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工商局-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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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省“守 合 同 重 信 用”单位(企 业)

吉 林 省“守 合 同 重 信 用”单位(企 业)

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申请表申报单位:(公章)申报等级:AAA级申报时间: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企业合同信用协会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的承诺本企业申请参加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并向社会做以下承诺: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崇尚道德、文明、和谐、诚信。

二、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签约,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公平交易。

三、保障消费者权益,真诚为消费者服务。

四、履行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依法纳税、注重环保、安全管理、爱护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须知一、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申报条件1、企业依法设立已满两个会计年度;2、企业年检通过A级;3、企业无经营性亏损;4、企业无失信记录,无违法行为。

二、申报地点1、吉林省企业合同信用协会秘书处(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3楼1306室。

咨询电话:0431----85882801)。

2、市、州合同管理部门及合同信用协会或省协会联络站(地址;市、州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

三、申报资料清单1、填写《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6、企业法人签署给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申报企业单位简介;8、企业法人简历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9、企业最近两个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0、企业合同信用领导小组名单;合同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合同管理人员职称证明复印件;11、已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12、企业相关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资质证明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注:1、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标注与原件一致及签署年月日。

2、申请表下载网址:四、其他注意事项1、企业必须保证申报、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因资料提交不完整或提交虚假数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申报指南

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申报指南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申报指南(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意事项一、请认真阅读《公示承诺书》中的相关责任及公示的内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测评统计年度内的经营数据信息。

三、《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1、企业经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受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可通过省工商局门户网站首页面上的“网上办事大厅”频道中“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栏目完成系统注册与登录操作,在线进行企业申报资格申请和《信用数据申报表》的网上直报。

2、企业在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时,允许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也可以通过注册完成登录操作。

3、企业填报的《申报资格申请表》只有经过受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入《信用数据申报表》的网上报送流程,并要求同步上传各类相关附件电子文档。

4、禁止修改审核后的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

5、测评依据是企业报送的《信用数据申报表》,企业需对自己填报的数据负责。

6、申报表中所有金额栏均填写本位币,金额单位为“元”,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四、合同履约数据填报时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中的合同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符合统计条件的各类经济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2、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合同总数+以前年度签订需要转入测评年度内履行的合同);3、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4、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到期未履行合同)。

五、请在注册或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之前,认真阅读《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浙工商同〔2016〕2号)六、请在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之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守合同重信用_申请报告

守合同重信用_申请报告

一、企业概况(一)企业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二)成立时间:2015年(三)注册资本:1000万元(四)法定代表人:张三(五)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硬件产品(六)企业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二、申请守合同重信用原因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旨在推动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企业信誉。

我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企业,深知诚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为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现向贵部门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三、企业诚信经营情况(一)合法经营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合同管理规范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我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涵盖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合同签订程序严谨:在签订合同前,我公司会对合同对方进行充分了解,确保对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并严格按照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签订。

3. 合同履行到位:我公司始终遵循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三)良好信用记录1. 银行信用良好:我公司与合作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信用等级高,无逾期贷款、透支等不良信用记录。

2. 税务信用良好:我公司依法纳税,信用等级高,无欠税、骗税等不良信用记录。

3. 工商信用良好:我公司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社会责任1. 环保责任:我公司积极履行环保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绿色发展。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我公司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企业发展规划为响应国家政策,我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以下发展规划:1. 深化技术创新,提高产品品质,打造行业领先品牌。

2. 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市场份额,扩大企业规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2.17•【文号】工商市字〔2014〕223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公示标准、明确努力方向,通过对市场主体合同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探索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守重”企业公示活动遵循下列原则:1.自愿申报。

是否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企业自主决定、自愿报名参加,企业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机关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公正公开。

对企业的评价由“守重”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依据企业填报信息测评形成,公示机关不搞评比达标。

公示活动的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企业之间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3.动态监管。

对公示企业的合同信用监管通过抽查等多种方式实施,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重合同守信用申报

重合同守信用申报

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名称(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企业所在地承诺书一、本企业自愿申报参加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本企业知悉下列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情况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实时公示信息为准。

