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合浦汉墓群保护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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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点保护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14〕197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点保护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14〕197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点保护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点保护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14〕1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点保护办法》已经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7日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点保护办法第一条为有效加强“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申遗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文化遗产点,是指合浦汉墓群、大浪古城遗址、草鞋村遗址、白龙城遗址等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相关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条加强文化遗产点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点的保护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化遗产点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毁、破坏文化遗产点的行为。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遗产点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而逐年增加。

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文化遗产点的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化遗产点的保护、管理和修缮。

文化遗产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

第五条文化遗产点所在地的县(区)文物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保护管理的日常工作。

北海市合浦县汉代海上丝绸之路考古与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北海市合浦县汉代海上丝绸之路考古与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北海市合浦县汉代海上丝绸之路考古与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实施方案为配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进汉代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深入开展,推动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北海市政府定于2016年10月下旬与中国社会科学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会、自治区文化厅联合主办北海市汉代海上丝绸之路考古与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届时参会代表将实地考察合浦汉墓群、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参观汉文化遗产成果展示,并在我县举行闭幕式。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2016年10月30日二、地点合浦汉墓群金鸡岭保护区,合浦县汉代文化博物馆,红林大酒店(研讨会闭幕式会场)。

三、参加人员(120-150人左右)(一)国家文物局领导及代表(二)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及代表(三)自治区领导及代表(四)市领导及代表(五)县领导及代表(六)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四、议程及线路安排参观汉墓群金鸡岭保护区→参观汉代文化博物馆→闭幕式(红林大酒店)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北海市合浦县汉代海上丝绸之路考古与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组长:韩德金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副组长:裴学铭县应急办主任李维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庞华强县文物局局长成员:苏远辉县财政局局长林文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兵县卫计局局长陈辉县文体广局局长吴景安县国土局副局长、海洋局局长何本业县文体广局副局长、广电局局长陈永刚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德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铭宝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傅子艳县接待办公室主任杨振宇县卫计局副局长、食药监局副局长叶吉旺县文物局副局长张卓绍县旅游局副局长陈国俊廉州镇党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工作职责全面抓好研讨会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庞华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吉旺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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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黑体字表示增加的内容,方框表示删除的内容,加框并加黑底表示需要移动的内容,斜体字加下划线表示移动过来的内容。

北海市合浦汉墓群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对照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第三章管理第四章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海上丝绸之路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保护管理、展示利用、考古发掘、规划建设、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定义】本条例所称合浦汉墓群,是指位于本市合浦县廉州镇,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汉、三国、晋、南北朝等时期的古墓葬群。

第四条【保护原则】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国家保护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确保合浦汉墓群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五条【政府职责】应当加强对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合浦汉墓群保护协的政策制定、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合浦县人民政府负责合浦汉墓群的保护、管理、展示和利用工作。

廉州镇人民政府在市、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合浦汉墓群管理机构做好合浦汉墓群的日常巡查和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合浦汉墓群保护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政、林业、生态资源、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

第七条【管理机构职责】合浦汉墓群管理机构负责合浦汉墓群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合浦汉墓群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将合浦汉墓群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12.09•【字号】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7号•【施行日期】2022.12.20•【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7号《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表决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20日起施行。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2月9日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2年10月13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合浦珠还民间传说等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北海贝雕、合浦角雕等传统美术;(三)北海粤剧、北海咸水歌、北海耍花楼、合浦公馆木鱼、南康卖鸡调等传统戏剧、音乐、舞蹈和曲艺;(四)合浦大月饼制作技艺、北海沙蟹汁制作技艺、赤江陶烧制技艺、利家艾灸疗法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五)北海开海习俗、外沙龙母庙会、疍家婚礼等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六)李家拳及南蛇过垌、合浦上刀梯过火海等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七)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合浦、乾体、乾江

合浦、乾体、乾江

合浦、乾体、乾江李瑞声钟定世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问我俩:“你们老家为什么时称‘乾体’(合浦话的谐音为‘勤礼’)时称‘乾江’呢?”据《合浦县地名志》记载:传说“此地最早是姓陈三兄弟居住,成墟后,以人名分为乾体、乾江、乾德三个区。

