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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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它的价值来源于另一个资产或指标的变化。

由于衍生品具有高度杠杆效应和复杂性,其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审慎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审慎评估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以及与其相关的对冲策略的有效性,避免过度杠杆和不合适的风险暴露。

2. 透明度原则:金融机构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数据以便监管机构、客户和市场参与者理解其衍生品交易的性质、规模和风险。

3. 账户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账户管理规定,包括建立足够的资本储备、确保交易者符合资格要求、监控交易者的持仓和风险暴露水平等。

4. 监管与合规原则:金融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包括交易报告和风险披露等要求。

5. 风险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监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的风险。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是金融机构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规定,它能够有效地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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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及检查办法

企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及检查办法

企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及检查办法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衍生工具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经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衍生工具为企业提供了风险管理、资产配置和投资机会,但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风险。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及检查办法,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二、企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制度1. 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应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政策和制度,监督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财务总监、证券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等。

2. 风险评估与识别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衍生工具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风险控制策略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对冲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风险控制策略。

4. 内部控制与操作流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衍生工具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应包括交易审批制度、交易记录制度、账务处理制度等。

同时,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确保衍生工具交易的顺利进行。

5. 信息披露与报告企业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情况,包括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策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同时,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衍生工具交易信息。

三、企业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检查办法1.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对衍生工具经营风险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对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策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风险管理委员会。

2. 专项检查企业应对衍生工具交易中的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包括对交易审批、交易记录、账务处理等环节的检查。

专项检查应由独立的审计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公司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和全球化的发展,衍生工具交易在企业融资和风险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公司在衍生工具交易中的安全和合规性,我们制定了本公司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衍生工具交易中的合规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部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所有部门和个人。

三、定义1.衍生工具:指以金融资产、商品或其他市场变量为基础进行交易的金融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等。

2.交易员:指公司内部负责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员工或部门。

3.合规性: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和流程的要求。

4.风险管理:指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需求,通过制定风险策略、建立风险限额和监控等措施,对衍生工具交易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5.内部控制:指公司内部制定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等,用于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权限和责任1.衍生工具交易权限应该明确划分和分级,确保只有经过相应培训和资质认证的员工才能参与衍生工具交易。

2.交易员应该具备相关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并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认证考试进行评估和认证。

3.交易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不得以个人利益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4.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流程、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报告等措施,确保衍生工具交易风险在公司可接受的范围内。

5.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制度、反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控制、报告制度等。

五、风险管理和监控1.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风险限额和监控指标、建立风险控制流程等。

2.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衍生品交易规章制度

衍生品交易规章制度

衍生品交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衍生品交易市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衍生品,是指与基础资产相关并由基础资产价格变动而决定其价值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衍生品交易市场应当建立规范高效的交易制度,健全的风控机制,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管与监督。

第四条衍生品交易市场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交易活动,避免操纵市场、串通作恶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纯洁。

第五条衍生品交易市场应当完善自律管理体系,建立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度。

第二章衍生品交易制度第六条衍生品交易市场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交易方式,包括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等,推动市场发展和公平竞争。

第七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交易制度,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规则、交易结算等,保证交易的高效和安全进行。

第八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交易监控系统,监测交易情况,发现异常交易并及时处理,保证市场公平公正。

第九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交易达成机制,确保合同履行和交易成立,同时建立强有力的强制执行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十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一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交易费用机制,包括交易费、结算费等,合理确定费率并公开透明,规范交易成本。

第三章风险控制机制第十二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适当的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保证金制度,要求投资者根据风险等级提供相应保证金,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监控、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等,确保市场风险可控。

第十五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市场清算机制,对交易进行清算,保证交易结算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第十六条交易市场应当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包括风险准备金、风险基金等,用于弥补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金融工具管理体系,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提高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

本制度所称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协议:(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三条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评估机构由财务、证券、稽核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公司衍生工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但衍生金融工具需求提出部门不参与风险评估。

第四条上述部门应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当发生重大变动时,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机构,负责按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包括对衍生金融工具定期进行减值测试。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取得、使用、计量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公允、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公司参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仅限于套期保值,禁止从事任何投机性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决策程序及业务流程第八条公司在开展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业务时,应当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衍生交易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并就衍生品交易的总额度、目标、策略、执行、报告及风险控制等内容年初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

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1. 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衍生工具的应用日益广泛,其交易金额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使得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衍生工具交易越来越多。

然而,由于衍生工具交易复杂、风险高、信息不透明等特点,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控制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来指导和规范衍生工具交易活动。

本文将探讨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相关问题。

2. 衍生工具交易的特点与分类衍生工具交易是指以现货或现金等基础资产为标的,在交易时根据基础资产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的浮动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交易具有以下特点:1. 价格波动性大。

