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拍卖的规范管理,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以下列物品为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定:

1、1949年以前的各种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3、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4、1949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5、1949年以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中国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

第三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文物拍卖活动的(以下称文物拍卖企业),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

第四条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拍卖企业设立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许可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3、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4、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

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文物拍卖许可证;决定不批

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拍卖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六条从事文物拍卖的专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取得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

1、熟知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和鉴定能力;

3、具备一定的文物拍卖运作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由国家文物局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发给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国家文物局对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和取得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审。

第九条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之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年审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文物拍卖专业人员从业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

局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年审结论,并发布公告。

第十条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拍卖标的时应当征求有关文物专业机构或专家意见。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报

国家文物局审核。

文物行政部门不负责对文物拍卖标的出具真伪鉴别证明或价格评估证明。

参加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的专家,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15日前将拍卖标的资料及审核意见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二条下列文物不得作为文物拍卖标的:

1、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

2、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

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3、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

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5、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

6、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7、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8、其它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第十三条文物拍卖企业为使竞买人了解文物拍卖标的是否准许携运出境,可事先征求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意见。买受人如将文物携

运出境,须依法另行办理文物出境审核手续。

第十四条文物拍卖企业在境外征集的文物拍卖标的,携运入境时,应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将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报文物进出境审

核机构办理临时进境手续。

临时进境文物在境内的滞留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五条来自境外的文物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需要出境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国家有关私人携带文物出境的规定办理手续:

1、买受人为境内公民或法人的;

2、在境内滞留时间超过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期限的。

第十六条国家对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珍贵文物拥有优先购买权。

国家文物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拍卖企业对拍卖标的中具有特别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定向拍卖,竞买人范围限于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第十七条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在文物拍卖活动结束后30天内,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的内容,将该次文物拍卖记录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

行政部门备案。

国家优先购买的文物的拍卖纪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八条文物拍卖企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利用互联网举行文物拍卖活动。经批准可以利用互联网举

行文物拍卖活动的文物拍卖企业,在开展文物拍卖活动时,应当遵

守本规定的规定。

第十九条文物拍卖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书。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

浅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特别免责条款的缺陷与完善[摘要]在文物艺术品拍卖等交易中,因拍卖标的物的真伪而引发的纠纷日 益增多,人们普遍将“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规定“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条款。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规定特别免责的除外情形。 [关键词]文物艺术品;拍卖;特别免责条款;完善 我国近些年文物艺术品通过拍卖等形式进行交易异常火热,但随之而来的是“拍假”现象不绝于耳,由此引发了大量纠纷。业内人士普遍将文物艺术品拍卖中“拍假”现象归罪于《担保法》第61条第2款规定的“声明不担保”特别免责条款,纷纷质疑其公平性和合理性。事实上,特别免责条款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确实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立法上应当给予完善,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一、特别免责条款的合理性分析 我国《担保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文物艺术品拍卖中,拍卖人一旦做出此声明,拍卖人、委托人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一切不利后果。虽然“声明不担保”的特别免责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陷,但笔者认为,该项规则在拍卖交易中是完全必要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 首先,拍卖标的物一般多为旧物,而旧物大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瑕疵,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且势必加大拍卖人的经营风险,对拍卖人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利于拍卖行业的发展。就文物艺术品而言,由于大量的文物艺术品本身的真伪无法做出科学客观的结论,在此情况下要求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品真伪或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既不尊重客观事实,也有悖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法律上赋予委托人、拍卖人特别免责,可以声明不保真。竞买人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自己的决定,这样才体现客观、公平、公正。 其次,在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形成了自己特定的交易惯例。文物艺术品交易成为专业知识、经验的较量,能否购得真品全凭买家的鉴别能力。无论是买家买假了还是卖家卖漏了,均不能退货或找后账。买家也许买假买贵,卖家也许卖漏卖低,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故长期以来形成了不允许成交之后轻易反悔的交易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内在合理性,体现了买者自慎是这一合同法的古老法则。 总而言之,特别免责规则是以丰富的社会实践为基础,以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为依托,是在长期的拍卖实践中形成的,并通过对拍卖人、委托人义务的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3年6月19日经国家文物局第2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4日发布实施。 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拍卖的规范管理,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以下列物品为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定: 1、1949年以前的各种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3、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4、1949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5、1949年以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中国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

