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 企业文规
会计实务:企业财务通则解读

企业财务通则解读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经济核算,财政部于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长令第4号签发了《企业财务通则》.自1993年7月I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通则》共十二章四十六条,对企业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币业务、企业清算、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设立在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循该通则的原则的规范。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
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规定了企业资本金的概念、分类、资本金的缴纳、企业负债等问题。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第三章对流动资产的概念、坏帐准备金、存货等进行了规定。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兑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
包括材料、嫩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第四章规定了固定资产及其折旧、修理费用的处理等问题。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其器具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折旧办法以及计提折旧的范围由财政部确定。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确定加速折旧幅度。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营业收入管理制度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和制度。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递延资产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尚未消耗完毕的费用,例如预付款、期初费用等。
而营业收入管理制度是指一套关于收入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本篇文章将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营业收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定义、分类、特点、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等。
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无形资产1. 定义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通常是企业具有的知识、技术、品牌、声誉等无形的有形权益。
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点:(1)无形性: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无法直接观察和触摸到。
(2)有形权益:无形资产代表了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是企业的有形权益。
(3)预期经济利益: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例如品牌可以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和市场份额。
2. 分类无形资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专利权:指授予发明创造人的专门权利,在一定的时间内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该专利所保护的产品或方法。
(2)商标权:指用于区别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标识,例如商标、商号等。
(3)著作权: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独占权,例如图书、音乐作品等。
(4)商誉:指企业在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是企业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递延资产1. 定义递延资产是指已经支出但尚未消耗完毕的费用,不同于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具有以下特点:(1)支出已经发生:递延资产是用于未来一段时间内或多个会计期间的支出。
(2)尚未消耗完毕:递延资产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尚未在当前会计期间内完全消耗的费用。
2. 分类递延资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预付款:指企业预先支付给供应商或其他合作方的费用,例如预付货款、预付租金等。
(2)期末费用: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发生的费用,但在该会计期间内尚未支付的费用。
2024年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1.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1.1专利权。
1.2土地使用权。
1.3商誉等。
2.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____年的期限摊销。
3.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____包括开办费.3.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3.3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
____分摊期不短於____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____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4.1手续费收入。
4.2其他营业收入等。
5.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6.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2024年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二)一、引言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营业收入是企业财务报表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们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2024年的实际情况,对无形、递延资产和营业收入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业绩。
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无形的、非货币性的资产,如品牌价值、专利权等。
以下是2024年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管理流程:建立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管理、使用和处置流程,明确无形资产的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手册。
2. 登记和评估: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核算。
评估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准确可靠。
3. 使用和处置:无形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战略和经营需要,确保最大化地发挥其价值。
对于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制定明确的流程和规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分类
按能否辨认分:可辨认的和不可辨认的;
添加标题
按取得方式分:外来的和自创的;
添加标题
按期限分:无期限的和有期限的
添加标题
三、无形资产入帐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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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的无形资产(除商誉):实际发生的总支出;
自创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及其它相关支出;
第二节 无形资产的核算
专利权 专利权:因企业对某一造型、配方、结构、制造工艺或程序等方面的发明所申请的政府保护而形成的权利。 专利权的入帐价值为取得时的实际成本。 外购专利权的入帐价值:买价、过户费、公证费、税金等,或有支出不予资本化(发生时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自创专利权的入帐价值:申请专利时的登记注册费、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研究与开发费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
对已确认减值的无形资产,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其减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按已恢复的部分内转回,冲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为当期收益。
六、无形资产的转让
无论转让所有权,还是转让使用权,对转让所得收入均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转让所有权时,将所转让无形资产的未摊销价值,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支出”; 转让使用权时,不注销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原来的方法逐期摊销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
以其他资产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入或换出资产中较为可靠的价值入帐;
外购商誉,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超过所取得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入帐。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其公允价值,或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加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2、 2002年12月,发生登记费等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3、 2003年1月起,每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 5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500 4、 2003年7月-12月 借:管理费用 5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500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 5、 2004年1月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54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54000
会计制度法规大全(完整版)

总会计师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设置、职权、任免和奖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第四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五条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六条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第七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第三章总会计师的权限第十条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
企业会计准则(旧)

