曰〔伯某」甫。”加冠者回答:

“「某」不敏,敢不夙夜祇(qí本义:

地神〕奉。”

在古代,男子于出世后未久即由父亲命名,人名多为一个字。对于儿童,可呼其乳名或直呼其名,但对成年人,直呼其名是极不礼貌的,特别是幼辈更不能直呼长辈之名。取字后,无论是长辈或是其他亲戚朋友,都可以用字来称呼他。先秦时,字一般由三个字组成,第一个字是表明兄弟排行的伯、仲、叔。季之类,第二个字大多用来释名,第三个字都是“甫”即“父”字。后来,“甫”字被删简,字由两个字组成,也有仅一个字的,如楚辞《离骚》的作者,他姓屈,名“平”,字“原”。字由两个字组成后,有以第二字来释名的,也有将两个字都与名义相比附的。例如,三国时的名将孙策,是孙坚的长子,字伯符,孙权是次子,字仲谋,即是以第二个字来释名的;三国时的名将关羽,字云长,张飞,字翼德,赵云,字子龙,即是两个字都用来释名的。

此时,主宾的任务已全部完成,可在主人的招呼下先小酌数杯。主人带着加冠者及众家人还须去祠堂将某个子弟于此日加冠之事禀告祖先。告祖的仪节等如常仪。接着,加冠者要在堂上拜见父母和其余亲戚。在加冠者下拜时,父母要站起身来,以示答礼;其他亲戚则要答拜。主人如有辈份更高的尊长,主人还须带着加冠者到他们的室内去行礼,这些尊长也都应该起身答礼。而对于童子,父母和其他亲戚都无需如此答礼。此时举行这样的仪式,是为了显示加冠者在家庭中已有成人的地位。

冠礼全部结束时,主人以酒宴来款待主宾、赞礼者,以及其他来观礼的亲朋故友,并向主宾、赞礼者等人“奉币”,即送上束帛来作为酬谢。

谢宴结束后,加冠者应拜见当地有名望的人士以及父亲的至友。加冠后便去拜见这些地方上的父老,用意显然是向社会表明他已成人,日后将像成人那样进行社会交际。

少女在订亲时要举行笄礼。少女年满十五,虽未许嫁,也应该举行笄礼。古代称少女“年方及笄”,即指她已是十五岁左右。五代时花蕊夫人写过一首《宫词》,其中便有“年初十五最风流,新赐云鬟便上头”之句。

笄礼,以母亲为主。举行笄礼的前三天,母亲同样要“戒宾”,即选择亲姻中贤而有礼的妇女为主宾,并致书邀请。到举行笄礼的前一天,她也应“宿宾”。

笄礼时的陈设,与举行众子冠礼时相同,但在西阶下只置放一个盛放冠笄的盘子。笄礼的仪式与冠礼近似。主要的区别在于笄礼不用赞礼者,并且只加一次冠笄,而不是三加。接着,举行醮礼,其仪式也与冠礼近似,但要简略得多。随后,主宾也要给加笄者取字,她的祝辞为:

“礼仪既备,昭告尔字,女士攸宜,永受保之。曰:

[某]。”

对于先秦时如何给女子取字等问题,专家们尚有不少的分歧。而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汉代以后女子的字似乎是闺中的一个小秘密。“聊斋”故事《白于玉》便描写了一个女子在嫁到夫家十余年后,除丈夫一人外,其他家人包括她的儿子都不知道她的闺中小字。历史上一些著名的女子,除了与梁鸿举案齐眉的孟光等少数人外,诸如李清照等文坛健将,梁红玉等巾帼英雄,人们也仅知道她们的名,或者还知道她们的号,但不知道她们的字。还有很多家庭,特别是没有文化的贫苦家庭,在给女儿加笄时并不给她取字,因而古代的很多妇女有名无字。

就连曲阜孔子的家族也只为即将出嫁的女儿隆重地举行笄礼,但并不为她们取字。

笄礼结束后,主人和主妇也要带着加笄者入祠告祖。随后,加笄者拜见尊长,主妇则设酒宴等款待主宾等人。由于冠礼纯属一种仪式,并无实质性的内容,却要在衣冠、酒席、贽zhì,见面礼)礼等方面有一定的开销,大约在隋、唐以后,举行冠礼的家庭越来越少。即便是撰写了《家礼》的朱熹,也为男子加冠设计了个最简易的程序:

中国古代婚礼的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是中国传统婚俗的基本,早在先秦时代已经定下。所谓《三书》则是奉行《六礼》应具备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是古时保障婚姻有效的文字记录。所谓《六礼》则是娶妻必须办妥的六项手续。每段婚姻均须完成这六个步骤,才算得到正式承认。《三书》 [聘书]:男女双方在订婚时男家交予女家的书柬,用作确定婚约。 [礼书]:男家在过大礼时女家的书信,详细列明过大礼时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迎亲当日,男家送给女家的书柬。 这三书是整个婚礼程序中男女互相致敬的书柬。 《六礼》 [纳采]是古时婚礼之首。男方属意女方便会请媒人做媒[提亲]。[提亲]的礼物用[雁],代表妇人从天不失时,不失节,不相跨越,从一而终。 [问名]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会将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即年庚八字)交给媒人,媒人会将准新娘的八字、姓名、籍贯及三代资料等写在红纸上(称为“庚贴”)交给男家以占卜吉凶,目的在于防止近亲婚姻,以及占卜其婚姻是否适宜,亦即*夹八字*。 [纳吉]又称[过文定]。男家会请算命先生根据男女双方的年庚八字推算双方是否互相配合,以决定这婚事是否吉利。如果男女双方年庚八

