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外协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至高无上”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贯彻执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隐患排查及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黄陵矿业发〔2013〕36号),为及时发现并排除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我矿安全生产,结合二号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执行落实到位,特成立二号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彬赵应升

副组长:高华军王民蔡华军马功社仲照海

丁增平陈明贵张孝斌孙善军雷志锋

殷民胜张天明

成员:仵胜利郭超奇刘涛李西民徐晓寒

田多宝樊强刘志玉张海峰王计琨

孙震生陈宇军张军张锋青姜明

张强田西宁薛建伟张维梁成

黄兴利王孟高峰刘增强李战

赵西平陆桂飞王爱兵马志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二号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按照“国家监督、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负责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建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健全二号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创新安全隐患管理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公司所属各区队及外协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健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制度,执行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个相关隐患排查标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隐患排查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及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分管生产、通风、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安

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负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参加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解决处理方案,限期整改。

3、总工程师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并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隐患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5、安监处长、安全副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安监部部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排人员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6、各级业务部门是安全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是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的实施单位,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情况会议,每次会议都要

有原始记录,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室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技术管理责任。

9、各单位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处理直接负责,现场接受各级领导及职能科室、安全检查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对当班因缺少材料、备件确实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科区和矿调度所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每班必须排查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向班组长和区队长跟班干部汇报。在处理事故时无条件地服从分工,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脱离现场。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二章隐患等级划分和认定标准

一、隐患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一)、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煤总字〔2005〕

133号)中的十五大项66条小项隐患;

2、矿业公司或上级单位规定的重大隐患;

3、本文所附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附件一)。

二、隐患等级

按照治理和消除的难易程度将隐患分为A级隐患、B级隐患、C级隐患和D级隐患四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矿业公司归口业务部室牵头、组织,或由上级部门协调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须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厂、车间)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长负责治理的隐患。

三、隐患性质

按隐患性质分,煤矿隐患可以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排查

1、安监部每周一组织相关部室开展“两化”(即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精细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考核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由安监部组织,生产部、机电部、地测部、调度室、信息化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部、企管部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检查安排和要求,认真进行排查。

2、安监部在组织安全检查、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考核等检查时,同时进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

4、矿领导要按照干部走动式管理办法,每月至少对自己分管的业务(主要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供排水、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和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每周至少对自己分管的业务(主要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供排水、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和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各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每天至少对本队分管的业务(主要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供排水、地测防治水、监测监控等系统和主要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

二、隐患治理

1、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检查人员必须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立即向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处长、总工程师、总经理汇报,并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的部长、队长、跟班干部必须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迅速处理安全隐患。处理安全隐患时,安监部必须安排专人现场跟踪监督整改,以防止安全隐患扩大。

2、正常工作场所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需投入大量专用材料、设备、人力进行整改的,由相关业务部室、调度室组织相关单位

进行现场会审,制定整改计划,责任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安监部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3、无人工作的场所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属行人、行车、通风必经路线但无需投入专用材料、设备的,限24小时内排除。威胁人身安全的,由相关业务部室、调度室根据隐患范围,协调力量进行限期解决,安监部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有人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时无需投入专用材料、设备的,当班必须立即排除。

5、对设备缺陷需要专门采购或需投入专项资金排除的,由分管矿领导提出防范事故和排除隐患的措施意见,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6、对不按规定时间排除安全隐患的,安监部立即下达停工、停产整改通知单。凡停工、停产整改排除安全隐患的场所,复工时均需执行验收制度程序。具体为: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除完毕后,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附自查验收结果报安监部,安监部接到复工报告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部出具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复工。

三、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即,闭环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检查→隐患查出→收集、筛选→隐患确认→下发通知→整改处理→复查验收→回执、销号。

四、隐患查出方式

(1)上级部门和矿业公司组织的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2)矿组织的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3)各业务部室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中查出隐患;

(4)矿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和日常深入现场走动

查出的隐患;

(5)安监员、群监员、青安岗员“三员”汇报的隐患;

