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合集下载

国寿老险种介绍(1

国寿老险种介绍(1
全等
三、国寿老险种分类、 特点
寻找大金融时代的创造者 寿 险 - 财 险 - 基 金
国寿老险种特点与分类
非分红 型保险
分红型 保险
12
少儿类险种特点
13
养老类险种特点
• 投保范围一般为被保险人16-55(60)周岁止 • 保险期限一般为终身 • 主要承担养老金责任,兼顾身故、残疾责任 • 高残责任在不同时期的险种中范围不一样 • 领取年龄一般为男60岁,女55岁,也有不分性别,由被保险人选择
时间
保险类 型
97年12 月—98年
9月
以终身 险为主
主要险种
66鸿运(A) 66鸿运(B)
88鸿利 99鸿福 鸿寿养老 重大疾病终身 重大疾病定期
产品特点
返还型+保 障型
7
三、主要产品简介(98版)
时间 保险类型
主要险种
66鸿运AB、88鸿利
产品特点
98年10 月—99年
6月
以终身险 为主
99鸿福、鸿寿养老 重大疾病终身
养老金年年领、2倍身价保障 、老有所依
终身
16-64周 趸交,10年,

20年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定期保 险(98版利差返
还型)
对于10类重大疾病及个人身价提供保障,保单年度的“银行二 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5%),以二
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现金价值,计算保单利差
涵盖10类常见大病、保障全 面持久
26
老产品权益解释服务之销售契机
四、递增型终身年金保险 1. 特点:
养老补充、每年递增、活越久领越多、豁免保费 2. 不足:
缺乏健康保障 保障与未来需求相比偏低 3. 建议: 加强健康保障 增加养老保障 老客户年龄超标,锁定下一代——“核保促成”

中国人寿保险分红险

中国人寿保险分红险

保险营销----中国人寿保险分红险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班级:11级市场营销1班姓名:张硕学号:201128080107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的描述:狭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广义——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或者给负责人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保险”是一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名词,一般是指办事稳妥或有把握的意思。

但是在保险学中,“保险”一词有其特定的内容和深刻的含义。

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

在西方保险业最先进入我国的广东省,曾习惯称保险为“燕梳”,也正是其英文的音译。

保险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经历了萌芽、产生、成长和发展的历程,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互助保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关键词:保险投资经济一、中国人寿保险简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2011年,总保费收入达到3573.75亿元,境内寿险业务市场份额为34.75%,总资产达到1.96万亿元。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9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由2003年的290位跃升为2011年的113位;连续5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2011年位列第264位;所属寿险股份公司继2003年12月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上市之后,又于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市场,成为内地资本市场“保险第一股”和全球第一家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目前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

中国人寿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坚持把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作为公司的“生命线”,注重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教育培训,提高经营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调动行政、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开展风险管控,加强公司治理和执行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整体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了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客户、投资者的利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人寿险种简介

人寿险种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迄今已有50年经营历史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的寿险业务,开办的险种主要有传统性寿险和投资分红型寿险两大类,它们分别含有普通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保险四个基本类型80多个险种,能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的保险需求。

少儿保险系列: “国寿少儿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普通寿险系列:“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养老保险系列:“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健康保险系列:“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B”、“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先在成都地区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分红保险系列:“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分红型)(简介)保险特点:既为您提供死亡保障,又为您提供身体高度残疾保障,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保费每三年交付一次,交费轻松。

一、投保范围:出生满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保险利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及其特点介绍

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及其特点介绍

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及其特点介绍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用于在意外事故或灾难发生时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公司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个人和企业的不同需求。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保险产品及其特点。

一、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最常见的保险类型之一,旨在提供经济保障给被保险人的家人或受益人。

该保险种类有两种主要形式:定期人寿保险和终身人寿保险。

1. 定期人寿保险: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去世时,受益人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

2. 终身人寿保险:与定期人寿保险不同,终身人寿保险没有固定的保险期限,只要保险人继续缴纳保费,保险人去世时,受益人将获得赔偿。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旨在为个人或家庭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

医疗保险的特点如下:1. 报销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2. 选择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和诊所。

3. 全球保障:某些医疗保险产品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医疗保障,使被保险人在国内外都能享受到保险福利。

