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探索驻点巡查新模式
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的特色创新做法及成效

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的特色创新做法及成效一、引言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各类监督主体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效能,各类监督主体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
本文将重点介绍整合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促进协同配合等方面的特色创新做法及成效。
二、整合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力量是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的关键环节。
通过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监督合力。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合办案机制等,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共同解决复杂问题。
成效:整合监督力量有助于消除监督盲区,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三、优化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机制是提高监督质效的重要途径。
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优化监督流程,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推行“阳光监督”模式、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
成效:优化监督机制有助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廉政风险,提升监督的社会公信力。
四、强化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共享是促进协同配合的重要支撑。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有无,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行电子政务、完善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等。
成效:强化信息共享有助于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准确性,增强监督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五、促进协同配合促进协同配合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必然要求。
通过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解决复杂问题。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推行跨部门协作模式、加强横向沟通与合作等。
成效:促进协同配合有助于消除推诿扯皮现象,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整体监督效果和社会满意度。
六、提升监督质效提升监督质效是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的核心目标。
通过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加强培训等措施,提高监督主体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深入推进巡察制度创新,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深入推进巡察制度创新,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摘要:巡察制度是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体制保障,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巡察制度创新越来越成为当下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现状分析、思路与举措、路径和措施三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推进巡察制度创新,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巡察制度;创新;工作质量;推进思路;措施引言:2018年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轮巡视提出了“提高巡视实效,推动巡视制度创新”的要求。
此次巡视为巡察制度创新指出了清晰的发展方向,也为加强巡察制度创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提供了重要契机。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巡察制度创新的现状、推进思路和具体措施,以期能够为巡察制度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1.巡察制度创新的现状分析1.1巡察制度创新的发展历程巡察制度是一种对党员干部及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五个阶段:①初步探索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探索巡察制度,但存在权力调整不明确和流于形式等问题。
②理论完善阶段,在2004年,中共中央深入研究和总结巡视制度,并提出了“四统一”原则,把巡视制度升格为巡视工作条例,使其进入到理论完善新阶段。
③试点示范阶段,2012年,中央第八巡视组首次进驻企业,标志着巡视制度开始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公共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等范围内扩大试点示范。
④制度建设加强阶段,2014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随着巡察制度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相互配合、上下协调等机制也不断完善。
⑤创新发展阶段,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巡视法,明确规定巡视制度的法律属性和工作职责,为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1.2巡察制度创新的主要成果和亮点巡视巡察制度创新的主要成果和亮点可以概括为:机构设置合理化,加强监督力度和效率,深化党群关系,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
新形势下深化巡视监督的四个着力点

新形势下深化巡视监督的四个着力点作者:宋伟来源:《人民论坛》2019年第31期【摘要】巡视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巡视制度,牢牢把握巡视监督的政治方向、推动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协同发展、注重巡视成果的全方位应用、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格局,努力推进巡视监督取得更大成效。
【关键词】巡视监督实践创新优化对策【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巡视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监督,围绕巡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了巡视监督的理论、制度与实践创新,使巡视监督成为了国之利器、党之利器。
坚持政治属性是对巡视监督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这为明确巡视监督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巡视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
巡视监督的政治属性体现在必须把政治标准充分体现在巡视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政治要求融入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上,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为重心目标。
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巡视监督中,首要的政治任务依然是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聚焦“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这些重大政治要求。
坚持巡视监督的政治属性需要牢牢把握好政治方向,这对巡视组和巡视对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巡视组须提高政治站位,从完成政治使命的角度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
关于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果的实践与思考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干部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探索与实践1.创新思路,拓宽监督视野。