(6)瓦检员、班组长汇报的隐患;

(7)生产过程中职工发现、汇报的隐患;

(8)其他渠道查出的隐患。

五、隐患收集

1、走动式巡查隐患收集:

各级管理人员入井走动巡查时,到安全信息站领取《管理人员走动式巡查考核卡》(附件五),安监员、群监员、青安岗员上岗前,到安全信息站分别领取《安监员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本》(附件六)、《群监员隐患汇报记录本》(附件七)和《青安岗员安全隐患汇报记录本》(附件八),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并交存安全信息站,安监部安全信息站信息员,每天通过对查出所有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上传录入《二号煤矿管理人员走动式信息管理系统》。

2、上级单位检查隐患收集:

上级单位检查查出的隐患,由安监部统一签字确认接收管理,分级登记建档。

3、矿井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活动隐患收集:

矿井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活动(如“零点行动”)查出的隐患,参加检查部门或专业检查小组对检查隐患进行收集、筛选和统一整理后报安监部,由安监部分级建档。

六、隐患确认和下发通知单

安监部对收集到的所有安全隐患按《陕西黄陵二号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处罚标准》(附件二)进行确认,核实隐患是否有效和

属实,并按照隐患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分别向隐患责任单位或部门下发《隐患处理通知单》(附表三),提出整改、复查及回执要求。

七、隐患整改

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责任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立即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完后及时反馈信息到安监部。

1、责任单位接到《隐患处理通知单》后,立即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整改,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信息到安监部,切实使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整改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隐患管理工作。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人负责整改处理,业务部室管理人员负责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并盖章后报安监部备案、销号。

3、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方法组织处理:总经理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全面负责,安监处长亲自安排督办,分管领导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负责,并严格执行重大隐患“责任、期限、标准、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原则。

⑴责任单位接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督办通知单》后,立即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整改,待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信息到安监部。

⑵存在文件所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下发“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督办通知单”,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安监部、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地测部、调度室、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组

成重大隐患治理小组,查看现场、研究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资金、督促整改,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进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部备案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安监部要做好重点督促、重点检查和跟踪管理工作,参与重大隐患整改的全过程,确保重大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彻底地消除。

⑷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没有消除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在隐患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⑸因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没有得到落实,导致发生事故,对隐患整改中的责任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时,要认定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八、隐患复查验收和回执销号

1、隐患复查验收实行四级复查管理:处理隐患人员自检验收→隐患单位负责人复查验收→隐患排查业务部室验收→安监部复查验收

2、隐患单位整改完成隐患,由隐患排查业务管理部室对隐患整改单位的隐患整改处理结果再次进行现场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完成隐患整改登记,并及时回执反馈安监部。安监部组织进行最终复查。隐患一次整改不合格的,要求说明原因,将隐患一次整改处理现状情况回执安监部,并重新下发隐患通知单,制定整改处理措施,进行隐患二次整改,复查验收直至合格,并将隐患二次整改结果回执安监部备案、进行隐患销号。

3、对某种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隐患责任单位需要分管矿领导批示原因并签字后予以销号。在遇上级单位检查时,查

出此类隐患(某种原因暂时无法整改)时,隐患责任单位重新要求分管矿领导批示原因(其中必须注明“现不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并签字后,回执备案予以销号。

4、隐患回执单需由隐患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副队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安监部。

5、每天调度会安监部对前一天查出隐患进行公示通报。每月安全办公会议上,安监部要对上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责任人、资金、标准、时限、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发生隐患数量最多单位进行通报,并对当月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第四章隐患登记建档

安监部必须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台账。隐患内容、分类、查出时间、检查人、落实整改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时间、复查人、复查结果等情况必须填写清楚,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

隐患的登记建档要做到内容齐全,填写规范。各单位隐患排查登记台帐依照格式制定(附件九),且做好单位安全隐患管理月度统计表(附件十)。

第五章隐患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上报。

在安全隐患确认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根据隐患的级别和类

型,每月进行上报安监部,安监部将A、B类隐患上报矿业公司,其中A类隐患由矿业公司上报陕煤股份公司。重大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第六章奖罚