字无相冲相克,便可带备薄礼到女家,奉上聘书,告知女家议婚可以进行并商量订亲条件。所以以前算命先生对婚事掌有最大的权柄,亲事成与不成全凭他的一句话,有人称这种仪式叫[小定]。 [纳征]又称过大礼。是三书六礼中保留下来较完整,同时也较受重视的传统礼节,此举代表了男方对女方的爱护与尊敬,亦显示着财势。这种习俗延至现在仍是婚嫁礼仪中最为重要的。过大礼一般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进行,男女双方家长洽商妥了婚事的一切条件,男家会依照议定的条件送聘礼(俗称定礼或茶礼)到女家,当日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她们必须是全福之人,即是既有丈夫、儿女,而公婆、父母皆在)会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大批礼品到女方家中。点收大礼的工作一定要由女家长辈代办。男家备礼金和多种礼物送到女家,作为订亲仪式。通常过礼应用的有礼饼、礼金、礼品等,数量均用偶数,即取成双成对之意。除送赠聘礼外,男方亦会先择取两、三个吉日,于过大礼当日请女家决定大婚之期。男家聘礼送到后,男家的女宾会打开礼盒挑选几件金饰为新娘戴上,边说吉祥话,之后大家互相祝贺道喜,过大礼的仪式便算完成。 [请期]亦即[择日],男家请算命先生择定良辰吉日,找个迎娶的好日子,以求婚事顺利,二人和顺。当吉期择定后,再通知女家为女儿出嫁作好准备,便是请期。 [搬嫁妆]收到大礼后,女家最迟需于大婚前一天把嫁妆送到男家。嫁妆是女家身份与财势的象征。以往,广东人喜用樟木拢送嫁妆,取其坚固耐用之意。送嫁妆可分为「送妆」与「迎妆」。「送妆」是女家将

中国古代婚姻观

中国古代爱情观之我见 爱情在中国人的眼里,常常逃不脱忧虑、悲伤和惆怅。长期以来对中国女性的禁闭使得中国的爱情诗歌总带有哀怨的悲伤情调。唐代之后,更多的爱情诗所表达的都是渴望与失望、留恋与离别后的思念。宋朝的女词人李清照前期多以闺情和景物描写为主,一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道出了内心的孤寂和空虚。 相对这种哀怨的处境,现代的恋人们应该算相当幸福的了。没有上级对下属的所谓“赐婚”;没有在母亲肚子里就开始的指腹为婚;没有一女只侍一夫的社会伦理要求。社会的文明程度能改变爱情的方式,却扼杀不了爱情。无论什么社会属性,统治阶级如何把女性禁闭起来灌输成套的传统道德教育,爱情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会因为社会背景的变迁而发生改变,改变的只是形式上的现象罢了。 那么纵看古今,难道社会就现在突然转变了认识,变的开放了吗? 追溯到远古时代,人类诞生已有300万年左右了,虽然当时还存在着动物的一些本能,但也有些禁忌了,这应该算是人类社会属性的开端吧!当时是不存在爱情的,当然这个只是一家之言,并无根据。 爱情产生至少是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专一;第二平等;第三文化素质。爱情是多方面感受的综合体验,关系到个人品位、理想、道德、志趣等观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诗经》中已经很清楚的写了男女双方所倾慕的对象标准了。楚国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离骚》中,也直接抒发了对恋人的思念和苦苦追寻。 在中国,开始有爱情时,人的意识是模糊的。直到夏开始的封建社会,这不仅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同时意味着封建的枷锁开始套住了人的颈项,春秋战国以后媒约婚姻已经正式确立了,《诗经?齐风》“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随着制度的发展,禁忌也随之变多。如果说之前还有些“上古遗风”的话,秦朝的中央集权,除了对君对臣的统治,还牵扯到对女子的控制,这种强制和压迫的避开爱情,使得朦胧更加深一层。到了隋唐,特别是出现了“贞观之制”“开元之制”以后,社会物质文化奢靡之风开始蔓延,最具典型的是帝王的“爱情”。唐玄宗多年贪求美色,造成了国家的悲哀,也造成了自己与杨玉环的个人爱情悲剧。不过试想,一个帝王后宫三千,谈何爱情? 中国历史的反反复复、离离合合。到了宋代理学观念的深化人心,男女爱情的禁忌是越发的多了,女子的裹脚也是这个时候开始兴起,男女授受不亲。程朱理学的诸如“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种种贞操观念,体现了“存天理,灭人性”。他在人心理、尊严和自由上都造成某种程度的扭曲。可以说在封建社会,这也算是禁欲的一个标准了。 古代和现代的爱情观念,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重视结果,一个重视过程。古代爱情悲剧,一般都是封建制度造成的,要么就是常见的喜剧,“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一婚终身。所以婚姻在当时应该算是爱情的一个载体,没有婚姻的门面,再伟大的爱情也终归被人唾骂,而为这个爱情所牺牲掉的除了名誉、未来的幸福之外,还有失去性命的可能。统治者聪明的制定了种种酷刑,来对付在没有婚姻的护栏之下陷入爱情的女子们。 直至清朝之后,一些有识之士才开始认真思考这种男女不平等的合理性。到封建社会末期的太平天国运动,洪秀全就当时的婚姻制度也做了相关的规定,提出“凡是婚姻不论财”这才彻底结束了持续了几千年的买办婚姻,还不忘记发个证明,这已经和现在的结婚证有些相似了。女性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这也就提供了婚姻真正是为爱情而结合的可能性。 中国历史悠悠千年之长,封建社会的压抑沉重的枷锁,网住人的躯体,却不能遮住人的眼睛。统治阶级为了深化自己的统治,愚弄压制臣民,制定了条条戒律。爱情是一种在自由交流的条件下才能产生的产物,是精神和情欲相结合的产物。夏商之前的人们,是母系氏族社会,所有人都没有父姓,惟有一个母亲。没有绝人性的制度,也没有吃人的封建思想的