为了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着眼于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思考和谋划干部监督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实践探索。
一是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监督导向。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县委确立的“选实干型干部、配发展型班子、建创业型队伍”的选人思路,确立了“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的用人导向,调整干部监督重点,注重在干事创业中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积极为县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先后使一大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调整了一批工作平庸化、绩效不突出的干部,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起到了很好的“风向标”作用。
二是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基调创新干部监督内容。
创政绩、出政绩,是干部从政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把定性和定量、品德和能力、民意和实绩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时考核及结果运用等4个办法,并运用此办法对全县78个领导班子和1038名领导干部组织实施了集中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研究提出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办法措施,突出了以实绩评价干部、以经济发展评价干部、以群众满意度评价干部,较好地处理了全面考核与突出实绩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之间的关系。
巡审联动增强监督合力常规巡察中的探索实践

巡审联动增强监督合力常规巡察中的探索实践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社会高度重视。
干部群众对此方面的工作也寄予厚望。
随着基层巡审巡察工作的开展,财务、审计、经济方面的巡察更是巡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们应该克服本单位人手少、任务困难,积极为巡察人员提供信息、人员等方面的工作支持。
笔者结合巡察工作和笔者日常审计工作的经验,谈谈自己参与巡察工作的一些思索和感悟。
关键词:巡审联动;监督合力;巡察;探索;实践目前,把巡察工作与其他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这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察体制的必然要求。
电力企业要自觉将巡察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充分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有效地整合各类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有效性。
一、“巡审”结合,取长补短根据自己以往配合巡视巡察、定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是“审事议人”。
电力审计的时间跨度大,任务重,时间紧,审计环境复杂。
同时,由于审计本身的局限性,有时很难从被审计单位获得完整的审计数据。
仅就审计人员的工作而言,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通过“巡审”结合,也可以实现互帮互助,共享审核报告,实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还可以增强审查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快速性,这也有利于在审计领域取得较大的突破,实现审计手段、审计功能的最大化。
二者能够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二、“巡审”结合,帮助转化审计监督成果审计工作存在刚性不足、手段有限等缺点,而巡察工作具有政治性、宏观性和权威性的优点。
电力审计可以利用巡察的威慑作用,根据巡察工作重点建立审计监督导向,利用巡察扩大审计监督成果转化。
在制定审核计划时,要注意与巡察关注事项相结合。
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注重权利使用和资金流向,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关键岗位和线索。
把审计和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和运用审计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效率,真正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驻在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认真分析查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建议。
派驻监督实践初探制度机制初步建立。
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明确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围绕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为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如,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派驻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机制。
监督力量逐步整合。
针对部分派驻机构缺乏查办案件经验及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日常监督以“驻点”为主,重大监督检查、重要问题线索核实等重点任务“联片”协作的格局,达到人员机动调配,力量有效整合的效果。
如,X市纪委监委将2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合成7个联动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审查调查室构成,有效整合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
监督效果稳步提升。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强化“身份意识”,把握职能定位,以在融入融合中发挥好监督作用为立足点,结合监督单位业务工作、行业特点,聚焦监督重点,履行好“探头”之责,对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本能够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
如,2018年,X市28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67件次,谈话函询104件次,立案92件处分85人,效果明显。
创新监督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创新监督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引言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创新监督措施和完善工作机制成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分析创新监督措施和完善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并在总结部分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正文内容:一、加强监督力度1.1 建立健全监督机构:设立独立监督机构,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1.2 完善监督制度:制定监督规范和流程,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创新监督手段2.1 引入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2.2 推行实名制监督:建立实名制监督制度,增加监督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2.3 强化舆论监督: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和支持,推动舆论监督的广泛参与和有效发挥。
三、加强协同合作3.1 跨部门协作: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3.2 强化内外部合作: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监督工作的开展。
3.3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监督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4.1 建立奖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对监督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监督不力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处。
