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最新版

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目录

附件一总则

附件二制造要求

附件三系统设备设施供货范围附件四提供资料

附件五售后服务

附件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附件七其它

(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

就甲方脱硫塔侧搅拌器供货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附件一总则

本技术协议作为甲方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再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和追加条款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产品;

1.2乙方提供的备件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

1.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

1.4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1.5乙方必须对脱硫侧搅拌器的完整性、合理性、技术研发和设计制造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和酒钢烧结生产工艺要求与指标;

1.6乙方在合同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

1.7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和非标备件或设备,乙方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甲方减速机备件或设备性能、几何和安装尺寸、生产工况条件和环境,为甲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对于不掌握的因素必须到现场确认。

1.8乙方如果不是原设备制造生产单位,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备件应于甲方在线设备或备件具有完全互换性。如:设备或备件的几何尺寸、安装尺寸要与甲方在线设备或备件一样;提供的设备或备件的外形尺寸要符合甲方安装空间、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要求;提供的设备或备件材质要满足甲方使用环境、保障设备原有性能和使用周期。

1.9乙方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资格或相关经营资格;投标人应为设备或产品的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的投标。

2.0乙方在招标前,投标人应与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呈报近一年内同类设备或产品的供货业绩三个,并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双方签标前技术协议,方可参标。

附件二制造要求

2.1使用环境

2.1.1环境条件

序列号项目要素值

1 最高温度(℃)38.4℃

2 最低温度(℃)-31.6℃

3 夏季最高平均温度(℃)28.7℃

4 冬季最低平均温度(℃)-15.6℃

5 日最大温差(℃)14℃

6 相对湿度46%

7 夏季平均湿度52%

8 冬季平均湿度55%

9 年平均温度7.3℃

10 海拔高度1614~1620m

2.1.2厂址位置:

2.1.3工况环境

2.1.

3.1、侧搅拌器是烧结脱硫工艺的关键备件,侧搅拌器的使用周期与设备定修周期同步,是保障烧结区域完成全年脱硫效率指标计划的的重点备件之一,机械密封、本体防腐、轴承使用寿命、叶片材质是保障侧搅拌器使用周期的关键技术。

2.2制造标准:

2.2.1相关参数及要求:

侧进式搅拌器

脱硫塔1#、3#脱硫塔

设备名称吸收塔侧搅拌器

型号30MDNS-40

搅拌器数量 4

设备铭牌号合同确认后1周内甲方提供

安装型式法兰

法兰尺寸14”-150lbs ANSI

总泵容量(m3/h)单台搅拌器排液量7947

叶轮:

叶片型号SD-3

叶片数量4片

叶片直径(mm)1067

运行速度(rpm)188

(叶片)端速(m/s)10.5

材料SAF2507

离开池底距离(mm)1067

轴:

直径(mm)76

长度(mm)914+1173

离开池底距离(mm)1600

材料SAF2507或SUS630

一阶临界速度(rpm)不低于606

密封型号和设计30MDNS-40 FGD(供参考)

轴承型号和尺寸SKF或等同标准

电机kW,电压,相数,频率30, 380V,3,50HZ

驱动方式皮带轮

搅拌器重量(kg)800(不含电机)

电机重量(kg)合同生效后1周内提供

总重量(kg)800(不含电机)

设备的颜色蓝色

电机(侧进式搅拌器)

原设备生产商

型号非防爆普通铸铁风冷电机

底座形式B3

额定功率30KW

满负荷下RPM 750

电压/相数/频率380/3/50

外壳形式铸铁

通风形式风冷

安装形式(垂直或水平)水平

轴承型号SKF或等同标准

绝缘等级 F

2.3具体制造及供货详细技术要求:

2.3.1 吸收塔侧搅拌器从电机侧往前看,需设计成顺时针旋转工作。

2.3.2 吸收塔侧搅拌器的搅拌叶片、主轴、安装法兰、机械密封全部金属结构件和有可能长期接触浆液的轴头附件材质全部为不锈钢SAF2507或SUS630制造。搅拌器安装有轴承座、连接壳体、电机和皮带罩,所有接触介质部件选用材料设计将完全适用于搅拌介质,并至少适应于高达20g/l的CL-浓度,

2.3.3 搅拌器及关联部分均按便于进行安装,维修和拆卸机械密封等要求进行设置,机械密封的拆卸更换、安装必须在不倒塔情况下可在线进行,机械密封不采用水冲洗冷却式结构,采用定期添加黄油密封结构。

2.3.4 搅拌器主轴和电机采用皮带轮传动。

2.3.5 搅拌叶片和主轴轴套采用配合螺栓连接,配合螺栓和固定孔间隙不大于0.1mm;