中国古代成人礼

中国古代成人礼 古代中国华夏族的成年礼:男子行冠礼(一般二十岁),女子行笄礼(一般十五岁)。这个传统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明朝,而我国秦代时已有了较为完备的记述,文献记载分为冠礼和笄礼,最初在上层社会流行,后来向民间延伸。由最初的繁缛复杂逐渐简化,以至于今天已经被人们所遗忘,而只在个别地区保留着一些记忆碎片。我以为这不可谓不是我们文化传承中的一大损失。洞头这种传承相对活态的七夕成人节习俗可谓古代成人礼的活化石,有着一种“吹尽黄沙始见金”的价值和特别重要的借古开今的借鉴意义。近些年,随着国人文化自觉意识的觉醒,恢复和重建成人礼的呼声日渐高涨。 冠礼是成年礼的一种高级和代表性形式,也可以说是对成年人婚姻资格的一种道德审查。即定日期。定在成人者生日(公历农历皆可)或对其有重要意义的日子。不过春节、中秋,家人团聚的日子,不宜请人来参加;清明主祭祀,主题不相符,家庙无法两用。冠礼即是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礼仪。《礼记》云:“夫礼,始于冠”、“男子二十,冠而字”。对于冠礼非行不可,《礼记》的解释是:“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照这么说,不懂礼义的就不是人了,不行冠礼,则一生难以“成人”。冠礼从氏族社会盛行的成丁礼演变而来,一直延续至明代。具体的仪式是由受礼者在宗庙中将头发盘起来,戴上礼帽。由于要穿戴的服饰很多,包括冠中、帽子、幞头、衣衫、革带、鞋靴等,于是分为3道重要程序,分3次将不同材料制成、代表不同含义的帽子一一戴上。“三加”之后,还要由父亲或其他长辈、宾客在本名之外另起一个“字”,只有“冠而字”的男子,才具备日后择偶成婚的资格。 与男子的冠礼相对,女子的成年礼叫笄礼,也叫加笄,在15岁时举行,就是由女孩的家长替她把头发盘结起来,加上一根簪子;改变发式表示从此结束少女时代,可以嫁人了。 中国传统文化向来讲究对天地自然的感恩敬畏和对社会伦理的遵从。这种朴素的敬畏与感恩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摒弃什么该追求什么。尽管谁也没有见过七仙女,但是大自然中种种神秘现象和生活里的种种奇迹,使人们认识到人的力量之渺小。而人们虔诚的对宇宙自然的感恩和敬畏最终表现在对世间万物的关怀。虽然随着人类探月工程和航天技术的发展,七仙女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源于百姓内心深处的那种柔软情愫却并没有消失。 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习惯。社会中的每个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习俗的约束和熏陶,这种习俗也许没有明文规定,但社会习俗和社会伦理构成了人与人的价值认同和社会的舆论导向,是维系族群和社会稳定的精神纽带。当代社会,那些古老的乡规民约伦理仪式依然不能简单地被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仍然需要优秀民俗传统的涵养。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回报父母的亲情和养育之恩是我们生活亘古不变的主题。在洞头,祖先崇拜与忠孝传家通过七夕成人节已使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每个孩子从出生就在一年一度的七夕习俗里播下了感恩和成长的种子,而这粒种子一定会在传统文化的滋润中成长成才。我想,如果其他地方也能借鉴洞头这种既古老又富有时代特色的成人礼,无疑会使我们青少年的精神境界在浓郁的传统文化氛围中走向成熟与强健,并带着强大的正能量去追求创新与超越,不断塑造精彩完美的人生。

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危害

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危害 姓名:冯倩 学号: 班级:园林092 摘要:我国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位妻子,妻下面有妾,妾下面是通房,女子要遵从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嫡出与庶出也有很大的差别,正是由于这样的婚姻制度导致了古代女性一个又一个的悲剧,对她们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关键字:古代婚姻制度女子危害一夫一妻多妾制 几千年来中国古代实行的封建制度给女性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甚至可以说她们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对女性的危害。 1、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女子的危害 1.1一夫一妻多妾制概述 婚姻是人类社会两性结合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由于人类自身生产而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是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在古代,《礼记?昏义》上明确指出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有着“兴家族,广后嗣”的幌子,从皇帝开始,贵族官僚妻妾成群都是明正言顺的,如汉代丞相张苍的“妻妾以百数”(《史记?张丞相列传》),甚至造成“内多怨女,外多旷夫”(《汉书?贡禹传》)的社会现象。因此我国古

