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衢州市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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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4•【字号】衢政办发〔2015〕88号•【施行日期】2015.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88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4日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为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关于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市县有关工作的意见》(浙文协发〔2015〕2号)要求,制定为期2年的衢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计划。

一、总体目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切实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新建市、区文化馆和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有线网络双向化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显著提升。

力争通过2年的努力,使衢州市柯城、衢江两区基本达到省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保障城乡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完善文化发展规划。

立足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按照“全覆盖、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区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市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衢州政务网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衢州政务网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衢州政务网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8•【字号】衢政办发[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衢州政务网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衢政办发〔200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政务网考核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74号)要求,在自查自评、公众评议和专家考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05年度各考核单位配合衢州政务网建设工作以及子网站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05年度衢州政务网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16个)(一)一等奖(2个)龙游县府办,市统计局。

(二)二等奖(5个)衢江区府办、柯城区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三)三等奖(9个)常山县府办、开化县府办、江山市府办,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旅游局、市发改委。

二、先进个人(24名)(一)电子政务建设优秀工作者(8名)龚柯芹(市府办)葛树印(龙游县府办)李青(衢江区府办)徐冰(柯城区府办)潘佶(市统计局)徐中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唐立勋(市农业局)祝小明(市科技局)(二)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分子(16名)王少云(龙游电信局)王永峰(衢江区府办)汪唯(柯城区府办)刘汉强(常山县府办)胡月强(开化县府办)占文海(江山市府办)蒋晓军(市统计局)曹云(市行政服务中心)程鸣(市农业局)张利东(市科技局)熊耀武(市司法局)杨水荣(市规划局)张敦强(市交通局)余雯(市人口计生委)陈立新(市旅游局)郑连旺(市发改委)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衢州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衢州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衢州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衢政办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衢州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衢政办发〔201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7〕63号)精神,经评选,市政府决定对市建设局等51个节能降耗先进集体和高水发等5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一、先进集体(51个)衢州市建设局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贸易与粮食局衢州市电力局衢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衢州英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柯城区经济贸易局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衢州市九洲化工有限公司衢州市伟荣药化有限公司衢江区经济贸易局衢江区统计局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浙江飞虎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圣效化学品有限公司浙江雁杰建筑模板有限公司衢州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江山市经济贸易局江山市统计局红火集团有限公司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市双氧水有限公司浙江虎霸集团江山石煤综合利用热电有限公司浙江龙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龙游塔恩纸业有限公司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总厂龙游亿莱达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山县经济贸易局浙江常林纸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常山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常山虎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常山县鑫龙轴承有限公司开化县人民政府开化县经济贸易局开化县供电局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公司电化厂巨化集团公司锦纶厂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二、先进个人(55名)高水发(衢州市经济委员会)吕晓萍(衢州市建设局)汪东京(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毛正荣(衢州市土肥与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陈贵华(衢州市贸易与粮食局)黄宏和(衢州市电力局)赵前(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徐玉明(衢州市能源监察支队)周治刚(衢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姜宏(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方彩峰(浙江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莉(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孔令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吕国楚(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方人超(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郑建林(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陈东(柯城区经济贸易局)范千银(衢州市天杭人造板有限公司)郑新华(衢州市东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邵方寿(衢江区经济贸易局)蔡祥云(衢江区统计局)毛江水(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王绍龙(浙江飞虎水泥有限公司)郭小忠(浙江圣效化学品有限公司)吴荣明(浙江雁杰建筑模板有限公司)曾哲泉(衢州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寿丽红(江山市经济贸易局)傅神进(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何建军(红火集团有限公司)郑芳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毛武和(江山市双氧水有限公司)汪荣(浙江虎霸集团江山石煤综合利用热电有限公司)吴英俊(龙游县经济贸易局)吴红梅(龙游县统计局)周良(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林龙(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段国生(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胡晓雄(浙江亿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王念东(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樊根祥(常山县经济贸易局)祝家平(常山县统计局)张东明(浙江雪峰碳酸钙有限公司)詹端平(浙江四通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范大全(常山县民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黄旭鸣(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镇君(开化县统计局)吴利霞(开化县环境保护局)黄琳琳(开化县经济贸易局)叶文峰(开化县供电局)廖端友(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肖卫平(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蒋雪芬(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倪靖(巨化集团公司锦纶厂)郭卫东(浙江巨化股份公司电化厂)施浩进(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10.23•【字号】衢政办发〔2004〕132号•【施行日期】200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三章材料申报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审第五章附则衢州市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壮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适应我市企业上规模升档次的发展需求,促进各类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充分调动企业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深化和完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扩大实施范围,拓展职称评审领域,积极推进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和个性化服务,根据国家和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按照“个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统一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并委托社会化评审机构组织具体实施。

