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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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定期做肝功能全套,正常者应接种乙肝疫苗,健康者方可入室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血透室应穿专用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戴手套、换鞋,非血透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参观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入室。

3、工作人员如发生职业暴露,立即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并报告控感办,同时按规定处理。

二、环境管理1、血透室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每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3.2m2,单元间距≥0.8m,室内保持清洁、干燥,保持物体表面的清洁。

2、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物品表面细菌数符合GB15982-2012标准,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0.1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3、治疗室每日进行空气消毒,每次45 分钟,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室内空气、物表每月监测培养一次,空气细菌数符合GB15982-2012标准。

4、准备室内配有合格的洗手设施,无菌皂液,清洁干燥的擦手纸。

三、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和手卫生规范。

操作前必须认真洗手,操作或接触血液时必须戴手套,一副手套只能护理一位病人。

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对患者穿刺部位的皮肤应严格消毒注意保护。

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3、透析后机器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1)透析机器外部消毒:①、每次透析结束后,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②、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0.15%含氯消毒液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机器外部。

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血透室是提供血液透析治疗的专业场所,对于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血透室的安全和患者的健康,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血透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以确保良好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医院血透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需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1.《传染病防治法》:医院血透室应加强传染病防控,防止感染疾病的传播。

2.《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对医院血透室的感染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感染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等。

3.《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医院血透室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三、医院血透室感染管理机构和职责医院血透室应设立感染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该机构的职责如下:1.制定感染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2.开展感染监测和调查。

3.培训医护人员,并提供感染防控的指导。

4.审查医院血透室的感染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四、医院血透室感染控制措施为了有效控制医院血透室的感染风险,以下措施应得到执行:1.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医护人员在进入和离开血透室前都应洗手,确保手的清洁。

2.清洁和消毒:定期对血透室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环境的清洁度。

3.使用一次性材料:血透过程中使用一次性材料,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定期消毒透析机器:透析机器使用后应进行定期的消毒,确保设备的清洁。

5.分隔性感染控制:将患者进行分隔,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6.发现感染病例的及时报告和隔离:发现感染病例后应及时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疾病的传播。

五、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为了了解医院血透室感染情况,应建立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系统,具体措施如下:1.感染监测:定期对血透室的感染情况进行监测,包括感染发生率、感染部位、感染类型等。

2.感染报告:发现感染病例后,医院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详细的感染报告,包括病例的基本情况、感染原因和处理措施等。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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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健全的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并履行职责。

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小时,并建立培训记录。

三、布局合理,分为限制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限制区(治疗室)和非限制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每个工作区应设流动水、非手触式洗手设备,手卫生用品配置齐全。

四、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1次。

对于乙肝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五、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六、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健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

七、工作人员操作时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八、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的人员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九、每季度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生物学监测1次,并记录保存监测资料。

十、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内毒素<2EU/ml。

复用用水最初应每周检测1次,连续2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细菌学检测应每月1次(不得超过200CFU/ml),内毒素检测应每3个月至少1次(不得超过2 EU/ml)。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X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

十一、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如发现感染应及时送检相应标本,尽早确定诊断,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同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分析感染原因;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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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特制定《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参考文件:2.1《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10〕35号2.2《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国卫办医函〔2021〕552号3.名词定义:3.1血液透析:使用血液透析机及其相应配件,利用血液透析器的弥散、对流、吸附和超滤原理对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措施。

4.内容:4.1基本要求4.1.1医务人员在血液透析工作中,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1.2乙肝患者,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隔离区必须物品不得与非隔离区交叉使用(如治疗车、血压计等),隔离区物品均设置标识。

隔离区护理人员固定,不可交叉管理普通区患者。

4.1.3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透析前对患者进行体温检测等预检分诊措施,可疑和确诊患者应在呼吸道隔离病房或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透析治疗。

4.1.4合并呼吸道感染/传染病的患者进入透析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2建筑布局血液透析室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不交叉。

隔离区相对独立,集中管理;进入潜在感染区域和/或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4.3环境清洁与消毒4.3.1透析治疗室/区应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每班/日透析结束后应进行有效的空气净化/消毒。

4.3.2血液透析室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根据环境、物体表面及其污染程度选择有效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物体表面使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并做好消毒工作的记录。

4.3.3每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透析床/椅、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和范围: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血液透析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这些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带来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中血液透析室的所有相关科室和部门,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等环节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理的认识和重视,降低感染风险,保障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致力于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质。

为明确管理对象,特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体,具有引发感染风险的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过的棉球、纱布、口罩、手套等一次性医用物品;- 患者用过的床上用品、衣物等;- 未经消毒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 其他含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物。

2. 损伤性废物:指尖锐的、易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物,如:- 穿刺针、注射针、玻璃试管等尖锐物品;- 一次性手术器械、剪刀等利器。

