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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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提高在突发辐射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减轻或避免对环境污染和周围人员的危害;明确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启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解除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内容2.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2.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的事故2.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的事故三、应急救援___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3.1___领导由部门成立防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在发生放射性同位素火灾、脱落、被盗事故时的___、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公司应急处理组成人员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

3.2.1防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___制定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2)负责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3)负责向当地环保局报告本公司内发生的辐射事故;(4)负责公司内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5)协助环保局做好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处理工作。

3.2.2人员分工职责。

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应急演练和评估;负责事故过程中的生产___调度工作。

在险情发生后迅速___小组成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协助现场灭火;抢险及放射源脱落、被盗处理等。

并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向指挥部或其他各组通报抢险进展情况。

3.3物资准备:铅衣、铅面罩、铅手套、数字射线仪4、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措施4.1放射性同位素附近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重点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含相关设施、装臵等)的保护,并及时向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报告;4.2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脱落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设臵好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防止人员靠近,同时应报告公司放射源防护领导小组,安排专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现场处理,严禁徒手操作;4.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并由公司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上报基本情况。

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篇)

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篇)

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概述核和辐射事故是指发生核能源设施、核材料储存处置等领域的事故,导致核辐射泄露,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和人员伤害。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减少可能的损失,制定一份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和指挥1. 应急组织机构- 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核和辐射事故的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应急行动。

- 政府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应当成立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机构,负责协调和实施应急工作。

- 专家顾问委员会:由专家组成,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2. 应急指挥体系- 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由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和救援机构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指挥和调度。

- 事故现场指挥部:设立在核和辐射事故现场,负责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指挥权限- 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享有应急指挥权限,可以调动相关资源和采取应急措施。

- 事故现场指挥部享有主导权,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与演练1. 应急准备- 制定和完善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 建立健全相关设施和装备,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供应充足。

- 加强核和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考核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指挥调度、救援处置等方面,以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与处置1. 应急响应级别- 核和辐射事故分为不同级别,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阶段: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和人员疏散。

- 第二阶段:事故现场的辐射监测和污染控制。

- 第三阶段:事故后的环境整治和健康监测。

第五部分:信息发布和社会参与1. 信息发布机制- 核和辐射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防护措施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医院核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核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医院核辐射事件,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辐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核辐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物质泄漏、放射性事故、辐射设备故障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核辐射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指导医院核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处置小组:负责现场核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医疗救治小组:负责对受辐射人员实施救治。

(3)环境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4)信息联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

(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1. 发现核辐射事件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小组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初步判断。

3. 根据事件性质,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现场处置小组采取以下措施:(1)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人员出入。

(2)对受辐射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通知医疗救治小组。

(3)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五、应急处置1. 对受辐射人员进行救治:(1)对疑似受辐射人员,立即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是否受到辐射。

(2)对确诊受辐射人员,按照辐射剂量和症状,进行针对性救治。

(3)对受辐射人员实施医学观察,确保其安全。

2. 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1)对事故现场进行辐射水平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2)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3)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

六、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1.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2.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公众对事故的关注和反映。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1、辐射事故严重度与分类1.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1.2、再大辐射事故指l、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肯10人以上(含10入)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1.3、较大辐射事故指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1.4、一般辐射事故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2、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2.l、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炎明(企业法人)联络方式:l3806293166副总指挥张建平(公司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139****2998观察员张智斌(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络方式:139****9419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环保监督(联络方式:015-12369)医疗救护(联络方式:0513-120)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公安援助(联络方式:0513-110)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3、应急准备3.l、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佳云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一、辐射安全事故的定义:辐射安全事故是指在核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或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放射性物质泄漏、散发或波及事故,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事件。

二、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启动现场应急应对措施,遏制事故扩大,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事故发生地点: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不同,应急响应措施也需灵活调整。

若是在核电站附近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核电站紧急关闭程序,封锁事故区域,隔离核辐射源泄漏。

四、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事故信息,防止谣言传播,确保公众获取准确信息,避免造成恐慌情绪。

五、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加强污染区和辐射区域的监测,定期报告辐射数据,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六、灾后复苏和恢复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需对事故影响区域进行环境恢复工作,开展辐射监测,评估辐射风险,对受影响的人员和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和后续跟进工作。

七、法律法规依据:应急预案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应急响应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公众权益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____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需具体、可操作性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应对突发辐射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应急响应的快速、准确和有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辐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核能、射线设备、放射性物质等辐射源周围的事故,如果处理不当或者预防不力,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有效应对辐射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各单位应制定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和要求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2.国家和地方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3.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1.科学性:预案内容应科学合理,符合辐射安全管理的要求;2.可操作性:预案应具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事故;3.实用性:预案应针对具体的辐射源和辐射场所,考虑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4.紧急性:预案应包含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应对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辐射源的有效控制;5.合理性:预案应符合辐射安全管理的经济合理性,不应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担。

医院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医院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为加强医院核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核辐射事故,包括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核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院核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处置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监测、处置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2)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后期康复等工作。