三、车辆保险车辆保险是为车辆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有几种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 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用于赔偿被保险人因车辆使用引发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 商业车损险:为车辆的损坏或被盗提供赔偿保障,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选择投保额度和附加保险项目。

3.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因被保险人驾驶车辆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为了应对突发意外事故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其特点如下:1. 赔偿事故导致的伤亡:意外伤害保险将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提供经济赔偿。

2. 全天候保障:无论被保险人身处何地、何时发生意外事故,意外伤害保险都会提供赔偿。

3. 多样保障范围: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涵盖一系列不同类型的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工作事故、自然灾害等。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中国人寿险种大全2010-08-05 11:55:20 关键词:中国人寿险种保险产品【摘要】中国人寿100多个险种为客户提供了多种选择和全面保障。

公司长期积累的寿险经验及精英荟萃的专业精算队伍,使得中国人寿在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市场的前列,许多创新产品填补了国内市场的空白,深化了保险产品的内涵。

以下为大家介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大全。

养老保险·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B型(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B)·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医疗健康·新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新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鸿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国寿生命绿荫团体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保险·国寿视力康复保险·国寿生命绿荫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款)·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国寿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国寿康宏住院及手术津贴医疗保险女性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国寿母婴安康保险·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健康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少儿保险·国寿阳光宝贝吉祥卡·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子女教育保险(A)·国寿子女教育保险(B)·国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住院医疗补充·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投资分红·瑞鑫两全分红保险(分红型)·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保障保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国寿相知B卡·国寿瑞祥终身万能保险(B款)·国寿祥和定期保险·国寿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国寿祥运定期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B型)·国寿关爱一生终身寿险·国寿简易人身保险·国寿安居定期保险·国寿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国寿祥瑞终身保险·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意外伤害·健康吉祥金卡·吉祥钻石卡·国寿畅行卡·国寿E卡通--飞翔卡·吉祥无忧卡·安心馨卡·国寿安心天使·国寿安心卡·国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吉祥卡(A)·国寿公交车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整形外科手术安全保险·国寿吉祥卡(B)·国寿医疗急救保险·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参观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辉煌人生保险·国寿意外伤害急救保险·国寿住宿旅客平安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A型)·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中国公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国寿个人旅意外伤害保险·国寿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家庭幸福保险·国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病员安康保险·国寿安达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团体保险·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团体人身保险·国寿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保险·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国寿团体终身寿险·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定期寿险·国寿观光景点、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旅意外保险·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国寿团体医疗保险·国寿团体年金保险·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国寿出境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保险·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定期保险(A)·国寿附加三大特定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定期保险(B)·国寿附加指定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补偿金保险·国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疾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补贴金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健康保险·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两全保险·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国寿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1版)·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机动车辆·交通强制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中国保险大全(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一、健康保险1、全残、津贴性保险本险种是基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重大身体伤残或发生致残事故所给予被保险人的固定金额的保险。

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的,根据其任何一项至少达到100%的残度指示,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承诺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发生部分残疾的,根据其任何一项残度指示达到50%-99%,合同将按约定的比例支付津贴。

2、医疗保险本险种是指对持有本险种保单的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或其他受益事件而产生的保险费用(包括住院、住院外诊疗、未住院医疗等)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3、重疾保险本险种是指由于被保险人存在定义的重疾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重疾一般指定义在重疾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如中风、癌症、心脏病和肺结核等疾病。

4、疾病费用补偿保险本险种是指为提高被保险人重疾健康医疗费用支出水平而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二、意外保险1、伤残保险本险种是指因意外伤害致残而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保险的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致使其身体发生残废或残疾,且在合同中定义的身体残疾程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百分比后,保险公司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

2、豁免保险本险种是指当被保险人在投保后60天发生指定疾病(一般包括七种重大疾病),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将不再受到合同中定义的任何死亡或疾病责任限制的保险。

3、遗属险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期间内发生重大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家属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4、旅游保险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出去旅游期间投保的保险,以应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疾病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三、家财保险1、家庭财产保险本险种是指对除投保人和家庭成员本人外的财物(一般为家庭成员居住在家中的固定财产)发生火灾、爆炸、暴风雨等灾害后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2、财产盗窃保险本险种是指在被保险人的家庭中发生盗窃事件,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46页)

