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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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代表小组组长职责1、负责制定本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组织落实本小组的各项活动,完善活动记录,及时总结小组开展活动的经验,搞好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2、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3、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组织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

4、组织代表经常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5、加强与其他代表小组的联系,交流代表活动的经验,促进代表小组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二、人大代表基本职责1、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积极参加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每年至少提出一条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反映一条有份量的社情民意,参与或开展一次有影响的视察或检查活动,不缺一次县、乡(镇)人大会议或代表小组括动。

4、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在村、基层站所、个体户、特困户等民情一线建立联系点,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加选区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定期向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5、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七带头、当七员”活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各行各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代表小组活动制度1、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长组织安排,活动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相关知识,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开展扶贫帮困,联系选民等。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2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2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

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7号文件精神,着力深化和创新代表工作,认真地组织、指导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2008年和2010年我县人大机关先后两次被河池市人大授予“人大代表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素质的关键环节。

人大代表只有学好人大业务知识,掌握代表执行职务的内容、特点和规律,才能正确行使代表职权。

2006年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我县人大首先从提高代表素质入手,着重抓好几项工作:一是采取县级培训与委托乡镇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科技知识。

几年来,县人大先后举办了在本县工作的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领导干部、县、乡(镇)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代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基本知识、人大代表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地方人大代表议案和批评意见建议的提出和处理、关于计划预算的编制与审查等。

此外,还给代表印发了《人大代表学习资料选编》,供代表学习。

通过学习培训,使基层人大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议事监督水平,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收集市场经济信息,吸纳外地创业经验。

几年来,县人大先后6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先进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城镇和农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使代表领略了各地建设的新风貌,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xx县党内重要会议列席制度

xx县党内重要会议列席制度

XX县党内重要会议列席制度
一、列席会议范围
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乡镇党委会、县直党(工)委会、党组会等党内重要会议。

二、列席代表范围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党员,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的群众。

三、列席议事范围
(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决定。

(二)党的建设工作和党内重大活动。

(三)关于常规性、阶段性工作的部署。

(四)其他需要列入议事范围的事项。

四、列席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列席代表享有对讨论决定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权利,以及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各党(工)委(党组)反映的权利义务。

五、列席的程序及要求
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列席代表名单,在会议召开前3天提前通知列席代表,并告知相关议题,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列席代表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参会准备。

列席代表列席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要求,准时出席会议,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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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

六、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与回复
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召集单位办理并回复,需要有关部门办理的意见建议,由召集单位组织协调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列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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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的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配备一名联络员。

“人大代表之家”下设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记录员。

“人大代表之家”各代表活动小组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大代表之家”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根据县、乡(镇)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四)开展视察、调查。

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2次,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活动、督促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等。

人代会会议指南

人代会会议指南

紫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须知1、代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作息时间,服从大会安排,认真开好会议。

凡开会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实行大会通报,并书面说明原因。

2、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外传、复制,不得携带文件外出探亲访友或出入非会议场所。

会议规定要收回的文件,请各代表团、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在闭会前收回并退回大会秘书处秘书组。

3、参加大会时,各代表团要组织代表按时进入会场,对号就座(预备会议不按座号就坐)。

会议开始前,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

各代表团联络员负责向大会秘书处报告到会人数。

开会时不要随意走动和提前离开会场。

4、参加会议的代表、工作人员和记者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不得将会外人员和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住地和会场。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

外出时注意安全。

5、会议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病因事临时不能出席会议或离开住地外出,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