后统称三区为乾体,乾体又叫‘乾江’。

”数百年后,乾体发展为合浦县小有名气的墟市,陈氏三兄弟则成为乾体开发的始祖。

这只是传说的记载。

下面我们从历史的发展、地理环境的变化、经济、内外贸易、文化等方面探讨合浦、乾体、乾江之间的关系。

一、合浦郡、合浦县《合浦县志》和张荣芳编著《秦汉史论集》的记述是:“秦末西汉初,赵佗被封为南越王,南越地区成为汉诸侯王国之一。

汉武帝元鼎五年,南越国宰相赵建德、吕嘉叛反,汉派兵于元鼎六年冬平定南越国,置南海、苍梧、郁林、合浦、珠崖、儋耳六郡。

其中合浦郡是由划出南海与象郡交界的地方置为合浦郡。

”据《汉书•地理志》载:“西汉合浦郡包括徐闻、高凉(故治在今之广东阳江县北)、合浦、临允(故治在今新兴县南70里)、朱卢(故治在今海南琼山县东南30里)五个县。

”《后汉书·郡国志》载:“东汉合浦郡所属五县没有改变,唯‘临允’作‘临元’,‘朱卢’作‘朱崖’。

郡治合浦。

”西汉设合浦郡时,同时设合浦县,县辖地为今合浦、浦北、北海、灵山、钦州、博白、廉江、容县、北流以及邕宁、横县的一部分。

可见,当时的合浦郡的范围很大,西起合浦,东达新兴、阳江、雷州半岛及整个海南岛,是当时岭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地区之一。

而合浦县只是合浦郡属下的五县之一,且为郡治所在地。

二、合浦港、乾体港、乾体1、合浦港合浦既是西汉时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那么这个始发港就成为合浦港了。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廉州府》篇内(山川)载:“郡人呼之通舟筏者曰江,仅资濯溉曰水,二水相通处为海,水之入海处曰港。

”可见合浦港是在南流江出海处的近海区域。

2、乾体港《新唐书》载:“合浦全部之水,皆从乾体港入海。

合浦古墓知多少

合浦古墓知多少

合浦古墓知多少陈瑞业合浦自汉以来已有二千余年的历史,历为郡县州府治所之地,又是古代最早海外交通与贸易的主要港口之一。

悠久的历史留下了连片成群的古墓葬,古墓中陪葬着丰富的珍贵器物,令世人瞩目。

现分别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文物保护单位。

合浦古墓群是指县城郊受国家保护的宋元以前墓葬。

但是至今隋唐至宋元墓葬尚未发现过,而秦及其以前的墓葬也未发现。

因此,合浦古墓群实际上是以汉至南朝这段跨越八百多年历史时空的墓葬。

在这近千年内,到底有多少人长眠在这片荒郊野岭上呢?古往今来,众说纷纭。

八十年代前期,合浦博物馆对尚存在封土堆的古墓进行了钻探立标,共立了一千座的标号,但还有部分工厂内的古墓未立标。

又于1992年至1996年,配合地方建设征用古墓保护区内的土地进行古墓钻探调查,共发现古墓763座,其中有封土的古墓只有121座,其余642座都是平地钻探发现的。

有封土古墓与平地下面的古墓比例为1:5.3。

按此比例而推算,一千号立标的古墓,平地下就另有5千多座。

但近郊的比例比这个平均比例还要大得多,汽车齿轮厂内是1:14;北插江一带是1:8到1:10,此外,至今有40多条自然村和多家厂场建在古墓葬区内,覆盖了大片大片地下古墓。

如风门岭居民新区的住户在建房时,往往挖到地下古墓。

如果把这些统加起来,合浦原有古墓估计在1万座以上。

合浦古墓被开挖得较早,民间不懂得这是古人坟墓。

解放后,随着建设开发挖掘古墓渐多和深入宣传保护古墓举措,群众懂得这是古墓时,又出现了另一种封建迷信意识,见到墓中陪葬物认为是死佬的,可怕!将其打碎。

前几年,平田小学建教学大楼,民工挖地基挖到一座完好汉墓,将墓中部分器物取出打烂了。

接到学校报告后,笔者速到工地捡得几件被打碎文物,其中一只是极其珍稀的琉璃碟被打成七八块碎片,粘补回来底部尚缺小小洞,经上级专家鉴定,仍定二级文物,实在可惜!那么,解放后至今合浦挖掘了多少古墓?近来见于报端的,时说400座,时又说300座,但都与实际差得很远。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大浪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办保函〔2018〕284号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大浪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正文:----------------------------------------------------------------------------------------------------------------------------------------------------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大浪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的意见办保函〔2018〕2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你厅《关于报送〈大浪古城遗址保护规划(2017-2035)〉的请示》(桂文物报〔2018〕6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暂不同意大浪古城遗址保护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应加强前期考古研究,说明大浪古城与草鞋村遗址、合浦汉墓群之间的关系,各类遗存现状评估深度应保持一致;补充历史环境、相关规划分析评估内容。

(二)应根据文物分XXX保护管理需要,综合确定保护区划,适当缩小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分类控制,增强可操作性。

(三)应针对遗址病害情况研提具体保护措施,明确保护工程的性质、内容与对象。

同时,充分考虑地下水位影响,补充水害治理措施。

(四)完善专项规划内容,综合考虑土遗址的可观赏性和保存环境条件,慎重选择展示节点,展示设施应尽量利用现有民居改造;护城河清理应慎重,城址周边不宜建设绿化屏蔽带,周边民居改造不宜采用汉代建筑风格;细化考古研究规划,近期重点搞清遗址分布范围和布局;补充居民调控规划,明确村庄发展方向和用地性质调整内容。

