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事代理工作内容
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

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确保公司人事代理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和公正性,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订立本《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内部的人事代理工作,并严格遵守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工作职责1. 人事代理员的职责1.1 负责办理公司内部员工的入职、离职和转岗等人事手续; 1.2 确保员工档案内容的完整和精准,适时更新和归档; 1.3 供给员工的人事信息查询和管理服务;1.4 帮助进行公司内部聘请工作,包括发布岗位聘请信息、初步筛选简历、布置面试等; 1.5 组织和实施员工的晋升、薪酬调整等人事管理工作; 1.6 帮助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 1.7 依照公司要求,适时提交相关人事报表和人事统计数据; 1.8 对本职工作有任何异议和问题,适时向直线主管领导反馈。
2. 直线主管的职责2.1 对人事代理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2 审核和批准人事代理员供给的人事信息和资料,确保其精准性; 2.3 确保人事代理员依照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违反相关规定; 2.4 帮助人事代理员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供给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5 定期对人事代理工作进行评估,落实考核标准; 2.6 适时向上级汇报人事代理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四、管理标准1. 工作流程1.1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 聘请岗位空缺申请和审批; - 发布岗位聘请信息; - 简历筛选和面试; - 发送录用通知; - 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员工档案建立、签订劳动合同等。
1.2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 员工提交离职申请; - 提交离职申请审批; - 布置员工离职手续,包括把档案转移、结算工资等; -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注销员工在劳动关系系统中的信息等。
2. 文件管理2.1 依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归档员工档案和相关人事资料; 2.2 档案资料应具备完整、精准、安全的特点,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3 档案资料的借阅和查阅应符合相关程序和权限。
高校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总结

高校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总结
作为高校人事代理人员,我深知这份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我在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高校人事代理人员,我们的工作职责非常重要。
我们需要负责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员工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这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在招聘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各个学院、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
在培训和绩效考核方面,我们需要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高校人事代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是招聘难题,尤其是对于某
些专业和岗位的人才,招聘难度较大。
其次是员工绩效考核和福利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调研和改进,以满足员工的需求。
此外,高校人事代理工作还需要与各个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这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最后,作为高校人事代理人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在这个快速变
化的时代,我们需要不断了解新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的工作需求。
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以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
总之,高校人事代理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又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在这个岗位上,
我们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同时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高校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 、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第三十八条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 、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学校里关于毕业生的会也已经开了一大堆,耳朵也长膙了,嘴唇也磨薄了,很多人随大流听听看看,可真正重要的一些东西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却没有搞懂。如果不信,你可以问问自己,什么叫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和谁签?有什么用?户口和三方又有什么关系?当一个个问题逐一提出来时,你可能已经开始觉得发虚。
第三十九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七月一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
第四十条 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陕人发[1997]10号文件《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我校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新进部分教职工实行了人事代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现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事代理是指对我校新进的部分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学校与个人是劳动关系的职业聘任。
聘用期间学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聘用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解除合同或聘期届满未续聘者,由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第二条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合同制。
学校与个人以聘用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实现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第三条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内容1、代管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
2、代办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代办解除聘约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的手续。
4、代办人事关系转移。
第四条我校人事代理的种类我校人事代理分两类,一类是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由陕西省人才2、聘用合同采用格式合同,其内容包括聘任岗位、聘期、试用期、双方的权力、义务,待遇、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上岗任务书作为聘用合同的补充协议。
3、聘用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和学校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订聘用合同。
4、因违反合同解聘人员或合同期满未续订合同人员,学校通知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按照人事代理的政策规定,由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5、合同由专人管理。
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考核、续订要及时、准确,执行要严格,管理要完善,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6、聘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工作关系转回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未续签合同者,工作关系转回省人才交流中心。
河南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河科大人〔2003〕20号