代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这种制度正式确立是在西周时期,一妻是指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正妻,然而男子尤其是贵族官僚实际上是可以合法纳妾的,男子可以占有多个不同名分的女子并且会被礼法所认可,不受道德约束,妾的数目是按照社会地位而确定的。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为此理由将她休掉。 1.2女人的争宠导致的悲剧 这种形式上实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为维护封建宗法和家族统治,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其目的是为了约束女子,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不仅这样,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自古民间就有皇帝有三宫六院,佳丽三千的说法,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这直观地反映了女子身份的卑贱。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典型的特征—男尊女卑。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古代,女子是没有地位的,只能忍受不平等待遇的摧残。 不仅这样,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不相同的,只有被称为正 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正是由于这种地位的差别,一般来说妾是很不喜欢正妻的,作为正妻经常会遭到别人的白眼与记恨,因此不管是妻还是妾,她们的生存环境很艰苦。《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和王夫人就是典型的例子,当王夫人受尽恩宠,俯视众人,赵姨娘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了,别人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在这样的环境下会经常导致悲剧发生。女人们为了生存,想尽办法争宠,打压别人,生存能力弱的就会在这种斗争中失去生存的权利,轻者独守闺房,孤苦一生;重者失去身家性命,而剩下的又继续斗争,

中国古代婚姻基本概括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一,内容 1种族的限制 中国古代婚姻的标准就是“门当户对”。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满氏,被弹劾为“惟利就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2古代婚姻限制 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就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就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就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就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纵然就是“秦淮八艳”的董小宛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

3古代婚姻娶妻的决提制度 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就是丈夫与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 4千年修得共枕眠的由来

“千年修得共枕眠”这句民间俗语说的就是,男女之间要修千年的缘分,今生才有幸为夫妻。古人缔结婚姻的程序自西周以来,都沿用“六礼”,首先就是“纳采”,就就是媒妁之言,男方托媒人找到合适的女方求婚。第二步就是“问名”,媒人会问女方的生辰,以及女方生母的姓氏,以确定女方就是嫡出或庶出。第三步就是“纳吉”,西周时期就是在家庙占卜定吉凶。如果相合吉利,就进“纳征”,男方下聘礼到女方家,婚约既告完成。“请期”,就是男方以占卜方式选出吉日,与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就就是结婚的仪式,需男方到女方家亲自迎娶。经过“六礼”,婚姻才算正式成立。 5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 聘娶的六礼中,雁就是最重要的礼品。雁就是候鸟,比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坚贞不渝。雁也就是随阳之鸟,比喻妇人出嫁从夫。一对男女,她们的姻缘要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经过几世的修缘后,在今生出生之时定下姻缘的,叫“姻缘天定”。 6古代七出的由来

中国古代婚姻中的女人

中国古代婚姻中的女人 强化培养学院文科强化班23130144 童皓月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婚姻之事更是始终脱不开“礼”。《礼记》中有:“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然而,在中国婚姻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封建王朝时期,女人在婚姻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在西周、春秋时期,由于夫为妻纲思想还未形成,婚姻和谐,夫妻关系还是比较轻松的。随着父权家长制的确立,夫权的形成,妇女的地位下降成了无法抗拒的历史趋势。无论出嫁前,出嫁后,甚至离婚这件事上,中国古代女性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一、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压迫 夫权至上,尊卑有序,作为结婚伦理规范,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对于女性则要求一妻一夫。 奴隶社会时期,为了个人享受,奴隶主往往拥有大批妻妾,奴隶的妻女也可以是他们的“妻子”。周代对于奴隶主的妻子有了明确规定:“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1这里边的后和夫人等指的都是正妻,而数目庞大的妾侍群体则被排除在外。 孟子说过:“齐人乞食,亦有一妻一妾。”贫穷的乞丐都有一夫一妻,更不用说贵族和士大夫阶层,多妾制不仅仅普遍存在于统治阶级,也同样存在在平民生活中。 一夫一妻多妾制满足了男人的欲望,但也造成了女性婚姻弱势地位的加重。晋时有石崇与人比富的故事,最后石崇不仅以钱财多,并且以妻妾多取胜,妻妾俨然成了男子相互间夸耀自我的工具。据说石崇还有个怪习惯,每次请客都让侍妾劝酒,客人饮酒少了,他就立即把劝酒的侍妾杀死。一次,王导和其兄王敦到石崇家作客,王敦故意不肯喝酒,结果石崇一连杀死好几个侍妾。关于石崇,还有用几十个侍妾换爱妾绿珠的故事,2可见,女人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压迫下,尊严及生命都无法自我控制。 二、出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古代青年联姻的唯一途径。两情相悦,互定终身,现在看来很自然很浪漫,但在中国古代却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并且女人将遭到世人鄙视。春秋时一女子与齐襄王私通,尽管后来被封为皇后,其父还是大骂她“女不取媒,因而自嫁,非吾种也,污于世”。3 “父母之命”的绝对权威时不容置疑的,就拿孔子来说,他认为自己的一个学生“可妻也”,就把自己亲生女儿嫁给了他。父母根据自己的看法处理儿女的婚事在中国古代向来是天经地义的。父母是子女婚姻的决定人,但古代婚姻的结合还需要中介人物,这就是“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着重的是家族利益,忽视的是个人情感,娶来的媳妇大多数在婚前甚至连面的都没见过。这虽然周到的考虑到了男女各方面的条 1“周代对于奴隶主的妻子有了明确规定:‘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引自《中国家庭的演变》 2石崇故事引自《中国家庭的演变》 3齐襄王故事引自《中国婚姻的历史与现状》

浅析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浅析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内容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先决和条件。在古代中国,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被纳入礼的范畴,婚礼是中国文化的有形部分。《礼记》中说:礼是“始诸饮食”,“本于婚”。“饮食”包括物质的生产和分配的方式,“婚”是人本身的生产,包括男女交往方式和婚姻的方式。婚姻沟通着物质与观念、道德与法律,折射出社会的风尚和礼仪。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层论述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形成原因、发展过程和解除条件。首先,概述婚姻制度的形成。其次,从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多妾”制入手,依据史料,分层论述说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形成条件和主要环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再次,引经据典,分析说明古代婚姻制度的解除的条件。本文试图诠释古老婚姻制度,寻找历史痕迹,纵观时代发展,维护婚姻道德风尚。【关键词】古代婚姻制度,封建礼法,封建制度,婚姻条件。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 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

