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工作方法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工作如何硬起来实起来

人大监督工作如何硬起来实起来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是地方人大工作者需要不断探索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监督工作的现状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不断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经验。
监督重点不断突出。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紧扣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做到了监督选题精准、内容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定期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的报告。
二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
三是围绕推进法治进程,加强对依法行政、司法改革等工作的监督。
四是围绕改善民生,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与政府形成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工作合力。
监督方法不断创新。
区人大常委会注重探索创新,以创新推动监督工作向难度突破、向配套发展、向刚性着力。
探索创新运用了专题询问、“一年三问”、满意度测评等新的刚性更强的监督方式。
换届以来,对区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回头看”活动;对61个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了“一年三问”和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对20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35个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公开测评结果,向党委、组织部门通报。
问出了人大威信权威,测出了部门干劲担当,推动了目标任务完成,取得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职为民的良好效果。
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调研城区7个校建项目建设情况,通过点上看、现场问、座谈听、当面对答、持续跟踪督促的方式,及时了解并帮助呼吁解决项目征迁整体较慢、出资主体不明确、新校区周边配套建设推进不力等问题。
目前,通过区政府和教体局等部门的合力推进,7所学校均已竣工投入使用,解决了2万多名学生的上学住校问题。
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近年来,县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但是,从县级人大行使监督权的现状看,监督虚置和监督乏力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确保监督不僵化、不停滞,不被任何干扰所阻碍,是当前县级人大应着力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目前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县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人们对人大监督的认识逐步提高,但是,人大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监督观念需要转变。
当前,许多人认为县级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认真对待。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监督的意识也不够强,在具体实施监督时放不开,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怕得罪人,存在“党委不点头,不敢监督;政府不高兴,不想监督”的现象。
监督工作多数是从支持配合的角度去考虑,从监督制约方面去考虑得比较少,使人大监督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
(二)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的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多数是在每年召开人大会议时例行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等六个工作报告,在日常工作中对计划生育、民族教育、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等的监督,基本上已形成惯例。
而对一些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各项补贴兑现,城乡特困居民生产生活,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子女入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技术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和农民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缺乏监督。
这些问题应当力争通过人大的监督,每年督促政府重点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监督效果不明显。
目前,人大监督基本上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汇报、审查与批准计划及预算等程序性的监督;质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实质性的监督不多,有些基本上没有用过。
当前,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每年都有,但多数还是走过场、走形式。
在积累创新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法规、 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司法解释等, 依法予 以审查和撤销; 四是 , 在监督工作 中广泛采用辩论 、 听证等方 式, 以使各种意见得 以充分交流和博 弈。 ( 者单 位 : 作 全国人 大 ) 00 第1 期 ( 第2 6 ) 一 1一 人 2 1年 0 总 2期
行 争 鸣 , 以使 审议 更加 深 入 , 更有 利 于议 案 的充 分 讨论 。本 次探 索 无疑 为加 强人 大 监督 工 作 积 累 了新 可 也
的经验 。
监督 权 是 宪法 和 法律赋 予人 大的重 要 职权 。细 心 的人 会发 现 , 届全 国人大 常委会 在 创 新监 督 方式方 本
部 门的工作方式发 生重大转变。我们完全可 以说 , 累积创新的细节中, 在 全国人大的监督工作在不 断改进
和 强化 。
当然 , 宪 法和 法 律 的规定 相 比 , 与 与人 民群 众 的期 望 相 比, 人大 监督 还 有待 于 向更 广 阔 的领域 拓 展 , 监 督形 式、 法还 有待 于进 一步完 善和创 新 。 方 从全 国人 大 的角度来 说 , 后 一段 时 间可 以考虑 从 以下 几个 方面 今 努力: 一是 , 善和 拓展 监督 工作 公 开 的形 式和 渠 道 , 取 电视 直播 、 完 采 网络直 播 或者 邀请 公 民旁 听等 方 式 向 社会 公 开监 督 工作 ; 二是 , 适 当的 时机 , 在 激活 质询 、 特定 问题调 查 、 职 等法律 规定 的监督 方 式 ; 撤 三是 , 强 加
根 据 全 国人 大 常 委会 议 事 规 则 , 国人 大常 委 会 会 议有 三种 组 织形 式 : 体 会议 、 组会 议 和 联 组会 全 全 分
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经验典型做法汇报

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经验典型做法汇报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创新监督方式为抓手,以促进民生改善为目标,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有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创优履职平台,夯实履职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放在县委决策中去考量,融入全县大局中去谋划,保持政治定力,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职能定位上讲政治。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大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地落实。
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
*年,县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新阶段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高度,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工作搭建了平台,创优了环境。
在制度建设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们把制定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先后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所作审议意见的办理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等管理办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办法》《专题询问办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办法和措施。
今年*月又对调查研究、审议报告、工作评议等人大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在履职能力上重提升。
合理制定年度学习培训方案,将人大培训纳入县委干部培训计划。