(3)环境监测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评估辐射水平。

(4)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与上级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三、事故报告与信息发布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公安部门。

2.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事故信息。

四、事故处置1. 现场处置:(1)现场封锁:事故发生后,立即封锁事故现场,防止人员进入。

(2)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受辐射影响区域人员疏散。

(3)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4)监测与评估: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辐射水平。

2. 医疗救治:(1)伤员救治:组织专业医疗团队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2)转运:根据伤员情况,及时转运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3)康复:对伤员进行后期康复治疗,提高生存质量。

3. 环境监测与评估:(1)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辐射水平。

(2)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4. 事故调查与处理:(1)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开展核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三篇)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三篇)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是为了在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时,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辐射损害、组织有效救援和防护措施的预先制定方案。

以下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内容:1. 及时报警:当发现放射源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报告事故的位置、事故情况和可能的辐射参数,以便相关救援力量及时到达现场。

2. 紧急疏散:在辐射事故发生时,周围地区的人员应立即疏散至安全区域,避免暴露在辐射源附近。

3. 封锁隔离: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和隔离,以防止辐射扩散和更多的人员受到辐射。

4. 辐射监测:利用辐射监测设备对事故范围内的辐射水平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人员在辐射水平安全的范围内活动。

5. 救援行动: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包括紧急治疗伤员、处理辐射源和清理现场等。

救援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并遵循辐射防护原则。

6. 医疗救护:根据辐射伤害情况,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和转移,及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

7. 群众防护:向周围地区的居民提供必要的辐射防护知识,指导他们在事故发生期间自我防护,并提供相关的辐射监测和医疗援助。

8. 事故调查与善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并制定善后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上述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内容,具体的预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放射源的特点进行制定和完善。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二)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基本情况放射源辐射事故是指由于放射源的泄漏、散布、失控或其他原因导致辐射剂量升高,对人体、环境造成事故性危害的事件。

放射源辐射事故具有反应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危害性大等特点,要求应急救援机构必须迅速行动。

二、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划分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2. 辐射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3. 人员救援组:负责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4. 救援装备组:负责调配和使用必要的救援装备;5. 技术专家组: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6. 综合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沟通联络等保障工作。

核辐射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核辐射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核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核设施、放射性物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核辐射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核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2. 各组成员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工作。

(4)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监测,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5)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分发等工作。

(6)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报道。

三、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1)发现核辐射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

2. 应急响应(1)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事故现场勘查、人员疏散、隔离等措施。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物资保障组调配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4. 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结果符合安全标准。

(2)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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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国哈尔滨日期:2008.1.30【字体: 大 中小】【打印闭 1、总则 1.1制定方案的目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的要求,鉴于核与辐射事故所具有的突发性、应急响应的复杂性及其政治、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敏感性,结合我市实际,必须做好我市应急准备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即可根据本预案,按事故性质及应急状态、级别,准确的收集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果断决策。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辐射事故,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核与辐射事故。

1.2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方针 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密切协同、保护公众健康、保护环境。

1.3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中的主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中的主要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

(2)接收区、县(市)和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事故责任单位事故报告,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过程,根据核与辐射事故的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

(3)监督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响应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4)接收和评价区、县(市)的应急辐射环境管理信息,指导区、县(市)开展应急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5)牵头组织各方面的现有力量对事故地区场外应急辐射监测进行支援。

(6)从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的角度,对核与辐射事故的发展过程和可能对人员及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及时上报市政府。

(7)建立统一的核事故分析报告制度,统一发布信息。

1.4适用范围 ●核与恐怖事件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包括放射源贮存库事故 ●核技术应用中发生的事故,包括辐射源污染环境事故 ●放射性物质运输、丢失、被盗事故 ●伴生放射矿辐射事故 ●其它核与辐射事故 为提高本预案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和省应急管理法规的变化,市政府内部职能机构的变化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和实践经验等,及时对本应急响应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2、核应急响应组织与职责 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体系,在市政府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平时做好应急准备;应急时快速响应。

2.1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哈尔滨市设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简称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简称核应急办)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技术中心(简称核应急技术中心)。

2.2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2.2.1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组成。

2.2.2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的方针政策、法规、导则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核事故应急工作要求。

(2)领导、协调各部门、核应急技术中心的核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包括事故期间和应急终止后的核安全监督管理、环境辐射监测评价、三废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审定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报告。

(3)指导或指挥核应急响应行动,核应急总指挥依据核应急技术中心提供的事故分析和事故后果影响的评价结果和应急监测结果以及事故预期的发展过程等技术资料,对营运单位所采取的措施和防护行动进行判断、监督和提出建议,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

(4)指导区、县(市)开展环境辐射监测及现场核安全监督。

在场外应急时,牵头组织各方面现有力量开展应急辐射监测支援。

(5)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事故情况、向省环保局核应急办报告有关核事故评价和环境辐射应急、监测情况,提出保护公众和环境的措施建议,对区、县(市)应急组织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6)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审查向有关机构发布事故或应急情况的通报或通告。