3. 病理性废物:指来源于人体或动物的遗体、器官、组织等,如:- 手术切除的病变组织、器官;- 死亡的动物尸体;- 医学实验后的生物样本。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因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包括:- 过期或淘汰的药品;- 破损、泄漏的药品包装;- 剩余的化疗药物、抗生素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化学危害性的废物,如:- 诊断或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试剂;- 医疗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 其他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废物。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明确各部门职责如下: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定期评估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对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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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建立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小组人员职责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制定其岗位责职责,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科室质控内容。

二、建筑布局:布局合理,设有普通病人血液透析间(区)、隔离病人血液透析间(区)。

治疗准备室、水处理室、复用室、干库房、湿库房、办公室、更衣室、待诊室、病人家属等待区、处置间等分开设置。

三、人员管理(一)医护人员进入血液净化室应着清洁工作服。

(二)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并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四)患者入透析室时,非患者必须用品不得带入透析室内。

(五)在进行首次透析、转院透析治疗前及透析治疗后等每半年对患者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相关标志物的检查,传染患者透析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六)加强医护人员消毒灭菌知识和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提高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意识。

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HBV、HCV、HIV等经血传播疾病相关标志物的检查。

四、工作质量(一)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室内每日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日用空气消毒机消毒空气2次2小时/次,限制流动人员,治疗和护理操作时禁止探视。

(二)保持透析室地面、桌面等物体表面清洁、干燥,每日每班进行消毒;透析机表面每机每次进行消毒;有血液等污染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床单及被套一人一更换或专人专用。

(三)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每透析一人次应根据透析机的型号和要求对透析机进行清洗消毒。

(五)每月对透析用水、透析液等进行细菌学监测和每季度对内毒素检测并保存记录。

(六)禁止一次性使用的透析器、管路重复使用。

急诊透析患者、HBV、HCV、HIV阳性患者使用的透析器不可复用。

(七)定期监测消毒剂有效浓度;消毒剂配制和保存方法适当,有效含量准确。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血透室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2.工作人员进入血透室,应穿工作服及专用鞋。

病人需更换专用鞋进入透析室,限制无关人员的进入,预防交叉感染;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程和标准预防原则。

3.血透室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应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知识,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相关制度和规范。

4.病房应每天湿式清扫,物体表面每天擦拭,遇污染时及时消毒处理,定时空气消毒,自然通风,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并有记录。

5.清洁区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Ⅲ类环境的要求,每次透析结束更换床单、被套、枕套,对透析机内部、外部进行消毒,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如病床、小桌板等)及地面应进行清洁消毒。

清洁工具分区使用,分类放置。

6.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传染病监测,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血液净化室的工作;且不得在血液净化室进餐、吸烟等。

7.病人血液透析前须进行经血液传播病原体的筛查。

首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它室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维持性透析患者每6个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8.使用的透析器、透析管路等其他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应符合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的要求。

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

9.应配备完善的手卫生设施:使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干手纸、手消毒液等;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在《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操作时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及一次性无菌手套。

避免交叉感染。

10.特殊感染疾病患者,应分区、分机隔离透析,配备专用透析操作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专区处理血液透析器,使用的设备和物品等应有明显的标识,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血液透析中心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提高透析中心感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血液透析中心内的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

三、组织架构1. 血液透析中心应设立感染管理小组,由中心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等组成。

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2. 感染管理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感染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监测指标和频率1. 空气监测:每月对透析室空气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2. 物体表面和机器表面监测:每月对透析室物体表面、机器表面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3. 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每月对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4. 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1)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病毒载量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2)对长期透析的患者,每半年复查输血前四项指标,保存原始记录并登记。

(3)对于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乙肝、丙肝病毒载量和肝功能定量检查。

(4)如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肝、丙肝阳性,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肝、丙肝标志物检测。

(5)对于暴露于乙肝或丙肝怀疑可能感染的患者,如病毒检测阴性,在3个月后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

5. 感染病例监测:对透析中心内发生的感染病例进行监测,登记感染病例的基本信息、感染病原体、感染部位、感染发生时间等。

五、报告流程1. 发现新发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其它传染病,应立即向感染管理小组报告,感染管理小组应在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并报送给中心主管部门。

2. 如发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向中心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立即报告给院长和分管院长,并于12小时内上报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1)一次性发生3例以上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2)发生病原体交叉感染的患者;(3)感染病例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科室的患者;(4)其他可能引起医院感染暴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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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福建省血液透析治疗质量控制手册》等有关规范。

二、建立、健全消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三、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存。

四、各种治疗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定期保养。

五、做好院感工作计划、总结,定期进行院感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

六、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七、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正确分类与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黄色废物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医疗废物容器应符合要求,不遗洒、标识明显、正确,医疗废物不应超过包装物或容器容量的3/4。

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闭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

不应取出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时,按医院制订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并双签字,记录应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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