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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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工作总结三篇

纳税服务工作总结三篇

【导语】熟悉业务,热爱本职⼯作,事业⼼强,是做好⼯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

以下是®⽆忧考⽹为⼤家精⼼整理的纳税服务⼯作总结三篇,供⼤家参考。

篇⼀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依法履⾏纳税义务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提供的规范、全⾯、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

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次在法律层⾯上将保护纳税⼈合法权益、为纳税⼈服务融⼊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作全过程,满⾜社会对建⽴“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前的⼀项重要课题。

⼀、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

从税务机关内部看,⼀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厅、窗⼝的事;就社会⽽⾔,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更⽆要求可⾔。

“纳税服务、⼈⼈有责”的思想没有深⼊⼈⼼。

(⼆)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

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现今⼀提纳税服务,⼈们想到的多是⽂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

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作就会陷⼊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

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

在传统思维⽅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

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纳税*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法治原则。

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

打造税务铁军实施方案

打造税务铁军实施方案

打造税务铁军实施方案在当前国家税收政策的大背景下,税务部门要打造一支税务铁军,需要有一套科学的实施方案。

这个实施方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制定,以确保税务工作的高效、规范和公正。

首先,税务铁军的打造需要从人才队伍建设入手。

税收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来支撑,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要建立健全的人才选拔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税收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训和提升,使他们能够适应税收工作的新要求,具备应对复杂税收情况的能力。

其次,税务铁军的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税收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法规的不断变化,税收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税收征管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

另外,税务铁军的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税收政策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对于纳税人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义务。

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纳税人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税收政策,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解决他们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最后,税务铁军的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税收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税收执法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依法公正执法,不滥用职权,不违法乱纪。

同时,要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综上所述,打造税务铁军的实施方案需要从人才队伍建设、税收管理现代化、税收政策宣传和解释、税收执法监督和检查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制定。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位,税务铁军才能真正做到高效、规范和公正地履行税收征管职责,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3.23•【字号】闽国税稽[1998]5号•【施行日期】199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闽国税稽[1998]5号1998年3月23日)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印发给你们。

附件1: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是省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研究、制订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直接查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

一、主要职责(一)组织、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各项税务稽查工作。

(二)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专项检查。

(三)负责税收大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查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重大偷、骗、抗税案件。

(五)负责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工商、海关等有关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的工作。

参与税务治安的协调工作,承办涉税刑事案件的有关事宜。

(六)负责对地(市)国税局稽查局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省税务稽查公告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省局集中留用的税务稽查补助经费的使用和支出决算报表。

(九)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局稽查局内设办公室、专案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选案信访科五个科室。

(一)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计划执行情况;2.撰写综合性的工作报告、总结、通知等文件材料,审核以稽查局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材料;3.负责收集和整理全省稽查工作信息,定期编写稽查简报和宣传报道;4.负责税收大检查和各地(市)稽查局的考核和评比工作;5.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立卷和归档管理工作和财务经费、财产、装备(车辆)的管理工作;6.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和内部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后勤服务工作;7.负责税务检查证的发放和管理以及各类表证、文书的印制发放工作;8.组织本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9.负责各类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税务机关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税务机关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税务机关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试行)一、为规范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是税务机关内部集体研究和处理税收案件的制度。

三、税务案件审理,必须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四、税收案件集体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案件事实是否清楚;(二)定案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三)案件的定性及依据是否准确;(四)案件办理程序和执法文书是否合法、规范;(五)案件审查部门所作初步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五、税收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为:(一)审理准备。

审理部门负责案件集体审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理对象、审理人员等。

(二)审理说明。

税收案件查处部门应说明案由、调查过程、主要事实、初步作出的处理意见及依据、理由等。

(三)审理决定。

审理小组成员在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合议,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1、同意税务案件查处部门的处理意见。

2、变更税务案件查处部门的处理意见,并重新作出处理意见。

3、对因案件调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或理由不充分的,责成查处部门予以补正或撤消案件。