1、走动式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完成矿规定的入井次数及走动式次数,且每次入井必须查出不少于两条属实有效隐患,并填写在本人的干部走动式巡查本内。安全信息员对筛选的走动式巡查隐患,必须经安监部科级管理干部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系统隐患录入,并在隐患LED大屏进行公示。管理人员隐患排查的质量与数量纳入到干部走动式管理考核中,具体考核办法见《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办法》(黄二矿发〔2013〕103号)文件。

2、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两化”安全检查、零点行动以及其它检查活动)时,参与检查人员必须查出不少于两条实质性隐患,否则,检查活动参与视为不作为,入井登记视为无效,不予以统计,相关补助奖励给予取消。

3、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负责制管理,对A、B、C、D级隐患,依照《陕西黄陵二号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处罚标准》对隐患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隐患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给以加倍处罚,按照整改期限多次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处罚依次叠加计算。对重复出现的原则性隐患(无客观原因),重复一次按处罚标准给予两倍处罚,逐次出现叠加计算。整改次数或重复的隐患超过三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必

须对隐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问责调查处理,具体见《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管理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黄二矿发〔2013〕102号)文件。

4、未完成入井次数、干部走动式执行情况、抓“三违”次数及隐患排查规定中任一项的扣除当月安全奖的50%,未完成两项以上(包括两项)规定者本月不享受安全奖。

5、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对发生的隐患、不及时整改隐患、隐患数量对比最多的单位和分管部室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具体见《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文件。

6、每月安全办公会议,安监部对管理人员入井、干部走动式执行情况、抓“三违”次数及查出隐患条数进行通报;对不及时接受、不及时整改的、重复的隐患单位进行通报;每月月末在井口候车室LED大屏上公示当月管理人员入井、干部走动式执行情况、抓“三违”次数及查出隐患条数。对相关人员查出的A、B级隐患和抢险积极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对管理人员本月在完成矿规定的入井次数的基础上,给查出有效隐患条数最多的管理人员给予500元奖励,对发生隐患数量最多单位责任人给予500元处罚。

第六章附则

1、原《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黄二矿发〔2013〕64号)、《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处罚标准》(黄二矿发〔2013〕102号)

文件废止。

2、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过程中与相关文件规定出现不同标准时,依本办法标准为准。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附件一:

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界定标准

一、通风管理:

1、采区和工作面不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未实行分区通风,未设专用回风巷。

2、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完好、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要求。

3、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5、未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不能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不能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部通风机通风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未设置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未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矿井主要通风机不能连续运转,未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不符合规定,未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二、瓦斯管理:

8、未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即:

(1)未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未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未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瓦斯管理制度,未实行群防群治;

(4)未建立瓦斯地质(包含油型气)预测预报制度。

9、未强化瓦斯检测,即:

(1)未配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或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

(2)每年未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不能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存在漏检、假检现象,瓦斯检查记录未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不能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未能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8)瓦斯超限后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0、未制定完善瓦斯隐患处理措施,即:

(1)未制定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未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

源已全部切断,或未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等;

(3)排放瓦斯时未做好记录,或未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未能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未能在24h内进行封闭。

11、未采取隔爆措施,即:

(1)在主要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未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未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未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未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12、高瓦斯矿井未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即:

(1)瓦斯抽采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未按周期对抽采系统进行测定,不能保证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未能地面抽采与地下抽采相结合,或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进行最大限度地抽采;

(3)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不匹配,或采掘生产活动不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4)未及时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即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瓦斯含量

等。

三、防尘管理:

13、下列巷道未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及各转载点。

14、防尘水幕不灵敏可靠,或未封闭全断面,未能正常使用,或在下列地点未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15、下列设备未设置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不能正常使用:

采煤机,液压支架,综掘机,钻机。

16、防尘基础管理不完善,即:

(1)未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未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未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

(3)采煤工作面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4)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不完善;

