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疽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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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应急预案

炭疽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炭疽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由炭疽杆菌引起,主要通过接触感染动物的皮毛、血液、粪便等途径传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炭疽疫情,包括皮肤炭疽、肺炭疽、肠炭疽等类型。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炭疽疫情防控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炭疽疫情的防控工作。

2. 疫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小组负责炭疽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

3. 医疗救治小组医疗救治小组负责炭疽患者的救治、隔离、转诊等工作。

4. 消防卫生小组消防卫生小组负责疫区消毒、隔离、垃圾处理等工作。

5. 交通运输小组交通运输小组负责疫区交通管制、物资调运、人员疏散等工作。

6. 信息宣传小组信息宣传小组负责炭疽疫情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流程1. 疫情报告发现炭疽病例或疑似病例,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2. 疫情核实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病例进行核实,确认诊断。

3. 应急响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隔离与治疗对确诊的炭疽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5. 疫情调查开展疫情调查,找出感染源和传播途径,采取针对性措施。

6. 消毒与防疫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7. 交通管制对疫区实行交通管制,限制人员流动。

8.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9. 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消毒剂、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保障炭疽疫情防控经费。

4. 信息化保障建立炭疽疫情监测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各级各类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炭疽应急预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炭疽防治应急预案

炭疽防治应急预案

一、背景炭疽是一种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炭疽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炭疽防治工作。

2. 设立炭疽防治指挥部,负责炭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设立炭疽防治专家组,负责炭疽疫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

三、应急响应1. 疫情监测(1)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以及疾病监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发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电话或者计算机网络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疫情。

2. 应急反应标准(1)发生一例及以上的肺炭疽病例;(2)一周内同一个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三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3)一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3. 疫情处理(1)核实疫情:接到疫情报告后,当地疾控机构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疫情进行核实,确定疫情等级。

(2)确定诊断:对疑似病人进行采样、检测,确诊后立即进行隔离治疗。

(3)封锁疫区:对疫区进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隔离治疗:对确诊的炭疽病人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传播。

2. 流调溯源: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采样、检测,查找传染源。

3. 清洁消毒:对疫点、疫区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传染隐患。

4. 预防接种:对易感人群进行炭疽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免疫力。

5. 健康教育:加强炭疽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炭疽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加强炭疽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3.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炭疽防治药品、消毒剂、防护用品等物资。

4. 技术保障:加强炭疽防治技术研究,提高防治水平。

肺炭疽应急预案范文

肺炭疽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肺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肺炭疽疫情应对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肺炭疽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应对工作。

- 指挥长:由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卫生、疾控、公安、交通、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专业工作组:设立以下专业工作组,负责疫情应对的具体工作。

- 疫情监测组- 防控救治组- 交通运输组- 防护物资保障组- 宣传舆论组- 应急保障组四、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 启动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一周内同一集体单位发生三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一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时,启动本预案。

-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可决定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疫情处理:- 核实疫情:及时开展病例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范围和传播途径。

- 确定诊断: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及时诊断和隔离治疗。

- 封锁疫区:根据疫情需要,对疫区进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防控措施1. 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病毒传播。

2. 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随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环境消毒:对疫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4.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炭疽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六、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及时调配使用。

2.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疫情应对工作的人力需求。

3. 经费保障:确保疫情应对工作的经费需求。

炭疽病应急预案

炭疽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炭疽病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一)应急指挥部成立炭疽病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炭疽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专业工作组根据炭疽病疫情防控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组:1. 疫情监测组:负责炭疽病疫情监测、报告和数据分析。

2. 预防控制组:负责炭疽病预防、控制、消毒和隔离工作。

3. 医疗救治组:负责炭疽病患者的救治和医疗救援。

4. 信息宣传组:负责炭疽病防控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教育。

5. 物资保障组:负责炭疽病防控所需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四、应急响应(一)疫情监测与报告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炭疽病疫情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2. 疫情报告时限:城镇应在2小时内、农村应在6小时内以电话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二)疫情调查与核实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开展疫情调查和核实。

2. 确认病例后,及时将疫情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处置1. 封锁疫区:对确诊病例所在区域进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

2. 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 预防控制:对疫区及周边地区开展炭疽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等。

4. 医疗救治: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及时救治,确保救治效果。

5. 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炭疽病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1. 建立炭疽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加强物资采购、储备和供应,确保应急需要。

(二)人员保障1. 加强炭疽病防控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调集医疗、防疫、卫生等专业人员,组建应急队伍。

炭疽的应急预案

炭疽的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炭疽疫情;2. 最大限度地减少炭疽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影响;3. 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炭疽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体系1. 领导小组:成立炭疽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炭疽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工作小组:设立疫情监测、报告、调查、救治、防控、宣传教育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病例发现与报告(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发现炭疽疑似病例时,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2. 疫情调查与核实(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疫情调查和核实工作。

