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一、背景:银行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带来的风险也愈加明显。
为了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和客户的利益,核实银行的业务操作严格把关必不可少。
印鉴是银行业务操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
银行预留印鉴是银行机构重要的身份标识,它的使用涉及到银行可控安全环境的建设、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加强对金融犯罪的打击等重要问题。
因此,如何管理银行预留印鉴,成为银行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管理原则: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的原则如下:1、科学合理:管理办法需要按照法律、规章制度等要求建立,内部制度应科学合理、严密规范;2、全面严格:应该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囊括全面、细致的印鉴管理要求;3、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内部制度,对银行员工进行培训,保证完全透明、公开化。
三、管理内容:银行预留印鉴管理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预留印鉴申领、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填写、批准、准备、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2、银行预留印鉴管理责任人及责任制度: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的领导、主管部门、责任人及其各自的职责;3、预留印鉴的形式、颜色、加载规则和存放位置:明确银行预留印鉴应采用何种形式和颜色,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加盖印鉴的规则和要求,以及存放位置的要求和条件;4、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落实银行内部保密工作,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印鉴的安全;5、印鉴的使用范围和权限:明确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范围和权限,防范印鉴被滥用、冒用等问题;6、银行预留印鉴的更替和注销:银行员工需要落实保守印鉴的原则,定期审查印鉴的使用情况,发现印鉴被盗用、遗失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替或注销相关印鉴;7、使用后的印鉴管理:包括回收、检查、清点、保管等具体要求。
四、建议:为更好地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加强员工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避免因疏忽大意引起的印鉴安全问题;2、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完善预留印鉴申请、审批、申领、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坚决执行管理制度;3、使用现代化技术加强管理:利用现代化银行业务管理技术,设立印章使用记录系统,使印鉴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可追踪;4、加强保密工作,确保银行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隐私得到充分保障。
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三篇

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三篇篇一: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规范公司银行账户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第五条基本存款账户。
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公司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七条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应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第八条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公司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应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第九条银行账户开立程序(一)申请开户。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开户申请,并准备足以证明必须开立银行账户的相关资料。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客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降低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留印鉴是指在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我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印模,是客户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我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第三条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包括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开户单位”)以及在我行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等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开户单位预留印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印鉴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简称个人名章)。
其中预留印鉴中留存的个人名章为代理人时,该单位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的授权书。
(二)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预留印鉴应和其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
(三)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姓名的签名或盖章。
(四)存款人为自然人的,其预留印章为该自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开户单位的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使用简称时,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第五条开户单位预留印鉴的管理包括印章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
第六条开户单位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开户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除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外,应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开户单位负责人签章(字)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代表证、营业执照正本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规范与预留印鉴相关业务的柜台操作,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预留印鉴是银行凭以审核客户所申请办理业务的真实、有效性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管理。