(5)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不完善,技术资料不齐全。

四、防灭火管理:

17、未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即: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

(3)矿井延深时,未对延深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或未按要求每年对所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

(5)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生产的;

(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道的。

18、防灭火基础管理不符合下列规定:

(1)无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5.下达

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填写在《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规定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有各分管副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畐喑B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畐喑B长、通防、机电、监控、运输区长(主任)等,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必须根据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制定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于当月30日前组织召开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参加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首先落实上个月排查隐患的完成任务情况,然后根据各单位上报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和落实,排查出当月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和检查验收 人。不及时召开会议,记录不全,没有落实上月完成情况的,每项罚款30元。 3、各一、二线单位每月29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 员召开本单位的月度隐患排查会议,对上个月本单位隐患完成情况进行落实,同时排查出下个月本单位存在的隐患,对属于自己单位分管内C级以下隐患要定出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对自己单位不能完成整改的上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不及时召开会议,没有及时上报,每次罚款30元。 4、各一、二线单位,必须每星期召开一次由单位负责人主持的隐患排查会议,认真排查下周本单位的各类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责任人、检查验收人,应做好记录,建档立卡,否则每次罚款20元。 5、公司月度隐患排查会议由安全监察部根据会议排查情况,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建档立卡,把隐患内容、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落实清楚,于当月6号前下发到各单位,不认真排查,记录不清,不全,没有按时间下发,每次罚款20元。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在当月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会议上,要首先落实上个月的隐患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或治理措施不落 实,每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检查验收人30元,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7、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其检查验收人应及时调度其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在调度会议上提出或向有关领导专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拖后完成,否则每次罚责任人30元,检查验收人20元。 8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重大的隐患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并指定专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及时上报或内容不全的,罚责任人20元。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77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涞源县宝泽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出井后,必须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签字;对“三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编号:SM-ZD-8609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644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有各分管副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副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通防、机电、监控、运输区长(主任)等,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必须根据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制定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于当月30日前组织召开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参加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62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

闭环式管理制度

“闭环式”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优质高效发电”的工作思路,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闭环式”安全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电站安全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一、主要做法 “闭环式”安全管理就是按照“预案→落实→考核→奖罚→反馈”的安全管理程序,把安全要素整合串联成一个环环相连的工作流程,在任何一个环节都达到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管理落实、奖罚落实,使安全管理过程和管理行为由始而终构成连续封闭的回路,从而实现“事事有人管、管理靠闭环、闭环保安全”的安全管理模式,并且延伸到电站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 多年的管理经验证明,把“闭环式”安全管理模式推行下去,并逐级落到实处的关键是班组,班组是基础,是生产的前线,一切生产活动都是通过班组来实施,班组既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小集体,又是事故多发地带和受害群体。班组管理可以说是管理金字塔的基石,规范班组管理是提高电站竟争力、促进电站发展的需要,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促进电站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把问题找准以后,管理处就把重点放在班组建设上,从班组安全管理组织、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班组岗位操作管理、班组现场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检查六个方面制定了班组“闭环式”安全管理的标准。并做到按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落实、确保科学合

理、有始有终地按照班组“闭环式”安全管理模式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了机组设备完好率,促进了电站安全生产。 1、班组安全管理组织。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班组,形成以班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在班组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抓好班组安全管理。二是建立班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长、安全员及每个班员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三是班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并以安全责任书形式落实到个人,实行经济责任与岗位安全责任对应的奖惩机制,定期考核,奖惩兑现,推动岗位责任落实。 2、班组安全管理制度。一是针对班组管理实际,制定健全完善了班组安全管理十项制度:班前班后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班组学习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班组长工作制度、各类机电设备操作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危险性较大的临时性工作,班组均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上报电站把关、审核。三是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四是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涉及班组的各项管理制度、涉及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危险源监控记录等,做到记录清楚、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 控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最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及中煤安〔2011〕686号、中煤安〔2010〕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 管理规定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填写在《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 理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728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Closed-Loop Management for Rectification of Safety Hazard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