(2)调查内容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接触史、流行病学史等。

3. 疫情处置(1)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确诊病例按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

(3)对疫点进行封控,防止疫情扩散。

(4)开展消毒、灭鼠、灭蝇等防控措施。

4. 信息发布与宣传(1)根据疫情进展,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炭疽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建专业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2. 资金保障:保障炭疽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需求。

3.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如消毒剂、防护服、口罩等。

4. 技术保障:加强炭疽病原学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支持。

七、预案实施与评估1. 预案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炭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炭疽应急预案

炭疽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炭疽疫情的预防、监测、报告、调查、控制、处置和恢复等各个环节。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有效处置;(3)科学评估,精准防控;(4)信息共享,协同作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炭疽疫情防控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 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和指挥炭疽疫情防控工作;(2)研究制定炭疽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炭疽疫情;(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炭疽疫情。

2.2 成立炭疽疫情防控专家组2.2.1 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2 专家组职责(1)对炭疽疫情进行评估;(2)提出炭疽疫情防控建议;(3)指导炭疽疫情处置工作。

2.3 成立炭疽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3.1 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3.2 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实施炭疽疫情防控工作;(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炭疽疫情;(3)负责炭疽疫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4)组织开展炭疽疫情处置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3.1 疫情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炭疽疫情的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3.2 疫情报告3.2.1 报告时限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2.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诊断结果等。

四、疫情处置4.1 早期发现4.1.1 加强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患者的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炭疽杆菌病_应急预案

炭疽杆菌病_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杆菌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境内炭疽杆菌病疫情应急处理。

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防联控,科学应对。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1. 疫情监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健全炭疽杆菌病监测网络,对炭疽杆菌病疫情进行实时监测。

2.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3. 报告时限:城镇应在2小时内,农村应在6小时内报告。

三、应急响应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疫情):发生一例及以上炭疽杆菌病死亡病例,或同一地区连续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

2. Ⅱ级响应(重大疫情):发生一例及以上炭疽杆菌病病例,但未出现死亡病例。

3. Ⅲ级响应(较大疫情):发生1例及以上炭疽杆菌病病例,但未出现死亡病例。

4. Ⅳ级响应(一般疫情):发生1例及以上炭疽杆菌病病例。

(一)Ⅰ级响应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2. 确定疫情重点区域,实施封锁,控制人员流动。

3. 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来源和传播途径。

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6. 做好物资储备和供应,确保疫情防控需求。

(二)Ⅱ级响应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2. 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来源和传播途径。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5. 做好物资储备和供应,确保疫情防控需求。

(三)Ⅲ级响应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2. 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来源和传播途径。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5. 做好物资储备和供应,确保疫情防控需求。

炭疽应急处置方案

炭疽应急处置方案

炭疽应急处置方案背景介绍炭疽是一种由芽孢杆菌引起的急性疾病,可以通过皮肤接触、呼吸道感染或消化道感染感染人类。

炭疽极易在军事、恐怖袭击、生物战等特殊领域造成较大的影响和危害,因此炭疽的治疗和应急处置方案非常重要。

疫情分析炭疽在早期症状类似于感冒,导致病患往往无法及时就医。

“炭疽病”极易死亡,而且在进入人体后迅速蔓延,使得控制成为一项巨大的挑战。

因此,需要采取紧急的措施来防止疫情扩散。

应急处置措施1.立即隔离发现疑似病例时,应紧急进行隔离,以防止疫情蔓延。

同时在隔离的时候,要注意隔离病人的所在地,以防止其交叉感染。

2.快速诊断在进行隔离措施的同时,要尽快进行诊断,并实施有效治疗。

医疗机构应尽快将疑似病例送往相关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

3.广泛通报在疫情状况出现后,应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疫措施及时控制疫情。

4.采取防护措施在处理感染源、空气传染、物品或环境污染时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例如戴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随意接触和接近疑似病例等。

预防炭疽传播预防炭疽的传播是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防止炭疽传播的预防措施:1.制定防控策略对于高风险情况,制定合适的防控策略,仔细检查所有物资和人员的进出情况,特别是在接触被疑似污染的物质后检查自己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强化个人卫生要求个人在平日要加强自身卫生习惯,例如在人员密集场所尽量戴上口罩及勤洗手等。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炭疽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提高大家对炭疽的认识以提前防范。

结论炭疽在军事、恐怖袭击、生物战等情况下可能会对社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及时研究其病因、诊断、治疗和应急处置措施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

以上所述的炭疽应急处置方案是为我们应对炭疽疫情提供参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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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炭疽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1 背景炭疽是由炭疽杆菌所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