每个叶片需设置4条M20配合螺栓(不锈钢SAF2507)固定,加戴双螺母防松。

2.3.6 搅拌器带有浆液润滑的带SiC或氧化锆、氮化硅密封面的机械密封并配有完整的轴承

2.3.7 搅拌器与吸收塔(鳞片)衬里接口的连接应牢固且容易。连接法兰能牢固、长久地承受实际运行条件下的活荷载。

2.3.8 抗摩擦轴承应是标准型号,在连续运行条件下,最小使用设计寿命B10为83000小时。

2.3.9 更换搅拌器轴封时,要满足不倒塔更换,并配相应的更换工具。

2.3.10 所使用的三角带必须使用标准三角带,以便于日后维护。

2.3.11 随机配套法兰盘。

2.4设备的验收:

2.4.1、出厂检验:乙方在发货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全面检验,并出具装箱单、装配图、易损件图纸、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2.4.2、到货验收:由甲方的有关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及技术协议内容求,在设备到达酒钢储运公司北库后,由甲乙双方开箱检查,验收。

2.4.3、外观检验

2.4.

3.1、本体:表面无裂纹、气孔、断裂等现象

2.4.4、如果设备验收不合格,立即退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2.5质量保证期

供方将保证提供的设备根据技术协议提供的运行范围和环境条件满足以下的保证:

2.5.1供方将保证提供的设备的最大功耗。在电动机引出线处进行测量最大功耗和平均功耗。平均功耗时间将超过24小时。

2.5.2供方将保证距提供的设备1米处的噪音小于 85 dBA。

2.5.3供方将保证如果有一个搅拌器出现故障,短时不会对吸收塔系统有负面影响。

2.5.4供方将保证在所有搅拌器停止达到24小时并完成冲洗叶轮处堆积后再搅拌固体物会重新悬浮。

2.5.5供方将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完成初始起动后一年可用率为99%或更大。

2.5.6搅拌器轴和叶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45000小时。

2.5.7所有设备性能保证期为:乙方制造的脱硫塔侧搅拌器上线使用18个月不出现漏水漏浆、叶轮脱落、轴断裂、叶片及搅拌轴相关零件腐蚀、磨损;大修年限(按装置最大连续运行时间计)为5年,设备设计整体设计寿命为30年(不包括易损件)。

附件三系统设备设施供货范围

序代号名称数量材料总质量(kg)

号单重总重

1 30SDMDNS-40侧搅拌器 4 组件 1500 6000 附件四提供资料

乙方供货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4.1、装箱单,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工厂试验报告、装箱单及外购备件的合格证明,说明书应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内容。

4.2、提供详细的设备装配图纸,易损件图纸、产品配置图。

附件五售后服务

5.1货物交付后,若出现问题,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故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2小时内以答复,并视具体情况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5.2、供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并对甲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安装结束后乙方应配合进行调试工作。

5.3、乙方在指导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必须遵守酒钢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5.4、设备质保期内,由于供方原因(设计、制造)引起的设备故障、损坏,供方应进行无

偿维修,更换备件。

附件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6.1交货时间:2016年月日前

6.2交货地点:酒钢储运公司北库。

6.3到货后,需方通知供方共同参加开箱,按装箱单清点、验收,对破箱、损坏和丢失的部

分由双方共同确认,并由供方全面负责修复补齐或更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供方承担。附件七其它事宜

7.1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7.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交流协商解决;

脱硫塔再生塔 重防腐技术协议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脱硫塔再生塔内壁重防腐 技 术 协 议 甲方: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长兴市设备防护有限公司重防腐分公司 2007年8月13日 此协议共3页

甲方: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长兴市设备防护有限公司重防腐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脱硫工段2台塔器内壁重防腐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脱硫塔(1台)再生塔(1台)内壁重防腐 二、工程总造价依据 1、工程量按设备图纸实际要求计算为准填报工程施工总造价(人民币)。 2、使用漆种:双组酚酞TT-300重防腐漆。 三、工期:乙方应按甲方工程要求,紧密结合甲方脱硫塔、再生塔安装进度(自塔类设备安装单位同意做重防腐之日起),精心组织人员进行穿插作业,确保工程于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技术、安全要求: 1、脱硫塔、再生塔内壁重防腐,需涂刷四遍重防腐涂料(两底两面),涂料厚度≥0.2mm。 2、酚酞TT-300重防腐涂料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正规厂产品,产品型号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购买。材料到货后应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质保书、理化成分报告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防锈要求:不存在氧化皮,污垢和附着物,除锈标准达到9A2.5级以上。 4、涂刷牢固,无脱落现象,不流淌,不起泡,均匀有光泽。 5、按设备图纸施工,图纸未注明部分严格按GBSP3标准施工。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修至合格,如造成工