三、本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企业同意将本企业2012年度、2013年度的以下合同履约信息,在工商总局设立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示:1.收入性合同实际履约率2.支出性合同实际履约率3.期末应收款占收入性合同总额比例4.期末应付款占支出性合同总额比例5.合同撤销率6.协议解除合同率7.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8.合同变更率9.到期未履行合同比率其中(1)本方违约合同比率(2)对方违约合同比率(3)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比率10.合同争议率11.合同争议解决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注意事项一、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2012~2013两个年度的信息数据。

二、《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1.企业经省级工商局审核同意后,登录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在线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录入并保存。

2.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按照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之后,提交所在地省级工商局,一份企业留存。

三、合同履约数据填报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1.书面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前年度签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2.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3.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未履行合同)。

关于申报国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关于申报国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关于申报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若干事项的说明欢迎您申报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 企业公示!在正式申报之前,请认真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工商总局公示“守重”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资格,总局公示的方式,公示相关企业过去两年的合同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两年。

一、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条件1、申报参加工商总局“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七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详见《厦门红盾网》内工商总局“守重”企业信用标准体系的具体内容和《“守重”企业申报表》)。

2、我市申报总局公示的企业,除须满足上述申报条件外,还应当是连续两次(含本届申报)以上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

二、申报、审核工作流程1、申报企业应向住所地省辖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包括直辖市所辖区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报资格审核后,引导企业进入工商总局“守重”企业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工作;2、企业登录工商总局“守重”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后,如实填报“守重”企业申报表,并下载打印“守重”企业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处,由本处集中报送福建省工商局。

3、省工商局应对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是否存在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处理的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进行审核,再根据总局“守重”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结果,在软件系统中向总局报送,并以公函向总局报送当期全部“守重”企业名单。

对于在上一期已被总局公示并申报继续参加总局公示的企业,在其完成软件系统中的填报后,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公示资格审核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再对其填报信息进行测评,在软件系统中直接向总局报送。

已连续公示三期的企业继续申报参加总局公示的,按照初次申报程序办理。

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评定申报指(3篇)

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评定申报指(3篇)

第1篇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二、评定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客观、真实、准确原则;3. 分类、分层、分级原则;4. 持续改进、动态管理原则。

三、评定对象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诚信意识;3. 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 具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诚信管理体系。

四、评定标准1. 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2. 信用记录与信用评价;3. 诚信管理体系建设;4. 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

五、评定程序1. 企业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2. 初审: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评定条件的企业;3. 审核评估:组织专家对符合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包括企业现场核查、信用记录查询、诚信管理体系审查等;4. 公示:对审核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 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证书。

六、申报材料1.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企业近三年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报告;5. 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6.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相关文件;7. 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活动情况报告;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时间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评定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八、注意事项1. 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说明;3. 申报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4. 申报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报送:企业确保申报表填 写完毕后,勾选项目,点 击报送按钮,选择直接报 送,系统提示报送成功。
错误:如果申报表未填写 完整或申报表数据有误, 系统右侧会弹出错误信息。
企业根据错误信息对应修 改,红色字代表具体模块, 黑色代表具体数据项
十、取回
取回:勾选需要取回的项 目,点击取回按钮,填写 原因点击保存即可取回报 送后的项目,取回后点击 数据填报即可修改数据, 修改好后再次报送。
条件:项目申报状态为报 送,审核状态为待审核的 申报项目才能取回。
十一、申报表下载
申报表下载:当项目已经 报送后,系统会生成申报 表的word,企业可自行下 载,勾选当前项目点击申 报表下载即可下载。
条件:报送后才能下载。
*如遇到下载 打开为乱码, 请保存本地右击文件以 word方式打开
十二、工商退回
忘记密码:填写登录名系统根据 注册时填写的邮箱进行找回,如 果找回失败,请联系当地工商进 行重置。
如遇登录不了问题;请点击登录 界面上的登录不了,怎么办?里 面有解决办法。
三、企业申报首页
* 用户可通过数据填报按钮完成申 报信息的录入
1.显示用户头像和当前用 户名称、功能菜单
2.显示企业当前申报状态
退回
退回
系统上选择 协会进行报

