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试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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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化的操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和审计跟踪等环节,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财务管理。

以下就该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审计部门的组建和职责国有企业应当在组织机构中设置审计部门,并聘任专业人员,由该部门对企业内部的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审计。

其中,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实施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调查;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制定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服务。

二、审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审计部门需针对企业的经营特点、风险分布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状况,确定实施年度、中期和临时审计计划,并报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审批。

审计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和定期审计,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三、审计调查的开展和管理审计调查是内部审计的核心环节之一,主要是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企业内部的经营数据和行为,评估其合法性、规范性和经济效益。

审计调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时效。

同时,还需注意保护企业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四、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反馈审计部门需按照规定格式和标准要求,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目的、内容和结果等,还需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审计报告应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或公司董事会,并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和交流,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采纳审计结果和建议。

五、审计跟踪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为此,审计部门需对企业内部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及时、有效地落实。

除此之外,还需定期评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运行情况和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

总之,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优化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和保障企业形象。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本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2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指本企业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与审计的工作。

第3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运营、风险管理、合规性、内控等方面。

第4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作制度进行具体落实。

第2章内部审计机构第5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第6条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等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7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与内部审计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能力。

第3章内部审计程序第8条内部审计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9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阶段:(一)审计计划编制: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编制审计计划。

(二)审计准备:进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对象、编制审计程序、获取相关资料等。

(三)证据收集:根据审计程序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四)问题分析:对收集的证据进行问题分析,评估内控合规性和风险。

(五)问题解决建议:提出问题解决建议,形成审计报告。

(六)问题跟踪: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问题解决并落实。

第4章审计报告第10条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应当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果和问题。

第11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计划和流程的介绍;(二)审计对象情况的描述;(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四)对问题解决情况的评估。

第12条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时将报告副本存档。

第5章审计结果与监督第13条被审计对象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工作。

第14条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重大经济问题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办法(试行)模版

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办法(试行)模版

内部控制审计办法(试行)(**年12月6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建设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集团为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或者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组织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以及保证完成所制定的经营计划任务或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而在**集团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集团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符合有效性及科学合理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实质性测试(‘即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范围、措施及方式第六条内部控制的范围指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或审计事项有关的控制制度,分为(一)内部财务会计控制:针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的控制,包括为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而采取的有关组织、分工、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控制;(二)内部经营管理控制:针对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控制,包括为保证经营决策、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有关组织分工、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控制。

第七条内部控制的措施(一)预防性控制:为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而采取的控制;(二)检查性控制:把已经发生和存在的错误检查出来的控制;(三)纠正性控制:对那些由检查性控制查出来的问题的控制;(四)指导性控制:引导或促使期望发生的有利结果实现而采取的控制;(五)补偿性控制:针对某些环节的不足或缺陷而采取的控制。

国企内部审计制度汇编模板

国企内部审计制度汇编模板

国企内部审计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止错误和舞弊,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对企业的财务、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的活动。

第四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二)有明确的审计职责和权限;(三)有完善的审计工作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四)有必要的审计技术和信息支持。

第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对企业的财务、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三)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向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四)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五)其他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

第九条审计计划制定: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等需要,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计划。

第十条审计方案制定: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计划,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期限等。

第十一条审计实施: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方案,对企业的财务、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审计整改:企业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内审章程模板范文

内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审查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三)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合同、采购等进行审查,防范风险。

(四)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内部审计人员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

(三)具有审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

(三)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

(四)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组织实施审计,收集审计证据,撰写审计报告。

(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情况。

(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保障第九条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4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4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一、总则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指国有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以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益和风险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体系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部门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负责,可以接受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监督。

审计部门由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审计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临时工作小组。

三、审计职责1. 提出审计建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定,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各方面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合理、客观、具有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2. 检查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检查,以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并提供相关报告。

3. 监督资产保护: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及其他有价值的资产进行监督,确保其得到妥善保护并正确使用。

4. 评估风险管理: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 推动内控建设:审计人员对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评价,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推动内控建设工作。

6. 参与重大决策审计:审计人员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审计,对其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提供审计意见报告。

四、审核程序1. 确定审计目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并签订审计工作合同。

2. 收集审计资料: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和合同,收集与审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3. 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进行实地检查、核对账簿、询问相关人员,并记录有关情况。

4. 结果分析:审计人员对收集到的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准备审计意见报告。

5. 提出审计意见:审计人员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合理、公正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以及改进建议。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模版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xx科技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以及公司对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和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财务预(决)算、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产状况、专项经费或课题等的独立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履行监督、评价、控制和服务职能,促进公司实现经营发展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保障内部审计执业的相对独立性。

公司内部审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经济目标。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审计监察部),在公司总经理及其委托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结果。