期延误,每滞后一天给予罚款2000元,可从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因违犯安全操作规程,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出入厂区要佩戴胸卡。现场要布置合理,定置规范,每日收工后要整理现场。服从施工现场管理。 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身穿工作服,着装统一。 9、乙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方案、工艺控制点的质量检测及涂漆技术指标作为本技术协议的一部分,与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交由乙方施工的其它零星防腐工程,以补充技术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 八、质保期为一年,如发现脱落、起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费用。 九、施工地点: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二期工地。 备注:因甲方条件有限,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自理。 甲方: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乙方:河南省长兴市设备防护有 限公司重防腐分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2007年8月13日日期:2007年8月13日

合作协议书79473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议将项城市恒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增设新股东(项城市恒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法人由乙方担任),该公司包括4层办公室一幢、40亩窑坑一个、所有厂房设备(南北东面150米,西面220米,东西700米,其中租地亩,以协议合同为准)。 二、甲方所欠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叁佰万(300.00万元)贷款的利息元乙方负责还清。 三、甲方所欠的借款由乙方负责还清。 四、甲方欠丙方的万元作为本金入股。 五、甲乙丙三方的股份按4:4:2分配,甲方40%,乙方40%,丙方20%。 六、乙方计划投入资金360万元,贰佰万元作为入股资金,剩余的资金壹佰叁拾万元(160万元)作为新公司借款(不付息),乙方先收回公司借款,之后再分利润(时间六个月内,若六个月还不完开始计息)。 七、由于甲方原信用社300万元贷款未还,公司法人无法更换,待偿还贷款之后,即更换给乙方(在未还清贷款期间,若出现特殊情况,新公司股东会研究解决偿还本息,由甲方分红中扣除偿还本息)。 八、甲乙丙三方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全面执行新股东会的决议,甲方负责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等,甲方只管生产不管财务;乙方负责资金的周转和设备改造;丙方负责行政事务;具体按分工责任执行。 九、甲方在生产方面保证月、天平均生产砖块13万-15万块,全年累计在肆仟万块砖以上,否则从股份或利润中扣除。 十、财务管理方面,设立专业会计。日报、月结,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财务情况。积累金保持50万以上,达到50万元流动资金后方可分红。 十一、甲方所欠外债均与新公司无关,若甲方隐瞒实情出现意外事件,甲方自己负责解决,若造成新公司受损失,从甲方股金中扣除。 十二、新公司成立之后,设专业账户,新公司之前的所有事由由甲方负责,新公司成立后的所有事由由新公司签字后的新公司负责。

脱硫塔技术协议

脱硫塔、原料气分离器、净化气分离器 制造、拆除及安装技术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为甲方承制脱硫塔、原料气分离器、净化气分离器各2台,并且包括设备的拆除、安装。为保证该设备的制造及安装质量,保证甲方对设备的工艺技术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1 工作内容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制造脱硫塔、原料气分离器、净化气分离器所需图纸各4套(图纸编号:CS07-02R/B-T01、CS07-03R/B-YLQ-01、CS07-04R/B-JHQ-01)。 1.2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图纸编号:CS07-02R/B-T01、CS07-03R/B-YLQ-01、CS07-04R/B-JHQ-01),为甲方制作脱硫塔、原料气分离器、净化气分离器各两台,共计六台设备,包括设备内外防腐。 1.3 乙方承担上述六台设备的旧设备拆除,新设备的安装,包括设备原有进出口管的拆除及安装,原有设备周围爬梯、平台按原样新制作并防腐,原有避雷针恢复。 1.4 乙方承担脱硫塔进出管道¢325×8(长度25m,材质20钢)的更换,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乙方承担设备从制作地到安装现场的转运。 1.6安装过程中搭建脚手架以及防腐恢复由乙方负责。 1.7设备制作及现场安装,甲方不提供主、辅材,不提供吊车、拖车等任何机具、器具及其它辅助材料。 2 遵循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技术要求 2.1法规 a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2.2 标准 a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b JB/T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c 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d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e GB4053.2-1993《固定式工业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199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2.3 技术要求 2.3.1此台设备的材料、制造、检验、验收应遵循《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及本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如有冲突以要求严格的为准。 2.3.2乙方如果在制造过程中需要作更改,必须以书面方式征得甲方同意。 2.3.3设备的结构型式及外形尺寸、管口方位、安装尺寸、接管尺寸必需按照甲方所提的图纸要求(另有要求除外)。 2.3.4 设备所用材料不得使用经焊接修复合格的材料。 2.3.5 压力容器在焊接前所有坡口应进行100%表面无损检测,不得存在任何裂纹,如存在