炭疽杆菌主要从皮肤侵入引起皮肤炭疽,使皮肤形成焦痂溃疡与周围脓肿和毒血症,也可引起吸入性肺炭疽或胃肠炭疽,均可并发败血症。

人类从认识这种疾病并与之斗争已有100多年历史,积累了不少防治经验,但目前炭疽对人类仍然构成威胁,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危害严重。

虽然有关人炭疽发病的最新精确数据很难得到,但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近的报道,全世界每年大约有20,000~100,000炭疽病例。

在我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县)都曾不同程度的发生过这种疾病,甚至引起流行。

据不完全统计,1956~1998年我国炭疽累计发病113495例,死亡4168例,病死率3.64%,平均发病率0.28/10万。

近10年来,我国炭疽主要发生在西北和西南的10个高发省(自治区),占全国发病总数的90%以上,发病率平均在0.16~10.82/10万之间。

人炭疽的病死率在近年也有明显上升,这是由于在畜间常尚未发现炭疽疫情时,人间已出现病例,不易对炭疽病人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所致。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炭疽疫情,指导和规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炭疽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炭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炭疽防治手册》、《全国炭疽监测方案》、《消毒技术规范(第三版)》、《炭疽病诊断治疗与处置方案(2005年版)》等。

1.3 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县区域范围内炭疽疫情暴发、流行的应急启动、控制监测和效果评估等各项工作。

2 疫情监测、报告、与分级判定2.1疫情监测2.1.1 人间疫情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炭疽病例应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报告。

所有报告的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同时采集病人标本、可疑牲畜标本(病、死动物脏器、血液、皮毛)、污染环境的标本(如土壤、水)等进行检测。

2.1.2 实验室监测(1)病原学监测标本的采集:对报告的所有炭疽病例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取标本,所有病人采集血液标本,皮肤炭疽病人皮损边缘的棉拭子标本和皮肤出血点标本,肺炭疽病人的痰液或呼吸道分泌物标本,肠炭疽病人的粪便标本,炭疽性脑膜炎病人的脑脊液标本等。

涂片镜检: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有炭疽病例采集的伤口分泌物或渗出液、皮肤出血点、血液、脑脊液等标本(肺炭疽采集痰液或呼吸道分泌物)直接涂片2份以上,1份用于革兰氏染色,另1份用于荚膜染色,镜检。

将阳性标本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进一步检测。

(2)血清学监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新发的所有炭疽病例采集双份血清(即急性期和发病后2~3周的血清),冷冻保存,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ELISA法进行血清抗毒素抗体、抗芽胞抗体的检测。

每年采集从事牲畜屠宰、贩卖、皮毛加工等职业人员血清50份以上。

用ELISA法进行血清学抗毒素抗体、抗芽胞抗体的检测。

2.1.3 可疑炭疽污染环境监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县历年炭疽发病情况,收集资料,寻找可能受炭疽污染的地区,合理安排疫区环境监测点。

可以在历史上有炭疽的县逐个进行排查。

选择过去炭疽死畜和死亡病例埋葬地点3~5个,每个点采集周围50米内的表层土壤(10cm内)5份以上(每份150g左右)进行炭疽杆菌的分离培养。

每年选择近3年来有人、畜间炭疽发生或死亡的区域1~3个,每个区域采集表层土壤5份、牲畜饮水处水样3份(每份500ml)进行炭疽杆菌的分离培养。

凡是分离出炭疽杆菌的地点,对其消毒,同时每年均需对其区域内环境(包括土壤和水)进行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连续3年该区域未检测出炭疽杆菌,可停止监测。

2.1.4 畜间炭疽疫情监测卫生行政部门与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

了解辖区内家畜的分布以及炭疽发生的情况,重点了解导致人间感染的炭疽病畜发病地点、发病情况、诊断方法、检验技术等,为人间炭疽的监测提供线索。

2.2 疫情分级根据炭疽疫情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将我省炭疽疫情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炭疽疫情(红色)、重大炭疽疫情(橙色)、较大炭疽疫情(黄色)和一般炭疽疫情(蓝色)。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2.2.1 特别重大疫情(红色)以县为单位,发生了肺炭疽的传播;2.2.2 重大疫情(橙色)以县为单位,5天内出现5例及以上的炭疽病人;或相关联的炭疽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或出现了1例肺炭疽。

2.2.3 较大疫情(黄色)以县为单位,出现了炭疽确诊病例。

2.2.4 一般疫情(蓝色)以县为单位,出现了炭疽疑似病例。

3 应急响应***炭疽疫情预警与响应的程序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炭疽监测情况提出疫情预警报告,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决定;或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各级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应急响应的变更与终止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

3.1 蓝色疫情的应急响应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核实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