第三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文物拍卖活动的(以下称文物拍卖企业),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 第四条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拍卖企业设立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许可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3、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4、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文物拍卖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拍卖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六条从事文物拍卖的专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取得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 1、熟知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和鉴定能力; 3、具备一定的文物拍卖运作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由国家文物局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发给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总13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1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基本原则 3.1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 3.2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艺术品传播的 原则。 4拍卖标的征集 4.1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拍卖资质相符。 4.2拍卖人在征集前可通过适当的媒介对其征集活动进行宣传,主要宣传内容包括:征集时 间、征集地点、征集范围以及联络方式。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8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古董艺术品拍卖服务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物品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及指定的大拍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物品(详见合同附件)参加甲方艺术品展览或指定的大拍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物品参加拍卖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文物艺术品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2004-05-06 【正文】 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第1 条 本办法依据国立故宫博物院(以下简称本院) 组织条例第二条本院掌理事项之规定订定之。 第2 条 本院古文物及艺术品(以下简称文物) 之登录、保管、维护、展览、摄照、出版、研究及宣扬,悉依照本办法之规定。 第3 条 本院各项文物,均应依左列步骤办理总登记,由登记组设置登录簿,为统制纪录,建立登记卡片,为明细纪录,并纳入资讯管理,俾便查考与研究。 一旧藏文物除由本院器物、书画、图书文献等处(以下简称各处) 分别保管维护外,由登记组根据有关资料,载入登录簿,为使各项文物有效存证,并编制藏品清册,分存各处及登记组,制作品名卡片,卡片附贴文物照片。 二新收文物,由登记组办理登录,摄照制卡建档,移交有关各处典藏保管。 三寄存文物经物主同意,得借出展览;亦得经由本院向外借展,其借出借入,统由登记组会同各处按规定办理,其办法另订之。 第4 条 文物库房之管理,应依照左列规定办理:

一文物库房分别装设电脑控制读卡机及普通锁两种,并以卡片及钥匙开门,其卡片及钥匙由本院主管处长指定适当人员掌管,并签报院长核定后实施。 二库房启闭,由卡片及钥匙掌管人员会同有关职员为之,惟读卡机须配合控制中心,电脑设定开放时间区(上班时间) 及管制时间(非上班时间,及例假日由控制中心管制) 使用,而库房启闭除控制中心应留有记录供查考外,另进出原由由掌管人员逐次作成库房日志,每日送处长核阅存案。 三非办公时间不得开库,如遇特殊事故开库,应由值夜值日或掌管之科长以上人员报请其处长准许后,通知控制中心将管制时区解除,再分别以卡片及钥匙开门,倘遇紧急事故得由控制中心会同掌管人员开启,惟事后皆应专案签报院长核备。 四开启文物箱件时,应有掌管工作人员二人及工友二人以上到场始得办理,并应详细记录工作情形,每日送处长核阅。 五凡因公务需要提取之文物,应当天送回库房,其因修补维护者不在此限。 六库内所存文物,除经常清点、整理、编目、展出及阅览,由主管处长通知掌管人员开箱办理外,如有特殊事故开箱,须签报院长核准。 七重要来宾要求参观库房或库藏文物时,须经院长核准,始得办理。接待特别观赏研究提取库藏文物办法另订之。 八库内所藏文物,应经常会同科技室作安全维护检查。 九院外人士不得进入库房;院内员工非因工作需要,亦不得进入库房。 一○库内严禁烟火,下班后并应关断照明设备之电源。 一一库房内文物箱之存贮、提件、归箱、签封等装箱工作,得在掌管人员严密监督下由熟练技工为之。 一二掌管人员对开箱、提件、归箱等之工作情况应予详确记录;主管处长并应作不定期抽查,以收监督之效。 一三如因掌管人员疏忽失职,致文物破损或遗失,应查明情节,依权责课以应得之处分。

