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考试必备小超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
(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2023年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1、协议旳概念和法律特性。
答:①概念:协议是平等主体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旳协议。
②法律特性:㈠协议是双方或多方旳民事行为;㈡协议是意思体现一致旳民事行为;㈢协议以设置、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2、协议旳分类。
答:㈠诺成协议与实践协议;㈡要式协议与不要式协议;㈢主协议与从协议;㈣单务协议与双务协议;㈤有偿协议与免费协议;㈥有名协议与无名协议;㈦为本人利益旳协议与为第三人利益旳协议;㈧本协议与预约协议;㈨格式协议与非格式协议;㈩确定协议与射幸协议;(十一)一时性协议与持续性协议。
3、协议法旳涵义。
答:协议法是指调整协议法律关系旳法律规范旳总称。
4、协议法旳基本原则。
答: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
5、协议签订旳概述。
答:协议旳签订过程其实就是指协议当事人合意旳过程,也就是指订约当事人使其就协议旳重要条款所作旳意思体现趋于一致旳过程。
6、协议当事人旳缔约能力。
答:当事人签订协议,应当具有对应旳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可以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旳法律资格。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旳主体可以通过自己旳行为或意思体现,获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7、签订协议旳程序。
答:协议签订旳基本程序是要约和承诺。
8、特殊缔约形式。
答:一、招投标程序。
㈠招标㈡投标㈢开标和验标㈣评标和定标㈤签订协议。
二、拍卖程序。
㈠签订拍卖协议㈡公布拍卖公告㈢竞买㈣拍定。
三、强制缔约。
四、附合缔约与格式协议。
9、协议旳内容。
答: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其内容就是指协议旳条款所确定旳双方当事人旳权利义务。
10、要约和承诺旳基本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答:①要约是但愿和他人签订协议旳意思体现;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旳拘束力。
②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旳意思体现;从法律上说,承诺必须具有其应当具有旳条件后来,才能产生预期旳法律效力。
最新电大合同法案例小抄集锦1

案例分析题1.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按照机械厂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试分析: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答题要点:根据《合同法》第2 4 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本案中造成乙机械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
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备的人,应该前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械厂赔偿2万元。
2.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若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
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答题要点:(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保证人。
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3)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新电大合同法简答题小抄

1.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定式合同的条款,一般由一方当事人事先确定,实践中多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制订并提出.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2.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3.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表现在哪几点?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4.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哪些条件?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即是否发生只具有可能性,不具有必然性.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选定的事实,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当然具有的限制,不属于合同的条件.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5.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简述构成欺诈的要件.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即这种错误与欺诈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7.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8.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 内部效力的主要内容有: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讣于受让人.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对外效力主要内容有: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相抵销.9.简述提存的适用条件提存的适用条件: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受.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0.法定抵销的要件.法定抵销的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11.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 1.必须确定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该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2.要有损害事实存在.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12.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有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13.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14.简述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督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15.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房屋租赁合同的具有的法律特征: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16.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17.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1.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3.技术咨询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18.简述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的特征:1.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2.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3.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4.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仓储合同主要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3.仓储物为大宗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4.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19.简述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特征. 委托合同的特征:1.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2.诺成、非要式性.3.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4.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5.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6.委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的性质也是提供服务.2.行纪合同调整范围的限定性,①主体资格应依法批准.②标的的范围特定.3.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贸易活动.居间合同的特征:1.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2.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非要式性.4.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20.我国《合同法》规定哪些合同债权不能转让?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等不得让与.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债权的性质,虽然不在禁止之列,但其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为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一般不得转让,当然此种约定应以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为前提.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21.简述法律管辖竞合的含义法律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22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尊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23. 简述强制缔约的特点.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24.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3.让与合同权利须个有可让与性.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25.简述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26.简述买卖合同的特征及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有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27简述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法律特征.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5.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6.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8.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2.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3.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互相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29.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悠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中,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30.简述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31.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1.要有两个或以上的合同当事人.合同的订立时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根本不能成立合同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
电大考试必备合同法小抄综合版(名词解释、判断、填空、选择、简答、论述、案例)

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6 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该形式为行为默示形式。
7、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8、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9、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
10、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
11、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
12、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3、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14、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15、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6、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
17、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18、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2012最新已整理电大合同法小抄(填空、名词解释、论述、简答、案例)

2012最新已整理电大合同法小抄(填空、名词解释、论述、简答、案例)填空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2.广义的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种。
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分为要物合同和不要物合同。
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10、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撤回效力。
12、我国《合同法》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到达主义。
14、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15、合同义务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
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17、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18、意思表示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
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相互协助义务和保密义务。
20、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21、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主要有合同承受与企业兼并。
22、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标来订立合同的。
2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因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25、混合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原则。
27.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28、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
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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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B. 除斥期间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担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B. 承担连带责任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D. 由法律作出规定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B. 委托开发人所有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A )。
A.当事人 B. 代理人 C. 居间人 D. 利害关系人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
最全电大合同法论述题小抄

.精选资料论述题1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规则的主要内容?主要有:A 法定义务规则。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这些义务由法律明文予以规定。
B 正确履行。
即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也就是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适当的标的。
C 亲自履行。
是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D 约定不明的履行。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以便合同的履行。
E 第三人履行。
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
F 价格变动的履行。
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哪种价格履行的问题。
G 不完全履行。
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
H 情势变更。
是指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化。
2论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据其由一方、双方还是多方作出意思表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
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表意行为,而且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任何合同都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的。
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于民事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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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小抄,电大合同法经典小抄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等,一步到位直接打印版,本文是考前复习重点,内容全面,详细摘录了教材和练习中的核心考试内容,是考生考前复习准备的好资料。
2011电大考试复习必备资料电大合同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6 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该形式为行为默示形式。
7、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8、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9、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
10、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
11、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
12、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3、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14、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15、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6、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
17、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18、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19、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20、不可抗力:指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因此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1、合同解释: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
22、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3、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24、运输合同: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25、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26、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27、拍卖:所谓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8、要式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9、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30、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31、强制缔约:所谓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3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3、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34、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35、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36、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37、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38、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39、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40、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1、赔偿损失: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42、预期违约: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43、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促使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44、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45、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46、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47、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48、合同的变更:所谓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9、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
50、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其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新的当51、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52、(合同)解除权: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权利。
53、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
54、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为提存。
55、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56、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57、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58、侵权责任: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益。
59、法律责任竞合: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0、法律管辖竞合: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合同关系时,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由特别法规范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特别法规范没有具体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规定。
6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受买人,受买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62、样品买卖: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
63、试用买卖: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受买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64、易货买卖: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等。
65、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电力的一方称供电人,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用电人。
66、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供水人,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用水人。
67、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
68、供用热力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热力,另一方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用热力人。
69:赠与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
70、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
7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72、捐赠: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73、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74、租赁合同: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75、房屋租赁合同: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76、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7、承揽合同: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78、技术合同: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