(四)审理终结。

税收案件审理终结后,审理部门应将审理记录交审理人员审查、签名后存入案卷卷宗。

六、税务案件查处部门根据集体审理的结论性意见,正式作出税务处理决定,送执行部门执行,或者进行补正、撤消案件等。

关于印发《福建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设区市局专业局,省局直属单位:现将《福建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OO一年九月三十日主题词: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通知抄送: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2001年10月日印发打字:陈赛容校对:林敏福建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税收行政执法监督,提高税务案件查处质量,促进依法治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国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某市税务局长在全市税务系统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某市税务局长在全市税务系统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

某市税务局长在全市税务系统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多管齐下筑牢防线坚决打赢预防非职务违法犯罪攻坚斗争同志们: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税务系统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安排,也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务实举措。

目的在于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体税务干部职工,时刻警XX 长鸣,筑牢思想防线,为全面推动XX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刚才,我们通报了近年来全市税务系统查处的多起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根据省局党委关于开展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各地要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下面,结合全市税务系统酒驾醉驾、黄赌毒、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案件多发的实际情况,我讲四点意见。

一、汲取教训,直面问题,深挖非职务违法犯罪多发源刚才通报的全系统XX起非职务违法犯罪案例,都有一些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共性问题,这些案例至少发出了三个方面的警示:(一)防范机制执行力度不够。

一是法纪教育结构失衡。

法纪教育内容、形式、对象,均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导致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

教育内容上,重职务违法犯罪教育,轻非职务违法犯罪教育,而且与新形势发展要求、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不够,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部思想融入度不高,入脑入心效果欠佳。

教育形式上,满足于“嘴上讲、耳朵听”,重通知、文件、会议精神等常识学习,轻内化于心的法纪意识培养,且方式较为单一,办法不够多。

(二)以案为鉴,在痛定思痛中汲取教训刚才,XX同志点名道姓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系统查处的XX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这些案例,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违纪违法的情形各有特点、触目惊心,违纪违法的危害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痛定思痛,我认为有四个方面值得我们高度警醒:警示之一:心存侥幸必将马失前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5﹞199号【发文日期】1995-10-31【实施时间】1995-10-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根据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队伍,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税务队伍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章 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

要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

第六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4.01•【文号】国税党字[1999]14号•【施行日期】199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党字〔1999〕14号1999年4月1日)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省以下税务局各级领导班子要逐级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四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两责”制度,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和领导班子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深化、完善、丰富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作为重要举措,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确保《意见》全面落实,为切实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意见》落实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江苏在新征管体系建设上的先发优势,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在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框架内,统筹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2022年,新征管体系成为江苏重点领域改革特色品牌,税务执法规范性、服务便捷性、监管精准性以及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3年,新征管体系高质量运行,改革先发优势彰显,在省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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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政策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方案,以保障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征收。

税务以案释法是指税务机关在处理纳税人的税务案件时,根据具体情况对税法进行解释和适用,以指导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税务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案件指导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起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税务专家组成的案件指导团队,负责对税务案件进行指导和解释。

这样可以保证税务机关在处理纳税人的税务案件时能够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正确的适用和解释,避免因为对法律适用不当而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税法的研究和解释。

税法是税收政策的法律依据,
税务机关需要对税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解读,及时总结和归纳出一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案例和规定,以指导税务工作的实施和执行。

同时,税务机关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税法进行合理的解释和适用,保证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合理性。

另外,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对
于纳税人的理解和遵守具有重要的意义。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官方网站、媒体宣传等,向纳税人普及和解释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了解和遵守税法,减少因为对税法不了解而导致的纠纷和争议。

最后,税务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的执
行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保证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同时,税务机关还需要加强对税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

综上所述,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
重要的意义。

税务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案件指导制度,加强对税法的研究和解释,
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保证税收政策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征收。

税务以案释法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需要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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