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资助办法

贫困生资助办法
贫困生资助办法

青峰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办法

一、活动目的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推行全面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德育教育的社会功能。进一步推动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因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创建和谐校园,使广大学生养成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的习惯,帮助贫困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体现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爱之情。

二、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张桂桥

副组长:张清惠虎杜元江

组员:张华琴散静娇肖灵溶代明军

三、资助对象

家庭困难﹙低保户子女、留守儿童、父母有残疾等﹚、学习上进遵纪守法的青峰小学在校学生

四、资助内容和方式

低保户子女、留守儿童、父母有残疾等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经济帮助。

五、资助经费的来源

1、加强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关注我校贫困学生。在争取政府及个人资助我校贫困学生的同时,做好贫困学生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克服困难、艰辛求知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工作,以引起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注。做到不使每位贫困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2、设立专项资助金,直接资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来源为:(1)每年从行政办公经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直接用于对贫困学生的资助;(2)学校将采取多种措施,争取和鼓励校内外各企业、团体和个人开展“献爱心”募捐活动。

六、资助时间

1、定期资助:每学期开学前的资助;

2、不定期的资助:不定期的资助主要是资助学习用品;提供心理支持,培

养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等。

七、资助程序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接到申请后,在学校的指导下,及时对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进行核实、评定,最后确定资助金额进行资助。

八、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意见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或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视情况直至取消贫困生资助资格。

2、申请资助的贫困生若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3、受学校资助的学生每学期必须向学校书面汇报本人的学习工作情况;受社会资助的对象每学期必须向资助单位(或个人)书面汇报本人的学习工作情况。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一)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 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当涂一中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二)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

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青曲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学校公示确认后,报德育处审查。 2、由德育处调查核实后,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并上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 3、德育处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教办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小学贫困生资助措施

小学贫困生资助措施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上级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申请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对象及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因遇天灾人祸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提交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村委会或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五、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和评议。1、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3、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审核确定。 六、资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助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七、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公布,建立档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学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进行资格复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该生资助资格。

最新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

目录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1 指导思想————————————————————————1 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措施—————————————2 后进生”为什么会形成破罐子破摔心理———————————2 教师如何矫正“后进生”破罐子破摔心理——————————3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持续性发展”。当今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的。教师会碰到不同的学生,那么根据实际情况教师就应采取相应教育教学方法,特别是要重视那些学习困难的学生,不但要了解了每个学困生的特点,而且还要去认真分析了学困生形成的原因,才能提高帮扶的有效性。 为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珠街村完小学困生帮扶制度": 1、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轻视、不讥讽学困生。班主任应对本班的困难学生多关注、多关心。 2、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讽刺、挖苦有学习困难的学生。与学困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增强学困生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勇气。 3、根据学困生基础薄弱的特点,任课教师应耐心辅导,辅导内容要明确,每次有辅导记录,尽量做到使每一个学困生都能听懂、学会尽快赶上其他学生。 4、对于“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学校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载表,及时鼓励与引导学困生,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5、进行“学困生”转化研讨交流。教研组定期召开教育和转化“学困生”交流会,及时掌握全校各班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

