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管理人如何确定经营范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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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人子公司,作为一家成立于我国的金融企业,致力于拓展多元化的业务领域,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产管理业务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助力创新创业,推动科技产业发展。

4. 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其他类私募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如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等。

二、投资咨询业务子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理财规划等服务,帮助客户合理配置资产,实现财富增值。

三、金融服务业务1.融资租赁:子公司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解决方案。

2.商业保理:子公司可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帮助企业优化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

3.股权投资:子公司可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股权投资业务1.二级市场投资:子公司可参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投资。

2.一级市场投资:子公司可参与企业股权、项目融资等金融产品的一级市场投资。

五、其他业务1.企业并购重组:子公司可提供企业并购重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

2.资产证券化:子公司可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3.金融科技服务:子公司可开展金融科技服务,如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助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尊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申请机构:为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及登记完成后需要注意以下重点事项:一、申请机构总体性要求(一)【总体要求】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填报信息,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核查方式】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八条,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管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三)【法律依据】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协会自律管理,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四)【向证监局报告】根据现行监管要求,请新登记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登记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取得联系。

(五)【信息更新】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应认真阅读AMBERS系统相关提示,申请材料在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应保持与系统填报信息(AMBERS系统和从业人员管理平台/jump.html)一致,填报材料和系统信息应前后自洽,重要章程、制度文件、说明材料应签章齐全。

二、申请机构应当按规定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一)【内控基本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相关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一文看懂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公司及如何运营1

一文看懂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公司及如何运营1

一文看懂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公司及如何运营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究竟要花多少钱?听说你要自己做私募基金经理?佩服你的勇气。

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算算,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究竟要花多少钱?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心理强大的话再读下去。

1、公司注册阶段你给自己的私募起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然后开始了私募大佬之路。

然而这条路是用钱铺起来的,相信我。

首先是注册资本金。

做证券类私募,注册资本金最好是 1000 万(如果少了很可能无法备案通过),股权类最好 2000 万起,将来通过备案的概率高一点。

现在我们只讨论证券类私募。

你很快要进行管理人登记,所以实缴资本要求至少 250 万。

当然你可以通过过桥的方式凑足这笔钱,不过成本不菲。

即使利率低达 10%,半个月时间的利息也超过一万元。

然后开始公司注册。

刻章,开立银行账户,做 logo,开立社保公积金账户等,几千元可以搞定。

不过一个悲伤的故事是:北上广深基本已经不允许注册资产管理公司。

如果没有现成的投资类公司,你还需要买壳(别人注册的资产管1/ 14理公司),购买一个壳的价格并不便宜(要做法人变更,至少 100 万,而且现在很少有私募壳出售)。

然后你需要租个办公场所。

协会备案的时候,是要看你的办公楼和带 logo 的前台照片的,这个无法作假。

在这个行业,办公场所很重要。

你以为有个办公室就可以了?想多了。

你不是私募界的乔布斯,这儿也不是美利坚,在中国做私募可不能从车库里起家。

正如一位知名私募的朋友所说:你不可能挑选一个便宜的写字楼。

你的投资者来了,看到你寒酸的样子,怎么会将资金放心交给你打理呢?北上广深中心区域的豪华写字楼是私募的最爱,以帝都为例,英蓝大厦、国贸三期是每个私募基金经理的终极梦想,最好是在金融街和国贸,气质上输不起。

尽量不要设在五环外(做夜盘的除外),只比四环多一环,格调已在千里之外。

公司注册成功了,痛苦可能才刚刚开始。

2 、私募机构备案(管理人登记)阶段公司注册好了,开始私募备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范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范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管理方式,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

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渠道,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重要的资本支持。

本文将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业务范围、运作流程、监管与合规以及我国市场的发展趋势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解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义与分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进行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创业投资等活动的基金。

根据投资领域和策略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分为以下几类:股权投资、准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母基金投资等。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范围1.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购买企业股权,成为企业股东,分享企业未来的收益和成长。

2.准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在企业上市前投资,以期获得企业上市后的回报。

3.并购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收购企业股权或资产,实现对企业经营的控制,进而提升企业价值。

4.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为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技术指导。

5.房地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房地产市场,包括购买、开发、管理和出售房地产项目。

6.基础设施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如交通、能源、环保等。

7.母基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

8.投资咨询与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项目筛选、投资决策等一站式服务。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主要包括:基金设立、基金募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监控、项目退出等环节。

其中,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是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职责,投资监控和项目退出则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关键环节。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与合规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遵循“底线监管”原则,强调对基金管理人行为的规范。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营业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私募基金的资金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而来的,它的投资起点比较高。