如因病因事需要提前离会的,必须向代表团写出书面报告,经代表团团长签署意见后报大会秘书处批准。

6、代表如有疾病凭大会后勤组的介绍信到大会指定的医务室诊治。

紫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息时间07:30 ——08:00 早餐08:30 ——12:00 开会12:00 ——14:00 午餐休息14:00 ——18:00 开会18:00 ——18:30 晚餐注:大会就餐统一在源森酒店4楼大厅★秘 密紫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程(草 案)(2011年2月21日紫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一)听取和审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议关于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紫阳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关于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紫阳县2011年财政预算(五)听取和审议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紫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其他紫阳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1)紫阳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2)紫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程(草案)(2011年2月21日紫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2月21 日(星期一)一、代表及列席人员报到时间:上午12时前地点:源森大酒店二、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大会筹备处各组组长会议时间:下午2时地点:源森大酒店7楼主席团会议室参加人:1、县委主要领导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各代表团召集人4、大会筹备处各组负责人主持人:李辉新内容:1、报告本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陈贵源)2、报告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金绍发)3、报告本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黄振宙)4、县委书记罗雪剑讲话5、人大常委会领导讲注意事项三、各代表团召开预备会议时间:下午3时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参加人:各代表团全体代表、工作人员主持人:各代表团召集人内容:1、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2、推选本代表团团长、副团长3、酝酿本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4、酝酿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5、酝酿本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四、举行大会预备会议时间:下午4时地点:源森大酒店多功能厅参加人:全体代表、工作人员主持人:李辉新内容:1、报告代表变动情况(周静)2、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工作人员宣读)3、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工作人员宣读)4、通过本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宣读)5、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宣读)五、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时间:下午5时地点:源森大酒店多功能厅主席台参加人:主席团全体成员、工作人员主持人:李辉新内容:1、通过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陈贵源)2、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陈贵源)3、通过本次会议日程(陈贵源)4、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陈贵源)5、决定本次大会副秘书长(陈贵源)6、通过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规定(周静)六、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看望人大代表时间:晚7时30分地点:源森大酒店参加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2月22日(星期二)一、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时间:上午8时30分地点:源森大酒店多功能厅参加人: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包括出席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工作人员主持人:李辉新内容:1、开幕式2、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晓江作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3、审查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审查关于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5、审查关于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二、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时间:上午10时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参加人:各代表团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内容:1、审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议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议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4、审议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时间:下午2时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参加人:各代表团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内容:1、继续审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继续审议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继续审议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4、继续审议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召开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会议时间:下午4时地点:源森大酒店7楼会议室参加人: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主持人:金绍发内容:1、审查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审查关于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关于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五、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时间:晚7时地点:源森大酒店7楼主席团会议室参加人:主席团全体成员、工作人员主持人:李辉新内容: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情况汇报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情况汇报2月23日(星期三)一、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时间:上午8时30分地点:源森大酒店多功能厅参加人: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主持人:金绍发内容:1、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贵源作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县人民法院院长钟军高作紫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小明作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00为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二、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时间:下午2时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参加人:各代表团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内容:1、审议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审议紫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审议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审议各项决议草案三、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时间:下午4时地点:源森大酒店7楼会议室参加人: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主持人:周静内容:审查讨论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四、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时间:晚7时地点:源森大酒店7楼主席团会议室参加人:主席团全体成员、工作人员主持人:李辉新内容: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2、通过关于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紫阳县人大常委会、紫阳县人民法院、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3、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意见的报告4、听取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5、通过批准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2月24日(星期四)一、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时间:上午8时30分地点:源森大酒店多功能厅参加人: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主持人:陈贵源内容: 1、通过各项决议①、通过关于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②、通过关于紫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③、通过关于紫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④、通过关于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⑤通过关于紫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⑥通过关于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⑦通过关于批准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工作人员宣读)2、县委书记罗雪剑讲话3、闭幕式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2008年1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常委会议事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全体会议。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四条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经常委会过半数组成人员提议或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临时举行会议。

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请假。

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六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

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决定。

第七条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一个月前,将开会的日期、地点、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八条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轮流列席会议,邀请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主任请假。

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九条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

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常委会有关委室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不提请审议的,应当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常委会有关委室受主任会议委托,代常委会拟订议案草案,并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

第十条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一般应在常委会会议举行二十天以前,送交常委会有关委室。