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帮扶计划,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好经验及时交流推广。 6、对有进步的学困生,年级每学期进行评选,教导处及时进行表彰,并颁发“学习进步奖”奖状,以示鼓励。 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师生关系和谐健康学生才会乐于接受教育,才会可能被培养成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种人才。所以教师必须采用多种方法,通过各种途径,摸清情况,区别对待,多给他们一点关爱,多一点肯定,多一点帮助,逐步建立亲密、和谐的关系,使他们倍感亲切、温暖,让他们安心并乐意学习,努力追上其他学生,成为合格的小学生。 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措施 如何有效地转化“后进生”,是每一位班主任,必须考虑、研究,解决的问题。 所谓“后进生”是指那些思想品德、知识技能、非智力因素等各方面表现比较落后的学生。“后进”有程度轻重之分,有性质不同之别,更有心理特征之差。我们只有完全了解“后进生”的心理特征,才能把握时机,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彻底转化他们。“后进生”除具有一般学生的心理特征之外,还具有特殊的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其中破罐子破摔是“后进生”常见的心理特征。从心理学角度看,破罐子破摔心理是事物超过了个体心理所能承受的限度而产生的一种极端的思想情绪。这种心理会驱使“后进生”付出一种消极行动,对他们的发展极为不利。 一、“后进生”为什么会形成破罐子破摔心理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 __《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__》(国发〔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 意见》(皖政〔xx〕74号)、《安徽省 __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财教〔xx〕266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 __》(皖政〔xx〕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我市高等、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__、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 __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永丰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永丰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永丰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一、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二、资金来源;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贫困学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学校根据《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1﹥60号)与《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65号)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或学期)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并提出申请,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凤中字〔2012〕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方案精编版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为保证顺利完成贫困幼儿资助和贫困住校生资助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不因贫困失学,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了由王俊英校长为组长的“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张小雨、郭长春担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担任主要小组成员。 二、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将文件精神通过会议,传达给到各个小组成员,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方案。 三、资助范围 小学: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住校生。指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户主)为建档立卡户。 幼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幼儿。指幼儿本人或监护人(户主)为建档立卡户。 四、资助步骤 1、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将本次资助活动具体情况告知全体家长。 2、以班级为单位下发“神池县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由学生和家长填写学生本人信息和户主信息后,去乡镇府进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业务系统查询审查。 3、通过乡镇府资格审查,确认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将“神池县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班主任审核。

4、班主任将建档立卡的住校生(幼儿班主任将建档立卡的幼儿)报回学校,由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副组长负责进行审核查验,最终确定本学期的贫困住校生“一补”资金及贫困幼儿资助活动拟受助名单。 5、将所有拟受助学生花名在学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向学校领导提出。 6、受助学生将本人及户主的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学生或户主)的银行卡号复印件交回学校,由班主任进行审核后,交给学校文印室,由王伦老师统一进行电子信息录入。 7、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及户主的户口、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8、资助小组领导成员进行最终确认后,将资助花名表交由学校报账员秦怀珠,通过银行统一汇款的方式,将每人受助金500元打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五、落实检查 1、在汇款完成一周后,由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回访,确保所有受助学生都已收到资助金500元。 2、资助领导成员进行抽查核验,保证所有受助学生按时收到资助款。 3、以上所述全体资料都由学校专人进行存档,以备随时进行检查,核验。 神池县义井联校 2017年春

贫困生资助细则

贫困生资助细则

为保证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高等教 育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工作及评审 1、建立贫困生流动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各班成立由学生代表(未参评)和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原则上一学期的考查科目不能出现挂科情况。 3、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4、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Ⅰ、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Ⅱ、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Ⅲ、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初次申请需要填写《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以及乡镇一级(包括乡镇一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的详细地址及办事处的座机电话。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拟定贫困生资助名单,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认定审批表》,并由学生、班主任及学院书记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学校在填报或打印各种资助表格时,要统一使用标准的A4复印纸,便于档案的装订和保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原件需手工填写,填写具体受资助的原因时,需要详细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在程序录入时,在对资助原因进行归纳,并按程序提供的选项选择录入条款,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等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写的《国家助学金认定审批表》由学院办公室按学校顺序装订,学校通过程序打印一份《国家助学金认定审批表汇总表》,负

2015学校学困生帮扶制度

2015年北大靳村小学学困生帮扶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教育教学工作能面向全体,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让每一个学生掌握“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特制定学困生转化的具体措施: 一、学困生的确定: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哪门学科成绩不合格既为哪科学困生。 二、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在全面调查了解,充分辨别分析,认真摸准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学困生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对心理障碍型的,重在端正态度或治疗心理疾患,相应方式为个别谈话、心理辅导;对意志薄弱型的,重在意志锻炼;知识断层型的,重在接上知识链。 三、主动辅导,人格感化。对学困生要用爱心、耐心教育。学困生是在学习上出现了困难,在自觉遵守纪律上出现了问题,他们在困难之际,最需要的是恩师的教诲、感化。 四、在班级里实行“一帮一”活动,安排特殊座位,以优带差。 五、抓学困生“闪光点”、“传情报”、“送喜报”以激励他们进步。 六、正面鼓励,侧面教育。各班级采取激励措施,对学困生给以适当奖励。哪怕发现学困生身上一点闪光之处,即予以表扬,