全国文物拍卖企业

全国文物拍卖企业·行业资质等级名单公布 美讯在线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99120380.html, 2011年 01月 26日 10:47 来源:雅昌艺术网 据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开展的2010年拍卖行业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已经完成,全国共有1648家拍卖企业申请参加,全国共评出AAA级资质企业93家、AA级资质企业442家、A级资质企业793家。 从评定名单中发现,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参评的数量并不多,对此中拍协介绍,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资质评定结果一般来讲对其业务目前阶段影响并不大,因为社会委托人士目前对资质评定还不了解,不会单纯以资质等级去衡量和选择拍卖行,所以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参评的积极性相对不如开展综合拍卖业务的企业那么高。第二,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是衡量企业的整体实力,包括企业的诚信评价、规范程度、经营规模、企业管理、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贡献等评定标准,个别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单一地追求业务,在企业的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其它方面有所放松,其资质的评分也不高。 记者从中拍协进一步获得了详细信息,参加2010年全国拍卖行业资质评定的1648家企业中,有99家企业是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占全国文物拍卖企业总数的40.41%;其中被评定为AAA级资质的有35家;AA级资质的有42家;A级资质的有22家;没有参评或未评上的有146家。 另悉,《拍卖企业资质评定标准》已经通过商务部公开征求意见,即将上升为国家标准。 全国文物拍卖企业·行业资质等级名单 序号名称拍卖范围拍卖行业资质等级 1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AAA级 2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AAA级 3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AAA级 4中鸿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AAA级 5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AAA级 6北京建亚世纪拍卖有限公司第二、三类文物AAA级 7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AAA级

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参考范围

2014年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考试参考范围 一、文物保护及拍卖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掌握文物保护与文物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提高考生从事文物拍卖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考试参考范围: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二)文物拍卖管理制度:《拍卖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等。 (三)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规范:《刑法》(涉及文物部分)、《野生动物保护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关于颁发“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和“一七九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的通知》、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运输包装规范(GB/T 23862-2009)》、《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SB/T 10538-2009)》等。 (四)相关国际公约:《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 二、陶瓷器专业知识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掌握中国古代陶瓷发展史理论知识的情况,考察鉴定业务实际能力,提高考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研究鉴定陶瓷器的水平。 考试参考范围: (一)了解我国陶器的起源及发展简史。 (二)了解新石器时代陶器的主要分布区域及各文化类型陶器的主要特征。 (三)熟悉夏至清代各时期陶器的主要品种及特征。 (四)了解各时代(商代至西汉)原始瓷器的特征。 (五)了解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瓷器的分类及特征。 (六)了解隋唐五代瓷器的分类及特征,熟悉这一时期邢窑、定窑、越窑、长沙窑等主要窑场的瓷器品种及特征。

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考试(玉器一)复习资料

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考试(玉器一)复习资料 一、玉器得起源与发展简史 1、目前我国发现最早得玉器制品就是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约7000—8000年之久得河姆渡文化遗存。 2、 1)玉器得朴素期:从玉器得起源至新石器时代中期大约4000—5000年左右得时间,其主要表现为玉器从无到有,器型、纹饰简单,有了类似时期钻孔、磨制得玉器专门加工技术。 2)神秘期:包括新石器时代晚期、商代与西周,以及东周早期约2000年左右得时段。 3)恢宏期:包括春秋战国至秦汉大约持续1000年左右得时段,由于此期玉器得加工琢制技术大为提高,其造型纹饰丰富多彩,适用范围极为广泛,而且逐步趋于普遍使用,不论在数量上或加工技术上,都使这个时期成为中国玉器得巅峰时期。 4)精致期:隋唐至宋代就是此期玉器成熟得代表时期,也就是精致期得主要时代。 5)繁琐期:此期历元明清三朝,其中又以清朝为主。 3、古玉器得价值与功能 1) 政治功能:古玉器为等级制得物化,玉得道德、文化观念。 玉器为等级制得物化表现在: (1)从新石器时代中期起,氏族首领得墓葬中就出土了许多精制得玉器,如良渚文化。 ( 2)商周时代,上述现象更加普遍。如二里头文化中得“柄形饰”只出现在大型墓葬中。 (3)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六瑞”得使用规定。 ( 4)秦以前,“九鼎”象征君权;秦以后,玉玺成了君权得象征;秦始皇制成一枚传国玺,以后各代帝王认为得了此玺才就是真命天子。以玉为玺得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乾隆皇帝厘定得25枚宝玺,绝大多数为玉制。 (5)汉以后各代规定,达到某一等级得人才能有资格得到什么形制得玉玺。 (6)唐代明确规定了官员用玉得制度。 玉被赋予了道德、文化观念表现在以下方面: ★玉得道德文化观念从西周发展起来,源于民俗;经儒家学派宣传、推崇,被思想家理念化,更具生命力;历代统治阶级巧妙加以利用;被民众所接受。这就是玉器长盛不衰得一个重要原因。★"君子比德于玉"就是儒家得用玉观。古代,玉象征伦理道德观念中高尚品德。 2) 经济价值:古玉器作为聚敛财富得手段。 (1)玉器作为聚敛财富得手段、显示富贵得一种标志,在新石器时代已见端倪, 如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 (2)商代,已用玉作币,以玉作交换与贡品。 (3)西周,“玉璋价值80朋”相当于10块田得价格。 (4)春秋时期,名贵得玉器价值连城,出现以玉熄战事、以玉求宽释、以玉得官爵;以白玉为币。争玉,战争,割地相让。 (5)宋代,已有玉肆经营玉器。 (6)明代以后,玉器商店更多。 ( 7)到清朝,玉器身价普遍升高,有"古铜旧玉无身价"之说。 3) 礼仪功能:礼仪用玉一直占中国古玉器得主流。 从新石器时代晚期起,礼仪用玉一直占中国玉器得主流。 “六瑞”与“六器”就是封建社会礼仪用玉得主干。 “六器”:琮、璧、璜、圭、璋、琥; "六瑞":镇圭、桓圭、信圭、躬圭、古璧、蒲璧。 4) 装饰功能:佩饰与玩赏就是古玉器得最初功能。 佩饰与玩赏就是玉器得最初功能,也一直就是玉器最广泛得用途。 ◆古代有“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得说法。 ◆新石器时代:东北、华北、江南得文化遗址中,均发现饰玉。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拍卖资质相符。

