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基数,你真明白几个
上海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上海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上海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是指员工在享受病假期间,所能获得的工资计算的基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上海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员工平时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员工过去12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的。
这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全部工资收入。
2.无固定工资的员工:对于无固定工资的员工,如小时工、临时工等,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员工最近3个月实际工作的天数和收入计算的。
具体来说,计算基数是员工最近3个月实际工作的天数与每天实际工资收入之和的平均值。
3.病假工资支付比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在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享受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的80%。
而对于工龄不满一年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支付其病假期间工资的70%。
4.病假工资支付期限:上海市规定,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期限为6个月。
也就是说,员工在享受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最多需支付员工6个月的病假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对于未参保的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由用人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上海市政府相关政策,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仅用于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包含其他福利和津贴。
此外,各公司在制定员工的具体病假工资计算方式时,也应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负担能力。
因此,在具体计算病假工资时,还需要结合具体公司的内部政策和规定来制定计算方法。
社保-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计算口径一、关于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列入国家规定的计征奖金税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应按报告期实发数统计,即报告期内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包括应发未发或已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各类扣款项目应纳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二、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⑴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⑵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⑷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⑸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⑹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⑴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⑵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⑶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⑴生产(任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⑵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⑶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⑷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⑸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标题:深入探讨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摘要: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对于每个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工资计算的各个方面,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扣款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同时,文章还将解释如何正确计算工资,以及如何应对工资计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正文:引言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努力所得到的回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
然而,工资的计算方法并非一成不变,每个公司可能都有不同的计算规则。
本文将深入研究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工资计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一、基本工资的计算基本工资通常是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工作的基础报酬。
它可以根据不同公司的规定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按小时计算和按月计算。
按小时计算基本工资时,需要将员工的每小时工资乘以工作的小时数。
例如,如果员工的每小时工资为50元,他们工作了160个小时,那么他们的基本工资将为50元/小时 * 160小时 = 8000元。
按月计算基本工资时,需要将员工的月薪除以工作的天数,然后乘以实际工作的天数。
假设员工的月薪为8000元,工作了20天,那么他们的基本工资将为8000元/30天 * 20天 = 5333.33元。
二、加班费的计算加班费是指员工因加班而获得的额外报酬。
它通常以时间为单位进行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公司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的加班时间少于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则不享受加班费。
如果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则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加班费。
例如,如果员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过8小时的部分可以按照1.5倍、2倍或其他比例进行计算。
如果员工的加班时间为10小时,并且公司规定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按照1.5倍计算,那么员工将获得2个小时的额外加班费。
三、奖金的计算奖金是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或其他特定因素而给予的额外报酬。
年度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最新公式

年度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最新公式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按统计局的口径执行。
工资总额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存比例。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一、计时工资。
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支付给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以及支付给运动员的体育津贴等。
二、计件工资。
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以及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
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四、津贴和补贴。
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指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数_你真明白几个

工资计算基数,你真明白几个?周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加班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未休年休假工资……这些林林总总的费用都与职工本人的月工资有关,可是别离有不同的计算口径。
本期咱们通过一个模拟案例,为你汇总劳动关系中各类各样的基数计算题。
2008年7月,小张大学毕业后到北京某公司任职,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劳动合同约定每一个月工资2500元,另外每一个月有固定发放的交通、伙食补助500元。
2009年7月,小张取得公司发放的一次性奖金3000元。
2010年1月起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调整为2800元,加上交通、伙食补助每一个月实际发放3300元。
2010年元旦小张加班一天。
1月小张取得一次性奖金2500元。
2010年5月,小张再次取得公司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000元。
2010年5月31日,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转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小张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到一致,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昔时小张未休年休假。
那么,小张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加班费基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代通知金、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基数应当如何计算呢?社保个人缴费基数: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依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依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依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依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按时,其缴费基数按本地劳动行政部门发布的本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肯定。
企业缴费基数为本企业上月职工工资总额。
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企业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每一年4月1日起,凡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与职工将依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所以每一年2月-3月单位将与每位员工就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签字确认。
缴费基数怎么算

缴费基数怎么算
缴费基数是指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所按照的计算基准。
它是确定个人或单位缴纳社保费用的依据,也是社保基金计算、分摊和核定的重要依据。
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对于个人缴费基数的计算,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 工资总额法:按个人的工资总额来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情况下,个人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2. 固定额法:按照规定的固定金额来确定缴费基数。
根据政府相关规定,个人的缴费基数可能会有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
个人的实际工资收入不足最低限额时,可以按最低限额计算缴费;而实际工资收入超过最高限额时,按最高限额计算。
3. 最近缴费额法:按照个人最近一段时间(一般为前一年)的缴费金额来确定缴费基数。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个人在某一段时间内的工资收入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
对于单位缴费基数的计算,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 按照单位的实际工资总额计算:单位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照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来确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 按照单位实际支付的人数计算:单位的缴费基数也可以按照单位实际支付参保人员的人数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单位实际支付的人数包括在职员工和特定参保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基
数计算方法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计算方式还需要参考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在进行社会保险缴费时,个人和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自己的缴费基数,并及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以维护自身权益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
工资计算方法及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方法及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工资是员工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而获得的报酬,对于每个员工来说,工资都是十分重要的。
工资的计算方法对于雇主和员工来说都有很大的意义,因为只有合理、公正的工资计算方法才能够保证雇主能够合理控制成本,员工也能够得到公平的回报。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工资计算的一般方法以及一些常见的工资计算错误,并提出正确的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的一般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计算的基础,通常是根据合同或者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基本工资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能力以及所在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等来确定的。
2.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得到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倍率、加班时数以及员工的薪酬等确定。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等因素来确定的,通常是根据员工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以及能力来确定。
4.奖金和津贴:奖金和津贴是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团队表现、公司盈利等因素来确定的。
奖金通常是根据员工完成的任务、达到的目标以及所获得的荣誉等来确定的。
而津贴则是为了补贴员工的特殊工作条件、岗位津贴、住房津贴等而给予的报酬。
5.补贴和福利:一些企业会根据员工的个人需求和企业条件给予员工一些额外的补贴和福利,比如交通补贴、餐补、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等。
正确的工资计算方法应该基于以下几个原则:1.公正和透明:工资计算应该公正、公平和透明,应该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贡献来确定工资水平。
2.清晰可行:工资计算方法应该清晰易懂,并且能够方便地计算,以防止出错和漏算。
3.数据准确:工资计算应该基于准确的数据,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绩效评定等等。
这需要雇主和员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4.弹性和可调整性:工资计算方法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可调整性,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情况。
工资计算与核算方法

