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事故分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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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案例分析1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案例分析1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
责任
杨玉军 建通劳务公司工程部部长 建通劳务公司给予其10000元
的经济处罚,并撤职
董岩秋 4号地块现场安全员
建通劳务公司给予其10000元 的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亢海霞 永田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元的经济处罚,并撤职
华鼎管理公司给予其20000元 的经济处罚,并撤职
整理课件
事后处理
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表(部分)
姓名 职位
处理意见
王健伟 建通劳务公司总经理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高树春 4号地块项目实际负责人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张和友 4号地块项目技术、质量实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际负责人
责任
杨庆春 4号地块施工现场生产队长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整理课件
事故分析
(二)间接原因
华鼎管理公司对施工作业现场监理不到位。对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未 进行模板及支架设计、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未对模板支架进行检 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等违章行为未及时发现并纠 正;对备案项目部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的问题监理不到位。
整理课件
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
(二)间接原因
.丰润区住建局未按照对4号地块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对未制定 大门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模板及支架设计、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未对模板支架进行检查、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等违章行为未及时发现并纠正; 对工地停工整改期间仍然组织施工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未对企 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 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备案项目部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 项目实际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警示教育案例(质安站)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警示教育案例(质安站)
典型事故案例 警示教育分析
2020年6月
模板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某公共租赁房项目,在浇筑北侧楼梯间顶棚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导致5 人死亡、2人重伤。
• 原因一:顶棚木支撑叠层搭设。
• 原因二:外飘屋檐用外架支顶,无水平拉结。
• 原因三:梁、板、柱同时浇筑。
• 四点教训:
• 1、模板支架不能叠层搭设。 • 2、梁、板、柱不能同时浇筑混凝土。 • 3、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 • 4、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数量(该操作面仅30平米左右,最高峰时上了
• 三点教训:
• 1、起重机械设备属于重大危险源,尤其是施工升降机,每次进入不 应超过9人(含司机)。
• 2、起重机械设备的开启专业性强,必须专人开启,其他人员一律禁 止操作。
• 3、平时使用机械设备发现异常的要即时向管理者反映。
北京市“12.29”坍塌重大事故(2014年)
北京市海淀区某在建工地,底板钢筋发生倒塌,事故直接造成在现场作业的10 名工人死亡,4人受伤。
• 原因二:超期使用(备案牌标注有效期为“2012年6月23日至2013 年6月23日”,事故发生时为2013年9月18日,超期2个多月) 。
• 原因三:日常维保不到位(没有按规定进行没3个月一次的坠落试验, 许多如螺栓、齿轮等零部件老化锈蚀严重,上限位和极限限位装置失 效)。
• 其他: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地处武汉闹市区,大部分单 体已封顶,但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 其他: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救援不规范、违规用钩机吊管。
• 五点教训:
• 1、土方开挖应合理放坡,切记垂直下挖。 • 2、土方堆放应离基坑边2米以外。 • 3、土方开挖周边不应有附加震动源。 • 4、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措施。 • 5、禁止用钩机起吊重物。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可修改版ppt]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可修改版ppt]

• 原因一:砌筑墙体超长未设构造柱(该处单皮墙体长约11米,高约 2.5米)。
• 原因二:违反操作规程,局部先回填。
• 两点教训:
• 1、砌筑墙体不能过长过高,根据抗震规 范,墙体长度超5米、高 度超4米即应设抗震柱和抗震梁。
• 2、砖胎模应在基础部分部完成后方可回填。
南宁市“8.9”物体打击事故(2014年)
原因一:违反操作规程(未对前仓测压即进入作业)
原因二:未严格进行监测(地面已出现裂缝,未重视)
其他:瞒报事故(违反《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 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 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四点教训:
• 1、梁、板、柱不宜同时浇筑混凝土。 • 2、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拉结应规范牢固。 • 3、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于8CM。 • 4、错误的操作不一定酿成事故,但事故一定是错误的操作造成的(必
须时刻谨记!)。
天等“6.18”坍塌事故(2012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当场死亡。
原因一:锅炉房17米高大模板支撑失稳,单层支撑。
原因二:项目未报建报监、监理未进场,监管缺失。
原因三:高大模板支撑方案套用底层支撑方案,企业未审批、未经专家 论证。
• 三点教训:
• 1、高大模板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 2、模板支架不能单层支撑。 • 3、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安全保障力。
南宁市某市政项目,施工吊车将管道从沟槽底垂直吊起,逆时针移动到 地面距沟槽边2米、离地1米高的位置时,管道右侧的钢插销突然脱出, 砸至第4节管道,造成躲在第4节管道的2人当场死亡。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篇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19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19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

