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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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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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目录第一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1 宪法1.2 基本法1.3 国家安全法1.4 维护国家安全法1.5 洗钱防制法第二章: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1 民法总则2.2 合同法2.3 劳动法2.4 侵权责任法2.5 继承法第三章: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3.1 刑法总则3.2 禁止妨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法 3.3 贪污贿赂犯罪法3.4 禁止赌博犯罪法3.5 网络安全法第四章:行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4.1 行政法总则4.2 行政许可法4.3 行政诉讼法4.4 行政处罚法4.5 行政监察法第五章:经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5.1 办法马企业法5.2 证券法5.3 公司法5.4 债券法5.5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章: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6.1 版权法6.2 商标法6.3 专利法6.4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6.5 数据保护法第七章:环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7.1 环境保护法7.2 水法7.3 大气污染防治法7.4 土壤污染防治法7.5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章: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8.1 劳动合同法8.2 劳动争议处理法8.3 工伤保险条例8.4 劳动保险条例8.5 福利事业单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章: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9.1 教育法9.2 中等职业教育法9.3 高等教育法9.4 学校安全法9.5 学籍管理条例第十章:医疗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0.1 医疗机构法10.2 流行病防治法10.3 药品管理法10.4 医疗器械管理法10.5 医务人员条例第十一章:交通运输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1.1 公路法11.2 铁路法11.3 水路运输法11.4 航空法11.5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章:国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1 国际民事诉讼法12.2 国际刑事法12.3 国际经济法12.4 国际环境法12.5 国际航海法第十三章:军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3.1 兵役法13.2 兵器法13.3 人事人才工作条例13.4 现役军人行为规范13.5 开战战时状态法第十四章:国际人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4.1 妇女权益保障法14.2 儿童权益保护法14.3 残疾人权益保护法14.4 民族自治地方人权保障条例14.5 青少年网络保护法第十五章:网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5.1 电子商务法15.2 网络安全法15.3 个人信息保护法15.4 网络传播权益保护法15.5 网络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结语:以上为法律法规目录的简要概述,其中包含了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各个重要方面,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遵纪守法非常重要。

法律法规(课件)

法律法规(课件)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法规(课件)一、引言法律法规是国家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总称。

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法规不仅是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工具,也是个人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规则。

本课件将介绍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分类和作用。

二、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2.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机关制定并通过特定程序公布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它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定。

2.2 行政法规的定义行政法规属于法律的一种,是由行政机关根据上位法的授权制定并具有普遍适用的规范。

三、法律法规的分类3.1 按法律的性质分类宪法:国家最高法律,确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力机构和公民权利。

民法:调整民事关系,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

刑法:规定犯罪及其对应的刑罚。

商法:调整商事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劳动法:保障劳动者权益,规定劳动关系。

3.2 按法律的层级分类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效力,其他法律法规不能与之相抵触。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审议通过,具有一般性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由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具有特定地域和部门的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地方性法律效力。

四、法律法规的作用4.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法规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转。

只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秩序才能得到维护和巩固。

4.2 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法规确保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它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权益。

4.3 推动社会发展法律法规在调整社会关系、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五、总结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关系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

劳动关系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

劳动关系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08-9-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5-11-20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京劳法发[1995]463号)(劳部发[1995]309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02-2-1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2-2-1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2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3-6-28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5-1-1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45号)(劳部发〔1994〕481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5-1-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98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95-4-27劳动部关于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202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法律法规 (1)

安全法律法规 (1)

安全法规第一章安全与安全法律法规什么叫“安全”?安全是没有伤害、没有损失、没有危险、没有事故发生。

这里说的四个没有是安全的表征,是一个我们希望的结果。

现在研究安全不仅要研究表征,还研究内里、从而认识安全的本质。

安全的本质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是预知、预测、分析危险;另一方面是限制、控制、消除危险。

具备了这两方面条件才是真正的安全,不能预知、预测危险、不能消除、控制危险,那种安全只能是所谓的安全而已。

健康: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健康不仅指一个人没有疾病或虚弱现象,而是指一个人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

安全工作的实质:一是预测、预知和分析危险二是减少、控制和消除风险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一般来说,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

根源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状态危险源是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识别危险源存在,首要任务是识别根源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状态危险源。

(一)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划分1、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现象、物理现象可能造成物质损毁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2、社会风险──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及故意行为所导致的风险。

3、经济风险——一般指在商品生产和购销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预测失误、价格波动、消费需求变化等因素引起经济损失的风险。