企业会计准则(旧)财政部发布[1992]0号颁布时间:1992-12-3发文单位:财政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第三条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
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七条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为摸清家底,堵塞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有资产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资产清查的组织与领导各项财产物资的经常性盘点,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组织力量进行盘点;年终的全面清查盘点,由财务部统一计划安排,通知各部门执行;第二条资产清查的职责分工根据资金归口管理原则,资产清查分别由各营销部、仓储部、设备能源部、行政事务部、物资计划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等归口部门牵头,有关部室、分厂参加,对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财务、审计、企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按差错率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具体分工如下:一各营销部负责发出商品、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的清查与核实工作;二物资计划部、行政事务部、设备能源部、技术开发部等部室负责预付帐款、应付帐款的清查与核实工作;三仓储部负责原材、燃、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产成品的清查、核实;负责发货运费结算款项的清查与核实工作;四设备能源部负责生产用设备的清查、核实工作;负责交付使用前及在建技改项目的清查、核实工作;五行政事务部负责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行政办公用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六计检部负责计量、检测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核实工作;七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及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及所有者权益的清查、核实工作;第三条资产清查的范围资产清查的范围,是企业实际占用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从价值状态讲,实际是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他资产、债务及所有者权益;从资产的特殊状态讲,包括未在期末帐面反映而实际存在的资产,如已全部摊入成本费用而帐面无摊余价值,以及脱离本企业财务帐面反映监督,而实际存在且产权属本企业占用的资产;从分布范围讲,既包括企业本部占用的资产,也包括投入国内外各类合资、合营、合作、联营、股份制、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及其他企业、单位的各类资产及其增值部分;第四条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一清查工作要全面彻底清查工作要发动广大职工、干部,对全部资产,包括帐内外、库内外、地上地下、车间内外、公司内外,都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要把需用、不需用、闲置、需修复、多余积压以及待报废资产的各种状态查清楚;在清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对清查出来的问题,积极上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二物质流与价值流同步资产清查要本着帐实结合的原则,以帐面为依据,核实盘点实有资产;即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状况;做到见物就点,见帐就查;对帐物不清的资产要进行追忆、查找;对债权债务要认真对帐、取证、核实;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国有资产状况明确;在清查中,不仅要看帐物是否相符,而且要看各种财产物资的效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要注意挖掘潜力,加速资金周转;三边清查、边登记造册资产清查要坚持边清查、边登记造册,以防止前清后乱;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认真查找实物,见物设卡,有物有卡,登记造册,帐外资产要全部入帐;要摸清闲置资产数量及类别,制定处理规划;第五条清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把资产清查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把资产清查同修订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对清查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属原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重新进行审查、修订;第六条清查资料的管理资产清查资料是整个清查工作的第一手原始资料,是整个清查工作的原始记录,是企业进行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以及今后股份制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清查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及个人对清查结果质量负责的备查记录,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将清查资料装订成册,交计财部作为档案材料,妥善保管;资产清查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基础工作,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清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及资金核实,所以公司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做好具体的资产清查工作;第七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第七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35
(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二)其他长期资产
企业发生此类业务,可自行设置会计科
目核算,期末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单列。(
如银行冻结存款、诉讼中的财产等)
•36
附:1999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
① 红塔山:423亿元
② 海尔: 265亿元
③ 长虹: 260亿元
••
摊销额记入“管理费用”
• ◆摊销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
•
摊销额记入“其他业务支出 况
”
•出租
的
•20
• ★ [例3] 某企业2005年8月无形资产摊销情况
•
如下表:
•
无形资产摊销表
•
2005年8月
项 目 入账价值 摊销期限 月摊销额
A项土地使用权 B项土地使用权
C项专利 D项专利 合计
48 000 79 200 12 480 5 400 145 080
再列入“管理费
•30
•
四、无形资产的减值
•
•
(一)减值的判断标准
(P277)
•
◆无形资产应当按账面价与可收回金额
•
孰低计量。
• • ◆当可收回金额 < 账面价
•
→计提减值准备
•
•请参看 •《资产减值》准则
•31
• (二)减值准备的计提 •★[例5] 资料见教材P278[例7-9]
• 借: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将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6
[例2] 资料详见教材P267 [例7-2]。
华联股份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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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企业文规
第一条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条无形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及企业申请书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从境外引进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场同类无形资产价格经评估计价。
无形资产在计价时,须备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的复制件、作价的依据和标准等。
其中非专利技术、商誉的计价,应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能评估计价。
第三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有效使用年限按下列原则确定: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使用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法规无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使用年限确定。
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使用年限的,按预计使用期限确定。
使用期限难以预计的,按照不少於10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条企业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璜的净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利息等支出。
企业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不得短於5年。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装修、装璜净支出按装修、装璜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六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国外冻结财产、待处理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有专门用途、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