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展现状分析及重要意义探讨
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发展

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发展我国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权利登记、信息管理和交易服务的制度和机构。
作为不动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发展对于保障土地权属和规范不动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现状和发展两个方面进行浅谈。
我们来看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管理,由地方人民法院实施。
但是由于不同地区之间法律法规、标准和实施办法的差异,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各种问题。
一是登记繁琐。
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和审批,办理登记手续非常复杂,花费的时间较长。
二是登记权能不清晰。
由于不动产登记的权责分离,登记机构无法提供完整的权利证明,导致土地权属争议难以解决。
三是登记信息不全面。
目前,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散在不同的机构和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库,不方便查询和管理。
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发展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最近几年,我国加大了不动产登记的改革力度,推出了“一张网”登记体系,即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
该平台将不同机构和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整合在一起,实现了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一体化服务。
目前,该平台已在一些地区试点运行,并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成果。
在不动产交易方面,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缴费和在线办理,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时间和成本。
在不动产权属方面,通过该平台可以实时查询和核查不动产的权属情况,提高了土地权属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除了推行“一张网”登记体系外,我国还在不断探索不动产登记的科技创新。
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的去中心化登记,保证了登记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权属的自动辨识和智能管理,提高了登记效率和准确性。
这些科技创新为不动产登记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但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未来,我们应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强化不动产登记的统一和标准化,完善登记手续和信息管理,提高不动产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
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发展

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发展我国不动产登记是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的存在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
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来推动其发展。
不动产登记的现状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993年,此后不动产登记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尽管如此,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依然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的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仍有一些地区存在不动产登记不规范的情况,这给买卖双方的权益保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仍然相对繁琐,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审核时间过长、手续费用昂贵,这给购房者和卖房者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了不动产登记的效率不高、数据不精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改革和发展。
首先是加强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和程序,规范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完善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不动产登记向统一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其次是促进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再次是推动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化改革,简化不动产登记的手续和流程,降低不动产登记的成本,提高不动产登记的效率,为购房者和卖房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理服务。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不动产登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是加大对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投入和改造,提高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更新速度、数据精准度和信息安全性。
其次是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再次是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建立不动产登记的考核机制,推动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我国不动产登记作为我国房地产交易的基础环节,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护购房者和卖房者的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及现状分析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及现状分析引言: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重要性在于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现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说明。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性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种公共权益保护制度,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防止不动产权益争议的发生。
通过登记不动产权属关系、权利范围和限制情况等,可以明确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利。
例如,某市发生一起土地争议案件,原告主张其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但被告也声称对该土地拥有所有权。
经过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调查核实,发现该土地确实属于原告所有,从而解决了争议。
2. 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冒、伪造等手段侵害他人财产权益。
通过登记不动产权益信息,能够减少不动产权益的侵害和损失,提高公民的财产安全感。
例如,某市发生一起房屋出售纠纷案件,买方声称已经支付了购房款项,但卖方却否认接受过款项。
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核实,发现买方的款项确实已经支付,从而保护了买方的财产权益。
3. 促进经济发展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提高不动产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活力的释放。
通过登记不动产权益信息,可以提供权益证明,为不动产交易提供依据,减少交易纠纷的发生。
例如,某市推行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了登记流程,加快了登记速度,使得不动产交易更加便捷高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二、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分析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覆盖范围有限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覆盖土地和房屋两类不动产,而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林权、矿权等,登记制度尚未完善。
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的一环,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背景、意义和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管理混乱、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分散的登记机构、不统一的登记标准、重复登记等现象普遍存在,给市场交易和司法决策带来了很大不便。
同时,也给不动产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挑战。
为解决以上问题,国家决定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统一登记来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降低风险,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意义1. 提升市场透明度:通过统一登记,信息可以公开透明地提供给市场参与者,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行,防止违规和黑市交易的发生。
2. 降低风险: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有效减少重复登记、虚假登记等问题,提升不动产交易的法定安全性,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3. 优化金融体系: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可靠的不动产信息,有助于风险管理、信贷评估和抵押担保等。
4. 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统一登记可以为土地资源的征收、分配和管理提供准确数据支持,推动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开发。
