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法律法规(1)

合集下载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法律的地位
第二节法律的适用
第三节法律的效力
第四节法律制定程序
第五节法律解释
第六节法律违法起诉与举报
第二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国家机构
第四节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
第五节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节对外事务
第三章行政法规
第一节行政法规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行政法规的制定和解释第三节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第四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第四章地方性法规
第一节地方性法规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解释第三节地方性法规的执行
第五章部门规章
第一节部门规章的地位和制定第二节部门规章的执行
第六章自治法规
第一节自治法规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自治法规的制定和解释第三节自治法规的执行
第七章军事法规
第一节军事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军事法规的制定
第三节军事法规的执行
附件:
1.宪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的决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法律:国家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以调整社会公共关系。

2.法律违法起诉:指对他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公诉,并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进行处理的行为。

3.举报:指向相关机关报告他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

医疗法律法规

医疗法律法规

医疗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律法规。

第二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履行职责,维护医疗卫生秩序。

第三条患者是医疗服务的主体,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伦理,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和谐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切实履行调解协议。

第五条国家加强医学科技、医学教育、医学伦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医疗行为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执行国家和相关部门公布的医疗服务质量标准,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文明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隐私权和决策权,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为中心,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选用合适的治疗方法和药品,不得违规开具处方药或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合理规避和处理医疗风险,对医疗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原因和赔偿情况。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接受患者的监督和投诉,积极改进服务质量,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患者。

第三章医疗机构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水平,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制定详尽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公布医疗收费、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评价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药品配送、废物处理等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疗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仓储法律法规[1]

仓储法律法规[1]

仓储法律法规仓储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仓储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仓储活动的组织、个人。

第三条仓储是指对货物的接收、储存、保管、装卸、配送等一系列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仓储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仓储应当依法取得仓储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六条仓储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确保货物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仓储合同第七条仓储合同是仓储经营者和委托人之间达成的关于仓储业务的协议。

第八条仓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的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包装、存储期限、存储费用等。

第九条仓储期限的开始和终止时间应当明确约定,并经过双方确认。

第十条仓储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应当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有差异,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十一条委托人有权随时查询仓单,了解仓储货物的情况。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权要求对仓储货物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仓储费用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未按时支付的,仓储经营者有权催告支付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

第十四条委托人可以提前终止仓储合同,但应当向仓储经营者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第三章仓储设施第十五条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的安全与质量。

第十六条仓储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仓储设施应当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设备,保障货物的安全。

第十八条仓储设施应当配备相应的货物运输设备,满足货物的装卸和配送需求。

第四章仓储责任第十九条仓储经营者应当对货物的安全和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仓储经营者对货物的损坏、遗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能够证明不是因其故意或重大失职所致的,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货物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坏或遗失,仓储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仓储经营者应当对仓库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货物的安全。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三条仓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法律法规大全第一章:宪法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章通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罪●第三章刑事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案件●第三章诉讼参与人-第二章: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决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商登记●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章:经济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的设立和登记●第三章企业的组织形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活动●第三章投标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监督●第三章金融机构的业务-第四章:劳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第三章劳动争议仲裁-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申请●第三章专利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第三章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第三章著作权终止和继承-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络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宪法:国家根本法。

公司中高层人员安全管理培训

公司中高层人员安全管理培训

第一章:法律法规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 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 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 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 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 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一章: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增)
第一章:法律法规
3、《劳动法》 《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 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 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 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 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 岁的劳动者。
第一章: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的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生 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 害环境。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 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 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 监测记录。严禁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一章:法律法规
4、《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稿于2011年12月31日起实施。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法律法规摘录精简版

法律法规摘录精简版

法律法规摘录
1. 宪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条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都是人民的公共机关和公共力量,都是人民代表、人民负责的。

2. 刑法
第十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包庇、纵容恐怖活动罪
包庇、纵容恐怖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尚未实施的恐怖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庇罪、纵容罪的主犯、从犯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三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国家禁止的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持有、私藏大量枪支、弹药或者制造枪支、弹药的;
3. 民法典
第三编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五十八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和监护的
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和监护,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不得侵犯子女的合法权益。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和监护的责任。

父母有权选择合适
的方式和方法,对子女进行基本生活常识和道德教育,尽力防止子
女受到损害。

专业技术比武试题

专业技术比武试题

专业技术比武试题第一篇法律法规第一章法律法规一、单选题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A.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非煤矿山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B.铁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C.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安全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D.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2.气象条件不良是作业场所存在的一类物业性职业病危害因素。

下列职业病中,属于由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是(D)A.尘肺B.苯中毒C.噪声性耳聋D.高原病3.大型油罐应设置(A)自动灭火系统。