的婚姻关系,女子要从一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一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一、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一个男人一般有一个正妻,却有多个妾,同时男人娶几个女人都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其基本特征,父母有很大的主动权和决定权。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但没有带给中国古代男女感情生活的幸福,而成了束缚中国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 二、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 为维护封建宗法和家族统治,形式上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这只是 对女子的约束,男子尤其是贵族官僚实际上是可以合法纳妾的,事实 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礼记?曲礼》中给妻妾定了名号,“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平民才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论语?宪问》载“别无媵妾, 唯有夫妇相匹而已”,即所谓匹夫匹妇。贵族内部还盛行媵嫁制度,《仪礼?士婚礼》解释道:“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可见媵就是诸侯女儿出嫁时随嫁的人。媵嫁制度规定,诸侯女出嫁要由她的妹妹(娣) 、侄女(姪)随嫁,此外还有两个与女方同姓的诸侯国各送三女随

唐代婚姻制度

从《唐律疏议·户婚律》看唐朝婚姻制度的两重性 《唐律疏议》是唐朝法典的代表作,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在中华法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对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其《户婚律》中有一些关于婚姻方面的法律条文,能让我们一窥唐代婚姻制度的原貌。唐朝经济文化发达,对外交往频繁,在这样一个繁荣盛世,其婚姻制度较之前朝必然表现出一定的开放性。但是唐朝毕竟是一个封建王朝,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仍然十分浓厚,这就使其婚姻制度不可避免的也表现出很强的封建性。从而形成了唐朝婚姻制度的两重性特征。下面我们就以《唐律疏议·户婚律》为视角,来看一下唐朝婚姻制度的两重性。 一、封建性 在中国古代,封建婚姻的合法形式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封建婚姻,不是基于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合,而是实行包办、买卖、强迫、等级森严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是封建政权、族权和神权对男女婚姻关系的联合支配。”[1]在这种“联合支配”下,结婚从来都不是男女双方个人的事情,而是其身后的两个家族为了实现各自目的的大事。《礼记·昏义》中曾提到过,“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由此可见,男家为子娶妻的目的是侍奉宗庙、繁衍后代;而女家为女嫁夫无非也就是为其提供终生的依靠和保障。我主要从包办性、买卖性、强迫性和等级性来论述唐朝婚姻的封建性。 (一)包办性 中国古代的家庭形式是封建大家长制,男性家长在子女的婚姻问题上拥有包办一切的绝对权威,这种包办性主要体现在主婚权上,《白虎通·嫁娶》:“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告父母。”历朝历代对家长的主婚权都大力保护,《唐律疏议》也不例外。《户婚律》第188条记载:“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可见,“尊长”在子孙婚姻缔结中的决定性作用,其在外者尚且如此,在家者更不必言说。另外,《户婚律》第195条还记载:“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在定罪方面“独坐主婚”,从侧面也可看出当时婚姻的包办性。 (二)买卖性 中国封建社会主要实行聘娶婚,其实质就是“以聘礼之名,行买卖婚姻之实” [2]。聘婚需要有父母和媒妁之命,交付聘金,婚约才算成立。《户婚律》第175条记载:“婚礼先以聘财为信”,“诸许嫁女……,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徒娶者知情,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还聘财,后夫婚如法”。可见,一旦收受了聘财,在婚姻关系中就开始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还指出“聘财无多少之限”,从表面上看,似乎对聘财的数量没有太多的要求,但事实上,也正是这种“不设上限”的说法,为唐初门阀氏族嫁娶追求厚价提供了凭据,“嫁女讲究钱财,求婚不惜贷贿”[3]。 (三)强迫性 在唐代,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行为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同样,就连离婚以及改嫁也不能完全遵从个人意愿,还要受到政府、父母的强迫性干预。 《户婚律》第190条:“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若两不愿离,即以造意为首,随徒者为从。”所谓“义绝者”,简言之就是夫妻间或夫妻双方