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46页)

……
3、婚嫁
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额的80%给付 婚嫁保险金
……
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收集整理制作,未经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4、满期
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额的60%给付 满期保险金
……
5、红利
每年按公司的可分配盈余 的70%派发红利
累积生息
领取方式
至30岁
(假设中等红利,累积生息)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世界上所有父母的心愿,但要实 现这个愿望可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耽误您几分钟时 间,了解一下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人寿为您量身定做的 福星少儿教育金计划。
话术三:这是一份责任
李先生,孩子在渐渐成长,而家长的责任也越来越大,不
知道您有没有算过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孩子的教育费用需要 花多少钱?不知道您是否已经为子女未来的教育基金做好了准 备。我公司新推出的国寿福星少儿保险不但帮您准备子女教育 金,还为您考虑到子女的创业金、婚嫁金等。耽误您几分钟时 间,让我为您讲解一下公司最新推出的少儿险产品。
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收集整理制作,未经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保险利益(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
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
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 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介绍
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收集整理制作,未经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中国人寿临夏县公司
刘征
简单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最主要的险种之一,旨在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提供保障,以应对因意外伤害、疾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导致的意外损失。

人寿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分红寿险等。

定期寿险在特定的保险期限内提供保障,终身寿险提供终身保障,并且可能带有现金价值,分红寿险在保障身故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红利。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为了应对医疗费用而设计的保险险种。

中国人寿保险提供多种健康保险产品,包括医疗费用补充保险、重疾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等。

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在医疗保险基础上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重疾险提供对被保险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障;住院津贴保险在被保险人住院时提供每天一定金额的津贴。

3.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为受伤或丧失生命能力的人士提供保障。

中国人寿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供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保险金。

这种保险通常还包括额外的飞行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附加保障。

4.旅行保险旅行保险是为旅行者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的旅行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旅行意外伤害、旅行延误、紧急医疗救援等。

旅行保险通常可根据旅行时间和地点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保障计划。

5.教育金保险教育金保险是为了应对子女教育费用而设计的一种定期寿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的教育金保险通常可以选择缴费期间和保险期间,在特定的时间点提供教育金给付或一定额度的现金价值。

6.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为了确保退休后有稳定的收入而设计的一种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的年金保险可以提供一定的年金给付,用于满足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年金保险通常可以选择缴费期间和领取年金的方式。

总结:总的来说,中国人寿保险提供了多种险种以满足不同人群和企业的保险需求,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旅行保险、教育金保险和年金保险等。

这些险种提供了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健康、教育和退休等方面的需求。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个体需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0岁起固定领取11712元;
年度最 高身故 保障 24000 48000 240000 240000 退保金(现 金价 值)(年末) 假定高等红利 周年红 利
累积红利
备用应 急养老 基金
162 162 生存金+现价+累计红利 552 11028 385
4548
4710 11580 105472 164534
•固定累计比递增累计低5%
固定领 取合计 累计养 老金 (年末)
年固定 养老金
累积 红利
合计收益 (固定)
收益率 1
合计收益 (累计)
收益率 2
30
35 40 45 50
8148 240366 312240 291479
7200 212400 275911 218154 6372 187974 244181 158992 5640 166380 216130 111261 4992 147264 191298
72967
531845
430554 346966
443%
359% 289% 231% 184%
603718
494065 403173
503%
412% 336%
277641
220231
327391
264265
273%
220%
产品销售的建议:复杂的事情简单做
产品销售组合的统一: 缴费标准:12000元/年一份,月均1000元 领取年龄:60岁; 领取方式及类型:年领及固定领取/递增领取; 领取期限:20岁; 产品出台背景的说法统一: 客户群体细分的统一:30-40-50岁
11712
280
各年龄段固定领取总收益表:60岁起领,领取20年
年末 年龄 累计 保费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年固定 养老金
固定领 取合计
累计养 老金 (年末)
累积 红利
282619 210509
合计收益 (固定)
收益率 1
合计收益 (累计)
收益率 2
30 35 40 45 50
第一类:主流客户购买理由
购买理由一:
年轻的你一定养活年老的你!
购买理由二:
商业保险作支持!
购买理由一: 年轻的你一定要养活年老的你!
当我们抵挡不住岁月的流逝, 当我们渐渐老去…