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对该笔资金进行管理、分配,为投资都赚取利润的。

我们知道,企业在登记时都会被要求填写经营范围,那▲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小编马上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就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这个范围一方面体现了经营者的意愿,依申请授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通过法律上的规定、审批和登记程序上的管理加以干预。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合伙企业也应该如此。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

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

那么私募管理人在设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时,是否只能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字样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对于已经通过法律意见书的私募管理人业务范围按照地区划分进行了不完全统计(统计表格见文末附表),发现了有很多不同的表述,如“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等,有的还写明了投资领域如“医药、医疗服务项目投资管理”。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扮演着核心角色,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筹集资金: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工作,包括制定募集策略、联系潜在投资者、解释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目标,以及签订投资者协议。

2. 投资决策:负责研究和评估潜在的投资项目,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目标做出投资决策。

这包括对目标公司的行业分析、财务状况评估、管理团队评价等。

3. 投资后管理:在投资后,管理人需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持续跟踪,参与被投资公司的重大决策,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4. 风险控制:识别和评估投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 资金退出:在投资项目达到预定退出时机时,负责设计退出策略,包括出售股份、上市退出或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确保投资回报。

6. 财务管理和报告:负责基金的管理会计、财务报告以及投资者回报分配等财务管理工作。

7. 合规与法律事务:确保基金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与基金运作相关的法律事务。

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与投资者的关系,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和业绩表现,确保投资者的沟通和关系维护。

9. 团队建设与管理:构建和维护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确保团
队成员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具备深厚的行业知识、丰富的投资经验以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能力。

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还需遵守国家有关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符合行业规范,确保基金运作的合规性。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为你推荐】公司清算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设立公司注销流程个人独资企业法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对私募基金投资人的资产进行管理的机构,我国私募基金发展迅速,所以国家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也越来越重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制度也越发的健全。

那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做资管业务吗?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而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也就是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中包括了资产管理业务,即资管业务。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的行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提出了相应的规范性要求,列举了禁止从事的行为: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2、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植物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4、是侵害、挪用基金财产;5、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6、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常交易活动;9、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是指向所有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指引,旨在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行为,保障投资者利益。

该指引包括以下内容:
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注册,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运作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投资计划,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得擅自改变投资策略或调整投资组合。

4.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基金业绩、运作情况、风险情况等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5.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及时报告运作情况、投资风险等信息。

该指引的发布,对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行业,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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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管理人如何确定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很多私募管理人说不出的痛点之一。

在成立之初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管它做不做呢,想做的,可能做的,全都写上,宁多勿缺,千万别漏项。

2016年2月5日新规一出,律师咔嚓咔嚓把经营范围砍成了光杆司令。

今后到底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如果做了营业执照之外的业务会有什么后果呢?本文旨在对此问题上给私募管理人一点启示。

一、何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就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这个范围一方面体现了经营者的意愿,依申请授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通过法律上的规定、审批和登记程序上的管理加以干预。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合伙企业也应该如此。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设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

对《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把在收费或合同基础上为个人、企业及其他客户进行的资产组合和基金管理活动,划分为“基金管理服务”,如下图所示。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
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

那么私募管理人在设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时,是否只能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字样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对于已经通过法律意见书的私募管理人业务范围按照地区划分进行了不完全统计(统计表格见文末附表),发现了有很多不同的表述,如“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等,有的还写明了投资领域如“医药、医疗服务项目投资管理”。

因此,私募管理人在设定经营范围时,应该尽可能使用基金业协会给的规范性表述。

当需要用其它词汇进一步体现私募管理人的业务范围时,需要和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沟通,以确保拟定的经营范围得以顺利登记,明示在营业执照上。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特别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尤其是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

因此,私募管理人的经营范围,不能包括前述内容,这是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应该具备的消极条件,也要引起重视。

三、经营范围设定之后可以修改吗
可以的,但需注意履行相应的程序。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

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同时,第八条要求:“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如果私募管理人决定变更经营范围时,需要:
1、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召开公司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做出股东会决议/合伙人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
2、在股东会决议/合伙人决议做出之日起30日内/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基金业协会目前尚没有明确把经营范围变更列入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重大变更事项范围,所以暂时还不需要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但是如果变更的业务范围较多,或者业务范围在变更后发生了实质性改变的,也有可能被基金业协会归入“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目前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案例。

四、超过经营范围之外经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对于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就一定认定为无效?答案也是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超越登记的经营范围所开展的经营活动,除非涉及这三类经营,否则因此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就都是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如果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之外的业务活动,可能被基金业协会认为违反专业化经营原则而影响管理人的登记备案,另外根据情节不同,也有可能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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