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进入阶级社会后,男子居于绝对统治地位,择妻制度被保留下来,而女子则失去了择夫的“自由”。至夏商时期,一元化的“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正式形成。然而,夏商二朝国王的多妻使得王子甚多,因其母不分嫡庶,众子均有王位继承权;所以,每当王位交接即王位继 婚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即男女两性之结合,这种婚姻主要基于人类的本能和繁衍后代的自然需求,有了人类便已有之。狭义的婚姻是经国家法律之认可,通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社会所承认的婚姻形态。本文探究的是狭义婚姻,是国家与阶级出现后,将自然本能滋生出的生活习性经过约定俗成的过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的婚姻制度。自夏始至清亡之四千年,我国的婚姻制度从萌芽至成熟到最后定型,其主流婚制虽变化不大,却也在不同朝代制定了许多独具民族特色的婚姻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形式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非常注重形式,婚姻必须符合形式要件,才是合法婚姻,否则便是违法婚姻并为社会所不容。特别是周朝初期周公把婚姻纳入礼制轨道后,便使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自始至终充满了迷信与形式主义的色彩。《礼记·昏义》载“夫礼始于冠,本于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这就是周公制礼的主要内容六礼,其涵盖了一整套国家制度和文化的建构。后唐孔颖达又疏曰:“六礼谓冠一、婚二、丧三、祭四、乡五、相见六。”六礼中,当以婚礼为本,因为有婚姻才可形成家庭,有家庭才可组成国家。 (一)结婚的形式。按周礼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满足其三项实质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原则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将有专门论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此禁忌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认为同姓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从而影响整个家族、民族的发展,说明当时对优生已有较为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因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附远厚别”②,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政治上加强与异姓贵族的结盟,以便于扩充自己的势力、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齐风·南山》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经·幽风·伐柯》有“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句子即是例证。在古代,婚姻的终极目的,除繁衍后代、承嗣家族以外,就是“合二姓之好”,乃家族大事,绝非青年男女个人之事,必须由父母主持,再加上媒人撮合,才算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 其次,婚姻关系的缔结除必须符合以上实质要件外,还必须合乎一定的形式要件,即必须要经过“婚姻六礼”程序才能完成合法婚姻的缔结。“六礼”即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必须严格遵循六道礼仪程序,依次为纳采(男方请媒人携礼物向女方家求婚);问名(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明女子生辰、名字、身分,卜于宗庙以确定是否适合婚配);纳吉(卜得吉兆后,男方家即准备礼物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又称纳币、纳聘财,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正式定婚,婚姻开始受礼法保护);请期(男家商请女方家择定婚期);亲迎(男子亲自到女方家迎娶),这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仪式,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一道仪式。西周时,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庙拜祭其祖先,然后再用车接女方到男家。将女方迎进男方家门后,还要举行夫妇同器共餐、共饮交杯酒等仪式。次日尚须留在家中以谒见舅姑(即公婆)。如舅姑先已去世,则三个月后在家庙祭奠舅姑,此称为庙见之礼。庙见完成则该女子便正式成为家族正式成员(如未行庙见之礼,该女子去世,则不能葬于男家之祖坟)。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反思

摘要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的,也成了封建统治的工具,其形成条件是封建礼法所决定的,与封建伦理道德密不可分。它附属于封建制度,而且维护了封建制度,但同时也束缚着男女两性的发展和妨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古代婚姻制度,封建礼法,封建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而不断趋于成熟,历经千年,其和封建社会制度一起束缚着中华儿女和阻碍着社会发展进程,其附属于封建制度,成为封建统治者治理社会和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它不仅摧残了很多无辜的女性,而且很多男性也深受其害。 一、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其丈夫,从一而终。一个男人一般只有一个正妻,却有多个妾,同时男人娶几个女人都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其基本特征,父母有很大的主动权。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不但没有带给中国古代男女感情生活的幸福,而成了束缚中国古代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沉重枷锁。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缺陷。 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古代主要是为了传承香火和传宗接代,而不是男女双方的感情结合。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所出,是为“庶出”。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在同一个家庭中嫡妻及其子女,与妾媵及所生子女,就有着明显地位的差距。 一方面,这种制度使得一大部分妇女在男权主义社会里更加没有地位和权力。妾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畸形产物,她们担当的角色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在封建社会是很没有地位的。同时,大部分女子是由于生活所迫和外界施压才从妾的,并非自愿。 另一方面,为了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阶级统治,封建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至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庶出”虽和“嫡系”同父异母,但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这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的不同。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官爵的继承都轮不到庶出,他们一出生就带上了低人一等的不公的命运烙印。 这可以说是封建制度等级的森严,但未尝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毒害。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不良后果。 中国传统婚姻的目的是以生育为第一位,以经济为第二位,而男女感情置于末位,其最终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在宗法制下,婚姻大事必须父母主持,再加媒人撮合,才算循礼、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会所承认。“父母之命”封建包办婚姻是古代婚姻的基本特征之一,尊亲长掌握卑幼的主婚权是法律明文规定。 男女恋爱婚姻,本是青年男女追求自身终身幸福的权利。但这一主动权却握在了父母的

中国古代冠礼的道德意蕴

摘要: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礼作为一种伦理制度,一直支配着传统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并起着化民成德的作用。有“礼之始”之称的冠礼在古代中国地位非常重要,它在帮助个体顺利跨越人生的不同阶段的同时又引导其进入礼的社会语境。冠礼是以仪式为载体的“成德之教”,通过具体而生动的礼仪活动来启发和教育个体,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冠礼具体仪节所蕴涵的道德精神,今天依然值得我们重视。 关键词:冠礼;道德意蕴;礼仪。 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礼作为一种伦理制度,一直支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并起着化民成德的作用。正如国学大师柳诒徵在其《国史要义·史原》中所说:“伦理者,礼之本也,仪节者,礼之文也。”可见,伦理道德是礼的根本精神,各种具体的仪节是礼的外在形式。仪节与伦理道德是“形”与“神”的关系,它们彼此相互依存,那些看似繁复而琐碎的仪节其实是古人精致而意味深远的文化设计,其中蕴涵着极强的道德意蕴,失去了具体的仪节与礼仪活动,礼的道德精神则无从展现。有“礼之始”之称的冠礼在古代中国地位非常重要,是嘉礼中重要的典礼,它在帮助个体顺利跨越人生的不同阶段的同时又引导其进入礼的社会语境,正所谓“二十而冠,始学礼”。通过具体而生动的礼仪活动来启发和教育个体,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本文拟通过对冠礼的具体仪节的叙述来分析冠礼所蕴涵的道德象征意义和道德教育功能。 一冠礼的主要程式。 仪式总是通过语言与身体的程式化动作来完成的,冠礼主要由给冠者加冠、取字以及以成人身份进行社会交往等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仪节、礼辞以及身体的程序化动作所组成。根据《仪礼·士冠礼》及《礼记·冠义》,士阶层以上的贵族男子到20岁时,家庭要在宗庙中为之举行冠礼,冠礼的具体程序和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1.筮日、戒(告)宾、筮宾、宿(请)宾及赞冠者。 冠礼是古代社会的“成人礼”,是古代贵族青年必经的重要生命礼仪,只有行过冠礼后的人才被社会承认,古人对它非常重视。凡是重要事情,古人都先要卜问吉凶,然后根据占卜结果行事,所以行冠礼之前,要用占筮来决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及来宾。《礼记·冠义》云:“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主人(冠者之父)请筮人在庙门前占筮,筮人通过蓍草茎占筮来决定行冠礼的日期,这叫“筮日”。确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后,冠者之父或兄到宾家(主人的僚友)邀请并告知行冠礼的日期,称为“戒宾”。在举行冠礼前的第三天通过占筮选定为冠者加冠的主宾,主宾选定后,主人前往邀请,称为“宿宾”。最后主人再用同样的礼仪为主宾选择一位助手,即帮助主宾行冠礼的人,称为“赞冠者”。加冠地点选在祖庙。这一切都表明冠礼是一项极为隆重的仪式活动。 2.为期。为期,就是约定举行冠礼的具体时间。 参加冠礼的主要人员确定后,在举行冠礼的前一天黄昏,主人集合将冠者的众兄弟在庙门外与有司及摈者(有司中佐助主人行礼事的人)约定翌日举行冠礼的具体时间。 3.冠日陈设服器、主人及以下即位。加冠的当日清早,主人要陈设冠礼过程中所需要的

