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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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网城市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收费问题的通知

江西电网城市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收费问题的通知

【法规名称】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电力公司关于江西电网城市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收费问题的通知【颁布部门】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电力公司【发文字号】赣计商价字[2003]242号【颁布时间】 2003-03-28【实施时间】 2003-04-01【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 358020 什么是编号?【正文】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电力公司关于江西电网城市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收费问题的通知各设区市物价局、江西电网各供电局:城网“一户一表”改造几年来,城市的供电质量大大提高,对满足城市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网建设与改造进一步展开,为规范江西电网城市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收费,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改造范围1、由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零散居民用户,改造(新装)工程包括从分支箱引出线到居民入户线端。

2、在城区10千伏公用线路上的专变用电户,改造工程包括从配电变压器到居民入户线端。

3、专线用电户的改造工程包括从配电变压器到居民入户线端。

二、工程改造方式及要求1、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零散居民用电(包括新装用户),工程改造由供电企业实施。

2、专变用电户、专线用户的职工住宅用户及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用户,工程改造可自行出资按照电力行业技术规范和一户一表改造有关规定进行改造;其没有能力改造的应委托供电企业实施工程改造。

3、专变用电户、专线用电户自行出资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后,应实施产权向供电企业移交。

产权移交后,由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4、入户线改造应使用6mmE2铜芯线或铜芯护套线和漏电保护开关(带过流、漏电过电压保护功能、额定电流装卸(20)A电能表的不小于32A,装10(40)A电能表的不小于50A,漏电动作电流为10--10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可供每户居民用电的不低于KW(电源)。

三、工程改造费用标准及分担原则1、为维护供、用电各方利益,工程改造费用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供电部门共同测算,经设区市政府同意报省计委商省电力公司后执行。

一户一表是国家规定吗

一户一表是国家规定吗

一户一表是国家规定吗
《全民电力安全普及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到了一户一表的要求,但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否是国家规定。

一户一表是指每个家庭安装一个独立的电能表,用于记录家庭的用电情况,以便对家庭用电进行计量和管理。

一户一表的实施旨在实现电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提高电力供应的公平性和可靠性,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一户一表的实施能够有效地监控居民的用电情况,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减少浪费。

同时,一户一表也为电力公司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便于进行电力调度和管理,提高电力供应的效率和可靠性。

尽管一户一表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推广和普及,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一户一表做出具体规定。

不同地区和电力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实施一户一表,并结合当地的电力规划和管理要求进行具体实施。

虽然一户一表并非国家规定,但是由于其在能源节约、环保和电力管理方面的优势,一户一表的实施已经成为了许多地区的推崇和倡议。

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和居民对电力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一户一表的普及将逐渐成为电力管理的主流趋势,并有可能在后续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04•【字号】济政办函〔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济政办函〔2023〕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函〔2014〕6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函〔2018〕15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4日济南市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推进方案(2023—2025年)为加快推进我市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居民居住环境,现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开展供电改造工作,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改造原则、范围和内容(一)改造原则。

坚持应改尽改、愿改尽改、先急后缓、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

(二)改造范围。

全市范围内2009年年底前建成入住,建设手续齐全,未实现“一户一表”供电的居民住宅小区。

本方案印发之日前已经签订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协议的小区按原有改造政策执行,不列入本方案改造范围;计划2025年年底前拆迁改造的小区不列入本方案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

对住宅小区进行供电分户控制计量装置改造,达到供电企业直接对最终用户实行分户控制计量供电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
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二、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
台居 电峰 实施
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 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制定并颁布居民用 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
,提升
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并加大宣传力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价格〔2()13〕252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
电价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
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
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 会公平。为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
“一户一表”是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基础。各地要结合
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对城市供电设施尤其是合表用户电表
—1—
制度。
的改造力度,加快改造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以上存 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设,由电 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 此增 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电网企业因 时通过 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适
政策实施效果。
三、妥善处理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施中的特殊问题
(一)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居民自建房屋用于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 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

北京供电局关于下发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的通知

北京供电局关于下发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的通知

北京供电局关于下发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供电局•【公布日期】1999.03.31•【字号】京供用电[1999]11号•【施行日期】199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北京供电局关于下发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的通知(京供用电[1999]11号)各区县供电局、计量所、业扩处:现将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下发给你们。

这是我局结合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安运[1998]669号关于颁发《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若干规定》通知的精神重新修订的,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开展一户一表工作。