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

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

模板及脚手架倒塌案例及原因及防治措施图文

模板及脚手架倒塌案例及原因及防治措施图文

2.设计计算考虑不周 2.1 计算模型与实际受力情况有出入
目前施工现场模板系统支撑与脚手架很大部份采用Φ48钢管。对于钢管搭设的模板支撑系统、内外 脚手架,在设计计算时,杆件的计算模型和简图与实际受力情况有较大出入。计算时一般假设各杆件交于一 点,其节点为铰接,实际上钢管搭设时立杆、横杆及斜杆均用扣件连接,由于1个扣件只能连接2根杆件,各杆 件不能交于一个节点上,因此在交接点上产生偏心问题,计算构件图也很难考虑这个问题。扣件连接时,对回 转扣件规范JGJ130—2001定锁扣力为8kN,十字扣件为6kN,一字扣件为2.5kN,这与钢管本身强度相差较大, 不相匹配。模板支撑系统与脚手架和主体进行必要的连接,规范一般要求做到刚性连接,但施工时很难做到 刚性连接的要求,而监督人员一般又不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检查,因此存在实际构造做法与计算假设不 吻合的现象,理论计算结果与实际受力误差较大。
案例三:西安脚手架倒塌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
2011年10日8时20分许,位于西安市 北郊的凯玄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 楼悬挑脚手架发生坍塌事故,脚手架 从20-25层坠落,致使正在做外墙装饰 的12名工人被埋压。其中7人当场死 亡,5人受伤。
原因分析:外脚手架倒塌事故的原因很多,但最直接的原因是无专项设计方 案、专项设计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评审、未按设计方案搭设、悬挑杆件刚度不 够、连墙杆不足,使脚手架发生倾斜变形,进而坍塌。
原因分析:该配送中心仓库,屋顶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在浇筑屋顶混凝 土时发生了这一惨剧,该屋顶是大跨度,高支模的支架模板工程。属于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已经下达了停工通知书。施工单 位野蛮施工,拒绝停工,在未经监理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就浇筑屋顶混凝土。在浇 筑混凝土的过程中发现模板沉降,木工班长要求木工下去加固支架。15人到模板 下去加固支架。但是为时已晚。该事故属于典型的违规操作、违章指挥。为此付 出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用于搭建建筑工地脚手架的45批次钢管和39 批次扣件进行了抽检,结果令人震惊:扣件合格率为零、钢管合格率仅为14%。 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最近赴有关省市进行的检查也表明:近 年来,一些地方生产和销售建筑施工用的劣质钢管、扣件行为突出,建筑设施 租赁市场混乱,大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流入施工工地,施工单位不严格按标 准规范使用钢管、扣件,严重危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案例及预防对策【最新】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案例及预防对策【最新】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案例及预防对策建筑安全是建筑企业永恒的主题,从血淋淋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预防事故的对策,尽最大努力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建筑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的责任。

笔者从收集和整理的16起重大事故案例中,依据国家制定的安全法规、规范和标准,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安全管理,如何增强法制观念,保证安全施工。

一、模板支撑系统失稳跨塌的直接原因和预防事故对策:2000年10月25日,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演播厅在浇筑屋面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失稳跨塌,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南京市电视台,施工单位是南京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东南大学建筑设计院,工程监理单位是南京市工苑建设监理公司,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模板支撑系统架体搭设存在严重缺陷,水平连杆不足,三维尺寸过大,架体底部未设置扫地杆,模板支架与结构缺少连接,导致架体立杆局部失稳跨塌。

预防事故对策:(1)支模排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应制订专项方案。

(2)要选择有实力的劳务队伍。

(3)支模排架要经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4)支模排架要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审定批准。