中国古代婚嫁礼仪

中国古代婚嫁礼仪 中国古代婚礼,完整的婚礼习俗在古代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中国古代婚嫁礼仪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中国古代婚嫁礼仪 一、三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安床: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

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及红包。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结婚当晚新人进房为止。 二、新娘礼服 颜色:中国人的婚礼离不开大红色,习惯以鲜艳的颜色来烘托气氛。因此,历朝女式婚服颜色为大红色已成了定制,以示喜庆,衬托新人,预示未来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 样式:新娘礼服为广袖对襟翟衣,头戴珠凤冠。值得说明的是,翟衣上面的图案很有讲究。对襟本身就有完整的对称感,且在中国文化里本身就代表合称、合美的意思,而上面密布的左右对称且成双成对的锦鸡图案,则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里夫妻生活的和美、和乐。 20世纪初,传统的中式婚礼服还是长袍马褂和凤冠霞帔。凤冠霞帔原属清代诰命夫人的规定着装,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上布满了珠宝锦绣,容雍华美至极,表达了民间对权贵的仰慕,因而逐渐演变成豪门闰秀的婚礼服。而普通人家之女成婚时,通常只能穿一身大红袄裙,外加大红盖头和绣花鞋,并用大红花轿抬进婆家门。讲究的就是个红字。 头饰:一般新娘在婚礼当天高挽发髻,区别于未婚女子。 红头盖:新娘子在婚礼当天以红色头盖蒙面,象征着童贞、年轻、纯洁。婚礼后由新郎亲手揭开。 洗澡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 摘要: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婚姻礼仪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和探究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感知古代男女间社会关系的文化特征及其发展脉络。 关键词:婚姻制度;社会规范;中国古代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婚姻具有非常神圣而庄严的意义。《易系辞》云“: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认为男女婚姻是承载天地阴阳之性密合而成。《易序卦》云“:有天地,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所措。”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算为五伦,而伦常礼制、社会规范都是基于婚姻制度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中国古籍中也早有关于婚姻内涵的记载。《礼记·经解》郑玄注:“婿曰婚,妻曰姻”;《说文解字》解释为“:婚,妇家也”“、姻,婿家也”,都说明了婚姻具有严肃的伦理学意义,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婚姻礼仪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和探究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感知古代男女间社会关系的文化特征及其发展脉络。 一、婚姻的几种发展模式 在漫漫的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我国的婚姻制度经历了凤凰涅槃般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验,从早期的原始群婚模式一步步走向具有现代文明特征的一夫一妻制度,见证和审视着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 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古语曰:“其民聚生野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古代人们露宿野外,群居共生,男女之间的交往没有任何的规定和约束,也没有明确和固定的配偶,完全处于一种自然奔放状态,“感天而生,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远古时代原始群婚的现状甚至产生了一些民间传说,比如《诗经·商颂》就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男女无别、媾和无禁的自然婚姻状态。 血缘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并且渐渐以血缘家族的形式作为识别标准。古人认为血缘家族中父辈和子女之间是不能够通婚的,但是兄妹同辈之间是可以通婚的,由此构成了血缘婚姻。关于这种婚姻制度模式,中国的古籍文献中也有相应记载传说,比如《风俗通》中就介绍了女娲和伏羲之间的关系,说女娲其实是伏羲之妹,兄妹两人是联袂成婚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在后世出土的汉墓石刻上,人们能够看到伏羲与女娲“人首蛇身,两尾相交”的造型,而“两尾相交”正是夫妻媾和的特别象征。 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婚姻与血缘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婚姻关系。伙婚制的最大特点是兄弟可以共妻,姐妹可以共夫,但这个“妻”或者“夫”必须是外族人员,比如《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同时都嫁给了舜,体现了伙婚制度下姐妹可以共夫的特点。亚血缘婚有利于自然选择婚姻配偶,这对于提高人口数量和质