附件:1、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2、华北电集营[1999]2号文(略)3、国电安运[1998]669号文(略)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附1: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工作办法根据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转发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安运[1998]669号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发[1998]第37号《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为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有效地解决“合表用电”给居民用电带来的诸多不便,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改造标准:住宅用电改造后每户供电能力不低于6千瓦,近期按每户2千瓦供电。

具体改造标准见“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电气安装验收暂行规定”。

为了避免反复改造,重复投资,本办法实施前已按[96]首规办字第206号“关于颁布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的通知”改造的,表前线不小于4平方毫米铜线的,可暂不改造,实施一户一表。

二、工程改造原则:1、要有利于适应住宅用电增长,有利于居民方便用电和安全用电,有利于今后用电营业的改革。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电安运[1998]669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电安运[1998]669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8日国电安运[1998]66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城乡电网改造的重大决策,开拓市场,改善服务,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对电力的需求,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在城市电网改造的同时,对城镇居民住宅供配电系统实施一户一表改造,鼓励城镇居民提高用电水平。

城镇居民住宅一户一表改造是城市电网改造的重要内容。

各网﹑省电力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实施。

为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规范改造,确保城镇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方便用户和提高用电水平的目的。

依据国情,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国家电力公司制订了《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现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电力公司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城市实施一户一表的计划安排,分2-3年完成,并1999年2月底前将计划报国家电力公司。

附件:1.《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2.《实施一户一表有关问题的说明》附件1: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为开放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改善居民住宅的供电条件,适应居民对电力需求,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对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工程。

为推动工程快速启动,指导工程改造,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特对工程实施中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工程改造的目标与标准工程改造应以满足居民用电在30~50年内增长达到中等电气化水平的目标。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用电消费结构的不同,一户一表进户线及户内配线的改造应能保障今后30~50年内不再改造,其供电能力达到4~16千瓦的水平。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1日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居民用电存在的“电费加价、搭车收费、以电控费”等侵害小区居民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用电需求,规范居民用电价格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全面推动我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河北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编号为DB13(J)T8463—2022)、《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廊坊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落实“一户一表”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惠民利民的服务方向,围绕满足居民生活用电快速增长需求,统筹解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问题,持续增强供用电的可靠性,让群众享受到“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四到户服务和国家目录电价的相关政策。

二、工作思路坚持加快现有合表居民住宅小区改造与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相结合的原则,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和弃管小区供电线路老化、用电安全隐患严重、物业公司加价收费等问题,提高小区居民客户用电质量。

关于一户一表的规定

关于一户一表的规定

关于一户一表的文章(附相关政府文件和一户一表计算方法)政府要求对今年以前立项并开展建设的住宅项目进行整改,以实现业主用电“一户一表”。

目前,开发商及业主就整改是否为强制要求及整改费用由谁承担存在争议用电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今年全面推行的电表“一户一表”惠民工程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好评。

然而近期,记者陆续接到成都市部分楼盘业主反映称,因开发商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户一表”整改,他们因此拒绝收房。

开发商该不该进行“一户一表”整改?整改费用由谁出?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小区电表未实现“一户一表”富丽锦城小区是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公司)在成都市开发的一个住宅项目,目前正在交房。

近日,该小区4栋业主梁先生及另外一名业主通过致电及在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上留言的方式向记者反映称,由于该小区并未达到政府规定的电表“一户一表”的要求,他和许多业主拒绝收房。

蓝光公司在成都市开发的富丽东方、富丽花城、凯丽美域等小区的业主近日也向记者反映了同样的问题。

业主们要求维权的依据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成都电业局关于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即成办发〔2007〕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

该文件于去年10月31日下发、今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3条第7款规定:“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展建设工作并将于2008年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住宅,由于未严格履行上述建设要求,应进行必要的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现一户一表贸易结算。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住宅项目都是今年1月1日前立项并开工建设的。

9月3日,蓝光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杨斌向记者证实,因“一户一表”问题而拒绝收房的业主的确不少,不过小区已通过成都市电业局验收,说明这些项目已达到交房条件。

记者事后从成都市电业局得到证实,对上述今年1月1日已立项并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该局并未按照96号文第3条第7款的规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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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国家电力公司文件国电安运[1998]669号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城乡电网改造的重大决策,开拓市场,改善服务,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对电力的需求,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在城市电网改造的同时,对城镇居民住宅供配电系统实施一户一表改造,鼓励城镇居民提高用电水平。