5. 便利司法决策:统一登记有助于提高法院的判决效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司法决策的精准度和效率,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三、操作流程1. 登记主体: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体是不动产所有权人,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等。
2. 登记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等相关权益。
3. 登记机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主要分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机关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
4. 登记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权属证明、人员身份证明、不动产评估报告等。
5. 登记流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和领证等环节。
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它对于保障国家的土地和不动产的权属权利、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定义、意义、现状、案例分别进行探讨。
一、不动产登记的定义及意义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在特定机构对不动产进行记录注册,记载其权益状况、使用状况、限制状况、状况变动等情况的程序。
它在土地及其使用、房地产、财产保护、司法审判、金融信贷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不动产登记可以保障国家的土地和不动产的权属权利。
只有进行了登记,才能确立权属关系和界定边界,从而维护了不动产所有权的合法性和权属归属的明确性。
此外,不动产登记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土地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问题的发生,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
其次,不动产登记可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当前,我国的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设显得更加重要。
通过制度化的国家机构,规范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交易的流程,使不动产通产流通更加自由、保值增值更加稳定,从而促进了市场经济稳定崛起及健康和持续发展。
再者,不动产登记可以加强社会管理。
在大规模的城市化过程中,不动产作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本,为政府尤其重要。
利用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有效的规范社会资源配置,保障公共安全以及民生福利等方面的需求。
同时,也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让不动产相关企业和个人都遵守规则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有助于社会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由土地登记机构负责实施的。
最新的《物权法》已于2007年后开始实施,授权了土地登记机构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和备案工作。
但是其仍有一些问题,例如登记的基础还不够扎实,所涉及的登记资料不够全面。
此外,不动产登记在批准的速度和业务量上也存在问题。
最近,为了加快进程,国务院印发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推进不动产登记基本设施、信息系统建设与升级。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指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担保权等权益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
它的实施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进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面我将围绕该制度的背景、意义以及实施情况进行介绍。
首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此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着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登记标准和操作程序不统一的情况,不仅给公民办理不动产登记带来了不便,也给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带来了风险。
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统一登记标准和操作程序,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减少权益纠纷的发生,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其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推进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我国的不动产市场存在着交易不透明、价格不公开、数据不共享等问题,阻碍了市场的发展。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整合不动产相关的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提供公开透明的市场信息,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好的交易环境,促进不动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最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也值得肯定。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
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框架和操作规程。
目前,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建立了统一的登记信息系统,实施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地籍证明的一体化证明制度,提高了登记的效率和质量。
与此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对于过去存在的不动产权属纠纷和矛盾如何处理,如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措施。
其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登记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战,确保制度的顺利推行。
最后,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了解和认同程度也需要提高,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对登记制度的知晓和使用程度。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探讨与改革思路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探讨与改革思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迅速,但是伴随着其发展的还有许多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尚不完善,存在着登记不完全、登记不统一、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对房地产发展带来了诸多的困扰。
因此,探讨和改革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1.登记不完全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方式主要分为集中登记和分散登记两种形式,其中集中登记是由地方政府或者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的,而分散登记则是由县乡村、开发区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来负责办理。
但是由于登记主体过于分散,缺少统一的登记标准,导致登记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难度较大,导致登记不完全。
2.登记不统一在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统一的登记标准和规范,导致登记的时间和程序存在差异,有些登记可能会被审核通过,但是实际上业务不合理。
而且登记资料的保存、查验等环节也存在缺陷,不同地区的登记方式和标准不同,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导致登记信息可能存在冲突、不统一的情况。
3.居民不配合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居民作为登记主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登记的程序繁琐、程序时间长、费用昂贵等原因,许多居民都不愿意去申请登记,从而造成大量房地产信息不能及时记录。
导致了资讯不充分、价值评估不准确等问题,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很多不良后果。
二、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必要性1.根据国家请求2013年,国家提出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加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和标准化,以标准化合规的方式来提高登记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改革,不仅能够促进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可以为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已经开始采用信息化方式,在线登记、在线查询等功能也实现了现代化。
这不仅增加了登记的效率和准确率,而且减少了居民前往办事大厅的时间和成本。
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前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不断深化和改革,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也在随着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不断改革,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利益纠纷和法律问题很难解决,这就会影响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实,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以人民的利益为基础,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优化和发展。
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及意义1.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从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该制度的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时,我国的经济以及社会制度不断发展,对于不动产的登记和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规范以及制度来规定,解决不动产纠纷,更好的保护人们的利益。
