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药行业(中)药学专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评价条件
浙江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3浙江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药学、中药学或药品调剂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符合医德医风、执业规范、进修学习、专业实践考试、年度考核等要求。
(二)达到国家和省里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效果要求。
(三)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1.副主任(中)药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主管(中)药师职务满5年。
2.主任(中)药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主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
三、评审条件(一)副主任(中)药师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能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及时发现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
具有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调剂、药学门诊服务等实践能力。
任现职期间,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代表性成果:1. 提供申报人主管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例5份,经专家评议为合格的。
2. 结合专业实践形成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应用报告、新技术新药评价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性成果1项。
3. 在药学领域形成相关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专家共识、指南、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报告、用药监测报告等成果案例1项。
4. 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县级单位可参与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5. 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申请院内制剂批件、药物临床试验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政府科技奖励1项。
6.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公开出版(编译)本专业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
7.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主持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县级单位可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或发表高价值科普作品1项。
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资格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中药学专业:报名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一)参加中药士资格考试取得中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中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2、取得中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2、取得中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3、取得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4、取得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5、取得中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中药学工作的人员;2、报名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培训应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是否参加培训由考生自己决定。
第十一条通过考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依照本文件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条件聘任药师(中药师)职务:
第十四条对有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人员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损害服务对象利益或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后果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收回其证书,两年内不得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命题、公布考试结果和发证等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指导用书、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承办。
第十二条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者;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者,并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可认定为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认定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1. 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2. 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担任药士职务满2年;
药师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药师中级职称报考条件药师中级职称是我国药学领域的重要职称之一,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实践性。
想要报考药师中级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药师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符合本职业道德规范;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能够胜任工作。
二、学历与学位条件1.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在相关领域取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三、工作经验条件1.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剂师或临床药物治疗专业工作满5年,并连续工作满3年(含)以上;2.在医疗机构从事其他相关专业工作满7年,并连续工作满5年(含)以上。
四、论文发表情况1.发表过与临床药剂师或临床药物治疗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或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1篇或以上;2.发表过与其他相关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或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1篇或以上。
五、其他条件1.通过药师资格考试;2.参加规定的职称评审考试并取得合格分数。
六、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职称等级进行报名;2.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3.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4.报考人员应认真准备职称评审考试,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总结药师中级职称是一个具有很高专业性和实践性的职称,在报考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除了基本条件外,学历与学位、工作经验、论文发表情况等方面都需要符合要求。
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称等级进行报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符合要求的条件,才能顺利通过职称评审考试,获得药师中级职称。
药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药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药师职称评定是我国药学界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鼓励药学人才的发展和成长,提高药学专业化水平,促进药学发展。
本文将详细描述药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流程,帮助药学人才了解和参与职称评定的流程。
一、药师职称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考生必须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药学专业中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工作年限要求药师职称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初级药师职称要求从事药学相关工作2年以上,中级药师职称要求从事药学相关工作5年以上,高级药师职称要求从事药学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 人才成果要求药师职称评定注重考虑药学人才的研究成果,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论文、专著、专利等人才成果。
初级药师职称要求2项人才成果,中级药师职称要求3项人才成果,高级药师职称要求4项人才成果。
人才成果具体要求如下:(1)论文:发表医药学论文5篇或以上,其中1篇为SCI收录。
(2)专著:主编一本教材或参编3本专著。
(3)专利:申请或授权药学专利2项或以上。
4. 考试成绩要求药师职称评定需要参加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分为内、中、外三个部分,每个部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小时。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要求及格线为60分以上。
二、药师职称评定流程药师职称评定分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自荐流程:(1)准备材料考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药师执业证书、人才成果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文件、两寸免冠照片。
(2)报名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药学会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报名费用为500元。
(3)初审报名截止后,中国药学会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的考生,通知其准备参加笔试。
(4)笔试药师职称评定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包括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形式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具体以当年考试要求为准。
(5)复审笔试合格后,中国药学会进行复审,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药师职称认定条件

药师职称认定条件药师职称认定可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儿,就像爬山一样,得一步一个脚印地来。
对于药师职称认定呀,学历是个挺重要的门槛呢。
你要是想走这条认定的路,那学历就像是你的入场券。
一般来说,中专学历,这就像是你刚踏上药学这个大舞台的小碎步,你得在药学岗位上工作满7年,这就好比你要在这个舞台的小角落默默磨练7年之久,才能有资格去申请药师职称认定。
大专学历呢,就像是你有了个小加速,只需要在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就行,就像你已经找到了一条稍微快一点的小道。
而本科学历就像是坐上了小缆车,只要工作满3年就有机会。
这就好比爬山,学历越高,你开始的位置就越高,需要走的路就相对短一些。
工作经验也不能少啊。
这工作经验啊,就像是你在药学这个大森林里探索留下的脚印。
你得实实在在地在药学相关的岗位上摸爬滚打。
不管是在医院的药房里,给病人拿药、嘱咐用药注意事项,还是在药企里研究药物的成分、生产过程,这些工作经验都是你认定职称的宝藏。
你要是没有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经历,就好像厨师没有下过厨房,空有理论,怎么能行呢?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再说说专业知识吧。
药师嘛,专业知识就是你的武器库。
你得对药物的药理作用、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了如指掌。
这就好比战士要熟悉自己的每一件武器。
如果对药物知识一知半解,就像拿着一把钝刀上战场,怎么能应对病人各种各样的用药问题呢?你要能清楚地知道哪种药治什么病,哪种药不能和别的药一起用,这就像一个导航员要清楚每一条路的方向一样。
而且,这专业知识还得不断更新呢,药学领域一直在发展,新的药物不断出现,你要是还抱着老知识不放,就像拿着旧地图找新城市,肯定会迷路的。
还有职业道德。
这职业道德啊,就像是你的指南针。
药师这个职业,是要对病人负责的。
你得保证病人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
要是没有职业道德,为了一点私利乱开药,那就像在别人的健康之路上挖坑,这是绝对不行的。
你要把病人的健康放在首位,就像守护自己最珍贵的宝贝一样。
副主任药师报考条件