脱硫合同

关于xxxxxxxxx有限公司治理烟尘及二氧化 硫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除尘、脱硫设备制做、安装。 地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由甲方提供场地、动能、原材料、附助材料(符合乙方技术要 求)、运输及起吊设备,并负责土建工程的实施。外委加工件的 落实和供给,电源配电控制和配套件的协调制作均由甲方承 担。 2、乙方负责窑炉除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的工艺、设备设计,旋风 除尘器和脱硫塔的制作安装。包括管网、支架的组装、安装, 操做工艺流程的编制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艺交底。土建图纸 的供给。 3、甲方负责同环保部门的联系和组织认证工作。 4、工程目标达到国家指标: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 烟(粉)尘浓度200mg/m3 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 二氧化硫浓度850 mg/m3以下 若环保部门监测达不到国家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乙方提供专业材料的落实工作。 7、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积极开展工作,工期由甲、乙双方商定。 若一方影响,由责任方负责。 8、双方人员的安全各自负责,现场工作由甲方统一协调。 9、甲方保证乙方技术的保密性,若有泄漏,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

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10、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付总金额的30%,每安装完成一台设备 付该套设备价款的60%。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后付清其余价款。 11、违约责任:双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供方保质制造,需方及时付 款,若一方违约以总金额的5%做为罚金。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13、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吸收塔搅拌器技术协议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 技 术 协 议 目录 一、总则 (1) 二、工程概况及气候环境 (1) 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1) 四、供货范围 (3) 五、进口件清单 (4) 六、易损件清单 (4) 七、参考标准 (5) 八、技术要求及技术条件 (6)

九、检验要求及项目 (11) 十、技术资料、图纸要求 (11) 十一、安装方式 (13) 十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13) 十三、设备交货时间及交货批次要求 (15)

一、总则 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邹平一电脱硫系统工程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包括搅拌器的本体及其驱动电动机、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负责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技术协议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3乙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如未对本技术协议提出偏差,将认为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协议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书面表示。 4乙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5凡在乙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乙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甲方确认,而且甲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乙方负责归口协调。 6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于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7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乙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遵守这些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甲方双方共同商定。 8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协议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解决。 9本技术协议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0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1本工程采用KKS编码,设备资料、图纸及设备铭牌上标明设备的KKS编码。 12采用国际单位制。 二、工程概况及气候环境 1 概述 本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厂建设3台机组(#1、#2、#3),二厂建设3台机组(#4、#5、#6),每台机组配1套脱硫装置,每套脱硫装置设两级串联吸收塔,即一级塔和二级塔。 2 场地条件 2.1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经济开发区。 2.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场地设计特征周期为0.65s。 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1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基本参数 设备名称: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 数量:6×5台,6×4台(6座一级塔,每座5台。6座二级塔,每座4台)共54台 型式:侧进式 密封型式:机械密封 运行方式:全自动运行;并满足在线维修(无需排空吸收塔内浆液就可以对搅拌机的机械密封进行解体检修)。 2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设计参数

脱硫塔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泊头天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84㎡烧结脱硫塔改造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增加石灰浆液,更换防腐材料及防腐管道及整体节能改造。 注:1、本工程为整体拆除、安装、调试,必须满足甲方正常生产条件。 2、所有改造项目设计基础的各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3、涉及到设备及结构二次检修及改造的,双方另行协商。 4、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方式,施工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及各种辅材(氧气、乙炔、焊条等)所有拆除下来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在2011年7月12日前进场,2011年9月5日前整体工程改造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因甲方原因或自然条件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天按5000元进行罚款。 四、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拆除的设备和钢结构应分类、编号,以便给安装创造条件,若工程改造

后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合同价款: 一次性包干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含建安税票,承兑)六、付款方式: 乙方人员进场后付总价款的30%,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生产一个月后付60%,余10%质保金在正常使用半年后付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规范及规程,以确保安全并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重大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解决 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施工所在地(滦县)人民币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泊头天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搅拌机租赁合同(通用版)

混凝土搅拌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赁设备事宜,本着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性质: 1-1 本合同为甲方完成工程项目,向乙方承租混合料搅拌设备。 1-2 可租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所有权) 2、租赁设备: 2-1 名称:混凝土成套搅拌设备 2-2 型号:。 2-3 设备原总值:人民币元整(¥万元整) 3、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4、租赁费:按月计算,每个月元整。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运输由甲方自提,设备在运输途中安全由甲方负责。 6、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 按时支付租金。 7-1-2保护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协助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作好每日运行记录。 7-1-3租赁期间,不得以转让、抵押等形式,将本设备给第三方使用。 7-1-4合同到期后,甲方保证设备完好安全退场,若因甲方与其他方发生纠纷,设备被扣押、损坏、部分丢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义务: 7-2-1 负责提供性能良好,配置齐全的设备(如应有足够的导热油炉、输电电缆、易