城镇居民住宅一户一表改造是城市电网改造的重要内容。

各网﹑省电力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实施。

为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规范改造,确保城镇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方便用户和提高用电水平的目的。

依据国情,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国家电力公司制订了《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现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电力公司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城市实施一户一表的计划安排,分2-3年完成,并1999年2月底前将计划报国家电力公司。

附件1: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为开放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改善居民住宅的供电条件,适应居民对电力需求,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对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工程。

为推动工程快速启动,指导工程改造,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特对工程实施中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工程改造的目标与标准工程改造应以满足居民用电在30~50年内增长达到中等电气化水平的目标。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用电消费结构的不同,一户一表进户线及户内配线的改造应能保障今后30~50年内不再改造,其供电能力达到4~10千瓦的水平。

(注:住宅用电中等电气化水平是在普及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饭褒等家用电器的基础上,考虑冷暖空调和蓄热式电热器进入居民家庭,炊事用能初步电气化,每户住宅日均用电水平达到7`20千瓦时)。

二、工程改造的原则1、要有利于适应住宅用电增长,有利于居民方便用电和安全用电,有利于今后用电营业的改革。

2、统一标准,合理规划,规范施工,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3、一户一表的改造应与城市配电网改造相结合;进户线的改造应与户内配线相结合。

在一户一表改造的同时,实现集中抄表。

三、工程改造的范围1、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合表用电的居民住宅;2、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3、企事业单位自己供电的职工住宅及由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4、新建的居民住宅。

四、工程改造的步骤电力企业要抓住当前城乡电网改造的有利时机,利用2~3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因地制宜地对各类居民住宅的供配电设施进行一次改造。

整个工程改造可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公用配电供电的的合表用电的居民住宅的改造,同时,对新建居民住宅必须严格按新的标准进行建设,一步到位,不搞重复建设;第二步,有计划地把物业管理小区居民住宅分表用电改造为一户一表电;第三步,视条件可能,逐步把企事业单位自供职工住宅及由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改造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五、工程改造资金工程改造资金按工程改造所说涉及的现有供配电设施产权归属的原则确定。

即现有产权归属于谁,谁就应担负该设施的改造费用。

1、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合表用电的居民住宅,在一户一表改造中所涉及的配变增容、低压线、进户线、电度表及表箱的改造所需资金,由电力企业负责解决。

电力企业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户的承受能力,除合理收取一定量的供电贴费外,其余所需资金应列入城乡电网改造资金解决。

2、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住宅,需要对进户线、电度表等进行改造的,改造所需的资金由电力企业负责解决,也不再向被改造的住户收取配电贴费。

3、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及由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时,电力企业应充分尊重产权单位的意愿。

产权单位申请改为由电力企业直供,并实行一户一表的,改造所需资金应由产权单位负担,并统一纳入城镇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工程,由电力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4、新建居民住宅一律按新标准和一户一表要求进行建设。

所需资金应列入住宅建设投资之中。

六、工程规划设计1、在全面调查基础上,根据住宅类型、供电现状、用户需求、改造的难易程度、改造工程量等因素,按供电区域,作出合理的工程改造规划方案。

工程改造规划须经评审后确定。

2、对不同类型住宅,应分别采用统一的标准设计,以利于器材选型,- 2 -控制造价,便于施工,确保质量。

七、器材采购一户一表工程所需的器材一律采用国产器材。

器材采购应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用,由电力企业统一采购,集中管理,按计划领用,严把器材质量关,防止不合格器材流入电网。

八、施工质量管理对一户一表工程施工应加强管理。

施工单位应经资质考核合格,施工人员应经岗前培训,施工质量由专人负责建立,工程竣工后由电力企业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供电。

九、电度表的选购一户一表工程选用的电度表应是具有“计量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经过电力部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简称电力部质检中心)抽检合格,质量稳定,性能满足要求,使用周期长,节能型的产品。

十、改革传统的抄表、收费方式城镇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到户后,为不增或少增抄表人员,必须对传统的抄表、收费方式同步进行改革,大力推进社会化的的抄表收费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抄表人员。