2009年文物拍卖资质考试政策法规试题B卷

2009年文物拍卖资质考试政策法规试题B卷 2009年度申报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企业专业人员考试 《法律法规》试题(B卷) 一、不定项选择题:(单选或多选,每题2分,共10分) 1、文物拍卖企业聘用的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A、离、退休人员 B、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C、丰富的文博专业知识及学术成就 D、非参与文物拍卖标的、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出入境审核的人员 E、非受聘于两家(含)以上拍卖企业的人员 2、具有第二、三类文物拍卖资质企业申报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资质,需具备如下条件:() A、依法成立、连续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B、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第一类文物拍卖资质企业专业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包括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 C、《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度检验合格 D、年文物拍卖标的成交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3年以上 3、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以下选项中可以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有:() A、古玩城 B、经批准的文物商店 C、文物产权交易所 D、经批准的文物拍卖企业 E、经批准设立的民营博物馆

4、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最迟应在拍卖公告前()个工作日,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意见和资料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备案。 A、15 B、7 C、14 D、20 E、10 5、下列物品不得作为文物拍卖标的的有:() A、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B、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实物、手稿、图书资料及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 D、从文物商店购买的文物 E、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 二、判断:(每题2分,共20分,请在题后括号内划“√”或“╳”) 1、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拍卖文物时,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时,文物行政部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为其保密。() 3、国家对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珍贵文物拥有优先购买权,国家文物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定向拍卖,竞买人范围不限。() 4、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全国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述评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 在新常态下取得新发展——2015 年全国 10 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述评 中拍协艺委会 二○一六年一月