中国古代祭礼与冠礼

古代家礼 一祭礼 重视对祖先的祭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这一特点的形成,大体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中国古代的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故而后代对祖先应事死如事生。其二,中国古代的人们一直推崇孝道,虔诚地祭祀考、妣bǐ即已故的父、母,以及历代祖先,定时向他们奉献食物,便是孝的具体体现。在商代,贵族们已依据繁杂的礼节来祭祀祖先。到周代,周天子、诸侯、大夫和适士(上士。古代官阶之一。其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一般由大宗世嫡者担任。《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一坛。”xx: “适士,xx也。”xx集解: “愚谓适士,谓大宗世适为士者也。”《周礼〃天官〃序官》“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清孙诒让正义: “凡诸官上士,《王制》谓之元士,又谓之适士;中下士又谓之官师。”清夏炘《学礼管释〃释祔》: “礼,大夫三庙,适士二庙,三庙者上及曾祖,二庙者祖考而已。”一说,指诸侯所荐仕于天子之士和诸侯之士有功而王朝颁授爵命者。宋张载《正蒙〃王禘》: “适士,疑诸侯荐於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清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王禘》: “诸侯所荐仕於天子而受王命为士者,与诸侯之士有功而王命之者,皆曰适士。适士,对庶士之称。”)都建立宗庙,其中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适士二庙。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便在宗庙中举行。庶士(官府小吏。《国语〃鲁语下》: “自庶士以下,皆xx。”xx注: “庶士,下士也。”《礼记〃祭法》:

“庶士、庶人xx,死曰鬼。”xx疏: “庶士,府史之属。”《汉书〃王莽传中》: “更名秩,百石曰庶士。”)、庶人没有资格建立宗庙,只能“祭于寝”,即在住处的厅堂中祭祀祖先。祭祀时,卿大夫可用“少牢”,即一羊、一豕,即比“太牢”少一头牛。士和庶人可用一豕。先秦时,祭祀祖先,都要立“尸”,即通过卜筮来选择一位代替祖先、坐在祖先座位上来接受祭祀、享用祭品的活人。立“尸”的原因。按汉代大儒郑玄的解释,是因为“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一般由孙辈充任,祭男用男尸,祭女用女尸。男尸须符合同姓、嫡出、父亲已去世等条件,女尸须是异姓者,通常由孙媳妇充任。在祭祖过程中,便要向“尸”行九饭三献等礼。虽然成语“尸位素餐”的含义与祭祀无关,但其产生当与先秦时“尸”在祭祀过程中坐食美餐有一定的关系。 秦代以降,在中原地区举行祭礼时不再由“尸”来代替亡灵,而是改用木制的神主。各级官员大多可以建造家庙,士人和庶人则仍“祭于寝”。唐末与五代,社会发生大动荡,昔年显赫的王孙公子流落街头,而出自蓬门筚(bì用竹子编成的篱笆)户的贫家子弟却在朝堂上出将入相。由于皇朝迅速兴替,士大夫很少能世袭爵位,因而缺乏建造和维持家庙的经济力量。尽管北宋时宋仁宗允许文武官员“依旧式立家庙”,但几乎无人响应。于是,庶人们在“影堂(寺庙道观供奉佛祖、尊师真影之所)”中祭祖的方式,受到了士大夫的关注。这些庶人在家中的正寝即正厅中悬挂祖先的遗像,并在遗像前举行祭祀仪式,故而这些正寝便被称作影堂。此时的士大夫们就择一厅堂专作影堂,无事时关闭,从而化繁为简,以影堂取代了家庙。 鉴于这种情况,司马光依据周代士庶的祭礼,在他的著作《书仪》中拟订了关于影堂的制度。 到南宋时,朱熹发展、完善了司马光的影堂制度、在《家礼》中确立了祠堂祭祀的礼仪。此后的近千年间,各家族遵行的祭礼便基本沿袭了《朱子家礼》中的规定。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产物,祠堂至迟出现于汉代,并非始见于南宋。不过,直至南宋初期,祠堂或建于墓地,或用以纪念名宦、名贤。唐代的杜甫

冠礼书doc

第二节古代个人礼仪 一、冠礼 《说文解字》对?冠?的解释为:?弁冕之总名也。?在古代首上之服,即首服,总称?冠?,是古时贵族的首服,又可细分为冠、冕、弁等类型。华夏文化是礼仪的文化,而冠礼就是华夏礼仪的起点。《礼记〃冠义》日:?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日:冠者礼之始也。? (一)冠礼发展史 冠礼也称成年礼,是我国古代时期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礼仪。女子的成年就是笄礼,但是在宋代之前有关笄礼的记载很少。从我国的礼仪发展历史来看,古代冠礼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成年礼的发展史。 冠礼从氏族社会盛行的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参加的成丁礼演变而来。周公制礼作乐为中国文化定下了?礼乐文明?的基调。《礼经正义序》:?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昌于天下,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自周公?兴正礼乐?,冠礼就成为周代通行数百年的礼仪。《国语》《左传》、《史记》中都不乏周代天子、诸侯行冠礼的记载,可见远在周时期冠礼就已经产生了。 周代冠礼,士依<仪礼〃士冠礼》,年二十而行,三加,初加缁布冠象征将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务,即拥有人治权。缁布冠为太古之制,冠礼首先加缁布冠,表示不忘本初;再加皮弁,象征将介入兵事,拥有兵权,所以加皮弁的同时往往配剑;三加爵弁,拥有祭祀权,即为社会地位的最高层次。周代天子、诸侯、大夫等阶层的冠礼另有不同,天子冠礼年龄,古籍说法不一,有十二岁、十五岁、十九岁等。仪程或为四加,《大戴礼》云:?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衮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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