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精品文档】
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存放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存放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品管理人员,加强药品存放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存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药品存放安全监控,确保药品安全。
二、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
第八条医院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确保药品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标识,并放置在符合药品存放要求的场所。
三、药品储存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库房,药品库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二)药品库房应当实行分区管理,按照药品的性质、用途、存储要求等进行分类存放;(三)药品库房应当设置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确保药品安全;(四)药品库房应当建立药品存放档案,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便于药品追溯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过期、变质、损坏或者其他不符合药品存放要求的药品,应当及时进行清理、回收、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冷藏药品进行特殊管理,确保冷藏药品的存放温度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失效或变质。
人民医院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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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一、保管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持证上岗。
二、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和符合药品储存的库房,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费、安全措施。
三、保管员凭随货同行票负责购进药品接货,并将其放入待验区,核对品名、数量等内容,通知验收员验收。
四、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对货与单据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药房质量负责人。
五、保管员接到不合格药品停发通知后,立即将外观质量不合格药品、到效期的药品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并单独建卡;将包装不合格的药品存放在退货区,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六、搬运和码放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严禁倒置,怕压药品应控制码放高度。
七、药品码放应有一定距离。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八、药品按批号码放,按批号发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九、储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为红色。
十、做好库房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
十一、保持仓库的干净整洁,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和放火工作,保证在库药品的安全。
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1)严格按药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保管药品,口服药与注射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
(2)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
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验区、退货与召回区皆为黄色。
(3)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4)药品的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并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5)保管员每月对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与计算机数据一致。
(6)各药局药品管理分工到人,每日核对库存,确保账物相符。
(7)药库、药房的货架之间距离应大于 80 厘米,货架与顶棚、墙壁之间距离大于40厘米。
(8)特殊药品贮存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9)贮存名词解释。
避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如棕色容器或用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和半透明容器。
密闭:指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
水分的浸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
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 20 ℃。
冷处:指2~10 ℃。
常温:指 10~30 ℃。
医院药品保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的保管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保管原则1. 药品保管必须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分类管理、定期检查”的原则。
2. 药品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保管技能,确保药品保管工作顺利进行。
三、药品保管要求1. 药品入库(1)药品入库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无误。
(2)药品入库时,应按药品性质、剂型、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
(3)药品入库后,应填写《药品入库登记簿》,并由保管人员、验收人员、药品采购人员签字确认。
2. 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2)药品储存应保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3)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有害等特殊药品应专柜存放,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4)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及时处理。
3. 药品出库(1)药品出库前,应核对出库凭证,确保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药品出库时,应按照出库凭证规定的用途、剂量、用法等进行发放。
(3)药品出库后,应填写《药品出库登记簿》,并由保管人员、发放人员签字确认。
4. 药品盘点(1)每月对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2)盘点过程中,如发现药品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与账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领导。
(3)盘点结束后,应填写《药品盘点表》,并由保管人员、验收人员、药品采购人员签字确认。
四、药品保管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负责药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盘点等日常管理工作。
3.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保持库房整洁有序。
5. 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及时处理。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药品储存管理的相关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医院的药品管理水平。
2. 药品库房规划与设计2.1 药房布局为确保药品储存管理的顺利进行,药房应合理规划布局,包括以下要素:•药品区域:按药物分类进行划分,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储藏柜和货架:选用与药品特性相符的材料,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
•存储设备:设备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
•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合适的防火、防潮、防盗措施,保护药品安全。
2.2 温湿度控制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受到温度和湿度的影响,故药房应具备以下温湿度控制措施:•安装温湿度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药房内的温度和湿度变化,确保适宜的储存条件。
•控制温湿度范围:根据不同药品的要求,控制药房内的温度和湿度在合理的范围内。
•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潮湿。
•定期维护检查:对温湿度控制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药品入库管理3.1 药品验收药品验收是保证药品储存管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应严格执行以下步骤:•检查药品包装完好性:查看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破损、污染等情况。
•验证药品批发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核对药品的批发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是否合法有效。
•检查药品标签和说明书:核对药品标签上的信息与药品实际信息是否一致。
•进行抽样检测:按照规定的抽样比例,选取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3.2 药品储存与标识为便于管理和使用,药品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合理规划药品储放位置:按照药品分类、剂型、批号等要求,确定药品储放位置。
•药品储存标识:给每个药品货架、储藏柜等位置进行标识,确保药品放置的准确性。
•避免混放和重叠储存:不同药品之间、不同批次的同一药品之间要避免混放和重叠存放。
3.3 药品库存管理为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储存紧凑,药品库存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定期盘点库存: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法,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
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的贮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贮存管理。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贮存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药品仓库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入库、出库、盘点、养护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对所使用药品的领用、使用、退药等管理工作。
