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内容上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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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当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正在普遍推行的一项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起始于北欧国家的瑞典,早在1766年就制定了《出版自由法》,其中最主要的条款就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以此作为防止公务员违反法律、滥用职权的手段。

美国于1967年颁布《信息自由法》,是世界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

二十世纪下半叶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

目前,全世界至少有40多个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近现代发展起来的制度形态,它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

1954年9月,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最早在法律中的体现。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但当时付诸实践比较少。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文件都明确地提出和强调要推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1998年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研究机构课题立项。

2002年10月广州市颁布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率先提出了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03年1月1日起,这个地方性行政法规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在中国信息公开立法史上有先驱者的地位。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为实行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信息公开制度的一大法律空白,是新中国第一部将政府置于阳光下的专门法规。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地方先行,后全国推进。

二、我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1.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试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及措施

试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及措施

试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及措施一、前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有了一定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的知情度的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困境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概述.我国相关学者认为,政府信息指的是政府机关所掌握的以纸质、磁盘、磁带、胶卷以及其它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所反映的关于社会管理、经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表明,政府信息的特征有:(1)行政机关是主体;(2)和职责的履行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3)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保存或记录。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一)有利于构建服务政府.政府新管理观念的核心内容就是政府服务观念的树立是。

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以民本位、社会为本位的理念为指导,在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以为公众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部门及行政人员树立起法治、平等、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

(二)有利于构建阳光政府.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公正透明,公众拥有对政府信息知情的权权,这也是阳光政府最基本的内涵。

政府信息公开就本身来说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使国家权力不易被滥用,保证行政部门的公正和廉洁。

一个法治的国家只有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才能促进政治的廉洁,才能使公众的权利得到可靠的保障。

从表面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似乎弱化了政府的行政控制权,但作为一种监督制约机制,它实际上提高了政府的控制力。

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三)有利于公民提高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

要使公众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就必须保证公众有参与社会活动权利。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内容摘要】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制度,是和谐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种种问题,总体情况离民主、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本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

【关键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办事透明度,促进政府转变作风、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着重要作用。

从近年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来看,政务公开虽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广大民众对民主日益迫切的愿望产生矛盾。

现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加强政务公开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务公开不及时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财务方面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

但是有些单位政务公开栏内的公开内容却长时间得不到更新。

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把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公开出来,是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但有些部门的公开栏却“王顾左右而言他”,把公开栏设计得花里花俏,以“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行为规范”支撑门面,实际内容不但少,而且还是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却遮遮掩掩,轻描淡写,甚至有的公开栏只公开成绩不公开存在问题,成为有关部门的“政绩栏”。

(三)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在于让干部群众了解政务,提高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意识,对政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它具有立法、政策和规范等有力机制,并且涉及全体主体全部义务。

由于政务公开规范的不明确和政府部门的不负责任,一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首先,信息政策不完善。

政府部门往往忽视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披露政策,从而使政务公开工作受到限制。

其次,政府部门的实施力度不足。

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定或政府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但政府部门对政务公开的实施力度不足,影响了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此外,政务公开缺乏法律制度保护。

政务公开常常遇到各种不公开的情况,而不公开行为是由法律制度缺乏来实现的,这样做会对公众权利造成损害。

要纠正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首先,要加强法律制度的保护。

政府部门应出台各种有效的政策规定,强化法律制度,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其次,要加强政府部门的实施力度。

政府部门应出台更有效的公开政策,在全社会搞好宣传,提高实施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和可用的信息披露政策,以保障公众及时获取到准确的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和痛点存在,政府部门应重视起来,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实施力度、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努力改进政务
公开工作,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安全愉悦的社会环境。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透明政府的必要条件之一,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政府组织,政府决策和政府管理。

目前我国信息公开的实践表明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流于表面化、形式化,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缺乏应有的内在动力。

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在宪法的高度上确认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提高信息公开的立法位阶到法律层面,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的立法。

关键词:信息公开透明政府知情权1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透明原则是现代国家民主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从广义说,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活动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公众和社会公开。

立法和司法的透明原则相对于行政透明的要求来说,虽然可能显得更重要,但其实施起来要简单一些。

对于立法透明,主要是立法过程的透明。

立法的结果肯定要公布,否则法律就没法实施。

对于司法透明,主要是包括程序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如审判公开原则。

当然,司法透明原则也包括司法部门内部管理的透明要求。

而狭义上的透明政府仅指政府行政活动的透明,现代行政已经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透明政府的根本要求就是将政府所掌握的各种信息对社会开放。

对社会开放的信息包括:第一,政府组织,包括政府机关的设置体系,明确各个政府机关的职能分工,公开政府机关的办事规则与要求,以及公开政府工作人员职权范围包括拥有的决策、指挥、命令、制裁的权能;第二,政府决策,即享有知情权的公民应当知道政府是如何进行决策的,做出了哪些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这些决策对他们的生活有何影响等等。

应当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第三,政府管理,即政府执行的公开,包括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执行的结果主要是指行政活动的结局记载情况,包括行政记录、资料、档案等。

行政结果中往往包括一些对公众非常有用的信息,如一些统计数据、经济开发信息对公众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纳税人所享有的知情权,只要不损害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摘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转变政府职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文章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作了初步分析,在找出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对策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决策更加民主、透明。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打破信息资源垄断,降低经济活动运行成本;有助于遏制腐败,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有助于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在经济发展中付出巨大代价。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服务型政府是集法治、透明、高效和低成本于一体的现代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形成开放、透明的政府形象,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行为;有利于消除官僚作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信息低成本、大范围传播,以简单高效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三)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