损件等)。 7-2-2提供经检查合格的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 7-2-3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正确使用权。 8、争议解决: 8-1 双方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无果时,可提请设备所在当地法院裁决。 9、合同未尽事宜,另经商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本合同一式贰份,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脱硫搅拌器技术协议

搅拌器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XXXXXXXXX公X 司 20XX 年XX 月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XXXXXXXXX 公司XXXXXXXXX 脱硫工程设备招标采购。 1.2本技术规范书包括搅拌器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和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4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将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5供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完整的、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1.6凡在供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供方应至少要推荐2 至3家产品供需方确认,而且需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 1.7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接受这些要求。根据下述1.8 条款,这些修改不产生合同价格的变更。 1.8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有新替代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如果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 1.9本技术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0合同中同一参数出现不一致时,将按照满足工程质量及有利于需方要求的原则修改确定。 1.11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和商务信函等均使用中文,如果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12所有往来文件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3双方无特别声明供方将在以后合同执行中认为供方熟悉及掌握了脱硫行业的相

脱硫防腐项目技术协议

烟气脱硫防腐技术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2016 年**月**日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GB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二.GB50046—95《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 三.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四.HG/T2640—2004《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 五.公司ISO9000:2000质量体系控制书 六.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和除锈等级》 七.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八.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第二章防腐施工方案 第一节本工程的衬要求 (1)出口烟道衬1.8mm普通玻璃鳞片 (2)吸收塔进烟口衬1.8mm高温玻璃鳞片。 (3)吸收塔底部以上的浆液区(循环池)和以上的气液接触区衬2mm普通玻璃鳞片。 (4)吸收塔浆液喷淋区及塔件支撑梁衬耐磨玻璃鳞片+FRP,总厚度达4mm。 (5)吸收塔除雾器区衬2mm普通玻璃鳞片。 (6)吸收塔顶流分配箱、事故浆液池、废水池、滤液池、吸收塔地坑、白泥化浆池等衬2mm普通玻璃鳞片。 (7)沟槽表面衬1.5mmFRP。 第二节玻璃鳞片树脂防腐衬里结构图 5 4 3

高温结构 第1层 钢基体 第1层 钢基体 第2层 中温底涂 第2层 高温底涂 第3层 一遍中温鳞片 第3层 一遍高温鳞片 第4层 二遍中温鳞片 第4层 二遍高温鳞片 第5层 中温面漆 第5层 高温面漆 钢基体中温耐磨结构 钢基体 中温加强结构 第1层 钢基体 第1层 钢基体 第2层 中温底涂 第2层 中温底涂 第3层 一遍中温鳞片 第3层 一遍中温鳞片 第4层 二遍中温鳞片 第4层 二遍中温鳞片 第5层 中温耐磨层 第5层 FRP 加强层 第6层 中温面漆 第6层 中温面漆 第三节 施工准备 一.准备针对本工程的开工报告,中间验收报告,施工记录,隐蔽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表格,并做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 二.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施工技术和安全学习培训,学习领会甲方纪律、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作业的特殊性和安全措施。 三.准备针对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并备齐材料使用清单,出厂质量合格证明2 1 2 1

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华立

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目录 附件一总则 附件二制造要求 附件三系统设备设施供货范围 附件四提供资料 附件五售后服务 附件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附件七其它 (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就甲方脱硫塔侧搅拌器供货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附件一总则 本技术协议作为甲方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再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和追加条款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产品; 乙方提供的备件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 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必须对脱硫侧搅拌器的完整性、合理性、技术研发和设计制造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和酒钢烧结生产工艺要求与指标; 乙方在合同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 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和非标备件或设备,乙方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甲方减速机备件或设备性能、几何和安装尺寸、生产工况条件和环境,为甲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对于不掌握的因素必须到现场确认。 乙方如果不是原设备制造生产单位,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备件应于甲方在线设备或备件具有完全互换性。如:设备或备件的几何尺寸、安装尺寸要与甲方在线设备或备件一样;提供的设备或备件的外形尺寸要符合甲方安装空间、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要求;提供的设备或备件材质要满足甲方使用环境、保障设备原有性能和使用周期。 乙方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资格或相关经营资格;投标人应为设备或产品的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的投标。 乙方在招标前,投标人应与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呈报近一年内同类设备或产品的供货业绩三个,并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双方签标前技术协议,方可参标。 附件二制造要求 使用环境 环境条件