银行内部人员不能代客户办理预留及变更印鉴等业务,不能代为传递印鉴卡片。
第三条客户在我行申请开立下列账户时,除按规定提供有关开户资料外,还应在我行预留印鉴:(一)单位存款账户;(二)凭印鉴支取的个人支票结算账户;(三)其他需凭预留印鉴办理业务的账户。
第四条一号通账号下的所有账户均使用该一号通账户开立时提供的开户资料及印鉴。
第五条鉴于验印系统对手签字无法自动识别,因此,只有在柜台人员具备审核手签字能力的前提下,才可以将手签字作为预留印鉴。
第六条客户已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片,应在“4125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科目中下设分户进行核算,一式二份印鉴卡记为一元。
第七条客户预留印鉴原则上应使用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和核验,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预留印鉴的建立第八条客户在我行申请开立第三条所列的账户时,应填写一式二份的“中国光大银行印鉴卡”,在每份印鉴卡的正面加盖预留印鉴,填写户名,并保证二份印鉴卡上所加盖的印章一致,单位客户预留印鉴应是与账户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在印鉴卡的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如单位无公章的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个人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应是与账户名称完全一致的个人签章。
客户预留印鉴不得涂改。
第九条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核客户交验的二份印鉴卡,保证二份印鉴卡上填写的户名、预留印鉴上及单位公章上的名称应与客户提交的开户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单位名称可以使用规范化简称。
第十条经办人员应双人使用手工十字折角验印的方式对客户提交的印鉴卡背面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开户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上加盖的单位公章进行一致性核对,注明核对情况并由经办人员签章确认,确保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上的公章全部一致。
XX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XX银行基本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预留印鉴(以下简称“预留印鉴”)是客户凭以办理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单位客户预留印鉴是指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账户(包括活期、定期、通知存款等)的客户所预留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预留印鉴记载的单位名称应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个人客户预留印鉴是开户申请人的个人本名的印章。
同时采用支付密码方式的,签发错误支付密码的支付凭证,不论签章是否合法有效,均应予以退票。
第三条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包括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及日常保管、核对等内容。
第四条我行使用电子验印系统进行印鉴保管及核印工作。
预留印鉴经客户在印鉴卡片上按标准要求加盖妥当并经委派会计主管审核签章后,由柜员扫描印鉴卡片、录入客户信息并上传影像完成预留印鉴建库工作。
建库的预留印鉴电子版存储于电子验印系统的印鉴库,供支付结算等业务办理时核印使用。
客户办理印鉴预留、变更、挂失补办及注销等手续时,开户行需当日在电子验印系统中同步完成相应处理。
第五条单位客户办理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以及注销等业务,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至开户行办理。
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应加盖公章及授权人签章。
个人客户办理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以及注销等业务应由本人办理。
开户行受理上述业务时,应对客户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各级营业机构。
第二章空白印鉴卡片管理第七条印鉴卡的规格、样式由总行统一规定(见附件1)。
第八条空白印鉴卡一式两联,一联为银行留存联,另一联为客户留存联。
银行人民币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xx银行人民币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行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完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xx银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xx 银行电子验印系统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预留印鉴是客户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开户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本办法所称客户预留印鉴是指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客户所预留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其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需经会计主管审核后,方可预留。
存款人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者姓名:“个体户***”。
第三条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包括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印鉴卡的管理以及印鉴在电子验印系统中的建库、变更、挂失、解挂和注销处理。
第四条客户印鉴的预留、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授权书、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摘要】银行预留印鉴卡是银行在开设账户时预留下来的一种印鉴卡。
银行预留印鉴卡的管理对于银行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本文在探索银行预留印鉴卡的功能和应用之后,结合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以期为银行业的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风险控制一、研究背景银行预留印鉴卡是银行在开设账户时预留下来的一种印鉴卡,也就是说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客户需要在印鉴卡上使用印章来确认相关信息。
这种卡片可以通过扣钉固定在客户账户的卡槽上或保险柜内等位置,以便日后的使用。
银行预留印鉴卡是银行重要的业务凭证,它在银行业的安全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保证银行业务顺利运营的同时,保证预留印鉴卡的安全和客户信息的保密。
二、管理办法制定1. 功能和应用(1)功能银行预留印鉴卡主要用于证实客户办理业务时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有效,是银行办理业务的主要凭证。
同时,预留印鉴卡还可以用于确认客户账户信息的变更,如账户的户名变更等变更内容。