前言 2015年,是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恢复发展的第23个年头,也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成立20 周年暨中拍协艺委会成立15周年。 尽管20 余年来经历了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在商务、文化、文物、标准等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业内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发展仍取得历史性成绩: 一是在市场规模上取得国际地位。依托于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较高增长的背景,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迅速,尤其是2009年出现单件拍品过亿后,市场持续向好并至2011年达到高峰,成交 额553.53亿元,跃入国际前列,改变全球格局,获得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国际主导权。 二是在行业建设上取得历史突破。艺委会从成立开始即强抓行业自律,研究行业标准,至2009 年颁布《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2011年发布《自律公约》并确定“建设市场诚信,提升行业质量”的工作任务,经过五年努力,现已建立完成涵盖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市场诚信建设的行业规范体系,并形成以186家自律公约企业为主体,以56家达标企业为核心的行业主流队伍。 三是在战略发展上取得主动优势。近年来艺委会引导行业发展进入国际化和信息化进程,国际与国内市场间开始了有益交流和互融;国际平台框架完成搭建,并成功推动完成若干项国际重要交流合作项目;与此同时,拍卖运行的诸多环节也不断运用信息技术得以提升。 当前,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以增速放缓为特征、以集约发展为内涵的新常态,是新旧常态过渡和转折时期,对于拍卖行业亦然。历经 2009-2011 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正处于 理性回归、结构调整、优胜劣汰的阶段,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重新认识行业的市场定位及其社会功能,调整经营思路和构建市场诚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文物拍卖企业达436家,从业人员6000多人,年度成交额300 余亿元(本文所述成交额均含买方佣金)。本述评以北京保利、中国嘉德、北京匡时、杭州西泠、北京翰海、广东崇正、上海朵云轩、北京诚轩、北京荣宝、北京华辰等10 家拍卖公司为样本,对2015年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情况进行分析。 10家公司数据显示:2015年市场规模较上年有所下调,上拍量下降 13.96%、成交量下降 13.40%、成交额下降 15.38%。从市场结构上看,近现代和当代书画的缩水直接拉动整体市场下滑;古代书画、油画及当代艺术、宫廷艺术、佛教艺术保持稳定增长,名人信札等新兴门类逐节攀升。从需求结构上看,大资金依然锁定名家巨作,老藏家理性出价,新买家偏好多元。在行业建设上仍不断完善,专业化、标准化、学术化和国际化进程不断迈近。 — 1 —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文物拍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拍卖的规范管理,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以下列物品为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定: 1、1949年以前的各种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2、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3、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4、1949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5、1949年以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中国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 第三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文物拍卖活动的(以下称文物拍卖企业),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 第四条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拍卖企业设立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许可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3、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4、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 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文物拍卖许可证;决定不批 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文物拍卖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六条从事文物拍卖的专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取得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 1、熟知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和鉴定能力; 3、具备一定的文物拍卖运作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由国家文物局认定。经认定合格的,发给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国家文物局对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和取得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审。 第九条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在每年三月底之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年审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文物拍卖专业人员从业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 局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年审结论,并发布公告。 第十条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拍卖标的时应当征求有关文物专业机构或专家意见。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报 国家文物局审核。 文物行政部门不负责对文物拍卖标的出具真伪鉴别证明或价格评估证明。 参加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的专家,不得在文物拍卖企业任职。

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2016中国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时间:2016年5月

目录 一、艺术品相关概述 (1) (一) 定义 (1) (二) 分类 (1) (三) 用途 (1) (四) 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因素 (1) 1 艺术本体价值 (1) 2 艺术载体价值 (2) (五) 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3) 二、艺术品行业监管 (3) (一) 监管体制 (3) (二) 法律法规 (4) (三) 政策 (4) 三、艺术品市场概况 (8) (一) 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额 (8) (二) 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额 (8) 四、中国艺术品行业结构分析 (9) (一) 主要细分市场分析 (9) 1 一级和一级半市场分析 (9) 2 二级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分析 (10) 3 中国艺术品进出口分析 (14) (二) 经营产品结构分析 (15) 1 艺术原创品 (15) 2 艺术衍生品 (18) (三) 主要经营主体分析 (19) 1 画廊 (19) 2 拍卖公司 (21) 3 保险公司 (21) 4 文交所 (23) 5 艺术品基金 (25) 6 艺术品电商 (27) (四) 艺术品需求分析 (28) 1 艺术品需求内容 (28) 2 艺术品需求主体 (29) 五、中国艺术品市场展望 (33) (一) 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未来规模的主要因素分析 (33) 1 中国经济未来增长情况 (33) 2 美术馆的运营情况 (33) 3 企业对于艺术品收藏的重视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33) 4 个人对于艺术品的需求情况 (33) 5 市场信心 (34) (二) 专家的看法 (35) (三) 结论 (35)

