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入校安全管理1. 学生实践出校时,应向家长请假,并提供详细的实践计划。

2. 学校将会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学生离校的安全。

3. 学生在离校前需向班主任交代自己的安排和联系方式。

4.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时,要求佩戴学生证,并确保学生证的完好。

二、离校安全管理1.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提前告知家长实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学生出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 学生不得随意接受陌生人的提供的食品和饮料。

4. 学生离校后,要随身携带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三、旅途安全管理1. 学生实践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或肠胃病。

2. 学生在参观景点时,不得离开集体,禁止随意进入危险区域。

3. 学生要保持与队友的密切联系,不得独自行动。

4. 学生不得擅自购买或使用危险物品。

四、住宿安全管理1. 学生住宿期间要保持房间的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2. 学生不得滋扰其他住宿同学,保持宿舍的安静。

3. 学生住宿期间要遵守宿舍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置。

4. 学生离开宿舍时,要确保门窗关闭,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五、返校安全管理1. 学生返校时,要注意班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排。

2. 学生回到校园后,要向班主任汇报社会实践过程和收获。

3. 学生返校后,要整理和归还借用的物品,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4. 学生返校后,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返校的情况。

六、应急处理1. 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指导老师求助。

2. 学生遇到人身或财产安全威胁时,要第一时间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3. 学生在实践中遇到健康问题或意外事故时,要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4.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指南,参与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

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关注学生的社会实践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面培训,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科技竞赛等。

三、安全责任1. 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2. 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实践教学安全。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实践教学安全规定,服从教师指导,提高安全意识。

4. 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新教师和实习生在上岗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与器材(1)实践教学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等。

(2)实验、实习、实训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3. 安全操作规程(1)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大纲和操作规程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过程安全。

(2)学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践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实践教学,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学校相关部门应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5. 应急预案(1)学校应制定实践教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实践教学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实践教学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教师应主动接受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实践教学安全。

六、奖惩1. 对在实践教学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的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参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1.在校本科学生参加我校教学计划内的各类实习,二级学院及带队教师必须在实习开始前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要求,与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就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2.学生参加实习前,建议二级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订实习安全三方责任书。

3.学生参加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事先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质,确保学生去实习的岗位系属于合法经营的单位。

并对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了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及保密规定,重视劳动安全防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同时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4.出于安全考虑,去外地实习的学生目前只能去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实习基地参加线下实习。

去外省市实习基地参加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按规定生师比配备带队教师,统一组织安排,带队教师必须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每日做好学生实习情况记录。

由于专业特点需要去高海拔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地区实习的,二级学院必须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工作。

二、学生参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1.二级学院要求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进行有关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2.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劳动规定实习,确保劳动安全。

学生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负责或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而造成实习单位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2.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 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4. 坚持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四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五条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应覆盖各专业课程,满足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培养要求。

第六条实习实训是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应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时间。

第七条社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应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由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评估。

第十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考核方式;5. 实践教学资源保障。

第十二条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以下事项:1. 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2. 优化实践教学环境,确保实践教学条件;3. 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4. 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及时反馈实践教学信息。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加实习实践教学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是指经学校批准,各二级学院在校外有组织开展的专业见习、野外实习、采风、写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学院二级负责制。

各二级学院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有关职责(一)学校教务处负责初审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的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就学生安全等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并落实到位。

(三)带队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XX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应急事故、事件处理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到达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后,组织学生全面了解工作区域的基本情况及食宿场所的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若遇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安全纪律要求(一)在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开展野外活动。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的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

(三)尊敬师长,爱护集体财产,尊重当地民风民俗。

(四)服从带队教师管理。

事故发生时,配合带队教师及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爱护、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要求,编制本学科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时间安排等。

2. 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单位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践教学活动。

实践教学活动可以是实践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形式。

组织实践教学活动时,要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学生数量适宜,保证教学质量。

3. 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建设与管理:教学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

教学单位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实践教学设备,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4. 实践教学的安全管理: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实践教学的评价与考核:教学单位要制定科学、公正、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与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

评价和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实践技能、实践能力和实践表现等方面。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具体制定和执行还需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2)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1. 实践教学计划:学校根据课程要求和教学目标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2.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学校要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3. 实践教学指导:学校和教师要给予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指导,包括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指导。