(2)应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需要要求客户在预留印鉴卡上使用印章,确认相应业务的信息和内容。
在使用预留印鉴卡时,必须保证相应业务的信息和内容是正确的并且是真实有效的,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2. 管理措施(1)领取与保管预留印鉴卡的领取必须要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人员需要核实领取人的身份信息,并在系统内录入领取记录。
同时,在银行系统中需要为每个预留印鉴卡进行统一编号,并要求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领取人必须认真查验预留印鉴卡的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预留印鉴卡保管应该实行制度化管理,将预留印鉴卡统一保管于柜台办公室或重要部门的保险柜中。
柜员每天必须进行卡片存取记录的登记,并对卡片保险箱进行定期的检查,防止出现卡片遗失或泄露的情况。
(2)使用在使用预留印鉴卡时,客户必须将预留印鉴卡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要清楚了解相关业务的规定和要求,并核实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

银行印鉴卡管理办法一、总则银行印鉴卡是银行核验客户身份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重要依据,为加强银行印鉴卡的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营业机构及相关业务部门。
二、印鉴卡的定义和种类银行印鉴卡是指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的卡片,分为单位公章印鉴卡、财务专用章印鉴卡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印章印鉴卡等。
三、印鉴卡的设计与制作印鉴卡应由银行统一设计和制作,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印鉴卡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开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印鉴启用日期、预留印鉴样式、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印鉴卡的材质应具备一定的防伪性能,以防止伪造和篡改。
四、印鉴卡的预留(一)新开户单位办理印鉴预留手续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自办理,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
(二)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开户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审核无误后,指导开户单位填写印鉴卡,并在印鉴卡上加盖预留印鉴。
(三)预留印鉴应清晰、完整、规范,不得模糊、残缺或重叠。
预留印鉴的印章应为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
(四)银行应留存开户单位预留印鉴的印模,并将印鉴卡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五、印鉴卡的保管(一)印鉴卡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二)印鉴卡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库房中,确保安全、防潮、防火、防盗。
(三)银行应建立印鉴卡保管登记簿,详细记录印鉴卡的出入库情况,包括日期、凭证号码、领用人、交还人等信息。
(四)严禁将印鉴卡带出银行营业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印鉴卡的使用(一)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应严格核对印鉴卡上的预留印鉴与客户提交的支付凭证上的印鉴是否一致。
(二)对于电子支付业务,应采用有效的电子印鉴核验技术,确保支付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存款人预留印鉴的管理和使用,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保障银行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用于银行凭以核验存款人签发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统称“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样本签章。
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卡是指存款人预留印鉴时使用的纸质卡片,是预留印鉴的实物载体。
第三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下列账户时,应在开户行预留印鉴:
(一)单位存款账户;
(二)凭印鉴支取的个人结算账户;
(三)其他需凭印鉴办理业务的账户。
第四条办理第三条规定的账户下支付结算业务时,经办柜员应进行验印,即以预留印鉴为准,核验业务凭证签章
的真伪。
验印以电子验印为主,以手工验印为辅。
第五条电子验印是指经办柜员借助电子验印系统,通过扫描获取业务凭证签章图像,与系统中存储的预留印鉴电子图像(以下称电子印鉴)进行自动比对核验,用以判别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验印方法。
手工验印是指经办柜员将业务凭证印章十字折叠,然后与预留印鉴卡上的印章比对核验,用以判别业务凭证签章真伪的验印方法。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验印系统是对存款人预留印鉴进行电子化管理的应用系统。
存款人申请办理印鉴预留、变更、注销等业务时,银行应及时在电子验印系统中建模或登记。
预留印鉴建模实行区域集中模式,总行营运作业部和各分行设置预留印鉴建模中心,分别负责xx区域和各分行管辖区域内营业机构存款人预留印鉴的建模。
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办理行内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调拨等业务预留印鉴的管理以及存款人外币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
第二章人员岗位管理
第八条总行会计结算部是预留印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预留印鉴管理及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管理和维护电子验印系统,对分支机构预留印鉴管理和办理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总行营运作业部负责xx地区营业机构存款人预留印鉴卡的建册、保管和调阅以及预留(变更)印鉴的电子建模和注销;负责本机构电子验印系统的日常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分行营运作业部门负责分行辖属营业机构存款人预留印鉴卡的建册、保管和调阅以及预留(变更)印鉴的电子建模和注销;负责本机构电子验印系统的日常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各营业机构和建模中心应设置印鉴卡保管员岗位。
营业机构印鉴卡保管员负责印鉴卡的建册、保管和调阅以及电子印鉴的确认生效,确保印鉴卡的完整、正确、安全。
营业机构印鉴卡保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得与账户专管员和开户经办柜员兼岗,但可由派驻营业部经理担任。
新增和撤换印鉴卡保管员应及时向上级行会计管理部门报备。
开户经办柜员负责办理存款人印鉴的预留、核验、注销业务,并将预留印鉴业务资料及时移交账户专管员,并对其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负责本机构电子验印系统的日常使用、维护等工作。
账户专管员负责审核存款人印鉴预留、注销业务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负责审核存款人印鉴变更业务资料,并对其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复核预留印鉴卡并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