艺术品拍卖

艺术品拍卖 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品,它具有(个性(艺术审美)、民族性、历史性和社会性。) 艺术品的特性有:⑴非统一性;⑵非实用性;⑶非再生性;⑷非确定性。构成了艺术品的有价和无价。 艺术品的价值:⑴艺术价值;⑵历史价值;⑶收藏价值;⑷经济价值。 西方艺术品主要分为分为(纯艺术品)和(亚艺术品)两大类。 构成西方艺术拍卖市场主体的是(西方油画)(珠宝)和(名人纪念品)约占市场总量的(70%)左右。 中国艺术品成交额比较大的是(书画)和(瓷器)。 艺术品拍卖的效应:⑴投资效应。⑵文化效应。⑶广告效应。 艺术品的征集一般由拍卖公司通过(社会广告),向收藏家发信函等方式把本公司征集拍品的信息传达出去。而后业务人员(主动上门)和(坐堂接待)两种方式与物主接触。 判断文物艺术品价值的主要因素:第一因素:真与伪,第二因素:名家与非名家,第三因素:精品与非精品,第四因素:少与多,第五因素:保存是否完好,第六因素:玩赏性的强与弱。中国的瓷器拍卖以(伦敦)、(香港)、(纽约)为最。 艺术品在功能上主要表现为(欣赏性),具体又分为(玩赏)和(观赏)。 经营艺术品的行家常以(真、精、新)评价好货色。 判定文物艺术品价格的主要依据:⑴要分析艺术品自身的价值。⑵要参考市场的价格行情。 ⑶要充分考虑委托人的意愿。 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成立的条件:⑴有一定的主办单位或者发起单位,经过当地拍卖业和文化、文物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⑵有标准的注册资本。⑶有合格的专业人才—5名文博(培训教师讲5名文博是文物法最新规定,不作为重点)。⑷有公司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仅拍艺术品仍为(注册资本是100万元),经营拍卖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则为(1000万元)。 主要的艺术品拍卖中心有(伦敦)、(纽约)、(瑞士)、(巴黎)、(香港)及(北京)、(上海)。问答题: 1、艺术品的特性是什么?简述艺术品与文物的相互关系。 艺术品的特性有:⑴非统一性;⑵非实用性;⑶非再生性;⑷非确定性。构成了艺术品的有价和无价。 与文物的相互关系:艺术品与文物是一种互相交*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分别。艺术品是通过所塑造的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社会意识形态的作品,是艺术家创造的有审美价值的艺术载体,它包括当代的艺术品不等于文物,只有其中的一部分是艺术品,主要是以故艺术家的作品或列入文物年限的艺术品可以称为文物,文物不等于艺术品,因为文物的范围更加宽泛,它由所在国家的法律来确定,把一定年限内和一定范围内的实物定为文物。(一)国际上对文物的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免收税金。(二)我国对文物的规定: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2、艺术品价值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艺术品的价值有:⑴艺术价值(审美价值);⑵历史价值;⑶收藏价值;⑷经济价值。有审美价值、历史价值才有收藏价值。 3、文物艺术品价值判断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2020)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202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关要求,现对《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等三部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如下。 一、对《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第二项“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资历或业绩证明及聘用(任职)证明”修改为:“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工作资历或业绩证明及聘用(任职)证明”。 二、对《文物拍卖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二项“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记录”修改为:“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二)删去第六条第三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含变更记录页)复印件”。 三、对《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第一项“有效期内且与准许经营范围相符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印件”修改为:“有效期内且与准许经营范围相符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印件”。 本决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根据本决定作出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 《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 国家文物局 2020年4月30日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拍卖管理,规范文物拍卖行为,促进文物拍卖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列物品为标的的拍卖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1949年以前的各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二)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三)1949年以前与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代表性实物; (四)1949年以后与重大事件或著名人物有关的代表性实物; (五)1949年以后反映各民族生产活动、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的代表性实物; (六)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1949年以后已故书画家、工艺美术家作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物品。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制定文物拍卖管理政策,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文物拍卖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拍卖活动。 第二章文物拍卖企业及人员 第四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第五条拍卖企业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二)有5名以上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三)有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四)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文物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拍卖企业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1 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文物艺术品经营性拍卖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拍卖 auction 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2.2 拍卖当事人 parties to auction 参与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3 拍卖人 auctioneer 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4 委托人 client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竞买人 bidder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拍卖标的 object of auction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7 买受人 vendee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2.8 拍卖图录 catalogue 拍卖人于拍卖日前制作、对拍卖标的进行介绍的图片或者文字资料。 2.9 拍卖规则 condition of business 在拍卖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遵守的相关规定。 2.10 委托拍卖合同 contract for authorization of auction 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确立委托拍卖关系的协议。 2.11 预展 preview 拍卖人依法对拍卖标的进行的公开展示活动。 2.12 委托竞投 absentee bid 拍卖人应竞买人的请求,在拍卖现场为其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服务。 2.13 成交确认书 written confirmation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对拍卖成交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3 基本原则 3.1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 3.2 文物艺术品拍卖应遵循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优秀文物 艺术品传播的原则。 4 拍卖标的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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