可直接审核, 也可以协会 操作完后审

协会 推荐
企业申报 表
审核不通过
公示撤消
无申报资 格
新企业用户 注册
登记机关 计算
计算完成
省级工商 公示
省直企业
老用户直接登录
审核通过
企业用户 申报
登记机关
无论协会是否 推荐,都可以 报送到市监局 审核。也可直 接报送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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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指南(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要求申报范围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根据合同管理的实际状况,对照标准分别申报A级(县级)、AA级(市级)、AAA(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1、A级a)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信用意识。

b)企业订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c)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d)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

e)能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履约、合同纠纷处理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2、AA级企业连续五年以上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a)企业获得过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过表彰的;b)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800 万元以上或利润200 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500 万元以上或利润100 万元以上;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合同(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当地重点骨干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自愿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可不受年度条件限制,直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3、AAA级企业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在合同管理或信用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后连续两年在合同信用状况测评中达到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标准,并对通过测评、抽查的企业,工商部门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向当地银行、税务、质监、城管、法院、海关、环保、消协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

5、抽查:工商部门将视情对测评结果达到认定标准的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中发展企业提供数据不实或企业合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定(续展)。

6、认定:经过测评、抽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对符合认定(续展)条件的,由认定机关授予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并授予证书。

测评主要内容工商部门依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材料,对以下内容进行测评:一、合同信用管理水平1、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①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②合同领导小组建立情况③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建立情况2、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①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实施情况②“授权委托书”管理制度实施情况③合同签订前评审制度实施情况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实施情况⑤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⑥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⑦商帐追收制度实施情况⑧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情况⑨合同章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各级合同信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①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②合同信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③合同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④相关部门合同管理职责4、合同信用管理人员的岗位资质情况①人员配备情况②人员学历、资质情况5、ISO系列质量认证二、合同订立情况1、书面合同签约率及变动指数2、示范文本签约率及变动指数3、无效合同比率4、合同文本归档率三、合同履约能力1、企业经营状况①银行信用贷款空余额度②政策性贷款③成功申请产业、项目基金④债券发行⑤获取风险投资⑥担保贷款⑦股票发行⑧企业规模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⑩信息技术拥有率⑾合同信息化程度⑿计算机联网率⒀在职人员培训率2、财务状况①盈利能力②偿债能力③发展能力④营运能力⑤年坏帐额比率四、合同履约状况1、履约率①履约率②履约率变动指数2、变更率①变更率②变更率变动指数3、解除率①解除率②解除率变动指数4、争议处理①争议率②争议率变动指数③争议处理率5、逾期帐款处理①逾期应收款比率②逾期应收款比率变动指数③逾期应付款比率④逾期应付款比率变动指数6、争议合同主要责任在已方的合同比率7、争议合同处理后企业的执行情况8、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五、社会信誉度1、基本开户银行信用等级2、监管信誉情况①年检等级②信用监管等级③其他部门对企业信用评价3、社会贡献能力①社会贡献率②社会积累率③该企业与同行业申报企业平均积累率的比率六、特殊指标1、企业不良记录①行政处罚记录②罚项支出比率③各行业黑名单记录2、企业荣誉记录3、产品及服务质量①强制认证情况②产品及服务质量情况4、格式条款备案情况(相关企业)5、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申报表》填表说明1、主送机关:指认定相关等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企业名称:按《营业执照》详细名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性质:新申报是指企业首次申报相关认定等级;续展指企业已获得过相关等级认定,有效期即将届满,继续申请认定。

4、经济性质:指国有、集体、私营、外资。

5、所属行业:工业、农业、商贸、综合。

6、合同信用管理机构:指企业内部负责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部门。

可以是独立的部门,也可以是相关的业务部门。

7、合同管理人员学历水平:填写合同管理人员的最高学历水平。

(附证书复印件)8、合同管理人员职称水平:填写合同管理人员的最高相关职称。

(附证书复印件)9、合同管理制度:填写企业目前已建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10、合同管理台账:填写企业目前已建立的各种合同管理台帐名称。