我们要早作准备:
---年轻的你一定要养活年老的你!
今天能挣钱,手头紧一点 — 留足老本享天年 今天我有钱,眼光看远点 — 老来宽心显尊严 今天爱子女,真爱在久远 —不给子女添麻烦
顶级养老产品---产品篇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险)培训课件
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销售部
一、产品亮点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年年有分红 月月有养老 天天有保障 人人都要买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每年享受公司经营 成果,坐享红利分配。 全程分红 年年分红 累积生息 应急养老 时间超长 抵御通胀 保值增值 随时领取
意外风险 人性设计 养老之后 保证领取
双倍保障 市场独有 万一有事 利益倍增
一份投入 满足客户 年年递增 分红养老
多重收益 理财需求 老来尊荣 功能齐全
两种领取方式选择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 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 终止。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 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 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 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 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依法保全专属债权(1/3)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到
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 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1999>19号)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
选择:缴 费 期:10年; 领取年龄:60岁; 领取期限:20年; 领取方式:年领; 可以全市统一,以利于销售。
每年都参与红利分配,按高等红利计算, 累计领取282619元.

计: 516859元 (431%)
复利累计:597234元 (498%)
第一年领取固定养老金:11712元 20年合计:234240元 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 领取前因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的两倍
说明: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 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 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故:还本或现价高者; 或现价高者 ;
意外身故:200%的本金
固定养老金:如果到期不领,
可存于公司进行复利滚存;
周 年 红 利:周年红利不领,
可累计生息;
由于缴费方式、领取年龄、 领取方式、领取类型、领取期 限的4-4-2-2-2,组合可达上千 种,销售难度极为复杂。
2、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对应明确
目录:
《福禄满堂》是什么?
《福禄满堂》卖给谁?
《福禄满堂》怎么卖?
顶级养老产品---销售工具
宣传单页:背景及案例
收益速算表:2张(固定/递增)
缴费1.2万元/60岁领取/期限至80岁
计划书:3张(30岁/40岁/50岁)
总收益分析: 11712 11712 240000 164580 4548 1、固定年领取+累计红利 11712 75758 175680 130512 3607 =234240+282619=516859元(4.31倍) 11712 150005 117120 2538 2、累计养老金+累计红利 90288 58560 元( 11712 236077 43236 =314706+282619=597324 4.98倍) 1339 11712 234240 314706 314706
案…[全文]
国家保障一切合法私有财产的平等法律地位…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 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 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在财产归属依法确定的前提下,作为物权主体, 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也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 …[详细]
购买理由二:商业保险作支持
我有储蓄,不必着急; 我有儿女,不必害怕; 我有社保,不必担心. 我有投资,不必忧虑。 储蓄养老,通胀高,存不住 养儿防老,等不起,靠不住 社会养老,低保障,给不够 买房投资,风险大,买不起
养老金字塔-现代养老新思维
其它投资支持
养老保险做补充
目录:
《福禄满堂》是什么?
《福禄满堂》卖给谁?
《福禄满堂》怎么卖?
一、客户细分及特征: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分类 年龄 收入 购买理由 养老+理财,永不贬值 的补充养老 第一类 30岁 家庭收入 主流客户 40岁 10万以上 50岁 第二类 VIP客户
不限 100万以上 资产保全:避税+资产 剥离+理财,是家庭经 济的退路及企业经营 的备用金。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
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 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 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依法保全专属债权(2/3)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人民
法院有权向银行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民他字第52号,1988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1、人身保险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 指定了受益人。
(1)、指定了受益人的,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2)、未指定受益人的,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
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90192 2798 (60-80岁) 117540 3388
=约30万
15280 46994
19
20 29 30 35 40 45 49
合计
49
50 59 60 65 70 75 79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240000
240000 240000
121536
125688 170400
3471
3556 4436
51875
56988 115078 123078 163956 205934 248521 282619 282619
173411
182676 285478 299370 306180 307934 303469 294331 597324
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
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
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
冻结、拍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
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依法保全专属债权(3/3)
两种领取类型收益对比: 246348 152284
193144 67781
162240 217972 105277 8112 267517 •固定年领比递增领取低 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