(5)模板拆除前要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不得提前拆模板。

(6)支拆模板均需经批准、验收,验收单内容必须量化,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二、文艺学校围墙倒塌致2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和预防事故对策:2007年4月4日上午10时许,位于武进邹区镇殷村村的常州文化艺术学校内侧挖有深80厘米的水沟,由于校内河塘清淤时,将淤泥打到学校围墙外侧形成压力,致使围墙向内侧倒塌。

2名校外工作人员被埋入,经抢救,2名救出人员医治无效死亡,围墙倒塌长约40米。

预防事故对策:建筑工地围墙边堆放泥土,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堆土紧靠围墙,以防止发生围墙倒塌事故。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精选)精选全文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精选)精选全文

• 四点教训:
• 1、模板支架不能叠层搭设。 • 2、梁、板、柱不能同时浇筑混凝土。 • 3、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 • 4、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数量(该操作面仅30平米左右,最高峰时上了
9个人)。
大化“9.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2014年)
河池市大化县某中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在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即将完工进行 压光工作时,模板支撑失稳突然坍塌,导致2人当场死亡(另2人在坠落中被 脚手架挂住而幸免)。
• 原因二:超期使用(备案牌标注有效期为“2012年6月23日至2013 年6月23日”,事故发生时为2013年9月18日,超期2个多月) 。
• 原因三:日常维保不到位(没有按规定进行没3个月一次的坠落试验, 许多如螺栓、齿轮等零部件老化锈蚀严重,上限位和极限限位装置失 效)。
• 其他: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地处武汉闹市区,大部分单 体已封顶,但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进入。 • 3、随时留意基坑状态变化,发现征兆要马上撤离并及时报告。
武汉市“9.13”电梯坠落重大事故(2013年)
武汉市某工程,一载满粉 刷工人的电梯,在上升过 程中突然失控,直冲到34 层顶层后,电梯钢绳突然 断裂,厢体呈自由落体直 接坠到地面,造成梯笼内 的19人全部死亡。
• 原因一:违规操作、超载(施工升降机标注核定人数12人,当天上了 19人,且为工人自行操作上下)。
南宁市江南区某厂房项目,在拆除外架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架体上17人坠落 至地面,最终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
原因一:外架拉结不规范(斜拉、扣件松动,且很多已拆除)。
原因二:拆卸方 案不正确,导致 外架局部集中堆 载。
• 其他情况:该项目曾获得自治区2014年下半年标准化示范项目。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二(支模架坍塌)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二(支模架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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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赵文艺,大连阿尔滨集团建筑公司一分公司蓝湾项目部生产负责人。 作为生产负责人对B-1#地下车库模板支护没有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工人施工, 对模板支护未按规定报验,混凝土浇注施工也未按照规定向监理报告,模板 支护和混凝土浇注未按照要求组织专项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对现场施工作 业没有实行统一的指挥协调,致使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混乱,交叉作 业。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 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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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间接原因
①模板支护施工前未组织安全技术 交底,未按规范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扫地杆和水平拉 杆;模板搭设和混凝土浇筑未向监理单 位报验。
②备案项目经理陈健未到位履职, 由不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赵文艺负责 现场生产管理;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由不 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安全员利用软件编 制,该方案也未经项目部负责人、技术 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未设置 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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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张万君,大连阿尔滨集团建筑公司一分公司副总经理。作为一分公司 全面负责建筑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 产管理责任,对主管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疏于管理;对蓝湾项目经理陈健未到 职履责情况听之任之,指派无项目经理资格证的赵文艺作为现场生产负责人, 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不落实,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现象严重,项目安全管理混乱。其行为违反 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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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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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中极易引发群体伤亡的危险源之一,尤其随着城 市现代化的发展,大层高的建筑越来越多,一些高度大于8米,且采用扣件式钢管 模板支撑架的模板工程频频发生了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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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事故第一节建筑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原因分析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迅猛发展,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一旦发生,就会造成群死群伤,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模板坍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一、在设计、计算方面,以下问题易导致坍塌事故发生1、部分项目计算方法不正确,荷载的取值和验算未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对泵送砼、砼浇筑方法等影响因素考虑不周,未按最不利原则确定荷载组合。

2、个别项目计算书内容与实际不符,设计计算直接利用其他项目的计算成果,存在“张冠李戴”现象。

3、大部分项目未对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支撑体系的立杆直接搭设在楼面上的,也没有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对局部受力状况也未验算。