A.泡沫灭火系统B.二氧化碳灭火系统C.囱代烷灭火系统D.喷淋灭火系统4.目前,我国共划分为8个地震区和25个地震带,其中大震主要发生在(B)A.华中、华南、新疆、青藏和台湾地区B.华北、华南、新疆、青藏和台湾地区C.华北、华西、新疆、青藏和海南地区D.华西、华中、新疆、青藏和台湾地区5.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标示的颜色分别是(D)A.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B.红色、橙色、黄色和绿色C.红色、紫色、橙色和黄色D.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6.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A)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A.主要负责人B.技术人员C.从业人员D.安全管理人员7.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死亡9人的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应由(C)负责调查。

A.国务院B.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C.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D.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8.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对若干具有较高生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行了安全许可制度。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共23张)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共23张)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共23张)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共23张)第一章:法律法规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规定国家法律的实施和行为主体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法定性:法律法规是由国家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2. 集中性:法律法规是国家政府组织制定的,对全国范围内的人民和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

3. 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法律责任。

4. 总体性:法律法规是综合规范社会公共利益的准则,涉及广泛的领域和层面。

第二章:法律法规的分类法律法规按照制定部门、效力级别和内容特点等可以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方式:1. 按照制定部门: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2. 按照效力级别: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级别,其中宪法是最高级别的法律法规。

3. 按照内容特点: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一般性法律法规和特别性法律法规,一般性法律法规是对一定范围人民共同行为的普遍规范,特别性法律法规是对特定事项的规定。

第三章: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层级关系,一般是上位法对下位法具有约束力。

具体的层级关系如下: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

2. 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下位法和行政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务;部门规章是由各个部门制定的针对本部门内部管理的规章。

第四章: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1. 法律解释:法律的解释是对法律的文字表达进行解释和解读,目的是明确法律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 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 产必须依法进行,煤矿职工应自觉地学法、知 法、守法,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现 在,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有关法律法规的一些基 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
二、煤炭工业坚持“安全第一”方针的 必要性
“安全第一”方针是煤炭生产建设事业的总方针、总 政策是党和国家根据煤矿生产的条件、特点和自然 规律、经验教训以及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产业工 作方针。
1. 煤矿生产的自然规律以及特殊条件决定必须坚持“安 全第一”。
2. 为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 煤炭工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
它是预防事故和危害的一种最佳的方法,它是 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 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它包括改善行政 、技术、安全管理,提高工人素质和采用新技 术、新装备及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它意味着 发动群众,一项一项抓落实,改善安全生产环 境,创造安全生产条件是一种手段和方法。
第一章法律法规(1)
2020/8/15
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 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 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中国大百科全书》把安全生产定义为”是旨在保障劳 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 则"。
法律的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阶级性、科学性相统一,权 利和义务相一致,强制实施和自觉遵守相结合 。
法律的分类
对法律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在此介绍几种 常用的分类。
依据法的效力和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 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依据法律的内容不同,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依据法律效力的范围不同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依据制定法律的主权国家的不同划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依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涉及的利益不同划分为公
法和私法。
三、法律的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及意义
方针:国家或政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为达 到一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含义: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 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的具体含义
① 、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要强调安全,突出 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 求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 来抓,树立人的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到危害 ,物资不受损失。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生命第一宝贵,珍惜生命和健康是人的基 本要求,煤炭行业属于一种特殊行业,安全在行业中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 突出和重要,煤矿安全工作不纯粹是经济问题,必须把煤矿安全生产提高 到政治的高度来对待。
总之,安全是煤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安全是煤矿生产的前提和 必要的保障。
3. 社会主义性质和生产的目的决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
4. 煤矿生产的经验教训决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煤矿工人如何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方针
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② 2、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 ③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④ 4、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⑤ 5、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和操
法律的概念与法的作用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有广狭两义,狭义的法律专指享有国家立法
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 件,广义的法律专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 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规范的总和。
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并非一切统治 阶级的意志都是法,只有经过国家机关制定或 认可,形成人人必须遵守,有国家强制力保障 的行为规范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法律。
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 原则。
综合治理,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综合防范的原则 。
综合治理,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全面建设的 原则。
综合治理,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全社会关注的原 则。
综合治理,指明了煤矿企业必须坚持“管理、装备、 培训三并重”原则。
安全生产方针是完整的统一体,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严密的 逻辑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 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事故发生 后组织开展抢险救灾,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深 刻吸取事故教训,固然十分重要,但对于生命 个体来说,伤亡一旦发生,就不再有改变的可 能。事故源于隐患。防范事故的有效办法,就 是要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工作做 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从 这个意义上说,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 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
② 、要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生产建设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要 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③ 、每个职工都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安全第一”是 衡量煤矿安全工作的硬性指村,作为一切工作的指 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 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 找隐患,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 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把事故和职业危害防 治于形成之前,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四个“ 预先”,即预先熟悉并掌握矿井自然灾害因素 和规律;预先分析发生各种灾害或事故的可能 性;预先采取防治措施;预先制定矿井灾害预 防和处理计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