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全资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适宜形式和程序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参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适宜的形式和程序参与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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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试行)
(**年7月26日印发)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审计法》和国家有关内部审计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工作规范作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一)职业道德
1.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审计人员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依法审计,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3.审计人员应重视保密,审计形成或取得的资料、数据、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或向其他人提供,应妥善保管,属归档范围的应及时整理归档,不属归档范围的应定期销毁。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审计人员应具备执行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如:审计学、会计学、统计学,财税政策以及经营管理、电算技术和建筑工程费用预决算等专业知识;
2.审计人员应具备按照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和计划完成审计任务的技能,包括
(1)正确理解和运用内部审计程序、方法和技术的能力;
(2)熟练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开展统计、调查、研究的能力;
(4)业务交往和语言表达的能力;
(5)综合分析和文字报告的能力。

3.审计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定期参加社会审计实践,坚持经常自学,以保障知识不断更新,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作风
1.审计工作必须严谨、认真、细致,审计记录必须准确,工作底稿清楚,重点明确,有据可查,按审计计划完成工作进度;
2.审计作业应严格按审计程序进行;
3.编写审计报告和结论,应严格以审计证据和有关法规做依据;
4.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一)审计室要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集团及省**厅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和**集团领导的指示,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采取适当形式落实审计任务,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每项审计任务完成后,要写出工作总结或审计报告。

如是上级机关部署或情况重要的,要报上一级审计机关;
(四)审计室在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要做审计工作日记,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五)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有
1.审计任务的完成情况;
2.审计采取的主要方法、措施及效果;
3.审计工作经验与体会;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定的改进措施;
5.进一步搞好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每项审计任务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第四条审计项目程序
(一)根据**集团实际,结合审计室具体工作,拟订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经审计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办理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审计项目,要由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委托意见或建议,经审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三)根据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1.审计组组长负责整个审计项目的实施,决定审计日程、审计人员分工;把握政策,掌握进度,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审核审计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2.审计组主审负责审计项目方案的具体实施,及时了解各小组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的主要成绩和问题做出初步评价和定性;审核各小组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分析报告,综合各小组的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
3.审计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进行审计工作,并对所审事项的工作底稿和分析报告负责。

(四)认真做好审前准备工作,至少在实施审计的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特殊审计项目除外);
(五)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根据审计项目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部门职责分工、业务规模、资产状况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应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审查信息系统数据、各类业务单证、重要经济合同;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等等。

具体方法应根据审计项目需要进行选择。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保证其真实性。

审计组主审应对审计所查明的事实进行核对,以保证审计结论的真实、准确。

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要有提供者的签名或印章。

未取得签名或印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六)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应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七)审计事项实施终结后,审计组应在6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要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按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签署同意与否的意见,如l0日内被审计单位没有对审计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审计报告要由审计室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集团审计主管领导审批;
对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或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需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构应在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应以审计机构名义发文给被审计单位。

(八)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向审计主管领导提出,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但在未做出新的审计决定之前,审计决定不得停止执行;
(九)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需进行后续审计的,应按照审计程序进行;
(十)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主审应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列出清单,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归档。

第五条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写: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审计实施计划,依据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详实记载审计事项的主要情况,做好取证工作,整理好审计底稿,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审计结论的成立,表述审计工作完成的质和量。

(一)审计工作记录
审计记录,是审计人员依帐逐项记载需审计证实的问题和审计中发现的需作证和调查取证的问题,以指导审计人员能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追踪审查,使需收集证据的项目不被遗漏。

记载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简要准确的记录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二)审计取证
根据审计记录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拟定查证方法,进行取证。

取证方法,可以查阅原始凭证和扩查相关帐目;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追踪调查取证。

证明材料应包括:查证问题的主要内容、事实真相、材料来源、证明单位和人员签名盖章。

(三)审计工作底稿
根据审计工作记录和取证材料,按问题类别归集、整理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应做到数据准确、问题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明、依据充分。

底稿记录的各项事实,应与审计任务相关。

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审计查证结果、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处理意见及政策依据。

第六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项目报告两类。

(一)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室应定期向**集团领导报送审计工作报告,汇报报告期内完成的审计项目、审计发现的共同性、倾向性、重要性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提出的改进建议、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领导引起重视和予以研究及需要采取措施的建议。

(二)项目审计报告
审计组对每个项目审计终了,应写出项目审计报告送审计室。

审计报告送审计室之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签署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审计组应对有异议的事项做出进一步审计核实、研究,根据核实、研究的结果定稿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和核实研究结果一并报审计室。

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依据、审计内容、范围、时间;
2.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概况、经济活动情况、内控制度情况);
3.审计的主要事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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