河科大人…2003‟20号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五月五日河南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人事管理体制,促进人事工作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型向社会服务保障型转变,逐步形成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新机制,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洛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洛政…1999‟10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人事代理是指学校部分新进人员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人事业务委托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社会化管理,学校各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上岗聘约、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的一种新的用人模式。
一、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范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从新进学校工作的部分非高校教师岗位人员开始,分层次逐步实施人事代理工作。
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将逐步调整人事代理的范围。
二、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1、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与学校属聘用关系,实行聘约管理。
聘用双方以聘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待遇、聘用期限、聘约变更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聘期结束可续聘,解除聘约或聘约期满未续签者,人事代理人员与学校及用人单位脱离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人事代理人员的上岗聘约由学校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3、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党、团、工会、计划生育等事项由各用人单位管理。
4、人事代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委托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代收代缴,学校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向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交费(包括按规定代扣个人应交的部分)。
其中应由学校承担的部分年终结算,由学校返还用人单位。
5、上岗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聘用方可解除聘约,被聘用方交由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者,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上岗聘约。
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保障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岗位管理、考核管理和培训管理。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第四条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评审等方式,择优录用。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岗位职责、招聘人数等;(二)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三)高校组织面试、考核;(四)确定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条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人事代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七条人事代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岗位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声誉;(四)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高校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人事代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事代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人事代理人员的培训与晋升第十一条高校应当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十三条人事代理人员的晋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
六、人事代理人员的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人事代理合同:(一)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的;(二)人事代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经教育不改的;(三)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调整岗位或裁减人员,且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人事代理简介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提供人事工作方面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广泛开展各项人事代理业务。
现就本中心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内容及办事程序作简要介绍:一、人事代理范围(一)单位代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它无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各类自愿委托代理的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代理: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他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二、人事代理内容(一)提供人才、人事法规政策咨询(二)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外地人才引进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事宜。
(三)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委托人员的身份确认、转正定级、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初级职称确认及其他职称的申报与考评事宜。
(四)管理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
(五)代办户籍关系。
为委托单位接收的应届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生;符合“先落户后就业”条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因工作单位变换需要迁入本市的代理人员办理落户事宜。
(六)代办社会保险。
三、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1、单位委托代理。
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须提交法人登记证,其他协会、社团等提交批准成立文件。
填写《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一式两份。
2、个人委托代理。
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专人送交,交纳档案管理费,签定《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合同》。
(二)出具证明材料出具证明材料仅限于人事代理对象和人事档案存放在本中心的人员。
证明内容仅限于档案相关内容。
(三)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单位,必须与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属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无主管部门的代理单位,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即所有员工人事档案委托中心代管。
当今高校人事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当今高校人事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作者:王旭杰孙中举来源:《文教资料》2011年第32期摘要:高校人事代理制度开展至今已经20多年,其作为一种过渡性用工形式,在实施中产生了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梳理高校人事代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其在人档分离、保险缴纳、人员出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高校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校人事代理制度问题解决方案一、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人事代理制度是指政府法规、政策授权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双重委托,为双方提供人事管理、服务业务的一种制度。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是人事代理制度的萌芽期,最早的人事代理服务出现在1983年的沈阳人才信息中心,但当时提供的仅仅是档案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人事代理”概念。
1995年国家人事部在《关于建立和发展人才市场体系1996—2000年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大力推行和建立人事代理制,标志着我国人事代理制度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在高校开展人事代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教育部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自此人事代理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展开。
高校人事代理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是高校人事管理社会化的一种服务方式,是高校人才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技术手段,是一种契约化的行为。
作为一种制度,人事代理只是一种介于“终身聘用”与“全员聘用”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用工形式,随着教师全员聘用制的全面实施,人事代理制终将结束。
虽然在执行的过程中人事代理制度对于高校的用工制度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本身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二、高校人事代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人事档案的管理。
主要建立在纸质档案基础上,近年来随着电子档案系统的发展,也有部分工作能以电子档案及文件原件的扫描图片为基础。
涉及以下内容:进校人员档案接收,离校人员档案转递;根据档案出具证明和复印相关档案材料,如开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协助、同聘用单位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在岗人员档案管理,包括定期将工资调整单、年度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聘用/劳动合同、校内转编转岗等材料存档,根据需要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文件、职务任免文件、奖励处分文件、党团关系等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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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事代理工作内容
高校人事代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与录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编制和发布招聘广告,筛选简历,进行面试和考核,并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2. 岗位配备与调整:根据高校的需求和岗位职责,对现有员工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各个职位的合理配置。
3. 人员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高校教职员工的档案,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培训记录、奖惩情况等。
4. 职业发展与培训:制定和实施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组织和安排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5. 薪酬福利管理:制定薪酬政策和福利待遇,负责工资核算和发放,处理员工的薪资调整和福利申请。
6. 劳动关系维护:处理员工的劳动纠纷、申诉和投诉,与工会进行沟通和协商,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7. 绩效考核与激励:设计和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结果给予奖励和激励措施。
8. 离职与退休管理: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和退休手续,包括解除合同、办理手续等。
9. 统计与报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员工的相关数据,编制人事报表,为高校提供人力资源决策支持。
总体来说,高校人事代理的工作内容涉及到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等多个方面,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