烟囱技术协议

烟囱技术协议

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钛钢复合板内筒烟囱防腐 技术协议 2014年01月 需方: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供方:江苏佳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钛钢复合板烟囱防腐技术协议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在150米高烟囱内建造钛-钢复合板内筒,内筒钛钢合金高度不小于153米,包括筒体基础建设,原烟囱部分内衬拆除,集灰平台拆除,所有拆除物垃圾清理外运,内筒、烟道排水管设置,内筒与两侧水平烟道对接,工程施工中其它的拆除恢复,钢复合板材的材料性能、质量控制、供货、检验、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要求和供货范围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先进、成熟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取得需方认可,需方则可认为供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技术协议的要求。 1.4 供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要求、标准,本技术协议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现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协议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 1.5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经设计方同意后才能执行。 1.6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仅仅是一般性的要求,最终的要求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1.7 本技术协议作为买卖合同的技术附件,经需方、供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 在合同签定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9 本工程现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报检等; 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物资的采购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交付、保管和监造); 工程项目的烟囱钛-钢复合板内筒、基础设计和建造,与原两侧水平烟道对

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合同

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合同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把25T/H锅炉花岗石脱硫除尘器的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特签定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一套25T/H锅炉花岗石脱硫除尘器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三、乙方工程内容; (1)、从花岗石脱硫除尘器的入口至脱硫除尘器出口的设计、供货和安装。 (2)、除尘器为三塔结构,预处理塔、主塔、文丘里为花岗石,副塔为红砖。 (3)、花岗石脱硫除尘器石料加工(含除尘器内部装置、介质进出接口)。 (4)、花岗石脱硫除尘器安装。 (5)、所有配件及粘接材料的采购及运输。 (6)、耐腐耐磨循环泵的水系统安装,含所有安装材料。

(7)、花岗石脱硫除尘器的调试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四、甲方工作要求: (1)、甲方按乙方图纸要求负责花岗石脱硫除尘器的基础以及循环沉淀池的施工。 (2)、工程竣工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的调试。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并开具建安发票。 六、付款方式: 1、现金或银行转账。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价30%的预付款;材料全部进场,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总价30%的货款;工程完工验收后或安装完毕后3个月(以日期先到为准),在7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价35%的货款;余总价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甲方付款至总价90%之前,乙方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 七、合同工期: (1)、工程开工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 (2)、合同签定后,花岗石材料的备用期为10天。 (3)、设备基础养护期满后,乙方派施工人员进场开始安装,从进场人员进场开始安装之日起计算,保证在20天内完成。

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华立样本

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华立样本 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华立脱硫塔侧搅拌器技术协议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目录附件一总则附件二制造要求附件三系统设备设施供货范围附件四提供资料附件五售后服务附件六交货时间及地点附件七其它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就甲方脱硫塔侧搅拌器供货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附件一总则本技术协议作为甲方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再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和追加条款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产品;,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连续稳定的工作;,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性、技术研发和设计制造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保证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和酒钢烧结生产工艺要求与指标;,发 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甲方减速机备件或设备性能、几何和 安装尺寸、生产工况条件和环境,为甲方提供合格产品。 乙方对于不掌握的因素必须到现场确认。 ,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备件应于甲方在线设备或备件具有完全互换性。 如::设备或备件的几何尺寸、安装尺寸要与甲方在线设备或备件 一样;提供的设备或备件的外形尺寸要符合甲方安装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空间、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要求;提供的设备或备件材质要满足 甲方使用环境、保障设备原有性能和使用周期。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资格或相关经营资格;投标人应为设备或产品的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的投标。 ,投标人应与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呈报近一年内同类设 备或产品的供货业绩三个,并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双方签标前技术协议,方可参标。 附件二制造要求序列号项目要素值1最高温度(℃)38.4℃2最 低温度(℃)-31.6℃3夏季最高平均温度(℃)28.7℃4冬季最低平均温度(℃)-15.6℃5日最大温差(℃)14℃6相对湿度46%7夏季

尿素溶解罐搅拌器技术协议

-----有限公司2×135MW热电机组 烟气脱硝工程 尿素溶解罐搅拌器 技术协议 买方:- 卖方:- 设计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目录 目录 ........................................................................................................................................... - 3 -第一章技术规范. 0 . 1低压电机 (4) 第二章供货和服务范围 (10) 第三章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 11 -