11、银行信用贷款空余额度:指银行给予企业短期借款信用额度中尚未借贷的额度。

(附银行信用贷款相关文件)12、政策性贷款:指国家计委立项批准的委托其他银行管理的政策性贷款。

包括财政部门拨款或贴息等。

(附相关证明材料)13、产业、项目基金:向计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厅、局)、信息产业部门等政府部门成功申请过各类产业、项目基金。

(附相关证明材料)14、风险投资:指企业因处于新兴行业、可迅速发展的、有巨大潜力,从而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金额。

15、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及驰名商标: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知识产权。

包括企业是否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行业领先(最高)资质、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其中之一即可)。

(附证明复印件)16、信息技术投入总额:指企业历年在信息技术方面投入的资金总额,(包括信息技术的更新改造及软、硬件设备投入额)。

17、拥有计算机总量:指企业目前拥有且已投入使用的计算机总量。

18、已联网数量:指企业内部已实现网络化管理的计算机数量。

19、合同管理信用化程度:指企业是否采用专门的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合同管理。

20、长期稳定客户:一般指具有2年以上交易历史的客户。

21、经济往来总额:指企业在统计期间内所有经济往来业务的总交易额。

22、前期转入额:指在统计期间内,企业发生的经济往来总额中,合同(包括口头合同)订立于统计期间之前,但经济往来发生在统计期间的金额。

23、罚没款支出总额:指被各行政部门处罚的(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所有金额。

24、本期呆坏帐总额:指本期实际已核销的坏帐和有两年以上帐龄的应收帐款总额之和。

25、或有负债总额: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必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所兑现的金额。

(一般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26、社会贡献总额: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净利润等。

27、上交税收总额: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金等。

28、书面合同签订情况:指在统计期间内,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总份数和总金额。

29、后期履行:指在统计期间内订立的书面合同金额中,按合同约定,应在统计期间以后履行的金额。

30、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指企业在签订的书面合同中,采用有关管理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总份数和总金额。

31、无效合同:指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的合同。

31、到期合同:指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在统计期间内履行完毕的合同份数、合同金额,包括分期履行的合同中,应于统计期间内履行完毕的部分。

32、变更合同:指到期合同中,已发生变更的合同总份数和变更总金额。

变更总金额是指变更后的合同总额与变更前的合同总额之差额,以(+/-)值填写。

33、解除合同:指到期合同中,双方协商已解除的合同总份数和解除总金额。

34、到期收入性合同:指到期合同中,企业用于销售产品、转让技术、提供劳务等可获取收入的合同总份数和总金额。

35、到期支出性合同:指到期合同中,企业用于采购材料、设备、技术及劳务等需要支出款项的合同总份数和总金额。

36、对方违约:指到期合同中,因对方违约而未能履行的合同份数和金额。

37、已发生争议的合同:指发生争议的合同的争议金额而非合同总额。

38、已发生争议的合同(累计):本期发生争议的合同的争议总份数或总金额与上期结转到本期的未处理的争议合同的争议总份数或总金额之和。

39、已处理争议的合同:指已处理的争议合同的争议处理份数和金额。

40、已处理争议的合同(累计):指到本期止已处理的争议合同的争议处理总份数和总金额。

41、争议责任在本方的合同:指处理结果确认责任在本方的且应由本方承担的责任金额。

42、本方已履行处理结果的合同:指本方按照处理结果要求实际已履行的金额。

43、逾期应付帐款:指企业支出性合同中到期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总额。

44、逾期应收帐款:指企业收入性合同中到期应收而未收的款项总额。

45、企业荣誉记录:指在测评有效期内,企业已获得的各类荣誉记录。

(需附荣誉证书复印件)46、行政处罚记录:指在测评有效期内,企业被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注意:①测评将依据本表数据进行,企业需对自己填报的数据负责。

②财务报表中:存货、应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填净额数。

③申报表所有金额栏均填写本位币,金额单位为“万元”,且不保留小数。

财务报表金额单位为“元”。

④不允许对申报表的格式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⑤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均可下载后直接打印。

如出现表格不能在一页内打印的情况,可以采用调整页边距的方式解决。

(建议页边距为:上-1.6,下-1.6,左-1,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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