哪怕发现学困生的一点进步,即予以鼓励,哪怕发现学困生的一处创新,即予以赞美,做到表扬多于批评,做到正面鼓励为主,侧面教育为辅。学困生,更多的是要在爱心呵护下成长。 七、定期做好家访,努力形成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学困生的转化,并作好记录。 八、学困生转化工作中,要全面渗透激励教育,多鼓励、少指责、多表扬,少批评。每一个学生都是发展主体,我们要让学生自我提高,主动发展,把潜能挖掘出来。心理障碍型学生要让其自觉认识到学习的意义,明确学习的目的,在外界影响下心理自我健全;意志薄弱型学生要让其自我监督;知识断层型学生要让其主动补习断层所学;环境困惑型学生要让其主动克服家庭困难、社会不良诱惑,摆脱环境阴影。 九、重视学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从根本上转变学困生的思想。 十、持之以恒,教育不懈。使学困生真正走出困境,必须持之以恒,教育上不松劲,行动上不懈气。 北大靳村小学 2015年5月

贫困学生资助方案14067

南董镇中学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为贯彻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学校公用经费的3%-5%。 二、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非在校寄宿贫困学生; 2、未享受生活补助的低保家庭贫困学生; 3、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孤儿、残疾、单亲贫困学生; 4、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庭经济特别困难贫困学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资助工作,负责资助流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组长:夏建才(校长) 副组长:郭力杰(副校长)成员:XXX(支部副书记) 张小英(副校长) 申芳(教务主任) 崔秀玲(教务主任) 刘辉峰(办公室主任) 王坦(团总支书记) 夏艳超(财务报账员) 李艳哲(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四、贫困学生的认定办法及资助金额 根据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评审小组确定受助对象及贫困等级,贫困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三级为“一般贫困家庭”。资助金额分别为:一级贫困资助金额为500-700元;二级贫困资助金额为300-500 元;三级贫困资助金额为200-300元。 五、申请资助程序: 1、贫困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2、班主任入户走访、调查询问贫困家庭学生具体贫困情况,填写《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精准核实情况调查表》,并留下影像资料。 3、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评审,确定拟受助对象及等级。 4、班主任发放《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相关部门签署“属实”意见后,班主任收回并交学校资助办公室。 5、公示拟受助学生情况,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6、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1 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学校资助办公室收集并审核资料,填写《贫困学生资助签字表》,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实施打卡发放,签字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并做好档案管理。 六、资助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抵扣。 七、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台账,对受助贫困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贫困学毕业后,学校将贫困学生的资料推荐给所在中学,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各级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区总工会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2007年北京市和北京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为330元)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007年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区总工会统一对区直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和各街道辖区企业的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基层工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基层工会要随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区总工会帮扶办公室职责 (一)法律援助。发挥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崇文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对低保家庭给予减、免服务费等优惠。 (二)技能培训。依托区总工会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帮扶中心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 (三)职业介绍。帮扶中心将充分发挥工会职介所中介组织作用,通过与北京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通过区总工会家政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针对4050人员,实行减免管理费、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各级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发放帮扶物品。 (六)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七)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四病?保险。 (八)每年按照市总要求,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一)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贫困大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贫困大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投身公益慈善(光彩)事业。先后为福利院、抗震救灾、困难学生、贫困地区、修桥铺路等捐款捐物累计1000多万元。2003年,首次资助贫困学生后,先后已经资助困难学生27人;为4所小学、一所中学等学校捐资助学。 为了提升资助贫困学生行动的持续性,积极响应市扶贫协会号召,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集团公司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专项行动。 一、资助目的 在经济上保障贫困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在精神上帮助贫困大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在技能上帮助贫困大学生毕业之前有一技之长,为贫困大学生毕业后尽快融入社会、更好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为集团发现人才、储备人才。 二、资助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贫困大学生子女(含在校大学生,下同); 2.集团公司员工亲属贫困大学生子女; 3.在校贫困大学生。 三、贫困大学生的界定 1.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无固定