第一章技术规范 1总则 本技术协议用于---------有限公司2×135MW热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尿素溶解罐搅拌器设备的工程设计、制造、装配、供货、指导安装、质量保证、文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服务。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本技术协议仅是基于买方的经验,尿素溶解罐搅拌器的最终设计、选型、运行、故障保护措施等由卖方负全面的责任。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KKS编码应符合工程的总体编码要求,编号由买方提供。 2 设计要求和环境条件 设计参数 搅拌器设计参数

天星华府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同书

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施工 合同书 发包方:芷江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等法规,就乙方承包施工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星华府售房部 2、工程地点:怀化市天星东路天星华府项目部 3、承包范围:除甲方提供脚手架搭设使用、石材主材、石材护理外,其余所有石材干挂施工的工料均由乙方包工包料负责。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对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天星华府售房部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2014.10.24 2、总工期:2014.12.10 3、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单项工程实行不含税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包干单价为398元╱平方。包干单价中含材料费、损耗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管理费、劳保费、运输及搬运费等一切费用。外墙干挂面积预估950平方米,工

程价款预计3781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壹佰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改变或增减,其增减费用由甲、乙双方现场签证调整,变更及增加工程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签证单作为乙方决算依据。 五、材料 1、本条款第1款的包干单价中包括龙骨架材料、辅材及安装配件。石材材料规格由乙方开具材料规格单,甲方联系材料供应商。乙方开具材料单和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5%,超出部份由乙方自行负责,小于5%由甲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磨损,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业主及甲方要求规格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1、进度款: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龙骨材料全部到场,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25%。 2、龙骨架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50%。 3、石材安装完成一半,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70%。 4、所有工程安装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97%。 5、尾款: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成保修任务后无息结清(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为期一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48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2、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相关施工工程验收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单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1、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等事宜。 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防腐技术协议模板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防腐材料(玻璃钢、玻璃鳞片和橡胶衬里)的设计、制造、施工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国内最新标准协议的有关要求。施工前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报需方认可。 对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供方可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提出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和技术方案。 4.2性能要求 4.2.1对玻璃钢衬里的要求 4.2.1.1一般要求 4.2.1.1.1 本协议书包括了玻璃钢衬里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质量控制的最低要求。 4.2.1.1.2 对于在此没明确指定的条款。供方遵守严格的制造和检查规定标准。 4.2.1.1.3 总的系统设计应考虑:本项目的设计条件(液体、温度、压力、安装条件和气候等) 4.2.1.1.4 供方提供的玻璃钢内衬的设计和制造标准供需方确认。 4.2.1.1.5 本协议书中所有玻璃钢内衬由合格的单位完成。 4.2.1.1.6 所有投标单位应证明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具有进行设计、制造、安装 及其检查的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4.2.1.2材料和施工 4.2.1.2.1 接头和附件保持额定管径。 4.2.1.2.2 由于接头将传递应力,采用胶粘承插式连接,接头外部有覆盖层。4.2.1.2.3 内衬由连接层和树脂基质中断续的玻璃绞线组成。结构层为缠绕的细 线,组件结构为手工叠加和纤维缠绕相结合。所有FRP部件都有外层树 脂保护。以防止紫外线和腐蚀性大气造成损伤。 4.2.1.2.4 供方应要求树脂合同商提供: ?树脂的技术数据单。 ?推荐的处理系统(添加剂、浓度、温度)。 ?反应曲线。

?树脂验收说明书。 4.2.1.2.5 对于现场贮存和使用的特别建议 4.2.2 对鳞片衬里的施工、检验要求 4.2.2.1 一般要求 4.2.2.1.1 本协议包含了在钢结构表面上进行内衬的最低要求。但并没有包含内 衬的所有技术协议。供方应使用最新工业标准和提供最好的工艺设计。 鳞片采用进口材料或优质国产产品(分别报价)。 4.2.2.1.2 供方应提供采用的标准和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并经过需方同意,以保证 根据设计要求正确施工。提供检查备忘录,检查备忘录包括以下内容:?表面检查 ?内衬记录(温度等) ?内衬检查 ?验收报告 4.2.2.1.3 在内衬完成后不进行任何种类的焊接。 4.2.2.1.4 设备壳体相对的两面作上标记,在每一面顶部的醒目位置写下字体至少150mm高的以下文字“鳞片内衬,不允许焊接”。 4.2.2.2 表面准备 4.2.2.2.1部件填角焊缝被加工成圆弧形,所有需内衬的纵向焊缝连续,并同相接表面保持平滑。 4.2.2.2.2 表面焊接缺陷(如裂缝和凹陷)通过重新焊接加以填补,同邻近表面保持平滑。 4.2.2.2.3 清除表面上所有焊渣,采用切削的方式,最后打磨至平滑。 4.2.2.2.4 所有内、外的加固件,吊环、支撑和夹子都应在内衬施工开始前焊接到容器或管道上。临时性的夹子或吊环在施工前去掉,并且将该区域打磨平滑,所有内衬的拐角和边缘加工成圆弧形。 4.2.2.3 喷吹 4.2.2.3.1 需要内衬的金属表面应根据协议进行喷吹处理,以获得“白色金属”表面。 4.2.2.3.2喷吹介质应由使用者选择并在备忘录中说明。喷吹介质清洁干燥。压