4、计算模式与实际搭设状况不一致。

如立杆的稳定性计算,方案中立杆接长按对接接头考虑,但实际搭设中立杆接长采用搭接,立杆顶部基本未设置可调顶托,普遍存在直接利用横杆和扣件承受荷载的搭设形式,计算时按立杆轴向受力计算而未考虑偏心受力影响,现场也没有对偏心受力杆件采取加固补强措施。

5、相当部分的工程项目计算书中钢管截面特性是按照标准钢管取值,而目前市场上流通使用的钢管壁厚基本上达不到规范要求,计算时未考虑钢管壁厚不足所带来的钢管承载力下降这种不利因素。

6、有不少施工企业错把计算书当成施工方案,文字成了方案的主要表达方式,很少有图或没有图。

由于文字表述不够直观,设计意图难以表达清楚,令操作人员无所适从,任意搭设,导致不同水平的施工人员搭设的支撑系统不一样,不能像工程图纸那样,不论哪个施工企业施工,建成的建筑物是完全一样的。

二、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材料不符合要求,是导致模板坍塌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有的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管、扣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测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全。

进场的钢管、扣件使用前,未能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送检。

2、钢管、扣件由于使用时间较长,周转次数较多,再加上保护意识不强,外观质量差,部分磨损、锈蚀、变形、开裂的钢管、扣件仍在使用。

3、现场使用的钢管壁厚达不到规范要求,基本上都存在负偏差。

在模板支撑体系倒塌事故中,扣件常常发生断裂,钢管因壁厚很薄发生严重变形。

搭设材料不符合要求是导致模板坍塌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在构造措施上,以下问题易导致坍塌事故发生1、水平杆设置不符合要求,有的主节点处没有水平杆。

很多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是由于水平杆件缺失造成的。

例如:在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坍塌事故和江宁“9.01”模板坍塌事故中,主节点处缺少水平杆件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2、扫地杆、垫板和底座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有的模板支撑体系未按照规范要求设扫地杆、垫木和底座。

3、立杆接长采用搭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有的立杆顶部没有采用U型可调支托,而是在立杆顶部采用立杆搭接。

这种做法不仅因立杆偏心额外增加了弯矩,而且会因为搭接扣件的抗滑力小于上部立杆承受的荷载,使得上部立杆向下滑动,从而导致模板支撑体系变形、坍塌。

4、有的工程将梁的荷载先传到梁下的横向短水平杆,再由该水平杆传给立杆。

这种做法不仅额外增加了水平杆的弯矩,而且扣件的抗滑力未必能满足荷载要求,极易导致梁下扣件的滑脱,从而引发坍塌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应将钢管立杆直接顶在梁下,如图1所示。

严禁通过水平杆将梁的荷载传到立杆上。

图1 梁下立杆的正确做法5、有的支撑体系未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使得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差,导致事故发生。

6、施工顺序不符合要求。

不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的墙柱和梁板同时浇筑,使模板支撑体系没有抗击水平里的支撑点,导致事故发生。

在施工中,墙、柱应先浇注,等墙、柱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足以抵抗梁、板模板体系施工中产生的水平荷载后,再浇注梁、板混凝土。

施工时,水平杆应和墙、柱顶紧、拉牢,做可靠连接,防止模板支撑体系产生位移。

7、主、次梁和板下的立杆间距不统一、纵横不成行,导致梁下立杆没有水平横杆连接,缺少了侧向水平支撑,而梁下立杆受力最大,致使架体的整体稳定性大大降低,导致事故发生。

许多事故案例印证了大多数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是从梁的部位开始的。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成倍数(图2)或相等(图3)。

图2 板下立杆间距是梁下立杆间距的倍数图3 梁下立杆间距与板下立杆间距相等8、立杆、水平杆件、剪刀撑三维尺寸间距过大,是导致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的重要原因。

9、模板支撑体系不与周围墙、柱以及架体按照规范要求连接或连接不符合要求,是造成整体失稳、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模板支撑体系缺少和已经浇筑完成的墙、柱以及周围架体的固结,不能抗击侧向水平力,致使架体整体稳定性大大降低。

模板支撑体系应按如下要求进行施工:1)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2)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10、模板支撑体系顶部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加设水平拉杆,导致模板支撑体系首先从顶部失稳破坏,造成坍塌。