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 3.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生。 四、资助步骤 贫困大学生资助由党支部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 1.集团公司内部贫困大学生信息由员工提供、人事部门初审;在校贫困大学生,由人事部门与校方沟通,大学生递交申请,经人事部门会同校方有关部门共同初审后,报工会复审、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并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报送董事长审批。 2.贫困大学生采取动态管理,每年由党支部牵头,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核实,时间为每年8月中旬。 五、资助措施 1.贫困大学生现金资助标准,要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资助金额由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 2.集团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实行结对帮扶制度:董事长帮扶1人,高层管理人员每两人结对帮扶一人,其他管理干部、全体员工每年为贫困大学生捐款。 3.集团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根据每名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利用暑期安排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实习岗位要根据大学生本人意愿及学习专业,并指定专人作为指导实习老师。实习期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对毕业后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大学生,由创业导师、董事长亲自指导,并指定集团公司相关高管作一对一的帮扶,从项目选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最新】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上进、自强自立,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且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奖、助、贷、勤、补、免”等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采取以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相配套的资助措施,尽力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各项资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受资助的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各项奖学金。

第六条学生资助资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负责管理,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财务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修订、奖助学金筹措等有关事宜。 第八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制订年度资助计划、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以及各类资助名单的审定等工作。 第九条各教学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初审工作。学院要根据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院的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名额的分配和评定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章资助方式

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 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 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 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 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

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 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 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 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此类特殊学生又称问题学生,这部分学生拥有正常的智商,但由于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及自身的因素,从而导致在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偏离常态,在品德、学习态度、心理等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一般的问题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1)纪律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不守纪律,严重小说小动,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对集体影响较大。学习成绩问题不大,品德方面也没有大问题。 (2)品德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品德方面。如打架骂人,欺负同学,劫钱,小偷小摸,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联系,离家出走,不孝敬父母等。他们多数学习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这类学生多是“边缘生”,往往一只脚在学校,另一只脚在社会。 (3)心理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心理方面。如自闭,忧郁,退缩,躁动,有攻击行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多疑,无法与他人沟通,等等。外向的有纪律问题,内

贫困优秀学生资助方案

麻塘镇中心小学贫困优秀学生资助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帮助优秀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偏关现阶段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千方百计为贫困家庭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不让任何一位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的全日制小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⑵遵守小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⑶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⑷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2.必备条件 (1)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或出现突然变故,学生生病住院,无力交纳学费、医疗费和无法保证基本生活费者; 3.对已资助的贫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助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谎报家庭情况而获得资助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因学习不刻苦导致学习成绩差,不能完成学业者; 4.生活不俭朴,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经常上网者。 三、资金管理、来源及资助形式 (一)资金管理 设立贫困生资助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二)资金来源: 校内事业收入提取5%用于奖励、减免。 (三)资助形式 1、特困生生活补助:因学生及其家庭发生突然变故,生活无着落者,经本人申请,按程序核实、审批后,酌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2、减免教辅款。 3、设立助学金,表现优秀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评审办法与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 2.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人选,填写《麻塘镇中心小学资助贫困生申请表》,班主任签署意见后随同有关证明材料上交学校。 3.学校全面审核后实施补助发放。

小学生贫困生帮扶制度

学校小学生贫困生帮扶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和《南阳市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报账员 成员:各班主任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世林 副组长:沈亚男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五、资金管理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月100元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六、贫困生补助资金的使用

资助贫困生实施细则

太平初中资助贫困生实施细则 为保证全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根据兴文县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家庭学生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农村年人均纯收入882元以下的为经济困难家庭资助对象为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一补”资助范围。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义务阶段的孤儿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组织机构 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贫困生的初审研究拟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符合优先资助的贫困生要同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设专人负责审核,对家庭脱贫,返贫等情况及时修订,实行动态管理。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排队提出贫困资助名单,报乡镇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并由学生及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乡镇资助办公室对资助金领取表进行审核汇总后到县资助办公室报账。 四、资金及档案管理 学校在填报或打印各种资助表格时,要统一使用标准的70克复印纸,便于档案的装订和保存。《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原件需手工填写,填写具体受资助的原因时,需要详细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在程序录入时,在对资助原因进行归纳,并按程序提供的选项选择录入条款,村委会审核意见是村委会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等相一致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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