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副本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科室: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平安和谐、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的安全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对医院财产、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院董事会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并落实其各项具体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一)领导机构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支部,主任由兼任(二)安全员: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医院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决定。
(3)负责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医院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协调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好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主要职责1、主任职责(1)负责制定医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统一协调安排本院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3)组织制定本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组织实施检查和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和宣传教育和培训;(6)组织管理专职人员及义务安全员。
2、副主任职责(1)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本医院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2)确定安全责任地,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提高医院整体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特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方案旨在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以确保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组织架构1. 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各科室主任担任委员。
2. 设立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会议组织、文件起草、资料整理等工作。
秘书处设在医务科。
3. 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质量管理知识的专家组成,为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目标的设定、分解和落实。
3. 定期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4. 负责医疗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总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5. 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6. 定期向医院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计划1. 2023年,完成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2023年,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培训和宣传,提高医护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3. 2023年,开展医院质量与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4. 2024年,建立医疗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总结机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5. 2025年,开展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6. 2026年,定期向医院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投入,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通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调整及工作制度为了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职责。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安排会议日程、活动及会议记录、档案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任,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
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附件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
3.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5.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一次会议。
7.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
附件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上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2014年2月13日。
关于成立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中心运行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为推进医共体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提高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质量统一管理水平,规范各项诊疗技术,经研究决定成立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共体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工作小组。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 院长副主任: 主管副院长成员: 牵头医院相关科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科,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对医共体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4)负责组织和实施医共体内部医疗、护理、院感等医疗质量工作的落实、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医共体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工作小组组长:主管副院长成员:牵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下派医师、成员单位院长、副院长共同组成。
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在组长的领导和牵头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科室)的指导下负责医共体内医疗质量控制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制定医共体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培训计划,开展质控活动等工作,逐步提升医共体内医疗质控达标。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组长并提出改进意见。
(3)定期分析评判医共体成员单位各阶段医疗质量动态,总结归纳,并对需改进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协助组长督促医共体成员落实整改。
(4)定期向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质控工作进行情况,对违犯医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事件,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组员职责(1)在组长领导下,负责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工作小组布置任务,积极组织本院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医疗质控规章制度和质控标准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开展本院医疗质控自查、评判和分析。
关于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知
各科室、病区: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晓云
副主任委员:钟裕民杨瑞浪蔡连秀谢秀东廖梅蓉
钟静王魁元
委员:邹幸谢鹏李水兰谢光平谢建芳胡群英朱政仁刘石宝刘典英顾柏松曾雪梅黄君明廖鸿钊黄海红尹澍张蓉
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王魁元同志任主任,邹幸同志任副主任。
同时撤销质控科,质控科所有职能划入质管办。
附件:1、AA市第三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AA市第三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AA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
AA市第三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根据医院运行的实际情况及医院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标准、制度、流程。
三、运用科学的方法随时对医院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研究提高质量、保障安全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四、对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奖惩,定期听取各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
五、定期召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协调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研究提。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医院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医院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各科室:为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诊疗、护理规范,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因人事变动等原因,经研究决定,调整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等管理组织机构。
现通知如下:一、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一)成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二)职责1、负责医院技术发展规划的咨询服务。
2、负责医院科研课题的审评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鉴定。
3、负责医院重大设备购置的咨询服务。
4、指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委员会(一)成员主任:副主任:下设外科、内科、肿瘤科、骨伤科、检验(病理)、影像(功能)、药事、护理等8个专业小组,各专业小组成员如下:1、外科专业小组:**2、内科专业小组:**3、肿瘤科专业小组:**平4、骨伤科专业小组:**5、检验(病理)专业小组: **6、影像(功能)专业小组:**7、药事专业组:**8、护理组:**(二)职责1、负责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对医疗缺陷作技术鉴定,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判定性质,做出科学结论。
3、查阅的材料应包括:原始病历、化验检查报告或尸体解剖记录及报告等。
4、查阅材料及鉴定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应请有关科室补充材料,并对有关事实情节复查核对。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个成员均有发言权和裁决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内容应包括:病情摘要、分析意见、结论(性质、分级、责任者)。
同时通过鉴定,从中吸取医疗工作中的教训,以利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书面形式作出,经鉴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和医务科盖章后生效。
三、病案管理委员会(一)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二)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
医院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病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意见》精神,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如下: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内部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1、开展法制、形势、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等教育,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工作,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协助公检法部门,依法组织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4、维护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加强院内巡视检查力度,确保院内秩序良好。
5、负责医院内的各种治安纠纷调解,预防重大案件的发生。
6、协助办理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院长是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1、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机关颁布的治安法规和政策, 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事业领导责任制、经济核算责任制。
2、确定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建立健全医院保卫组织。
3、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4、督促检查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
5、及时研究处理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的治安灾害隐患。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职责如下:1、具体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2、经常向所属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积极开展帮教活动。
3、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4、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的现金、设备、剧毒药品和公共场所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密防范措施。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2—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为落实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办院理念,稳步推进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医疗品质,现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架构、成员及职责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6个管理领导小组,分别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放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手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急诊医疗与急救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合理用药管理领导小组、门诊质控管理领导小组.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医疗副院长委员: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信息科主任、设备科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科教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手术麻醉科主任及护士长、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放射科主任、超声科主任、院感科主任、门诊部主任。
秘书:医务部科员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负责日常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审核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评价体系;(二)审核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三)审核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四)审核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和培训体系;(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医疗质量与安全会议。
四、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1.成员组长:院长组员:医疗副院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手术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放射科主任、超声科主任、检验科主任、院感主任秘书:医务部科员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负责日常工作。
2.职责(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3)对首次应用于本机构的医疗技术组织论证,对本机构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开展评估;(4)定期检查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