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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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瓦房店第十七中学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陶贵金

副组长:汪文洁

组员:邹瑞武李明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管理教师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正常,满足教学与管理需要。

第四条计算机教师负责学生上机的管理工作,并填写“机房使用和设备使用记录本”本的相关内容,鼓励教师和学生使用学校的计算机。

第五条学生按要求正确操作使用计算机,完成上机实践内容。

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计算机设备、格式化硬盘,自带软件操作要经过计算机教师的同意,益智游戏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在计算机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爱护公用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保持机房安静,不准在机房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第九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带食物进机房,不乱扔纸屑、随地吐痰。

第十条禁止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关闭计算机机房前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校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网站用户必须经过用户申请批准后才能够能录。

第十三条网管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十四条网管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通过校长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十五条网管员必须监视网站发布的信息,防止有人通过本校网络发布有害信息。

第十六条网管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备份,以备服务器受破坏后能回复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网管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里的多余、无用、临时文件进行删除工作。

第五章病毒检测及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八条任何要上传文件至本校文件服务器的人员必须先对要上传文件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任何上传到上级教育网站的内容,必须经过病毒检测,保证没有被病毒感染后才能够上传。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的电脑必须定期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第二十条网管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入侵和传播。

第二十一条网管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升级服务器系统,安装必要的系统补丁,预防网络安全漏洞。

第六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的任何使用者若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通知网管员,并保护有关数据。

第二十三条发现任何违反网络安全法规的或传播有害信息的人员,立即报送区教育信息中并同时报告校长以及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的使用者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有害电子邮件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第七章帐号使用登记及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校园网的使用者必须拥有网络的合法使用帐号和密码,计算机的使用者必须拥有合法的计算机使用账号和密码。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内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等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除学校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二十七条网管员必须监视帐号使用情况,发现帐号用于违反管理制度,必须立即封锁或删除帐号。

第二十八条网管员拥有建立、修改、删除网络使用帐号以及赋予帐号使用权限的权力。

第八章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网管员必须遵循此制度,做好如下的工作。

(一)负责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沟通校园网络与区教育局信息中心的安全联系。

(三)负责校园网络(网站)的信息安全。

(四)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随时为师生上机操作提供服务。

(五)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

(六)积极配合教师使用多媒体使用教学活动,协助教师进行现代化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七)师生上完课后要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计算机室,并且填好使用记录。

(八)计算机室内的机器不得外来人使用,也不准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

(九)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持微机室的温度适宜。

第三十条网管员必须定期更新本校网站内容,各科组部门应努力配合网管员做好网站更新工作,提供详细的网站更新资料。

第三十一条网管员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报送区教育信息中心和校长及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由校长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九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三十二条定期安排本校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参加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其计算机网络安全概念。

第三十三条定期安排网管员参加关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培训,提高其网络管理能力。

第三十四条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三十五条负责对学校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全体教师和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习惯,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第三十六条对信息发布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第三十七条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第十章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制度

第三十八条每月对校园网络的网络安全进行例行的巡查工作,并将巡查的结果向网络安全小组组长报告。

第三十九条每周上网查看相关的网络安全的信息与通报,并对服务器进行相关的安全升级与打好相关的安全补丁。

第四十条每周更新一次校园网络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对重大的病毒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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