4.2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大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3 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监督人才,提高监督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五、加强法律保障5.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5.2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监督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5.3 加强司法保障:加强司法机关对监督工作的支持和保护,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创新监督措施和完善工作机制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加强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手段、加强协同合作、建立激励机制和加强法律保障是推动创新监督措施和完善工作机制的关键要素。
驻点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驻点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我是×××(职务),现向您汇报我在驻点监督工作中的情况。
自进驻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我积极参与单位各项工作,按照检查任务的安排,及时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在工作中,我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一、加强了现场巡查和监督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所在单位的相关业务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和监督。
通过随机抽查、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单位生产经营的情况,做到早知、早预防、早解决,有效避免了一些严重的后果。
二、优化了监督管理制度我对所在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提出了改进建议,为单位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同时,我还制定了监督计划,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区域实施重点监督,确保了监督工作的效果。
三、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在工作中,我加强了对所在单位职工和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对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工作纪律,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我积极与所在单位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为单位的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保证了工作的高效进行。
同时,我也主动向上级领导请教,及时向领导请示决策,提升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结来说,我在驻点监督工作中做了不少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也要承认,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部门的配合不积极、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
为此,我会继续加强驻点监督工作,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领导能对我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谨此汇报!致礼!××× 敬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监督方式探索驻点巡查新模式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创新监督方式探索“驻点巡查”新模式隆昌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隆昌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近年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川渝经济合作隆昌试验示范区”的要求,立足于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为着眼点,以“驻点巡查”为有效载体,以强化“三重一大”为监督检查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迈出了纪检体制改革可喜的一步,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驻点巡查”的目标任务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驻点”人员对“驻点”部门的以下情况进行具体督促、检查和指导: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有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四是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及重点工作推进的进度情况;五是落实行政效能、投资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情况;六是县委、县政府要求督查的其他事项。
二、“驻点巡查”的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驻点巡查”工作。
“驻点”部门须为“驻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相关工作研究会议须提前通知“驻点”人员出席或列席;二是要求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深入了解和认真研究所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工作特点和目标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讲究工作方法,派出专人到“驻点”部门扎实开展工作,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三要求对“驻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驻点”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对“驻点”部门如何更好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管要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四是要求“驻点”人员要正确履职,完成规定范围内的任务,不增加“驻点”部门的负担,不影响“驻点”部门的正常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或情况,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五是要求“驻点”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后,须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由县纪委征求“驻点”部门对“驻点”人员的评价意见,并纳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驻点”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
三、“驻点巡查”的主要做法:(一)固定“两种联系形式”熟悉联系部门工作内容由被动力变为主动。
一是兼任联系部门党组(党委)成员。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员之初,常被联系单位“遗忘”,召开会议通知参加,制发新闻文件忘记报送。
为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印发了《关于试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兼任联系部门(党委)成员开展“驻点巡查”工作实施意见》,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部门的形式以兼任其党组(党委)成员的方式固定下来。
这样联系部门的干部就可以“明正言顺”地参加会议,对部门作出的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适当的决策或决定,也更加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定期到联系部门驻点办公。
规定驻点联系干部每周在所驻点联系部门驻点办公1-2天,以进一步贴近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拓宽收集民情民意的渠道,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各联系部门也为驻点干部落实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并在文件传阅上享受部门班子成员同等待遇。
(二)明确“七项驻点职责”,确保驻点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所联系部门的职能职责、业务性质、工作特点和目标要求;二是参加联系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和相关工作研究会议,重点了解有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利用在联系部门驻点的时间,深入群众,重点了解部门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管要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四是督促联系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及重点工作部署;五是督促联系部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软环境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六是对驻点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联系部门及时整改;七是及时上报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