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47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 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 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 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 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 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 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 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

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制度,规范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闭环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车间负责人是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系统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督查、检查以及安全生产隐患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第三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进行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现场隐患检查通知单,检查人、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把其中一份交生产技术部备案。发现严重隐患时,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四条、抓好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五个环节: 1、隐患检查环节:主要指安监人员日常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等(包括上级检查出的问题)。 2、签字确认环节:各种安全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车间组织的检查应由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工段内的检查应由工段长负责人签字确认;班组内的检查应由班长负责签字确认。

3、收集整理环节:由生产技术部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备案。 4.复查验收环节:各车间负责人先自行检查、验收,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现场验收,车间负责人签字,检查人、验收人签字,建档、备案。 第五条、每月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将本月的隐患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精编版)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 不留空档, 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 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结合本局实际, 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 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

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大隐患监控力度和整改力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管理如下制度: 信息中心设在安全监察部,主任由000担任,配备专职(000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及管理。 二、安全隐患信息采集 1:图纸和三项评价基础资料会审隐患信息 每月中旬及下旬前,由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图纸和三项评价基础资料会审,并有会审记录,对会审出来的安全隐患信息,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工程师负责审核把关。每月没有组织图纸及三项评价会审,对工程师罚款20元/次。每有分类、建立台账或分类不准确,对信息中心负责人及工程师各罚款10元/次。 2:安全检查隐患信息

每周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带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参加人员:五职矿长,专业负责人,区队长。每周不组织安全大检查,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参加,对董事长或总经理罚款50元/次。 3、安全隐患检查范围 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巷道、硐室、地面机电房、炸药库等。检查重点:主、付井提升、斜坡运输、一通三防、监测监控、防治水、顶板管理、三项评价、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供电、火工品管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检查覆盖100%。否则罚款50元/处 4:检查人员包括 专职安检员、专业技术人员、区队干部、部室管理人员、矿领导、检查人员下井升井后必须到安全隐患信息中心填写安全隐患信息笔录,笔录要分专业,分系统,要求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隐患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对信息中心负责人、安全矿长、董事长各罚款20元/次。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地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地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地思想,实现对风险地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险源地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地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地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班组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地安全隐患地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地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地治理与风险地控制。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外协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至高无上”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贯彻执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隐患排查及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黄陵矿业发〔2013〕36号),为及时发现并排除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我矿安全生产,结合二号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办法》执行落实到位,特成立二号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彬赵应升 副组长:高华军王民蔡华军马功社仲照海 丁增平陈明贵张孝斌孙善军雷志锋 殷民胜张天明 成员:仵胜利郭超奇刘涛李西民徐晓寒 田多宝樊强刘志玉张海峰王计琨 孙震生陈宇军张军张锋青姜明 张强田西宁薛建伟张维梁成

事故隐患闭环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闭环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制度,规范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闭环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车间负责人是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系统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督查、检查以及安全生产隐患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第三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进行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现场隐患检查通知单,检查人、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把其中一份交生产技术部备案。发现严重隐患时,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四条、抓好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五个环节: 1、隐患检查环节:主要指安监人员日常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等(包括上级检查出的问题)。 2、签字确认环节:各种安全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车间组织的检查应由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工段内的检查应由工段长负责人签字确认;班组内的检查应由班长负责签字确认。

3、收集整理环节:由生产技术部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备案。 4.复查验收环节:各车间负责人先自行检查、验收,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现场验收,车间负责人签字,检查人、验收人签字,建档、备案。 第五条、每月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将本月的隐患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规章及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2. 制定依据、术语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2.1安全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2 隐患: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3 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 2.4 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

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5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6 三查四定:在项目建设中,交工前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三查”主要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事故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 2.7危险作业:操作过程安全风险较大,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安全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一般包括: (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规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 (2)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3)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各种安全检查. 4. 职责 4.1 安全科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参与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 4.2 总工办负责组织工艺专业检查,设备科负责设备专业检查,电仪科负责组织电气、仪表专业检查,仓储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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