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应建面积表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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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一、配建标准
(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二)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三)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
(四)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
(五)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民防结建面积配建表
注:①表中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均采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修订版中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②用地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均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均不含构筑物的面积。
人防国家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2、晋政办发[1998]32号文件。
1、十层(含)以上和基础开挖三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建与该建筑物同底层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新建居民区、住宅小区、统建住宅一次下达地面规划总面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的民用建筑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单体工程建筑项目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不含)以上;应建而不建,按应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800元。
2、单体工程建筑项目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含)以下,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35元。
小区人防工程面积要求是什么

小区人防工程面积要求是什么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9层(含)以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居民住宅
按地面建筑面积4%修建 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新建9层(含)以下除居民住宅以外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建筑人防,以人民防空工程为必要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统称。
多
以地下车库为主要体现形式,内部设置人防门、封堵门、照明、通风、给排水、通讯网络等战时掩体所需硬件。
另外,人防面积计算有以下规定:
1、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按照“满堂红”修
建防空地下室;
2、按照“满堂红”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计算方法:
(1)首层建筑面积与标准层一致的,按照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2)裙楼建筑:
①标准层按照投影面积计算防空地下室面积;
②非标准层竖向分割标准层投影面积后的所有层累加总面积的4%(非海口、三亚地区按2%)计算防空地下室面积;
③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合计=①+②。
(3)首层为架空层的建筑按照标准层投影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最新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一般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
C语言上机150道题及参考答案1.某一门课程考试之后,需要统计考生(10人)的平均成绩,并找出其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全国重点城市(省级)人防配建面积标准统计

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 室管理规定修正版2009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防空法》办法 修正版2009
以上防空地下室。
上海
本市中心城、新城、新市镇和各类产 业园区(含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 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 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修建民防 工程(以下简称结建民防工程); 新建的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 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 民用建筑,应按规定配建民防工程,
之三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 层又有多层,应按 上述要求对建筑进 行竖向分割后,分 类计算应建设人防
面积指标
城市建设规划确定新建的住宅区,不论是开发性建设或属集资联建,按其规划除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其余建筑总面积超过 七千平方米的,按其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3、地下商业街和其他单建地下建筑,其中具有防护等级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地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如必须利用
单建地下建筑应 地下室安装为楼房服务的设备时,其中防空
按其总面积的30% 地下室的面积也不得少于建筑面积的百分之
修建人防工程
三
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
应按其总建筑面积 的2%修建防空地下
室;
的民用建筑,应修建“ 满堂红”地下室,其中 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不 得少于建筑面积的百分
重庆
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的面积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 地下室。
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不足二 百平方米的,按二百平方米安排,就 地集中或单独修建公共人民防空工程 。
深圳 辽宁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设防区 域内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规划确定的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其他建设项 目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符合人民 防空规范要求的防空地下室或者防空 城市(含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县城) 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域新建民用建筑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埋深应根据地下室zui高水位线、地面荷载及地质条件确定,采用桩基时应符合桩基人防抗力等级的有关规定;2. 顶板及底板的zui小厚度应根据结构承载力、地下水位、管径及埋设深度等因素确定;3. 顶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300mm,底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200mm;4. 墙体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人防专用墙体,不得采用加气混凝土墙体等强度较低的墙体。
二、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埋深应根据地下室zui高水位线、地面荷载及地质条件确定,采用桩基时应符合桩基人防抗力等级的有关规定;2. 顶板的zui小厚度应根据结构承载力、地下水位、管径及埋设深度等因素确定;3. 顶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300mm,底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200mm;4. 墙体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人防专用墙体,不得采用加气混凝土墙体等强度较低的墙体。
三、地下室人防面积建设标准:1. 人防工程应按平战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建设;2. 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建设场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3. 人防工程的防护等级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建设场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4. 人防工程的出入口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建设场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
四、人防工程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1. 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应满足战时人员、物资疏散和平时使用的要求,并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2. 人防工程的通风、给排水、电气、消防等设施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平时使用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3. 人防工程的内部装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防护要求,并应采用符合人防工程标准的材料;4. 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定。
五、人防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1. 人防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定进行;2. 人防工程的验收应包括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和防护设备设施验收;3. 人防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验收。
2021年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欧阳光明(2021.03.07)2、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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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收文编号:
编号
栋数
层数
总建筑面积(㎡)
首层建筑投影面积(㎡)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合计
备注:1、十层以上(含十层)或者基础埋深超过3米建筑单体排列在前,首层建筑面房翻新住宅项目首层建筑面积必填,应建人防面积与之相等;
3九层以下(含九层)建筑单体排列在后,首层建筑投影面积不必填写,应建人防面积按该单体总建筑面积3%计算;
4、相同的建筑单体可合并填写,不同的建筑单体每一栋均按上述第1、2点分列;
5、分期建设项目按期书分页填写,并在“工程项目名称”中注明第几期;
6、此《统计表》不够可自行复印填写。
建设单位经办人:日期:
(建设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