电厂BOT脱硫项目吸收塔合金材料及加工 工矿合同

吸收塔入口合金板采购、吸收塔入口合金钢结构加工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XX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LXXXX-P040401/P060201-N 供方:XXXX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XXXX 货运代理:指XXXX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代表需方全权负责货物自交货地点至使用现场的运输事宜 项目名称:华能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362.5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工程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XXXX年11月17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注:Array以上 价格 为含 增值税价格,包括供货、海运费(含运输保险费)、报关费、关税、通关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美标ASTM B575及需方的设计要求生产, 一年内质量“三包”。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仓库(地点:江苏省东台市溱东镇工业园区),供方负责运输前装车,由需方 负责运输。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国标包装,供方负责费用,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异议的期限:按国标(或技术规范)验收,交货后十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如供方 交付的产品的数量和型号规格与订货单不符,或质量不合格,则供方应进行免费补足或包换;若供需双方 不能达成一致,可申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第一条。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9.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9.2 合同款的支付: 9.2.1 供方在将合同设备全已备妥的情况下,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以电汇方式支付供方该批设备合同总价的100%作为发货款: 1.由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达到该批货物合同总价的100%)正本1份; 2.由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正本1份,副本1份; 3.由供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原件。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如果供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准时交货,则供方应向需 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交货期:XXXX年11月20日。

搅拌机技术协议

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搅拌机技术协议 甲方:XXXXXX公司 乙方:安徽东华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安徽东华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设计、制造污水处理工程所需搅拌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技术协议。一、设备采购一般规定 1 供货范围及一般要求 1.1 供货范围 乙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包括主机、所有附件和零部件以及必要的控制系统和必要的专用工具。保证所供机械设备在安装、试车过程中不需添置任何其他附件和零部件。 乙方供货范围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供货。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并有原厂的出厂证明书,所选材料必须是符合标准、规范的、适用的。对于外购件,乙方应提供制造商名单。 设备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供货商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两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供货商应负责免费维修,维修达不到要求的,无条件更换。 1.2 一般要求 乙方必须提供足使合同包内设备单体运行所需的附件、软件等,确保功能的实现。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提出的技术规格书、设计文件存在缺陷,将妨碍上述要求的实现,乙方有义务明确提出修正建议,由甲方确定是否采纳。 当工程进一步展开或外部条件变化后,甲方有权对本技术规定的内容作少量调整,调整将在乙方发出采购单之前确定。 2 采购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在操作条件下,高效、安全、稳定、连续地运行。乙方所

供设备必须有三年以上的运行经验,并提供至少两个以上已投产使用其设备的用户业绩。 2)当协议中没有规定制造标准,乙方可按国标、行业标准或制造厂标准进行生产。 3) 除非另有规定,机械设备及其所有辅助设备应在指定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下适用于户外或水下启动和连续操作,连续运转周期应不低于12000小时,寿命不少于15年。 4) 同类设备及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5) 电动机 本工程所述的驱动机为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压为380V;频率50HZ。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最大实耗功率15%。 除非另有规定,电动机的防护等级:室外为IP56;室内为IP54;水下为IP68。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 电机轴承寿命不少于10万小时。 电机应有过载保护,其信号的类别应明确,应能满足自控或电气专业的接线要求。 电机表面防护应能长期适应于各种气候条件、各种工况和电机的最大温升要求。 6) 减速机 除非另有规定,减速机的服务系数不得低于2.0。 减速机轴承寿命不少于10万小时。 减速机表面防护应能长期适应于各种气候条件和减速机的最大温升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电动机与减速机为直联方式。 乙方应注明所选用电机及减速机的具体型号及品牌,要求在SEW-EURODRIVE(天津\苏州\广州)有限公司产品、弗兰德机电传动(天津)有限公司、伦茨(上海)机电传动有限公司产品中或同等产品中选用。 7) 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 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应在能保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正常生产和/或自身安全保护的范围内。乙方必须对所有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全面负责,包括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与投运指导以及要求的技术文件的交付等。 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的选型设计等必须与主装置保持一致。对于甲方认为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或惯例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地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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