最早在2007年,我国提出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相关概念,但是意义模糊,没有准确的政策规定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直到2015年,相关的政策和文件才进一步完善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基本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从2015年之后,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规定和办法,但是在制度的实际推广和应用的过程中存在较多困难,实施效果不明显,这也反映出目前的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无法顺利进行。
由于不动产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它包括利益产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诸多因素,因此需要多次实践,反复整改,才能够确保制度的完善。
2.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意义。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降低不动产的交易成本和登记成本,简化登记手续,之前的不动产登记需要去多个政府部门,登记起来需要消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和人们都有很大的不方便,工作量很大而且容易出现差错,工作效率不高;统一登记制度可以简化登记手续,有效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展现状分析及重要意义探讨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不受侵害、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以及最大限度整合社会不动产资源、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重要法律保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以往我国适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统一和集中,而是根据各地方的具体形式而采用分散式登记制度,但这样的制度所产生的弊端也愈加明显,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了,并且在不动产交易市场中也出现了很多混乱的现象,比如部门臃肿、流程繁琐、职责交叉、信息不能共享等等都是对资源的浪费,不仅政府的工作效率有所降低,交易市场的安全以及不动产产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有效地维护。
因此改革是必然的。
在此,文章就详细的分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背景、发展历程、工作现状,并论述了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以及建立体系的基本信息。
标签: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展历程,工作现状,建立的必要性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所确定的一项基本的物权制度。
我们一般所说的不动产登记多指不动产物权登记,是由权利人或者与物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就相关该物权的证据、资料等向国家专职部门进行申请,将该物权的基本事项记录在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这种行为制度就被称之为不动产登记制度。
从本质上分析,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种物权公示手段,是将该物权目前的状况、归属问题以及变动情况以法律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示、公证和公信,以便第三方能正确的分析和认识该物权,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或者交易行为,并非是相关登记机构对物权的管理行为。
而这一点也是经常混淆的地方。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制度生成的要件之一就是申请人无恶意、物权无瑕疵,这样才有助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交易行为和交易市场规范、安全而有序。
但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登记機关臃肿、职权划分不清等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实和执行还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不断的磨合与发展。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背景
在我国不动产一般包括土地及其附着物、房屋、森林、草地、海域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也都有着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去负责,并对所属的物权进行登记、管理和保护。
因此很多部门都存在着职能重复行使或者责任互相推诿的现象,登记机构不统一、登记的信息也会不一致,另外,我们很长时间在不动产权属的确定上是重证书轻登记,加上登记制度具有一定的分散性,从而在管理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产权的重叠、各类不动产之间界限的划分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等,以致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愈加激烈。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以及变化莫测的市场规律,原有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无法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变化了。
鉴于此,国务院于2013年3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中,通过了第三项议程的相关内容。
该内容是对当前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型所提出的具体方案,并明确指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同年11月国土资源局受国务院指示指导
监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并与农业部、海洋局、建设部等多个与物权相关的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合会议制度,明确要各自的登记责任,这就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全面实施。
自2014年3月起至11月间,由国土资源局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履行统一的登记职责开始,其他各地方政府也都纷纷效仿,根据中央的指示成立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并开展相关工作。
而国务院方面通过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于2015年3月1日实施,该条例中明确的规定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此来消除“多头登记”的问题,让产权归属信息更加明确。
至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成立。
二、不动产登记制度历史发展及工作现状
(一)历史发展。
不动产登记自明朝时期就已经出现,民国时期西方国家的不动产等级制度被当时的政府所采用,建立了土地为核心的登记制度。
而建国以来,经过土地改革之后,房屋、土地等作为不动产以证书的形式发给农民,从此开始了以“证书”为据的不动产登记时代。
随后,改革开放为我国经济带来了光明,《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地位规定了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土地执照随国家法律出台失去了效力。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重新提出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013年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随后下发任务分工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于是从这一刻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二)工作现状。
上述中谈论到不动产囊括的范围以及不同领域所属的不同部门,比如土地由国土资源管理局来负责,房产则由房产部门负责,像房产证的审核和颁布、房屋信息的登记、网签等,耕地属于农业部门管理,林业部门负责林权证等等。
同时这些部门都是各自独立的,也就导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动产的信息都无法实现共享。
一旦有问题或者纠纷出现,责任也因为没有划分清楚而互相推诿。
比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信息,基本上都能实现全国范围的覆盖,这是由于土地本身的属性是国有属性,因此这方面的登记制度较为完善和齐全。
房产、耕地与林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完善起来,但对于草地、海洋等区域来讲,对这类不动产登记的管理相对薄弱和滞后。
因此整体上看,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
市场经济本质就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二)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
(三)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通过整合登记职能,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节省登记费用,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结语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逐渐给不动产上上了“户口”,让其的归属情况、交易情况、变更情况等都能一致的在统一的政府网站平台中或者相关部门中一目了然。
尤其是在产权经济为核心本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所有人的物权及享有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为夯实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社会进一步发展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牛天珂.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展现状及意义[J].房地产业.2016.6(上).
[2]陈永宣.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展现状及意义[J].财经界:350.
[3]李宏超. 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展现状及意义[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4):29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