(三)严格“两项联系措施”,确保驻点联系干部的独立性。
一是严格纪律要求。
为防止驻点联系干部由于兼任党组(党委)成员而出现被“同化”或不敢监督的情况,要求驻点联系干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不得增加联系部门的负担,不得影响联系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特别是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或情况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上报而没有上报甚至隐瞒不报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严格绩效考核。
为防止驻点干部凌驾于所联系部门党组(党委)之上或因与联系部门关系不融洽而影响联系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每年定期征求联系部门对驻点干部的评价意见,对部门反映较强烈的驻点联系干部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并作为驻点联系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驻点巡查”取得的成效(一)整合了监督力量。
在没有进行体制改革以前,部门的纪检组长虽然从名义上说是县纪委的派驻人员,但就实际讲,受所在部门的支配,且身兼数职分管很多分外的工作,对重大问题的监督常是力不从心,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更难了,体现在一是纪检组长在班子中“无位”。
纪检组长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是动力员,又是裁判员”,而且还要在本单位领取工资、福利等,这就造成了监督的局限性,使得一些部门纪检组长对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存在畏难情绪;二是纪检组长对同级监督“无力”。
部门纪检组长长期工作生活在本单位,不仅要受亲情、友情等影响,碍于情面,怕得罪人,打不开工作局面,遇到群众反映问题常常在事化小,小组事化了。
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问题时有发生。
从而易形成两种局面,即:一种是干脆把监督流于形式,一团和气;另一种是互相拆台,造成班子不团结。
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派人员全部收回,实行对单位“驻点巡查”,派出机构人员与联系部门相对“脱钩”,独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么腐败工作,二者这间是纯粹的监督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最大限度的扭转了原纪检组长身兼数职,多头应付的局面。
(二)树立了监督权威。
通过“驻点巡查”以“三重一大”为重点,加强了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
通过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树立了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威。
2009年通过“驻点巡查”了解到隆昌县黄家镇莫家村二社存在谎报退耕还林面积的问题,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所联系部门县林业局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并由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牵头,抽调县林业局黄家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通过查阅黄家镇历年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资料、走访村民、调查当事人等,查实黄家镇莫家村二社社长黄××自2000年来谎报退耕还林面积万亩,伙同村干部郑××等人采取编造虚假手段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助7万余元,除3万余元用于该社修公路等公益开支外,其余4万余元被黄××等几人私分。
私分的公款已全部追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因黄××等人涉嫌贪污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通过案件的查处,及时在所联系部门进行警示教育,对案例进行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在坚决予以查处,从而引导联系部门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法律、法规转化为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增强了监督实效。
纪工委监察分局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工作职责,针对联系部门“三重一大”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对部门重点工作的监督,使监督更细致、更到位。
一是加强对部门重大决策的监督。
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参加或列席部门党组会、行政会等相关会议、审议有关方案、开展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大决策、5000元以上财务资金的监督,参会率达100%,并在参会中对提交研究的事项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就予以否决。
如;有部门提出职工值了夜班后要给予补助,参加了突击性工作后要给予补助,都因为实行津贴后不符合相关政策进行了否定;二是加强对部门重大项目安排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重大项目的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
尤其是对体育公园一期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农村沼气池建设、“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上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对部门项目资金的监管。
重点加强了对所联系部门专项资金、灾后重建和国家拉动内需资金的监督。
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台帐式监督掌握资金运行情况;二是通过走访调查掌握资金的落实情况。
2009年4月下旬深入界市、桂花井等乡镇检查30多口沼气池,对建设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6月上旬深入李市、渔箭、界市等乡镇对文化站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证每个站16万元的国家拉动内需资金的正确使用;对体育公园一期工程建设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200余万元新增中央投资的正常使用;对“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面积看背资料、查帐务看兑现、查问题看整改的方式对全县18个乡镇退耕还林任务下达、项目实施、政策兑现等方面进行了督查,重点开展了对资金兑付的监督,确保了2009年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的阶段检查验收,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四)监督中促进了发展。
纪工委监察分局始终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在报务中促进发展”理念,突出“三抓”,有效促进联系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抓指导促规范。
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指导所联系部门对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效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
如:针对县林业局在车辆使用、生活接待、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突出,干部职工意见大的情况,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即与单位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指导其规范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的规范,使该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最大限度的杜绝了电暗箱操作。
二是抓稳定促和谐。
纪工委人员在“驻点巡查”过程中,既严格履行职责,又当好参谋助手,共促各谐发展。
如:驻点人员在了解到个别联系部门事业人员津补贴未落实,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可能造成集体上访时,及时与财政等职能部门进行衔接沟通,在吃透相关政策精神后,与部门局党组研究,在不动用专项资金和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下,通过在节余的办公经费和县财政拨的工作经费中筹集资金,解决了事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使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