2.3核应急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 2.3.1核应急办公室的组成 核应急办公室是市局核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班子和执行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

2.3.2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及环境保护法规、导则和标准;落实省应急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准备工作。

(2)在核应急响应期间综合协调各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的配合,传达和贯彻市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和编写向上级提交事故报告,负责与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及其它有关厅局的联络及信息交换工作。

(3)指导区、县(市)制定各自的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或实施程序。

指导核应急技术中心开展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技术研究与开发。

并督促检查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4)负责制定核应急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应急演习和演练;组织和配合有关机构进行公众教育工作。

(5)定期向市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6)管理市核应急响应的设施和设备。

2.4核应急技术中心的组成与职责 2.4.1核应急技术中心的组成 核应急技术中心是核应急领导小组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方面的技术支持单位。

核应急技术中心设在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由市环保局主管局长担任核应急技术中心主任,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领导任副主任。

核应急技术中心下设核应急常设组和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

核应急常设组:由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

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和专家技术咨询组组成,根据专业分为二个专业小组:一是事故发展预测及后果评价组,二是安全分析组,总人数约为二十人,由核技术专家任组长。

2.4.2核应急技术中心的职责 (1)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面,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应急组织,提供有关紧急保护公众和环境防护措施的建议和提供应急响应的技术咨询。

为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2)接收、整理和分析核与辐射事故安全参数及应急相关信息,建立应急数据库;接收整理和分析核技术应用设施的辐射环境数据,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建立全市核与辐射安全、辐射环境质量数据库。

(3)对核与辐射事故进行分级和事故评价,进行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价和预测。

向市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并对应急状态终止和恢复提出建议。

(4)负责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应急计划审查和应急准备监督的技术工作。

对此实施的应急行动进行跟踪、评价、监督。

(5)对区、县(市)应急监测提出技术建议、现场应急响应与现场的事故处理。

(6)协助编制与修订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并根据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制定核应急技术中心的应急响应实施程序。

承担全市核应急有关人员的应急知识、应急技术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核应急技术中心范围内的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演习。

(7)承担日常的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核应急技术中心范围内应急组织的通知和启动,负责与核应急办的联络和信息交换,保证核应急技术中心各类应急设施、设备的可靠运行。

2.5区、县(市)核应急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及省环保局的核应急工作要求。

负责安排并监督核技术应用单位,编写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计划,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应急计划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

(3)及时向市核应急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基本情况。

(4)参与协助市核应急办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状况和发展趋势。

(5)负责组织辖区内辐射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3、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3.1核应急组织的启动 当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影响环境的事故时,责任单位或发生丢失、被盗放射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通知当地环保局。

当地环保局必须迅速通报市核应急办,市核应急办按照规定,迅速报告市核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核应急技术中心。

3.2核应急组织的联络 核应急办与核应急技术中心在收到核与辐射事故的报告后必须保持相互的通讯联络。

核应急办负责与相关区、县(市)通讯联络。

核应急技术中心负责通知常设组和技术专家组人员;负责与核技术应用单位联络。

市核应急办组织编制核应急人员名单,并定期检查核对。

应急期间的工作联络原则是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统一对外。

市核应急办根据市核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国家、省环保部门汇报事故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同时与区、县(市)保持工作联络,并负责发布公共信息。

市核应急技术中心负责与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联络。

3.3应急响应 3.3.1辐射事故应急 辐射事故主要包括:核技术和辐射源应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伴生放射性矿事故、放射性废物贮存库辐射污染事故等。

这类事故的应急状态,大体可区分为以下两种状态: 第一种状态:源或放射性物质确认处于设施内部(或运输容器内)或一个环境位置清楚的小范围内,且源未发生泄漏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只有轻微的局布弥散。

对这种状态,一般由市环保局进行处理。

不进行应急响应。

第二种状态:源或放射性物质完全失控,处于设施地点不明处;或源的泄漏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已波及至大面积环境范围。

运输高辐射水平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质)的B型货包严重丧失其屏蔽性能时,也属于此种应急状态。

对这类应急,市核应急办的应急响应任务是: (1)按规定程序和途径,接收事故责任单位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通知应急组织的有关人员。

(2)必要时,对环境辐射及污染监测进行支援,或派遣专家协助查找丢失的放射源,对采取保护公众和环境的措施提出建议。

3.3.2境外核事故或带高放射性的航天器坠落事故引起的辐射应急。

对这类事故,市核应急办的应急响应任务是:接收上级指令,这类事故可能影响到我市某个地区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监测。

应急终止后,对需要采取保护公众和环境的措施向受影响地区的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4、应急终止和恢复 4.1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4.1.1应急终止条件 (1)当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核设施事故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降到规定限值之内; (3)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污染,并使事故的长期后果可能引起的照射降至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

4.1.2应急终止程序 放射性物质运输和核技术应用事故所导致的应急状态的终止,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经市核应急办批准,报省核准。

区、县(市)应当继续进行环境放射性的巡测、采样和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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