一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政府把决策变成集思广益的过程,从而做到趋利避害。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有了更高的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在深入了解、有效参与的基础上,正确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一)取得的成就1.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信息公开有法可依目前,中央各部委、31个省级政府均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

一些具体制度也在不断落实中,例如: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法规公告体系、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等。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公开、平等、服务、便民等一系列重要原则。

2.电子政务提高效率,信息公开方便快捷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部门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依靠信息技术,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增多,发布大量用于社会共享的信息,已成为承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载体和窗口。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被称为“阳光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行政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但在当前政府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苍白而无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提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

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

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

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

当前,在确保政务信息畅通中还存在着三个误区,这同样成为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

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

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

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我国政务公开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我国政务公开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浅议我国公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一﹑政务公开的内涵根据《行政学词典》的解释:“(政务)是国家行政事务或国家政事事务的简称。

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保证其全部正确实施所进行的广泛的组织活动和管理工作。

”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主动或者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者使其知晓有关政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具体而言就是国家将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政府行政事物和社会公共事物等.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使人民在了解政府事物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和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其主体是享有国家权利,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其核心就是将国家权力运作的相关情况对利益相对人予以告知和接受监督。

根据政务公开的主体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划分,政务公开的内容包含有决议公开和执行公开,而执行公开可以分为行政公开和司法公开,我们谈得较多的是行政公开的问题.行政公开有中央行政公开和地方行政公开,上至国务院,下至乡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于占有社会总信息量90%以上的我国政府,政务公开是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建立健全完善的政务公开体制,有利于政府形成高校顺畅的工作机制,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透明的平台,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前提保障机制,为防止国家权利腐败提供有效的监督,也是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的具体体现。

二,我国政务公开进程中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是推行政务公开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曾谈到: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何勇书记的谈话为政务公开的内容确定了一个基本的范围,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需要公开。

我国关于保密和机密已形成一系列的条例,法律和法规,对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只要这些法律法规涉及的,就是保密的,其他的自然就应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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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实行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吸收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强化民主监督。

可以说,没有公开,就无从谈起监督;没有监督,权力就要被滥用,就要腐败。

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

政务公开能确保监督、促进民主、限制权力滥用,保障权利实现的巨大作用。

是否能够贯彻和实施公开的原则,并进一步确立公开机制,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各项工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行,各个领域的公正、公平和平等是否能够实现。

政务公开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

要确立服务行政的理念,就要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使得行政主体的行为处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促使其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腐败。

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干群之间增加了理解,减少了误会,化解了矛盾,促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

二是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公仆意识,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铺张浪费和吃喝招待明显减少,乱收费现象受到很大遏制。

四是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由于政务公开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基层干部办事按照章法进行,从而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地正常发展。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新举措,一经提出,马上就在全国各地得到广泛地推行,具有浓厚的政策性。

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诸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难以成为稳定的机关工作方式延续下去,结果很容易成为走过场的运动。

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2、政务公开的主体和范围有待拓宽(1)政务公开的主体应该拓宽。

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对基层机关的注意力比较多,政务公开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乡镇级和县市级的政府机关。

目前政务公开出现上述状况的现实原因在于:当前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基层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可以起到一种发泄和疏导的作用。

另一方面,政务公开的主体并不限于各级政府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组织甚至个人,但就目前全国各地实行政务公开的主体来看,基本局限在各级政府机关,甚至没有涉及到其他行政主体,更不必说扩展至非行政主体的受委托组织和个人了。

这也是当前政务公开活动的一个误区:——只有政府机关才有资格实行政务公开。

(2)政务公开的范围同样有待拓宽。

当前,政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局限于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领域,其他同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但不易为群众所觉察的事务也应是政务公开的范围。

如前所述,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是政务公开的范围。

而我们现在离这个目标还差得很远。

从我国目前开展的政务公开活动的范围来看,领域比较集中,主要体现在选拔干部、政府上网、政府采购、警务公开、行政处罚等方面。

尤其是选拔干部、政府上网和政府采购拍卖几乎占了各媒体报道政务公开事例的80%左右,而其中的选拔干部则是当前政务公开活动的焦点,人们常常能在媒体报道中看到中央某国家机关、某省或某市公开选拔厅局级干部或处级干部等方面的报道,据不完全统计,这方面的报道几乎占整个政务公开方面报道的一半。

政务公开之所以集中在这几个领域,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这些领域涉及到人、财、物的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容易滋生腐败,如选拔干部、政府采购等;其次,这些领域关系社会公共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社会治安、行政处罚等。

同时,这些领域也是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大、意见比较集中的地方。

3、全国缺乏统一规划,各地各部门参差不齐当前我国实行政务公开的空间分布状况可以说是参差不齐。

不仅地区之间参差不齐,而且部门之间也参差不齐。

就部门而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大多集中在群众意见比较多的行业,如公安机关、工商机关、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
而其他群众意见比较少的部门就几乎不进行什么政务公开了。

从以上三点问题可以看出,很多推行政务公开的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持消极态度:能不公开的机构或组织就不公开,能不公开的事务就不公开。

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一个主要原因是传统的官尊民卑观念在作怪。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官对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施恩态度,在官看来,一旦官对民有所行为,民就应该对其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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