四、药品贮存要求1. 药品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潮湿、污染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2. 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 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1)一般药品:室温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2)冷藏药品:温度控制在2℃-8℃之间。
(3)冷冻药品:温度控制在-20℃以下。
(4)易燃易爆药品:远离火源、热源,并设置醒目标识。
4. 药品应按照批号、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近效期药品应设置明显标志。
5. 药品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日期等信息。
五、药品养护1. 药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2. 药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剂科。
3. 药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包括清洁、整理、除湿、防霉等措施。
4. 药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的药品进行清理,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领用、退药1. 临床科室领用药品时,应填写《药品领用单》,并经药剂科审核、签字后方可领用。
2. 领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
3. 临床科室退药时,应填写《药品退药单》,并经药剂科审核、签字后方可退药。
4. 退药原因包括: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
七、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贮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剂科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保障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适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药品储存管理组织,明确药品储存管理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药品储存管理。
第六条药品储存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修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监督药品储存管理工作的实施,对药品储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七条药品储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储存要求、用量等因素,合理设置药品储存场所,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种类、性质、用途、批号等进行分类,实行分区、分库管理。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采取有效的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测和调控,保持药品储存环境的稳定。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建立和完善药品养护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建立和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药品出库与配送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应严格按照处方或者医嘱进行,确保药品的正确性。
第十五条药品出库应进行扫码或者手动核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六条药品配送应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时效性等因素,合理选择配送方式和时间,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药品不合格处理第十七条发现药品不合格或者过期、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登记、隔离、处理,防止药品流入临床使用环节。
第十八条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药品安全。
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药品存放安全、规范,提高药品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存放管理。
三、存放要求1. 药品存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低温。
(2)药品存放区应与药品使用区、办公区等区域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3)药品存放区温度、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2. 药品存放分类:(1)按药品剂型分类:固体、液体、半固体、气体等。
(2)按药品性质分类:处方药、非处方药、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3)按药品有效期分类:近效期、效期内、过期药品。
3. 药品存放管理:(1)药品采购员按照采购计划,及时将药品送至指定存放区域。
(2)药品存放应按类别、剂型、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3)药品存放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存放环境适宜。
(4)近效期药品应优先使用,避免过期。
(5)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不得用于临床。
(6)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
四、药品领用管理1. 药品领用人员应凭处方或医嘱,到药房领取药品。
2. 药房工作人员应核对处方或医嘱,确认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无误。
3. 药房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将药品配齐,并告知领用人员药品使用注意事项。
4. 领用人员应按照医嘱使用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五、药品报废管理1. 药品过期、损坏、变质等情况,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药品应填写报废单,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由药剂科负责报废。
3. 报废药品不得再次使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药品存放管理小组,负责对药品存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药品存放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存放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药品存放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领用、报废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5篇)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储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药品储存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和义务1. 药品储存部门负责整理、分类、储存和保管药品,确保药品储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所有与药品储存相关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3. 药品储存部门负责对药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清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4. 药品储存部门必须保证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相关规定,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
5. 药品储存部门和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的盘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药品储存要求1. 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储存方法进行分类和摆放,保证药品的易取、易用和易核实。
2. 药品储存区域必须保持整洁和干燥,避免灰尘、霉菌和其他有害物质对药品的影响。
3. 药品储存区域必须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药品受潮、变质或失效。
4. 药品储存区域必须保持充足的通风和良好的空气质量,避免异味和有害气体对药品的影响。
5. 药品储存区域必须配备适当的设施和设备,如防火设施、温湿度检测仪等。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药品入库、出库和退库的记录和流程,并确保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药品入库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3. 药品出库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须有相应的出库记录和授权人签字。
4. 药品退库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须有相应的退库记录和授权人签字。
5. 药品储存部门必须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六、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款、警告、停职等。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3. 对于在药品储存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品储存部门负责,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解读和培训。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对我院临床用药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的陈列、储存,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二、常温库温度在10~30°C之间,阴凉库温度小于20C,冷库温度在2~8C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婷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将药品分库存放。
三、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注射剂与非注射剂分开存放。
2、药品货位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存放,货位固定并给予编号。
药品在货位中单列摆放时,应按照效期先后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摆放;药品在货位中分两列或两列以上摆放时,应将效期最远的药品放在最左列,发药时从最右列取药。
3、特殊管理的药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四、库存药品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五、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六、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做好药品养护和防盗、防火、防潮、防霉变、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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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