第四条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在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会计、统计等五个职务系列实行,各职务系列的档次是:(一)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二)农业技术职务系列:分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三)经济专业职务系列:分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四)会计专业职务系列:分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4•【字号】衢政发[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衢政发〔2008〕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浙政发〔2006〕33号)精神,在各县(市、区)遴选、逐级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并经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同意将《衢州话》等111个项目列为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列入代表作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弘扬,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名市”作出贡献。

附件: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附件衢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一、民间文学1、衢州话2、衢州三怪传说(柯城)3、癞痢娘娘的传说(衢江)4、浮石潭的传说(衢江)5、江山方言6、江郎山的传说(江山)7、清漾毛恺的故事(江山)8、常山方言9、严嵩在常山的传说(常山)10、琼奴和苕郎的爱情故事(常山)11、常山喝彩歌谣12、圣潭沟的传说(开化)二、民间音乐13、衢江十番锣鼓14、衢江后溪十二月花名15、江山民间坐唱班16、常山猷辂民歌17、开化满山唱三、民间舞蹈18、衢江沈家板龙19、衢江横路马灯戏20、衢江玳堰节节龙21、龙游小脚灯22、龙游儒大门草龙23、龙游少儿走马灯24、龙游清明祭祖灯会25、龙游麒麟灯26、龙游大街龙灯27、龙游竹衣龙28、龙游断头龙29、江山断头龙30、江山黄石板狮31、江山佛堂鱼灯32、江山石门抬阁33、常山铜钱枪舞34、常山蜀阜皇龙35、常山洗马舞36、常山柴冲舞37、开化余村鱼头板灯38、开化霞山高跷竹马39、开化马金姚家扛灯40、开化华埠竹马舞41、开化华埠花棍舞42、开化大溪边柳叶龙四、传统戏曲43、衢州滩簧44、龙游茶灯戏45、龙游婺剧46、江山婺剧变脸、耍牙47、常山婺剧48、开化目莲戏五、曲艺49、柯城“三块头”乐拔50、龙游道情51、龙游小锣书52、江山四都道情53、常山道情六、杂技与竞技54、柯城麻蓬“十三太保”传统拳术55、江山塘源口洪公拳56、常山乔装戏57、常山猷辂拳58、武当太乙五步拳(常山)59、南少林武术(开化)七、民间美术60、龙游粿印雕刻技艺61、吴芝英剪纸(龙游)62、江山剪纸63、常山假山盆景制作技艺64、常山三十六天井建筑艺术65、开化塘坞古祠堂木雕工艺八、传统手工技艺66、柯城莹白瓷制作技艺67、柯城古琴制作技艺68、衢江桂花饼制作技艺69、衢江双桥粉干制作技艺70、衢江大洲厨刀制作技艺71、东方魔镜(衢江)72、龙游宣纸制作技艺73、龙游小辣椒制作技艺74、竹编技艺(龙游、开化)75、江山西砚76、江山传统陶艺77、豆腐传统制作技艺(江山、常山)78、常山木杆秤手工制作技艺79、常山贡面制作技艺80、常山夏布制作技艺81、常山手工弹棉花技艺82、常山胡柚栽培技艺83、传统榨油技艺(常山、开化)84、开化青砖瓦烧制工艺85、开化“贡纸”86、开化塘坞豆腐干制作工艺87、开化龙顶茶手工制作技艺九、传统医药88、杨继洲与针灸89、常山民间中医偏方诊疗十、民俗90、周王庙会91、柯城白云山庙会92、衢江重阳节93、衢江浮石六月过小年94、衢江东岳山庙会95、龙游商帮96、龙游罗家清明馃制作97、龙游徐偃王庙会98、江山麻糍节99、江山凤林三月三祭祀会100、常山里东坑修路节101、常山焙馃(糕)102、常山龙门口扁食103、常山茄子灯104、常山天灯105、常山球川庙会106、常山传统婚俗107、开化桐村千层糕制作工艺108、开化苏庄炊粉109、开化苏庄平坑保苗节110、开化大溪边庙会111、开化苏庄唐头古佛节。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衢政办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衢政办发〔2024〕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3日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关于旅游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市文旅高质量发展大会暨衢州古城创建5A级景区推进会部署要求,以“五链”融合为主引擎,以文旅深度融合工程为主抓手,加快推动我市文旅产业规模扩大和效益提升,实现文旅更多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一)符合我市文旅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省级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