副主任药师报考条件
药师作为临床医疗保健行业的重要成员,负责药品经营业务及药品使用管理,可说是关系着病人生命的关键性一环。
随着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药师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对副主任药师也就有了更高的期望。
因此,副主任药师考试报考条件也是比较复杂的,包括学历、年龄、专业知识、个人素质等方面。
一、学历要求
报考副主任药师要求申请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尤其是要求具有药学专业学士学位以上,优先考虑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
对申请者的药学学历要求比较高,因为要求副主任药师的专业知识要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
二、年龄要求
副主任药师报考年龄有特别要求,一般来说,申请者最好不要超过50岁,有时候也会根据招考办更改时考生的年龄限制,但总体要
求不会超过50岁。
三、专业知识要求
副主任药师的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需要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毒理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学、临床药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以及新药研发、药品的知识,比如药品的合理使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控制等,关系到病人安全和疗效的重要知识,需要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归纳总结能力。
四、个人素质要求
副主任药师是翻译公司药物知识和服务病人的窗口,要求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及时为病人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服务,有责任心和抗压能力,才能更好的服务病人。
总而言之,副主任药师报考条件要求相对较高,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岁,专业知识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个人素质要求良好,有责任心和抗压能力,以较高的水平服务于社会和病人。
只有对副主任药师报考条件要求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准备考试,把握机会,争取报名成功的机会,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职称评审-医药行业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自评分表

15年 ○9
4年 ○8 10年 ○8
8年 ○7
主持(10/项) ____项 参与(5/项)
2年 ○6 5年 ○6
____项
科研项目 (15)
省(部)级 市(厅)级
主持(8/项) ____项 参与(4/项) 主持(7/项) ____项 参与(3/项)
____项 ____项
县(区)级
主持(6/项) ____项 参与(3/项)
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字数
第一作者(8/ 篇第)一作者(6/ 篇达)规定字数 (6/部)
____篇 ____篇 ____万字
水平(4-10) 按照对应级别 水平(1-6) 的评分范围评 水平(0-10) 分
200分
年月日
充申请
年检测量
0-40分
年审评量
0-40分
年检查量
0-40分
年监测评价量
0-40分
年药学服务活动量
主持(4/项)
年人才培养(技术指导)量 主持(2/期)
____项
____项
____个 ____个 ____个 ____个 ____项 ____项
参与(2/项)
____项
参与(2/项)
____项
单位同类人员平均工 作量 单位同类人员平均工 作 单量 位同类人员平均工 作 单量 位同类人员平均工 作量 参与(2/项)
行业表彰
国家级○10 省部级○8 市厅级○6 县区级○4
年度考核
3年优秀○9 2年优秀○7 1年优秀○5
学历学位(10)
博士 ○10 硕士 ○8
经历与能力(20)
5项以上 ○20 4项 ○18 3项 ○16 2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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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药行业(中)药学专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评价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医药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在浙江省药品研发、经营、检验、监测、审评及相关单位(部门),从事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中)药师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是聘任副主任(中)药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主任(中)药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主管(中)药师资格后,实际聘任主管(中)药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管(中)药师资格后,实际聘任主管(中)药师职务2年以上。
(二)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副主任(中)药师。
(三)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副主任(中)药师资格。
学历(学位)取得前后从事(中)药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学历认证要求。
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六条:论文条件
申报对象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工作紧密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
第七条: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外语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具体要求按照浙人
专[2007]80号文件执行。
凡年满50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外语能力不作要求;外语能力考试其他免试条件仍按照浙人专[2007]80号文件执行。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过的职称外语成绩不能作为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除符合相应的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外,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以下的人员,均应取得有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必须取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过的计算机成绩不能作为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
(一)具有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及开展(中)药学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二)具有作为主要完成者将(中)药学方面科研成果在行业内推广应用或产业化的经历和能力,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三)具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中)药学领域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第九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作为主要完成者(前五)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1项:
(一)至少参与一项厅局级及以上(中)药学相关科研项目。
(二)获得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项。
(三)获得与本人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
(四)参与两项及以上国家、省(部)、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指南的制定。
(五)取得的(中)药学相关科研成果或技术进步,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条:其他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
申报评审副主任(中)药师资格的,近4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副主任(中)药师资格的,应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
第十一条: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但在医药行业工作中业绩和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破学历或破资历,破资历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破格申报副主任(中)药师资格者,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
1.以第一作(著、译)者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工作紧密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35万字以上)。
2.为(中)药学相关专业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厅局级科技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者(前三)。
3.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科技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
4.主持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验收。
5.为省级及以上相关机构举办的(中)药学专业技术竞赛类奖项主要获奖者;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主要编写者;或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区市级以上政府性规范性文件的主要
3
起草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资历。
第三章附则
本评价条件为相应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评审委员会在对申报材料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评审结果。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本评价条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