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扶贫移民局、市发改局的专家教授分别就《》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参加北京、深圳以及省、市人大培训,扎实打牢履职基础;今年*月,在县委党校对全县乡镇人大*和人大机关干部共*多人进行了为期*天的集中培训,对《代表法》《选举法》《乡镇人大*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学法内容,增强法律素养;增设预算工委、法制委和人大信访室,成立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了人大工作力量;深入开展“岗位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依法监督

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依法监督与时俱进科学务实不断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多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有效地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但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监督超前性、针对性不强,监督范围不够广泛,力度不大,效果不够明显等。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完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把思想统一到《监督法》上来。
能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原则和内容,能不能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监督法》上来,关系到这部法律能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监督法》是第一部系统规范人大监督权的法律,其进步性是不容置疑的。
人大工作者思想一定要统一,思想上、行动上要坚定,要严格按《监督法》办事。
依法监督就是最有效的监督;依法监督才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二)树立渐进观念和积极务实态度。
《监督法》的制定体现了渐进、务实的特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加以深化、细化,作出具体规定;实践经验尚不成熟的,又需要作规定的,作出原则规定,为进一步改革留下空间;缺乏实践经验,各方面的意见又不一致的,暂不作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补充完善。
贯彻《监督法》,同样要以渐进观念、务实态度来积极推动。
对经验成熟、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对法律作原则规定的,也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关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认识和思考

关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认识和思考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是建设法治社会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人大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的重要方式。
然而,人大监督实效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加强制度建设。
当前,我国的人大监督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监督的权力边界不清晰、监督的程序不规范等。
因此,需要对监督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监督的对象、方式和程序,确保监督的实效。
其次,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深入性。
现阶段,人大监督往往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缺乏对问题的深入挖掘和研究。
因此,人大代表应当加强调研力度,深入了解社会热点问题,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的切实性和有效性。
再次,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表,应当坚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履职。
同时,人大代表也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提升在监督工作中的法律水平,确保监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最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
公众作为监督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人大监督工作,主动举报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监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进行。
综上所述,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深入性,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才能够真正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为建设法治社会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约束和监督手段的创新。
首先,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约束。
监督对象包括政府机关、公务员等,他们是执行政府职责的主体。
为了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必须加强对这些监督对象的约束。
一方面,可以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和评价,将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起与实际监督效果相关联的激励和惩戒机制,以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
另一方面,还可以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监察监督,建立监察制度,对其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增强监督实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监督机制和方式也需要随之不断完善,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
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
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首先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作为基础。
应加强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监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防范和惩治滥用职权、腐败行为。
要加强监督力量的建设。
监督力量是保证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
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和职能部门,配备专业的监督人员,建立监督队伍,增加监督力量。
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要完善监督方式。
监督方式应该多样化,既要靠有力的法律制度,又要注重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审查调查等手段的运用。
可以通过加强媒体监督的力度,提高舆论监督的效果。
在重大决策和事项上,要广泛听取民众意见,注重社会监督的作用。
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学者的评估评审,提高监督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第四,要加强监督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至关重要。
应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让政府部门的工作和决策更加透明化。
也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要严格监督问责制度。
监督与问责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建立起严格的问责制度,才能真正保证监督的实效性。
可以通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确保监督的结果落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也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真正形成高压态势,为监督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作者:王秋生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3年第17期◎王秋生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应有之义。
创新,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
近年来,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实效。
监督形式上力求“活”。
在人大监督方式中,“看、听、问、议”是最基本的形式。
用“活”这四种监督形式,一定程度上就能提高监督实效。
“看”。
常委会把“看”作为各项活动的必备形式,通过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
在选择查看地点时,常委会确定能全面反映工作的视察点,做到好差都有。
同时,尝试无陪同视察,留足充裕的时间,让人大代表细查慢看,从而对查看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得更细致、更深入。
“听”。
常委会坚持既“看”又“听”,指导人大代表积极开动脑筋,全面看待问题,既听工作的光亮部分,又听工作的不足之处,既听报告提到方面,又想报告遗落之地。
同时,坚持兼听则明,不只听汇报者一面之词,还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两者结合,认真分析,去伪存真,努力对整体工作有更全面真实的把握。