采用银行储蓄付费和委托银行代收电费的,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抄表。

1、新确定抄表周期,按月划收电费。

不抄表的月份,可按上一个抄表期内月均电量划收电费;2、通过与专业性抄表公司鉴定合同,委托抄表公司代理抄表,并支付相应劳务费;3、有条件的地方,可适量装用质量可靠,经电力部质检中心抽检合格的自动抄表系统抄表。

十一、一户一表的管理城镇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以后,电力企业所管理的用户数量将成倍的增加。

为此,电力企业必须解放思想,遵循“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市场规律,深化用电营业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方便居民用电,加强对表计、抄表,收费工作质量监管和表计换校等项管理制度,以确保一户一表制度的顺利实施。

附件2:实施一户一表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城镇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问题,国务院领导和国家电力公司领导都十分关注,曾多次指示在城乡电网改造的同时,一定要抓紧和加快城镇一户一表的改造。

为了让大家理解和执行好《若干规定》,现将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3 -一﹑关于工程改造的目标与标准问题为了避免反复改造,重复投资,一户一表的改造必须有一定的前瞻性。

因此,在改造中要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居民用电消耗结构的不同,以及住宅类型的不同,将目标原则确定在30~50年内不再重复改造,就可以使居民在这期间用电增长达到中等电气化水平。

对此,各网省公司都表示赞同。

一户一表进户线和住宅内配线的改造实现目标的关键。

因此,我们多次与国家建设部反映,最后建设部同意在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将居民住宅户内配线导线截面面提高到10mm的铜芯线。

二﹑关于工程改造的步骤问题在我国,由于向居民住宅的供电方式方法和供电主体的情况较为复杂,这给一户一表的改造带来很多问题,整个城改造具有下列特点:1﹑涉及的面很广。

不仅对公用变供电的合表用电的住宅要改,而且近几年新建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自供的职工住宅及由其转供电的住宅都要改,改造几乎涉及整个城市。

2﹑改造的户数多,工程量大。

3﹑产权关系复杂。

就合表用电的住宅来说,有的属于单位所有,有的属于房管部门所有,有一小部分属于个人所有,有的连供配电设施的归属从未明确界定过。

这次一户一表改造,必须对其界定才能分清责任,利于改造。

4﹑投入的资金量大。

据有的网省公司改造一户一表的实践证明,改造一户住宅,光计算进户线,电度表﹑表箱﹑户内配线(电度表出口至户内分线盒)的器材费用,约需要600~700元。

如果将配电增容等都计算在内,大约需要2000元左右。

一户一表改造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大家认为,要搞好它,必须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去改造。

认为整个一户一表的改造可分为三步走。

第一,解决老百辈姓反映强烈的,改造后即可启动的住宅,即重点抓好合表用电住宅的改造和管住新建商品住宅;第二,需要依靠政府支持才可改造的住宅。

如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改造;第三,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住宅。

如企事业单位自供电的职工住宅和转供电的住宅。

这部分住宅改为一户一表,一定要贯彻自愿的原则,一定要有产权单位的积极性。

电力企业应积极自持,同意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改造后无偿移交,电力企业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三﹑关于工程改造资金问题居民住宅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需要资金的部位是配变增容﹑低压线﹑进户线﹑电度表和表箱以及户内配线(从电度表出口至户内分线盒)等设施的改造。

上述设施改造的资金如何筹措?这是普遍关心的- 4 -问题,也是必须明确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在《若干规定》讨论稿中,原规定了“三点”原则,即电力企业出一点,政府财政补一点,住户或住宅产权所有单位掏一点。

但在讨论中,大家认为,这样提太原则,不可操作。

另外,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必须针对国情做出明确的规定。

首先,应明确以产权归属的原则,来界定谁出钱的问题。

住宅内配线的改造,肯定应有住户或产权单位出资,电度表以前的设施改造资金如何筹措?考虑到现在正在清理电价价外加价,希望通过价外加价已是不可能了,政府在财政补一点,也是通过加价来实现的。

因此,政府财政补一点也是不现实的。

住户或住宅产权单位掏一点,用于改造住宅外设施也有乱收费嫌疑,同时,还会发生产权不清的问题。

因此,也不能采用。

唯有按国家规定收取贴费是合法的,各地区视条件收取一定的贴费是可行的。

除此之外,一户一表改造的费用,都应有电力企业来承担。

电力企业出资的可能,就是将一户一表纳入城网改造资金中。

四﹑关于电度表选型五﹑关于抄表﹑收费问题-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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