工资计算与核算方法工资是雇主根据劳动合同支付给员工的报酬,是体现员工劳动价值的直接体现。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计算与核算工资是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经营稳定的重要工作。
下面将介绍工资计算与核算的方法。
1. 基本工资计算基本工资是员工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月薪、日薪、小时薪等基本金额。
计算基本工资时,需要将合同约定的基本金额除以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得出员工的基本工资。
如一个员工的月薪为5000元,工作时间为20天,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该员工的日薪为5000元/20天=250元,小时薪为250元/8小时=31.25元。
2. 绩效奖金计算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来确定的额外报酬。
一般来说,企业会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完成的任务或者工作目标来考核和评定绩效。
根据企业的考核标准,可以将员工的绩效评分与基本工资相乘,得出员工的绩效奖金。
例如,某员工的绩效评分为80,基本工资为5000元,则绩效奖金为5000元 × 80/100 = 4000元。
3. 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补偿报酬。
计算加班工资时一般采用倍数法。
例如,企业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就算是加班,且以1.5倍的工资进行补偿。
如果员工的小时薪为30元,那么加班一个小时的工资为30元 ×1.5 = 45元。
4. 社保及个税扣款在工资核算时,企业需要扣除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是根据所在地区的社保规定和工资基数来计算。
个人所得税则是根据员工的月收入和所得税税率表来计算。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比例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这些费用。
5. 其他津贴和福利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外,企业还会向员工提供一些其他的津贴和福利,例如交通补贴、餐补、通讯补贴等。
这些津贴和福利可以直接增加员工的收入,需要根据企业规定的金额进行核算。
6. 工资计算与核算的注意事项在实施工资计算与核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计算工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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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基数,你真明白几个?
作者:周斌
来源:《职业》2010年第05期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加班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未休年休假工资……这些林林总总的费用都与职工本人的月工资有关,但是分别有不同的计算口径。
本期我们通过一个模拟案例,为你汇总劳动关系中各种各样的基数计算题。
2008年7月,小张大学毕业后到北京某公司任职,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另外每月有固定发放的交通、伙食补贴500元。
2009年7月,小张得到公司发放的一次性奖金3000元。
2010年1月起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调整为2800元,加上交通、伙食补贴每月实际发放3300元。
2010年元旦小张加班一天。
1月小张得到一次性奖金2500元。
2010年5月,小张再次得到公司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000元。
2010年5月31日,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小张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当年小张未休年休假。
那么,小张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加班费基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代通知金、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基数应当如何计算呢?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企业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每年4月1日起,凡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与职工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所以每年2~3月单位将与每位员工就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签字确认。
小张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每月工资为3000元,加上一次性奖金3000元,计算得出月平均工资为3250元,这就是小张2010年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目前北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以及3元的大病统筹个人部分,单位承担10%;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失业保险个人为0.2%,单位承担1%。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据此,小张2010年每月社保个人缴费金额为334.5元。
加班费月工资基数:
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是指“基本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是“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
需注意,部分省市对加班费基数计算方法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口径问题的函》指出:“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中,应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等统一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
据此,计算小张2010年元旦加班费基数时,尽管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2800元,但仍应将每月固定发放的交通、伙食补贴500元计算在内,当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500元可剔除,即加班工资基数应为3300元。
加班工资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基数
根据计算,可以得出小张的日工资基数为151.72元。
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所以小张2010年元旦加班工资为455.16元。
顺便说一下,很多地方规定病事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也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大致相同,但是计算方法不一样。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经济补偿基数:
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工资口径包括企业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公司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基数呢?小张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的工资包括工资、补贴等固定项目,以及加班费、三次发放的奖金等,总共45455.17元,月平均工资为3787.93元,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的基数。
按小张本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一年又11个月,应支付其两个月的经济补偿共7575.86元。
代通知金:
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据此,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代通知金”为小张本人5月的工资包括一次性奖金共5300元。
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
一些地方对此有特别规定,如上个月的“工资标准”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另外, “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适用。
未休年休假工资基数:
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日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未休年休假工资基数与经济补偿基数不同,要剔除加班工资。
小张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的工资包括三次奖金并剔除加班费,共45000元,月平均工资为3750元,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收入为172.41元,这就是计算他未休年休假劳动报酬的日工资基数。
小张的全年休假日期是5天。
针对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如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况,《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做出了规定。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小张在公司工作至2009年5月3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151天÷365天)×5天-0天=2.07天,所以小张2009年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按2天计算。
根据规定,公司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即小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和相当于日工资收入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689.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