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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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

二、保险范围1.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在建造、安装、装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

3. 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保险范围。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需求及乙方的评估,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及风险程度,甲方应支付乙方保险费为____元人民币。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赔偿责任1. 在保险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必要的施救费用,具体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 若因甲方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相关的情况,如建筑工程的进度、材料、施工方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处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偿款项。

3.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风险管理和保险知识的宣传。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存在欺诈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范本(3篇)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涉及的下列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2)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3)施工机具、设备;(4)施工临时设施;(5)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财产。

2. 保险标的的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清单为准。

二、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2. 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下列价值的较大者:(1)建筑物的重置价值;(2)建筑物的实际价值;(3)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三、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期零时起至保险单载明的终止日期二十四时止。

2. 保险期间内,如需延长保险期限,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保险责任1. 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雷击、洪水、地震、台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2)飞机坠毁、物体坠落;(3)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发生故障;(4)盗窃、抢劫;(5)其他约定的保险事故。

2.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2)核辐射、污染;(3)自然磨损、内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氧化;(4)甲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

五、保险费1. 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2. 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及保险费率计算。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六、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乙方为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承包商,为确保乙方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得到经济补偿,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保险对象及范围1.1保险对象: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装修、安装、设备等。

1.2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承保乙方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等;(2)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击、盗窃等;(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二条保险金额2.1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价值确定。

2.2保险金额的调整: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认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动,可向甲方申请调整保险金额。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

第三条保险期间3.1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2保险期间的延长: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延期,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保险期间延长手续。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期间的延长。

第四条保险责任4.1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因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2甲方赔偿的范围包括:(1)乙方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为抢救保险事故所发生的合理费用;(3)乙方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但不超过保险金额的_______%。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标准版)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标准版)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标准版)6篇篇1保险单号码: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施工期限:_________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费: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一、保险责任本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遭受的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 火灾、爆炸;2. 自然灾害;3. 意外事故;4. 恐怖活动;5.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二、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率)1. 赔偿限额:本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

2. 免赔额(率):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损失金额的_________%。

三、保险人的义务1. 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保险责任。

2. 赔偿损失: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及时核实损失情况,并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 及时处理索赔申请: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尽快支付赔偿金。

4. 保密义务: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5. 其他义务:保险人应承担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1. 投保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地投保,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通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工程名称、地点、施工期限、工程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3. 防损义务: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并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保险人进行查勘、定损等工作。

4. 其他义务:被保险人应承担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争议处理1. 争议解决方式:本保险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2024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示范文本

2024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示范文本

2024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一条保险范围1.2 保险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本体、配套设备、临时设施、施工机具、材料运输等在建设过程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1.3 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2.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2 保险费率为__________%。

2.3 保险费计算公式:保险费 =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2.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3.1 甲方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包括地震、海啸、雷电、洪水、台风、暴雨等;(2)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包括火灾、爆炸、空中坠物、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等;(3)保险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责任。

3.2 赔偿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在保险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4.2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险费。

4.3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甲方解除合同的手续费。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申报和赔偿程序5.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查勘、定损,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5.3 甲方在赔偿过程中,有权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和鉴定。

第六条合同的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6.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和利益。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人员意外伤害等。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结构上的意外事故;4. 人员意外伤害。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共同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3.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索赔材料,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恐怖活动;2.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3.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4.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其他情况下需要解除或终止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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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参考文本)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
责赔偿:
(1 )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1^、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
其他自然灾害;
(2 )雷电、水灾、爆炸;
(3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 )工人、技术人员缺之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 )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 )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
失、费用或责任;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 )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
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

建筑用机器、
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

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
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
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
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
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
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第八条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公司对每一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2)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
(3)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
(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6 工程详细情况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
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地震、海啸 洪水、暴雨、风暴
工程关系方
赔偿限额
免赔额
顺序号 所有人 承包人 转承包人 其他关系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保险人?
工程期限
4
物质损失总投保金额
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投保人签章
(2)承包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程表__________
(5)工地地质报告
(6)工地略图日期 __________ 年—月—日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XX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 _____________ 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
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保险期限
建筑期限:
日起
日止
保险费总额
附加条款及批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投保申请书日期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日保险单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日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赔偿限额加保的保证期限
年月曰起
年月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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