(二)支持和指导各地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用地。

(三)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以上(同一投资主体在同一项目分期建设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可累进计算,以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认定为准)的新建重大文旅项目(旅游地产项目除外),由项目所属县(市、区)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二、鼓励旅游景区品牌创建和提质升级(一)对新评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三)对被新评为省千万级核心大景区的创建主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7〕9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7〕9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的通知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7〕94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5日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为巩固“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衢州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目的地,现提出2018年“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方案如下:一、主题口号形象主题:诗画浙江,衢州有礼。

宣传口号:全球免费游衢州。

二、活动目标全年国内旅游人数增长20%以上,其中A级景区游客增长30%以上;国内旅游收入增长25%以上;二日游以上游客增长30%以上。

三、活动内容(一)免费对象。

海内外所有游客。

(二)免费景区。

综合考虑景区产权所属、安全情况、可进入性、代表性以及知名度等因素,确定烂柯山、药王山、天脊龙门、龙游石窟、民居苑、江郎山、仙霞关、廿八都、清漾村、浮盖山、三衢石林、根宫佛国、钱江源等13个景区为“全球免费游衢州”活动参与景区。

(三)免费时间。

2018年全年,除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以外,每逢周一至周五,活动参与景区免费开放。

全年共计免费日243天。

(四)补助办法。

考虑到各参与景区在活动中的实际门票收入情况,确定由参与景区所在县(市、区)政府按各景区2018年度日均门票收入乘以免费天数给予全额补助,每季度补助一次,并于当年11月底前全部补助到位。

年底由市政府按景区所在县(市、区)政府补助额的1/3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在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2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2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确保按计划把每件实事办好办实。

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督查,按季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组织考核。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8日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一、实施治水工程1.全面落实“河长制”,全市完成河道治理350公里,基本消灭垃圾河,有效治理黑河、臭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2.建设全市城镇污水管网14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本级达到90%,县(市、区)达到85.5%。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3.全市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5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二、整治大气污染4.完成全市所有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治理。

推进巨化热电、元立等重点企业除尘、脱硫、脱硝系统的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政府5.继续开展常山县辉埠镇、衢江区上方镇等石灰钙行业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国土局,衢江区、常山县政府6.全市淘汰2000辆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7.市区90辆公交车完成“油改气”,市区所有出租车更新为天然气汽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8.全市加油站完成国IV标准汽油的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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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衢州市优秀文艺作品
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衢政办发[2008]72号
【发布部门】衢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14
【实施日期】2008.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衢州市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文化名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衢政办发〔2004〕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衢州市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作品限于2005-2007年期间获奖的作品。

(二)参评的文艺作品必须是本市作者创作的作品。

合作创作的作品必须以本市作者
为主创作。

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作品,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出具证明材料;与本市作者合作的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作品,只能对作品整体以集体的名义申报评选。

(三)参评的文艺作品包括文学、音乐、舞蹈、戏剧(含小品)、曲艺(含故事)、美术、书法、摄影和民间文艺等作品。

(四)综合性文艺作品获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的,可以同时申报参评。

(五)代表其它省市创作的作品,以及有著作权争议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六)已获得第一届衢州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的作品,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二、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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