“问”。
在看和听的过程中,因人大代表从事行业、文化层次各有不同,难免会产生疑惑。
常委会鼓励人大代表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对不懂之处问明真相,弄清原委。
“议”。
议是活动的关键环节,常委会要求人大代表在评议时既不能只讲成绩,不讲不足,又不能全盘否定,抹杀亮点,应抛开个人恩怨,摘下有色眼镜,实事求是地议,一分为二地议,给评议对象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尤其要求人大代表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帮助评议对象破解难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监督内容上找准“点”。
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监督的内容点多、面广,如果平均使用力量,既力不从心,又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为此,常委会在确定监督内容时,力求少而精,抓重点,以一点之突破,求全盘之效应。
一是选择事关全局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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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人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监督内容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不断提升,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新形势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笔者认为,要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必须做到“三个三”。
坚持“三走”
走下去。
人大工作者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要到经济发展一线去,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的监督,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要到困难多、矛盾大的地方去,针对工业新型化、城市现代化、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力度、有深度、有高度的调查报告,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要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去,宣传党和政府的主张,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合理反映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做好察民情、聚民心、集民智的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走出去。
要带着课题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了解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好
经验,取其所长,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要带着议题走出去,结合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维,使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更具可行性,重大决策更具科学性。
要带着专题走出去,破解当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审议意见落实难、财政预算审查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走上去。
加强与上一级人大的联系,积极参加上一级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主动接受上一级人大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水平。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利用自身资源,主动牵线搭桥,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争取政策,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加强人大机关干部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更新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法,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落实“三制”
评议制。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创新之举。
要选准评议议题,将全局性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列为评议议题。
要规范评议工作,精心制订评议方案,选准评议内容,严格评议程序。
要提升评议实效,评议前,参加评议的代表要广泛搜集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评议时,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并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
评议代表的询问;评议结束前,组织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宣布;评议结束后,及时形成评议意见书,送达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向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公开制。
公开是监督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要做好深化细化工作。
要深化公开内容,强势推进财政预算公开、监督工作公开、重大事项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要拓宽公开渠道,由公开监督结果向公开监督过程发展;由通过人大杂志、公报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开,到召开新闻发布会、互联网实时接受咨询;由向代表公开到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要完善公开制度,对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深化细化工作,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公开内容、范围、程序、时间等,使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问责制。
要树立问责意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权力,问责是人大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树立人大监督权威、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手段。
要明确问责范围,对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不力,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不积极,因失职造成损失者,实施问责。
要规范问责程序,由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行政、司法机关的问责请求,在人代会期间经主席团决定由被问责机关派有关负责人到会答复,在闭会期间经常委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由被问责机关出面答复。
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直到
作出相应处理。
实施“三查”
督查。
要突出督查重点,督查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重点代表建议办理、重要信访交办件的处理等情况。
要灵活督查方式,可以要求“一府两院”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可以结合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要提高督查实效,对超过承办时限或超过报告时间的,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发出督办催办通知;对办理工作敷衍了事、落实不到位或者效果不理想的,要求重新办理,必要时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或予以通报批评。
审查。
预算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目前,预算审查存在着例行公事、走过场的现象。
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财政预算草案论证,全面评估、详细分析、深入研究主要指标、项目和科目,使预算编制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加大审查力度,不仅做好会中审查工作,更要强化经常性审查,通过人大与财政部门联网,实行实时在线监督;不仅要审查具体收支项目,更要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推进预算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等都要公开,更好地促进预算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检查。
即执法检查,这是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
目前,关键要在提高执法检查实效上下功夫。
要选准检查内容,可选择操作性强、实施中存在问题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条款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
要深化检查工作,既要组织集中检查,也要实行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
要扩大检查效果,举一反三,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