4. 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和总结。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实习教学期间的安全,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实习教学期间,包括实习教学场所、实习教学设备、实习教学活动和师生等相关方面。

第三条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实习教学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

第五条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实习教学条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组织实习教学安全工作。

第七条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制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第八条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委员会还可设立实习教学安全督察组,负责对实习教学场所、设备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学校制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实习教学活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实习教学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不得进行危险性很大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习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实习教学活动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十三条实习教学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实习教学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实习教学活动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实习教学活动前,学校要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知识和急救常识等。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实践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践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实践教学是指学院在校内外有组织开展的教学计划内各种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调查、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二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二级负责制。

由教务处、学生处、保卫科代表学校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系(部)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学院职责 1.教务处实践科负责制定总的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2.教务处实践科负责督促、检查各系(部)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3.教务处实践科与学生处协助各系(部)对学生校外实践教学过程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4.保卫科负责定期检查实验楼等实践教学活动场所防盗措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以及各系(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备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系(部)职责 1.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实验(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部)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校内外实践指导老师是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2.根据本部门所属各实验实训室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3.根据教学大纲制订详细的校内实验实训计划和校外实习计划,根据计划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制定详细的《学生安全防范措施方案》,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4.制定本系(部)实习(实训)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实习(实训)前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

6.落实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各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7.负责定期检查水、电等教学辅助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向总务处报修。

8.负责实习(实训)教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取证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工作是实践教学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

全校所有参与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都必须十分重视教学安全问题,注意按安全规范实施教学及管理,确保安全教学。

为规范安全教学行为,保证教学秩序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由于实践教学类型、模式不同,实践教学内容也不同,其安全操作规范也不同。

因此,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专业实践的类型、模式和安全操作规范,制定出符合专业要求的安全教学规范,确保实践教学在安全的前提下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责任制。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即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是该专业安全教学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践教学教师是该项实践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实训实验室管理人员是该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制度制定。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安全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实践教学教师负责所教授教学课程的安全规范;实训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训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学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应实施安全教育三级管理制度。

即入学教育、实践教学前的安全教育以及针对实践岗位的安全教育。

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应更具专业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开始参加实践教学前,各系应负责组织学生针对本次实践教学的安全教育;学生到达实践现场,实践教学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针对学习内容的安全教育。

第六条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学校和各教学单位二级安全教学检查制度。

除进行定期安全教育检查外,学校和教学单位应随时随地注意检查安全教育行为,无论何时何地,一旦发现违反安全教学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相关负责人纠正。

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之前,不得继续正在进行的实践教学行为。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物品管理
各系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建立教学设备及相关教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更具国家相关法规制定特别管理规范,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工具及相关材料管理安全。

第八条设施管理
对实践教学场地应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的常规管理措施应完备。

例如,下班前应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保持安全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杜绝隐患。

第九条安全提示。

(1)根据实践教学场地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规定置于实践教学场地的醒目位置。

(2)根据实践教学场地的特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火、禁烟、禁止在某装置下方站立等。

(3)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实训规程,并置于相关教学设备的醒目位置,提示实训操作者按规程操作。

第十条安全防护。

(1)所有教学场所都应根据消防安全规范配备消防器材。

(2)各种实践教学设备必须具有正常的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相关行业的安全运行规范。

(3)学时参加实践学习必须按规范穿戴劳动护具,否则不得进入实践学习现场。

第十一条持证上岗。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实践工作的职业资格,必须熟悉相关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规范,并能够熟练运用安全工作规范进行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规范教学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范设施教学。

第一,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第二,检查学生着装,必须按照安全规范着装,如果有着装不合格的,应禁止参加实践学习;第三条,严格按照实践工作规程开展教学,是学生养成遵守安全规程从事工作的良好习惯;第四,严格检查学生的实践工作过程,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不留隐患。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小事故损失。

(1)发生设备事故时,应及时切断事故设备电源。

(2)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能力及时灭火或者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报警。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呼叫急救车或医疗人员现场救护。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持续的同时,应逐级上报事故事实,遇有人身伤害或者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越级向校领导直接报告。

第十五条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人员在及时处置之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专业人员调查处理事故。

第十六条安全整改。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