4、政治风险──指起源于种族、宗教、国家之间的冲突、叛乱、战争所引起的,风险,也包括由于政策或制度的变化、政权的更替、罢工、恐怖主义活动等引起的各种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的负作用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二)按风险的性质划分1、纯粹风险──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

2、投机风险──指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

(三)对“企业风险”的分类其一、按风险发生的形态划分,有潜在风险和意外风险;其二、按风险发生的地点划分,有经营内部风险和经营外部风险;其三、按风险发生的客体划分,有人的风险和物的风险;其四、按风险的可测性划分,有可测风险和不可测风险;其五、按企业种类划分,有工业风险、商业风险、银行风险、保险业风险等等;其六、按企业的形态划分,有个体企业风险、联合企业风险、公司企业风险;其七、按企业的职能划分,有采购风险、保管风险、生产风险、管理风险、推销风险等等;其八、按生产因素划分,有劳动风险和资本风险(财产风险);其九、按资产内容划分,有流动性风险和资产分配风险;其十、按所得划分,有收益性风险和经济性风险;其十一、按风险的效果划分,有财产丧失风险和妨碍收益风险。

法律法规依据1

法律法规依据1

①《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民诉意见》第281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

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价应当公平合理。

对变卖的财产,人民法院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买受。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7条: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③第49条: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

④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

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如果被执行的财产是不动产如土地、房产,动产如机动车,无形资产如股权、林权、知识产权等,有关单位需协助法院执行将这些财产的权利凭证进行转移)p.s. 《民诉意见》第292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法律法规条款摘抄(一)2024

法律法规条款摘抄(一)2024

法律法规条款摘抄(一)引言概述:本文摘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款,旨在为读者提供法律知识和参考。

这些条款包括行政法规、刑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了简要解读和归纳。

通过学习理解这些法律法规条款,读者可以增加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遵守法律。

正文:一、行政法规1. 行政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公告和施行四个环节,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3. 行政法规的违反者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二、刑法1.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体系。

2.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刑罚、罚金、缓刑等。

3. 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4. 刑法还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素、责任划分和量刑准则等细则。

三、劳动法1. 劳动法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3. 劳动法规定雇主对劳动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支付合理的工资待遇等。

四、环境保护法1. 环境保护法是国家为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2.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大气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3.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为将面临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刑事追究等。

五、知识产权法1.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为保护知识产权并鼓励创新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2. 知识产权法规定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获取、保护和使用方式。

3. 违反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产停业等。

总结:本文摘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款,涵盖了行政法规、刑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
⑶打造名师—用教师成就学校的内涵发展。教师是学校办学的第一要素,是学校最大的 硬件工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因此,我校自办学以来, 大力加强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快“名师工程”建设 ,培养了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 业务精湛、实绩卓著、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并积极支持教师考证,成为“双师型”教 师,全面促进全体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⑴科学管理—用制度保障学校的内涵发展。我校按照现代技校教育要求,以“格物致知、 明德尚行”为校训,以“上岗即上手、毕业即就业”为目标,以“专业化、市场化、人文化” 为办学思想,不断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评机制, 坚持内涵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名师团队建设、实践能力建设,继续将计算机、种植作为两 大龙头专业,辐射带动汽车驾驶、农机维修各种技能培训,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的 “双证”培养模式,并与多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式 ”的人才培养协议,保证学生毕业即就业。
目前,我校有教职工 36 人,其中专职教师 21 人,外聘兼职教师 15 人。完全能满足现 有在校生的教学要求。对在聘教职工,我校均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每位教职工签订 聘任合同,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按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按照 教育法规,依法维护教师 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五、坚持规范办学、进内涵建设
⑷文化熏陶—用文化润泽学校的内涵发展。我校也积极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建设。一 是精磨细练学校制度文化,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章程,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 应急预案,靠制度管事、 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二是努力培养学校精神 文化,学校一直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图强、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文化;三 是营造和谐的学校人际文化,营造校园、学园、乐园为一园的和谐的人际环境,形成了宽松、 友善、互助的人际氛围,使广大师生产生在学校工作、学习的自豪 感和团体归属感,从而极 大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凝聚力。

法律法规清单1

法律法规清单1

法律法规清单11. 介绍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调整和规范社会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它们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和准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档整理了一些与法律法规相关的文件,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些文件,保护自己的权益,做出合法合规的行为。

2. 法律法规清单2.1. 宪法•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布时间:1982年12月4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

2.2. 刑法•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发布时间:1997年10月1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和执行等相关事项。