模板支撑体系顶部加设水平拉杆,可以减少立杆长细比,增强模板支撑体系的整体稳定性。

从立杆弯矩图可以看出,立杆顶部弯矩最大,最容易发生破坏,造成整体失稳破坏,导致坍塌事故。

正是因为立杆顶部弯矩最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作了如下规定:(1)当高度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2)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

四、管理不到位是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的重要原因之一1、部分施工企业对高支模体系的搭设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把关不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督促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现场搭设的支撑体系不符合规定,存在隐患的问题未按“三定”要求督促整改。

2、不少监理单位对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基本上只是履行签字手续,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也未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核意见;对支撑体系搭设过程监控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规范和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组织验收;对监理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也未能及时地督促整改、制止和报告。

3、部分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粗糙,未突出工程施工特点,针对性和指导性差,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钢管连接方式脱离工程实际,未附施工平面图和构造大样,对支撑体系搭设工艺叙述不清,不能起到有效指导施工的作用。

4、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仅交底到班组长,具体搭设人员基本无交底,且交底内容也仅是一般性的安全注意事项,没有对支撑架体搭设工艺、关键工序和主要构造技术参数进行交底,因此搭设中随意性很大,具体搭设人员无法按方案要求搭设,从搭设开始就埋下了安全隐患,给后期的整改带来很多麻烦。

5、高支模体系的搭设队伍和搭设人员资格不符要求。

目前,由于模板工程基本上由模板专业队伍承包,高支模体系的搭设也基本由木工完成,多数搭设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能掌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要求,不能有效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给高支模体系埋下不安全因素。

6、有的项目高大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有的项目虽经专家组论证审查,但专家组的意见建议未能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得到改进和完善,也未能在搭设过程中逐项落实。

7、模板工程未严格按照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专项验收,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仅履行签字手续而已,而有的项目就根本未正式组织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程序形同虚设。

针对以上几方面原因,今后在施工中,高大模板工程应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节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案例案例一、模板支撑系统失稳,演播大厅坍塌6死35伤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10分,某电视台演播中心裙楼工地发生一起重大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大演播厅舞台在浇筑顶部混凝土施工中,因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大演播厅舞台屋盖坍塌,造成正在现场施工的民工和电视台工作人员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70.7815万元。

图9-1 事故现场底部摄影者:佚名图9-2 事故现场顶部摄影者:佚名图片ID:图9-3 抢救伤员摄影者:高梅及一、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1、支架搭设不合理,特别是水平连系杆严重不够,三维尺寸过大以及底部未设扫地杆,从而主次梁交叉区域单杆受荷过大,引起立杆局部失稳。

2、梁底模的木杆放置方向不妥,大梁梁底立杆的水平连系杆不够,承载力不足,加剧了局部失稳。

3、屋盖下模板支架与周围结构固定与连系不足,加大了顶部晃动。

事故的间接原因:1、施工组织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失去有效控制,模板支架搭设无图纸,无专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中无自检、互检等手续,搭设完成后没有组织验收;搭设开始时无施工方案,有施工方案后未按要求进行搭设,支架搭设严重脱离原设计方案要求、致使支架承载力和稳定性不足,空间强度和刚度不足等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现场技术管理混乱,对大型或复杂重要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模板施工未按程序进行,支架搭设开始后送交工地的施工方案中有关模板支架设计方案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细部构造大样图和相关的详细说明,且无计算书;支架施工方案传递无记录,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技术上的重要原因。

3、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无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组没有对支架搭设过程严格把关,在没有对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审查认可的情况下即同意施工,没有监督对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就签发了浇捣令,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模板支撑系统上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在上部浇筑屋盖混凝土情况下,民工在模板支撑下部进行支架加固是造成事故伤亡人员扩大的原因之一。

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个别领导不深入基层,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不力,对重点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不严,有法有规不依。

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混乱,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对民工未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施工现场支架钢管和扣件在采购、租赁过程中质量管理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不符合质量标准。

7、建筑管理部门对该建筑工程执法监督和检查指导不力;建设管理部门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l、施工单位项目部副经理具体负责大演播厅舞台工程,在未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决定按常规搭设顶部模板支架,在知道支架三维尺寸与施工方案不符时,不与工程技术人员商量,擅自决定继续按原尺寸施工,盲目自信,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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