必要时可请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专家指导工作的开展。

3.2 黄色疫情的应急响应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专家组对疫情的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疫情的发展和调查处理情况。

必要时可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家指导工作的开展。

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各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 橙色疫情的应急响应3.3.1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对疫情的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厅报告疫情进展和调查处理情况。

3.3.2 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3.4 红色疫情的应急响应3.4.1 在省政府统一指挥下,省卫生厅负责组织由疾病控制、临床等不同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制定肺炭疽病例的诊治、肺炭疽传播疫情的调查处置和防控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卫生部、省政府报告疫情的发展和调查处理情况。

必要时可请卫生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家指导防控工作。

3.4.2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专家组赴肺炭疽现场,指导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向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厅报告疫情进展和调查处理情况。

3.4.3 县、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肺炭疽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

3.4.4 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4 现场处置4.1 流行病学调查4.1.1个案调查:结合临床核实诊断,确定受感染地点、发病地点、污染范围,判断当地是否为炭疽疫源地,划定疫点和疫区。

病例较多时作三间分布分析。

4.1.2疫情来源或疫源地调查:着重了解发病前与食草动物或其制品接触史,剥食病、死畜肉史,当地村子内家养牲畜有无发病,有无饮用生奶或食用半生不熟的、生食或半生食肉制品等。

4.1.3既往史调查:当地有无历史疫源地及当地畜种引入或繁殖、畜产品输入史等。

4.1.4登记密切接触者。

4.1.5标本采集:根据流行病学指征及临床情况,采集病人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物,密切接触者血液和鼻咽分泌物,患者或病畜污染的水源、食物、土壤,病畜、死畜的肉、皮毛等标本。

对病、死畜严禁解剖,标本采集时注意个人防护。

4.1.6提出防制措施,包括病人隔离、治疗方案、易感人群的保护、传染源追查、消毒处理等。

4.2 疫区处理4.2.1凡发现急死或死亡原因不明的动物时,畜主必须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去现场调查确诊,若确诊为患炭疽而死,应立即对同群动物进行隔离医学观察5天,并对已死亡动物尸体进行焚烧处理,并对周围污染区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

凡发现疑似炭疽或炭疽病人时,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处理,其他型炭疽按乙类传染病报告处理。

4.2.2对疑似或确诊的炭疽病人及感染炭疽的动物应进行就地分别隔离治疗。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检诊和医学观察14天,必要时可选用环丙沙星、强力霉素或增效磺胺进行预防服药,用药时间5~7天。

对同群动物要认真做好测温、检疫,并对有关的健康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

4.2.3对炭疽病人疫点和动物炭疽疫源地污染区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对因炭疽死亡的各种动物尸体应注意保持其完整性,严禁解剖,就近焚毁,禁止掩埋。

对因炭疽死亡病例的尸体,应说服家属丧事从简,依法及时进行火化处理。

4.2.4当有肺炭疽发生,依法按甲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处理,由县级及以上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疫情涉及范围划定疫区和隔离圈,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发布疫区封锁令,并成立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扑灭疫情。

自封锁令发布之日起,严禁各类动物出入疫区,限制人员流动,关闭集贸县场和屠宰场,严禁畜产品外运,隔离病畜、病人,并通报毗邻地区开展疫情联防。

疫情扑灭直到末例病人或病畜治愈后14天内未出现新病例时,才可准许解除封锁令,并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最后写出总结报告上报。

4.2.5炭疽疫区消毒对进入疫点的通道;室内空气、地面、墙壁、门窗;被污染的衣服、被褥;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和分泌物;盛排泄物、呕吐物的容器;病人的餐、饮具和食物;家用物品、家具、玩具、报刊、纸张;病人遗体;病人用过的治疗废弃物、垃圾、生活污水;病畜或死畜的圈舍或停留过的地方;病畜污染的饲料、杂草、垃圾、土壤;污染的皮毛;病畜的粪尿;死畜尸体;运输工具等都需严格的消毒、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由于炭疽杆菌可形成芽孢,故在消毒中不得使用中、低效的消毒剂,现场消毒效果必须经过检测。

具体消毒方法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第三版)》的规定执行。

⑴炭疽病人、病畜污染过的场地(房屋、圈舍、周围环境)可用5%福尔马林按500ml/m2喷洒消毒三次,每次浸渍2小时,或用20%漂白粉水溶液按200ml/m2喷雾作用1~2小时;排泄物等按5:1稀释污物加漂白粉搅匀后作用12小时后弃去。

⑵皮毛消毒可用环氧乙烷(97%)、二氧化碳(2%)、十二氟(1%)的混合液体,加热后输入消毒容器内,经过48小时渗透消毒。

⑶污染的粪肥、垫草、饲料,应混以适量干碎草,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品处堆积彻底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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