第十一条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

任丘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任丘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玉 田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政 府 缮 4 7户 、 9 购房 5 8户 , 已入 住 5 1 5
组 成 部 门进 行 评 议 时 , 重 对 评 户 。 安 市人 大 常委 会 建议 , 资 注 武 在 议 的整 改 工 作 进 行 跟 踪 监 督 。常 金方 面要 做 到专 款 专 用 ,要 始 终

( 勇) 顾
是 嗣 绕 对 接 京 津 战 略 工 写 一 篇 有 深 度 、 价 值 的 调 研 文 有
作 ,号 召各 界 人大 代 表 做 引 资 上 章 ,提 一 条 促 进 双 滦 发 展 的 良
项 的项 目带 头 人 ;二 是 围绕 全 县 策 。 活 动 共 收 到 7 此 8篇 调 研 、 建
经 济 工作 , 当 致 富带 头 人 ; 是 议 文 章 , 审 出 优 秀 调 研 、 议 争 三 评 建 围绕 为 民 服 务 意识 ,做 保 一 方 稳 文 章 2 0篇 。 定 带 头 人 ;四 是 围绕 关 心 弱 势 群 体 工作 , 扶 贫济 困的带 头人 。实 做
行 人 大 常 委会 主任 、副 主 任 分 包 乡镇 ,各 常委 会 组 成 人 员 分 包 代
武安市
武 安 市 把 农 村 无 房 户 、特 困 工 程 之 一 , 拿 出 5 0万 元 解 决 0
10 0 0户 特 困 家 庭 的 住 房 困 难 问
( 王立梅 ) 户“ 居工 程 ” 定 为 十 二项 民心 安 确
表 责任 制 。
( 福 海 龙鹤 鹏 ) 史
玉囝县 跟 监 整 工 中新 建 1 1户 、 10户 、 踪督 改作其 8 翻盖 6 修
部重 点联 系 l 5个重 点村 。主 要任
务 是立 足 检 察 职 能 ,积极 主 动 为 农业 发 展 、农 村 稳 定 和农 民致 富 服 务 , 加快 新 农 村 建 设 服 务 , 为 从

白河县人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

白河县人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

出了相应 的审议 意见 。
两 院 “

高度重视 , 不 断强化 司法
为 民理 念 , 明确 目标 , 强 化 措 施 , 在 提 高执 行 工 作 水平 、
提升 民事审判质量 、
加大
两 反 “

工 作力度上有新作为 、
新成效 。
三 是加强 信访案件跟 踪督办 。 坚持人 大监督与群众监
督相 结 合 , 认 真受理 群 众来信来 访 , 及 时转 办交办 , 强 化 协调 督办 , 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 , 事事有交代 。 特别是对
( 田 彩凤 )
汉 阴人大 “ 三 举措” 强化 司法监 督工 作
人大 司法监 督权是人 大监 督 的重要组 成部分 , 是促进
司法公正 , 保 障和 维 护人 民群众根本 利益 的有效途径 。 近
年来 , 汉 阴县 人 大常 委会 就如 何行使 好 司 法监 督权 , 增 强
监 督实效 , 进 行 了积 极有效 的探 索和 实践 。
表参政 议 政 的热情 , 提高 了代 表的审议 能 力 , 而 且 极 大地
增 强了人 大常 委会审议工 作 的 民主性和 公开 性 , 使 审议质
量和 水平得到极 大提高 , 代表作用得 到充 分发挥 , 也 使
“ 一
府两 院 ”
整改落实的监督工 作更加有力。
( 陈世 理 )
扶风县 坚 持五 项制 度 规 范代表建 议办理 工 作

是注重常规工 作督导 。
积极参加
院 两 “

春训会等
重要会议活动 ,
保持与
两 院 “

工 作的密切联 系 ,
切 实做
到监督与支持并重 。 坚 持平时检查和集 中视察相结合 ,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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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次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议题安排,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三条
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时间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负责安排,并报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在每次会议7天以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要求通知到代表本人。

第四条
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前,应根据会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作好审议发言准备。

第五条
县人大代表应按要求准时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本制度至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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