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我国的一项会计准则,它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促进企业资产的合理管理和利用。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解释,内容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条件、计量方法、摊销方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且具有经济实质的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确认:首先,无形资产的存在必须是可预期的,这就要求企业在资产确认时必须能够预见到未来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其次,企业必须能够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即能够合理估计其价值;最后,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企业。
无形资产的计量分为两类:交易价值和合理价值。
交易价值是指在交易中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如商标、专利权等,其计量基于交易金额。
合理价值是指没有直接的交易市场可以参考,需通过专业评估进行估计的无形资产,如软件开发费用、商誉等,其计量基于评估报告的结果。
无形资产的摊销也分为两类:有限生命周期的无形资产和无限生命周期的无形资产。
有限生命周期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等,应按照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其预计使用寿命。
无限生命周期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等,不得进行摊销,但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以确保其价值没有发生重大减少。
除了上述的确认、计量和摊销规定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还对其他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说明。
例如,准则要求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价值是否已经发生重大减少;准则还规定了无形资产转移与处置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政府补助形成的无形资产,准则还规定了其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的实施,对于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
准则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同时,准则的实施也可以促进企业无形资产的合理管理和利用,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解释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各种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关注。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准则6”),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而本文就是要对《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进行深入解释。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准则6对无形资产的定义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不具有形态的、且预计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其中,“不具有形态”指的是无形资产不存在于物理或者金融金表现形式中,不能简单地用数字来表示。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企业确认其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使其成为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
准则6规定,企业只有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够确认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2)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的计量是指确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和可分离非流动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两部分:购买或造价和可靠计量的附加支出。
而无法可靠计量的附加支出应该在其产生时确认为费用。
三、无形资产的分组与摊销准则6规定,无形资产应该按其预计使用期限划分成若干可分离非流动资产组。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无形资产按照具有相似使用期限、投资、政策规定、管理等特点划分为一个可分离非流动资产组进行会计处理。
摊销是指以等量减值法向相关非流动资产组摊销权益提供者的利润,或者减少相关非流动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四、无形资产的转移、报废和处置无形资产的转移指企业将其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无形资产现金流转给另一个有关方,换取现金或其他资源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交易的判断和准则6的规定来计量因转移而形成的利润或亏损。
无形资产报废指企业基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对无形资产作出的不再进行使用的决策。
6新企业会计准则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企业无形工程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工程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工程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
2. 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 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 3. 注意问题 (1)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 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企业合并形成商誉不在本准则规范, 本准则规范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例4 】2006、2007年按年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非专利技术 500 000 管理费用-商标权 200 000 贷:累计摊销 700 000 若B公司2007年末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判断, 2006年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将在四年后淘汰,不 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B公司决定据此在 2007年12月31日变更该非专利技术的估计使用 寿命,并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一年末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497 38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97 380 第二年末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347 1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47 118 第三年末付款处理略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4 973 8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 026 200 贷:长期应付款 6 000 000 第一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 4 973 800×10%=497 380(元) 第二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4 973 800-2 000 000+ 497 380 ) ×10% =347 118 (元) 第三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 = 1 026 200 -497 380- 347 118 =181 702 (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首先,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准则明确了无形资产的定义,即无形资产是企业所具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根据准则,无形资产主要分为两大类:可定期度量的无形资产和不可定期度量的无形资产。
前者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可以通过公允价值进行度量的无形资产;后者包括商誉、房地产开发、广告等不能直接通过公允价值予以度量的无形资产。
了解这些定义和分类有助于企业正确识别和确认无形资产。
其次,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和方法。
对于可定期度量的无形资产,通常采用购买成本或生产成本减去摊销累计金额的方法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不可定期度量的无形资产,通常采用购买成本或生产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净额的方法进行初始计量。
准则还规定了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原则和方法,主要包括摊销、减值测试和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应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可产生的经济利益来确定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并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确保无形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最后,无形资产的披露和信息披露。
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披露无形资产的分类、计量基础、减值测试等信息。
同时,准则还要求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无形资产的重要假设和判断、摊销情况、减值测试结果等。
这样的披露和信息披露可以提供给利益相关者更多的信息,有助于他们全面了解企业的无形资产情况和价值变动。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应用指南是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重要参考工具。
通过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披露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详细了解,企业能够更好地运用准则,正确识别和确认无形资产,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透明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于指导企业的无形资产的准确核算、评估、计量和披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准则从无形资产定义、识别、计量以及披露等多个方面对无形资产进行了规范,为企业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工具,增强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保护了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做出如下定义:无形资产是指没有物质形态、无法触摸、无形无质的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并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那些资产。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都是企业拥有的资产,但无形资产无法直接触摸,如商誉、专利权、版权、商标、软件等,并非实体资产。
因此,在无形资产的识别和计量方面,与有形资产有所不同。
企业准备财务报表时,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识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进行核算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无形资产应当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2)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可以可靠地进行计量;(3)企业能够掌握或者控制无形资产。
以上条件都应满足才是无形资产的真正识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提出了相关要求,无形资产的计量主要分为两种,即买入价值和自行研发价值。
1、买入价值的计量企业从他人手中买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应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直接发生的支出等。
企业通过购买获取商标、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进行分摊,分摊方法应当与资产的使用年限相符合。
2、自行研发价值的计量企业为研制特定的产品或服务、改进现有的产品或服务、开发新的工艺、制定新的设计方案所产生的无形资产,按照其发生的研发支出计量。
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在研制产品、服务、开展技术研究、实施技术改造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无形资产的种类、成本、开始和结束的期间、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及无形资产的净值变化情况等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的确认1.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具体形态,但具有经济价值并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例如专利权、商誉、软件等。
2. 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该无形资产是可以可靠地计量;该无形资产是预计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进行核算。
3. 企业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确认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并且应当对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可靠的核算。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获取或创造该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与获取或创造该无形资产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
4. 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以无偿取得的,企业应当以能够可靠核算的成本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5. 对于企业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企业在确认时应当对该无形资产进行可靠的成本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如果该无形资产具有未来经济利益,企业可以选择进行资本化。
6. 当无形资产的成本无法可靠地核算,或者该无形资产未来不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当在取得时将其作为费用列示,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7. 对于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企业应当在确认商誉时进行可靠的成本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对于商誉的减值,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测试,当商誉发生减值时,应当将减值损失计入损益。
8. 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助于规范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时的行为,保障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和可比性。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核算无形资产的成本,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形资产在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们像是企业的无形力量,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竞争力。
对于企业来说,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确认和管理至关重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2)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3)开发支出的资本化;(4)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5)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6)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一、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二、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一)研究阶段本准则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其特点在于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有关研究活动的举例为:意于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
(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有关开发活动的举例为: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新的或经改造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的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
三、开发支出的资本化(一)本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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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矿区权益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在符合下列条件时,满足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无形项目,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二)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条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十二条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等值现金价格。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确认的成本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
第十三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本准则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第十四条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五条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确认。
第四章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入帐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已经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还应扣除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
除以下任一情况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第十九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
经济利益消耗方式进行复核。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第二十二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六章披露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累计减值损失金额。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四)作为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披露当期确认为费用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