2.3. 民法•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布时间:2020年1月1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称,它以概括性的规定代替了原有的多个民事法律,为保护民事权益提供了更加全面和现代化的法律支持。

2.4. 劳动法•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发布时间:1994年1月1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报酬、工时休假等方面的内容。

2.5. 环境保护法•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发布时间:2014年1月1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

2.6. 数据保护法•标题:《数据安全法》•发布时间:2021年6月10日•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是保障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数据出境等方面的内容。

3. 如何使用本清单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在上述清单中选择感兴趣或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阅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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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行为。

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具体来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活动,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矛盾,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依法治教的原则是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4.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主要的区别:①制定的主体不同。

教育法律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政策制定的主体包括政党和国家机关。

②表现的形式不同。

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要、通知、意见、指示等文件形式出现的,而法律则是以法律条款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的。

③实施方式不同。

政策主要是依靠党和国家机关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其特定的工作人员的约束来保证实施。

而法律的实施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要求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必须遵守。

④作用不同。

政策具有指导性、调控性和灵活性,而法律作用的特点则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性。

两者的联系:①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

②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

③政策和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

5.教育法的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表现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社会作用表现在①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

②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③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④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权益。

⑤可以极大地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

6.教育法规主要指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教育法规。

教育行政法规有条理、规定、办法或细则三种。

地方性教育法规有执行性、补充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自主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两种。

7.社会关系都是法律关系吗?(×)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相互之间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即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必然要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形成各种各样的事实关系,但并不是所有事实关系都是法律关系。

只有由法律所调整的,即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才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不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不是法律关系。

8.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三个: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9.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①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②横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10.我国学校的法律地位:①学校是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②学校具有民法上的法人地位③学校是行政相对人。

11.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①组织机构和章程②合格的教师③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④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2.学校的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③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3.学校的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③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④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⑤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⑥依法接受监督。

14.学生的权利:①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②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③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④享有申诉权⑤享有人身权15.学生的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16.特殊学生群体主要有女生、经济困难的学生、残疾人。

17.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①他们是普通公民②他们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18.教师的权利:㈠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监督权。

㈡作为教育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权利:①教育教学自主权②学术自由权③管理学生权④获取报酬权⑤参与教育管理权⑥培训进修权⑦申诉权。

19.教师的义务:①遵纪守法义务②教育教学义务③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④尊重学生人格义务⑤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⑥提高思想业务水平义务。

20.我国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教师考核与奖惩制度、教师待遇制度、教师申诉制度。

21.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①国籍必须是中国公民②思想品德③学历④教育教学能力⑤身体素质⑥心理素质。

22.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①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②平等的关系。

平等关系首先是指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其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将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再次,学生有权要求教师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公正评价。

23.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制裁、补救、强制。

24.制裁与强制的区别:①强制的实质在于强制违法者履行其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制裁的实质则是剥夺违法者的某种权利②强制一般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而制裁则是在案件查清之后,对违法者做出的惩罚。

25.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运动伤害、课余伤害、校外活动事故。

26.体罚构成的伤害,必须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27.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28.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分为四个方面:常规赔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9.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它的特征表现在:①权利受到伤害②弥补性③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义务履行。

30.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①诉讼渠道,即司法救济渠道②行政渠道,即行政救济渠道③其他渠道,主要是机构内部或民间渠道。

31.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

国家对非职务行为所导致的行政赔偿不承担责任。

32.教育行政赔偿构成要件: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因果关系。

33.教育法律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4.教育经费由国家承担。

35.义务教育的年龄:6-15或7-16周岁36.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3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作弊者:其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38.(1)未成年学生具有严重不良行为,但是其行为还未达到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条件,学校就不应开除,而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送往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2)只要符合法律和国家规定,即达到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条件,学校就可以开除未成年学生。

(3)除了上述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直接开除学生外,学校也不得仅以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为由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通过“劝其退学”等形式变相开除学生。

3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0.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4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43. 在校学生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监护权不转移给学校,学校所尽的义务是看管、监管、看护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44. 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45.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所享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充分实现,应该由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切实有效地加以保障。

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教育制度,国家对这一制度的实施承担主要的保障义务46.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应的是国家与相对人的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组织和管理教育活动。

47.教师在学生脸上刺字是侵害了该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刺字严重则涉及肖像权。

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

48..学生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受伤属于运动伤害。

49.依法治教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意义: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青少年家长的迫切期望。

要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就是要求教育工作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因此在神话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依法治教工作对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50.我国对教育事业的要求: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三个面向”、教育改革不断深入依法治教,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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