(五)应进一步完善文本和图纸,保护区划边界应与文字表述一致。

三、请你厅指导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根据上述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大浪古城遗址保护规划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2018年4月8日——结束——。

广西合浦寮尾东汉三国墓发掘报告_5c92b851_a47b_4737_800d_

广西合浦寮尾东汉三国墓发掘报告广西文物考古研究所合浦县博物馆 广西师范大学文旅学院图一 寮尾墓地位置示意图 寮尾墓地位于广西合浦县城东南郊约4公里处的寮尾村民小组西北侧,行政隶属于廉州镇中站村,为平坦的红土台地,海拔约41米,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从其西侧穿过,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浦汉墓群的分布范围(图一)。

在公路东侧,历年曾进行盘子岭和九只岭汉墓的发掘〔1〕。

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为配合合浦工业园区的建设,广西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合浦县博物馆、广西师范大学文旅学院对寮尾墓地的32座古墓进行了发掘。

一 墓葬形制发掘的32座墓葬,略呈带状分布,为东北-西南向,且较明显地分为东北区、中区和西南区,区之间间隔数十米到一百余米(图二)。

10座残存有封土堆的墓。

除M 13b 、M 16为砖木结构墓外,余为砖室墓。

合葬墓6座,其中直列式同穴合葬和并列式异穴合葬各3座。

仅少数墓葬存棺板灰痕和棺钉等,人骨全朽,葬式不详。

墓葬悉遭盗扰,多数墓葬随葬器物所剩无几,余下的多被扰动,故遗物分布情况不甚清楚。

依墓葬的构筑材质和结构,墓葬可分为直券顶墓、直列式合葬墓、穹窿顶合券顶墓、横直券顶合穹窿顶墓、横直券顶墓、砖木结构墓和双穹窿顶墓七型(附表一)。

A 型:18座。

直券顶墓。

依带侧室与否,可分二亚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北海市盘子岭东汉墓》,《考古》1998年11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合浦县博物馆:《广西合浦县九只岭东汉墓》,《考古》2003年10期。

图二 墓葬分布图Aa 型:7座(M 3、M 14、M 15、M 19a 、M 20a 、M 24、M 30)。

带侧室,数量少仅一个,多则三个。

侧室通常为直券顶,少数为穹窿顶。

其中带三侧室的有M14,带两侧室的有M 3、M 15、M 19a 、M 20a 、M 24,带单侧室的有M 30。

M 14 位于中区,为本次发掘最大的墓葬。

现存封土堆高4.3、直径69米(图版壹,1)。

合浦县文昌塔汉墓出土青铜奁的修复与保护

合浦县文昌塔汉墓出土青铜奁的修复与保护黄献源【摘要】With the guidance of the modern concept of restoration, the restoration and protection work of Han Dynasty Bronze Lian is in process. At first, a reasonable repairing scheme is mad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ultural relics b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 ray analysis, SEM, metallographic analysis), exploring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alue of Historical Relics, artistic value and historical value. Then, the work of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Bronze Lian will be completed by the concrete steps of restoration and protection.%在现代修复理念的指导下,对广西合浦县文昌塔汉墓出土汉代青铜奁进行修复保护工作,先是通过前期的文物的科技分析工作(X光分析,扫描电镜,金相分析)来制定合理的修复方案,挖掘文物的科技价值、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再通过具体的修复保护步骤,完成青铜奁的修复保护研究工作。

【期刊名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4页(P32-35)【关键词】青铜奁;文物修复研究;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科技研究【作者】黄献源【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南宁 53000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63奁,是指古代盛放梳妆用品的器具[1]46。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9•【字号】北政发[2009]98号•【施行日期】2009.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北政发〔2009〕98号)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是指北海城区内体现北海历史文化城市格局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等区域。

本市地下和水下文物埋藏区、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保护和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从事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其他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北海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实行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

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保护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行使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组织《北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及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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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合浦汉墓群保护条例(草案)
立法依据对照本
(三次审议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四章展示和利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海上丝绸之路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合浦汉墓群保护实际,制定本条例。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参考: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邙山陵墓群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邙山陵墓群现状和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说明:
文物保护立法现有上位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还包括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条例主要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其他法律法规以“有关法律、法规”表述。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保护管理、展示利用、考古发掘、规划建设、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2.《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下列文物受保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的文物;
(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少数民族史迹、陵园墓地、建筑物、纪念物以及民俗用品、民族传统文化典籍资料、岩画等。

文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认定。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保护。

参考: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三条在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规划建设、考古发掘、旅游开发、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二条,参考《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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