衍生工具价格受到基础资产价格、利率、汇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价格波动。

2. 风险高。

衍生工具交易风险通过杠杆作用进行放大,交易风险大,可能发生较大的亏损。

3. 可定制性强。

衍生工具交易具有灵活性和可定制性,不同的交易对象可以通过不同的套期保值策略来满足其需求。

衍生工具交易可以根据不同基础资产进行分类,包括以下类型:1. 期货交易:以商品、外汇、利率等未来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具体时间进行交割。

期货交易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所进行统一监管。

2. 期权交易: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具体时间以某一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

期权交易具有一定的保值和投机作用,可以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进行投资。

3. 互换交易:双方协商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交换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等资产的交易形式。

互换交易主要为银行和企业的资金管理需求提供服务。

4. 其他交易:还包括各种类型的证券化交易、股指、汇率等交易。

3. 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建立建立完善的衍生工具交易管理控制制度,可以有效规范衍生工具交易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措施:1. 交易规则制度。

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平台应制定详细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交易规则应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品种、合约标的、价格计算、交易手续费、结算等方面进行规范。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管理制度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防范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组长: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全面管理;(二)成员:由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业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财务核算、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二)风险管理部:负责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评估、监控及预警;(三)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业务拓展、操作执行及合规性审核。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开展前,需经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履行以下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业务申请,包括业务背景、交易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二)风险管理部对业务申请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三)财务部对业务申请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四)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后,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制度;(二)风险可控:合理控制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三)审慎操作:对业务操作过程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业务合规性;(四)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相关信息。

第九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结束后,财务部应进行财务核算,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评估,业务部门进行总结分析,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飞马国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3月) 2011-04-01

飞马国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3月)
 2011-04-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针对公司取得和处置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制订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和处置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和2008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指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二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控制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控制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职责分工(1)业务小组职责①负责收集市场资讯,进行趋势判断及风险评估,制定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之具体的建议和策划方案。

②负责报请相关部门或机构审核,经有权审批人核准后,作为从事交易之依据。

③负责经批准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各项操作规定和权限执行交易,并详细记录交易活动,及时向审核组、经理层报告交易情况。

④金融市场有重大变化、业务人员判断已不适用既定方案时,随时提出评估报告,重新制订策略,经由总经理核准后,作为从事交易的依据。

⑤执行交割任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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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裁可批准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第10条交易专员在进行示,否则后果由交易专员承担。
第11条各级领导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自己的权限批示交易限额,严禁越权,否则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12条衍生工具交易的额度达××万元时,必须出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操作。
1.分析衍生工具交易的持有头寸价值,撰写报告并上交证券部经理。
2.及时从衍生工具代理商的手中取得衍生工具交易的原始凭据并保管。
3.记录衍生工具交易的内容。
第17条企业的风险信息系统对衍生工具实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给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第18条企业的审计人员定期审计的内容。
1.审计财务人员的记账凭证与衍生工具的交易内容是否一致。。
第4条本制度所称的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企业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或协议。
第2章衍生工具交易的授权与风险管理
第5条衍生工具交易的授权程序。
1.总裁授权财务总监全权负责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
2.财务总监授权证券部经理负责衍生工具的管理。
3.证券部经理授权交易专员负责衍生工具具体的交易。
第8条衍生工具交易风险评估时需考虑下列因素。
1.衍生工具及其交易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2.数据收集系统的能力。
3.评估方法、局限性以及企业理解其结果的能力。
第3章衍生工具交易的限额规定
第9条衍生工具交易的限额规定。
1.交易专员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2.证券部经理可批准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3.财务总监可批准的交易限额为××万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4章衍生工具交易的审批与控制
第13条衍生工具业务的审批程序参照《衍生工具业务报告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时需逐级审批,禁止越级审批。
第14条证券部经理与交易专员需在衍生工具交易前对衍生工具认真分析,设置止损点。
第15条交易专员需严格按照衍生工具交易出现变动时的措施操作,防范风险。
第16条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证券投资专员的事项安排。
第6条衍生工具交易的授权采用以书面形式表现的逐级授权与职务说明书相结合的方法,禁止越级授权与口头授权。
第7条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内容。
1.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衍生工具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
2.严格遵循衍生工具投资的授权与审批制度。
3.严格控制衍生工具交易的限额。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实时监控。
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对衍生工具业务的管理,减少衍生工具业务带来的风险,提高收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与控制。
第3条本制度中的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或协议。
2.审计企业衍生工具交易账户中的往来资金是否规范。
3.评价、监督衍生工具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政策,定期撰写报告。
第19条董事会定期对企业现行的衍生工具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企业的资本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一致。
第5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总裁办公室。
第21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或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或协议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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