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同政办发[2012]43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5•【字号】同政办发[2016]164号•【施行日期】2016.12.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6]1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驻同企业:现将《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5日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52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6•【字号】同政办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09]5号二00九年一月六日)为了全面落实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去年我省、我市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市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2009年为安全生产整治年,从2009年1月份开始,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十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步推动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18〕161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18〕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水平,完善办理流程,在《大同市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同政办发〔2013〕113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见》(同政办发〔2014〕71号)、《大同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同政办发〔2014〕148号)、《大同市扩大公租房服务对象、推进租购并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施细则》(同政办发〔2017〕24号)等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范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四类对象:(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四)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者无住房的城镇家庭。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至100%之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者无住房的城镇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学校毕业或者部队复退不满5年,具有就业地户籍且无住房的从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地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无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5•【字号】盘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经研究,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一、市长邢鹏: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二、副市长刘占明: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大数据及营商环境建设、信访、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国防动员办、人防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统计局、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盘锦银行,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关工委,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消防救援支队。
段家喜:负责科技创新、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金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经济开发区、盘锦石油装备产业园区);协助分管市财政局。
联系市社科联、科协,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监管分局、驻盘金融机构。
贾洪琳: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爱卫办,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盘山县政府,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驻盘部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分工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4•【字号】忻政办发[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分工的通知(忻政办发〔2012〕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分工调整如下:郑连生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张建平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工业经济运行、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革、交通、公路、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协调联系: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忻州供电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局、移动忻州分公司、联通忻州分公司、电信忻州分公司、省煤炭运销忻州分公司、同煤集团忻州分公司、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省运输公司忻州分公司、山西地方铁路集团宁静铁路公司、忻州地方铁路局、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武宪堂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公安、司法、环保、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协调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武警忻州支队。
张立刚市长助理:协助武宪堂副市长工作,重点抓好公安方面的工作。
范建民市长助理:协助张建平副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主管市煤炭工业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39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2a72a9f0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e3.png)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5.21施行日期2012.05.21文号朔政办发[2012]39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朔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同时考虑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李正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审计、财政、机构编制、规划及统计方面的工作。
韩忠荣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资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工作部分、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重点办、市综改办、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矿山救护大队、市煤炭安全纠查支队、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朔州技工学校、市工业公司、市物集团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市机关生活服务公司、富华燃气公司、汇诚电冶公司等。
协调联系:市总工会、朔州供电分公司、朔州地电公司、朔州煤矿安监分局、省无委办朔州市管理处、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市邮政局、中煤平朔煤业公司、神头发电公司、神头电力检修公司、神头电力实业公司、神头二电厂、大唐神头发电公司、省电建二公司、晋能朔州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电信朔州公司、大同长途线务局朔州分局、山西煤销集团朔州分公司、省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公司、省焦炭集团朔州分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公司、同煤集团运销总公司朔州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矿业公司以及铁路运输等方面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工作领导小组和临时机构主要组成人员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工作领导小组和临时机构
主要组成人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2(000)008
【摘要】<正>郑政办文[2012]43号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组成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马懿市长任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和临时机构主要成员作统一调整,各领导小组和临时机构的成员单位组成情况不变,成员单位的具体负责同志随工作分工变化自行调整。
【总页数】3页(P100-1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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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清理城市中心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清理城市中心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工作领导组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06
•【字号】同政办发[2008]125号
•【施行日期】2008.10.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清理城市中心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8]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旅游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工作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城市中心区开展清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工作,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成立大同市清理城市中心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工作领导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郝月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邢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常富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
郝震宇市工商局局长
贾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宝英市供销社副主任
徐岳峰市市政公用局副调研员
马曙光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辉明南郊区政府区长助理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岳峰兼任。
城区政府、南郊区政府、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政公用局、市供销社要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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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同政
办发[2012]43号)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2]43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21
【实施日期】2012.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因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分工通知如下:曹惠斌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商务、外事侨务、统计、粮食、物价、金融、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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