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施与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推动党风和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既是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行为的载体,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又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促使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它具有现实的选拔、任用干部的价值和历史的考证干部的价值。
第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仅作为本单位党组织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不作它用。
第三条凡是由公司党委、行政任命或聘任的公司中层正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均属建立廉政档案的范围。
对现已退休、离休(包括返聘)的领导干部,不再建立廉政档案。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干部自然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民族、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现任职务、从事专业、工作简历等。
(二)配偶及子女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三)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奖惩时间、主要原因、受何种奖惩。
(四)群众信访举报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的摘录和组织查证结果。
(五)干部勤政廉政主要事迹登记表。
(六)民主评议干部登记表。
(七)收入申报、礼品登记表。
主要是指按有关规定应该进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的领导干部。
(八)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一旦建立廉政档案,如出现离职、辞职、免职、撤职等情况,只要本人不调出本公司,档案将永久保存;调出本公司的,档案保存十年后销毁。
第六条廉政档案建立以后,如发生死亡、失踪、开除公职、出国逾期不归或调出本市的情况,档案保存五年后销毁。
第七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由纪监部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
第八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严格移交手续。
第九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任务,除纪监部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外,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各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与协作,积极主动地提供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并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根据中央、省和扬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全市副镇(局)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合法、真实、安全。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廉政办负责,市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作配合。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一)领导干部基本情况;(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三)民主评议、测评结果情况;(四)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情况;(五)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六)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七)信访反映问题的核查结论、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结论;(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九)制度执行问责情况及其他奖惩情况;(十)其它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廉政档案资料的要求:(一)凡领导干部本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二)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在材料上载明出处和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其中奖励、处罚、通报等有关资料,应为该单位的正式文件;非正式文件形式的有关资料,须经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印章。
第七条廉政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一)组织、人事、审计、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承担提供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信息的义务。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提供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个人收入申报情况等;审计部门负责提供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公安、检察、法院和信访部门负责提供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相关核查结论。
有关材料每半年整理一次送交市廉政办,重要材料及时送交。
(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无纪检监察组织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应将领导干部呈报、提供的个人廉政信息材料及时报送市廉政办。
(三)市纪委机关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整理职责范围内有关领导干部的廉政信息材料,每半年向市廉政办报送一次,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送。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状况的一套文件资料,用以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第二章廉政档案的组成第四条廉政档案由个人基本资料、廉洁从政承诺书、廉洁履职报告、违纪违法处理决定书、廉洁教育证书、廉洁从政奖励证书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并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三章廉政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廉政档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领导干部入职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提交个人基本资料,并在一个月内签署廉洁从政承诺书。
第八条入职后每年,领导干部应当填写廉洁履职报告,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廉政风险以及自身的廉政情况。
第九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完善主要包括个人廉洁从政奖励的记录、个人廉洁从政教育的记录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教育证书等内容。
第四章廉政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本公司应当成立廉政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监督和评估廉政档案的工作。
第十一条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归档、调阅和更新等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和规范。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使用主要包括警示教育、廉政考核、奖惩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应当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权限进行合理的使用。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委员会应当每年定期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委员会应当制定适当的奖惩措施,对廉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和教育。
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

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廉洁从政成为了我们党和人民共同的期盼。
为了确保干部廉洁从政,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各级党委纪委相继制定了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的干部廉洁档案的实施旨在加强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蔓延,保障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社会信任力的建设。
三、实施对象干部廉洁档案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以及其他在职公务员。
四、实施内容1.建立干部廉洁档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应建立干部廉洁档案,记录干部的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以及相关考核评价资料。
2.推进廉洁教育各级党委纪委要定期组织廉洁教育活动,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自觉性。
3.强化违纪违法查处各级党纪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并将相关材料归档于干部廉洁档案中。
4.定期档案审查各级机关要定期对干部廉洁档案进行归档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记录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干部个人的权益。
五、实施步骤1.制定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办法和程序各级党委纪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程序,明确档案的建立、管理、审查、整理等相关事项。
2.加强组织管理各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办法和程序。
3.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各级党委纪委要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包括廉洁从政理论知识、廉政演讲比赛、廉政案例研究等,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素质。
4.完善档案审查机制各级机关要建立档案审查的机制和程序,定期对干部廉洁档案进行归档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中的问题,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实施效果干部廉洁档案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高干部的廉政素质,降低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增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七、总结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doc

xxx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1XXx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为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已退出现职、尚未退休的领导干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廉政档案内容(一)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奖励、惩处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等;(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情况;(三)网络舆情反映情况、主要问题线索及线索处置情况;(四)信访有关材料;(五)函询诫勉谈话材料;(六)违纪违规处分材料;(七)其他方面材料。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填报(一)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年度检查。
管理对象及相关信息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
(二)领导干部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集中报告一次,报告内容由本人亲笔填写或本人签名确认,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管理(一)廉政档案由x纪委负责管理。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档,统一入库管理;(二)廉政档案的查阅必须经xx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调阅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四)领导干部调出、退休、辞职、病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其廉政档案报x纪委主要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五)廉政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六条在廉政档案填报和管理中,有瞒报、不报、弄虚作、泄密、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由x纪委负责解释。
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

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洁意识,加强廉政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所有干部。
三、档案建立与管理1. 档案建立(1)各单位应根据干部岗位特点,建立干部廉洁档案,记录干部个人简历、政治表现、廉政教育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相关内容。
(2)干部廉洁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档案保管(1)各单位应划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保管制度,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2)干部廉洁档案应存储在指定的档案室或专门的电子档案系统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四、信息采集与录入1. 信息采集(1)各单位应建立干部信息采集机制,及时获取干部的个人和工作相关信息。
(2)信息采集范围包括个人收入、家庭财产、奖惩情况等,旨在全面了解干部的廉洁状况。
2. 信息录入(1)干部廉洁信息应由相关人员进行录入,确保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录入的信息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以方便查询和使用。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干部廉洁档案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核对。
(2)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培训,通过干部廉洁档案的管理,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
2. 评估考核(1)建立干部廉洁档案评估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评估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晋升职务和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六、宣传与教育1. 宣传工作(1)各单位应加强对干部廉洁档案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对廉洁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2)通过内部刊物、会议等渠道,宣传干部廉洁档案的好处和实施情况。
2. 教育培训(1)各单位应开展定期的廉政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干部廉洁意识和自觉遵守廉洁规定的能力。
(2)针对干部廉洁档案的重要内容和管理要求,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
七、保密与隐私1. 保密原则(1)各单位应制定保密制度,确保干部的个人信息和档案内容的保密性。
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

干部廉洁档案实施方案一、背景干部廉洁档案是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重要记录和证明,具有保护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廉洁档案的建设和运用,确保其准确、全面、可信、可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档案建设(一)核心内容1. 入党志愿书:凡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应填写入党志愿书,详细阐述个人加入党组织的动机和对党的忠诚度。
2. 身份信息:包括干部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等,以及入党时间、任职经历、奖惩情况等。
3. 财产情况:干部应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
同时,每年需要更新一次财产状况。
4. 家庭关系:记录干部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因家庭成员涉及的事项可能影响干部廉洁形象。
(二)档案管理1. 统一管理:各级党委应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来负责干部廉洁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信息录入:将干部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
3. 审核监督:对干部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同时,加强对廉洁档案的监督,定期进行抽查和核验,以防止数据造假等问题。
4. 更新维护:对干部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及时更新个人奖惩情况、工作岗位变动等信息。
三、档案运用(一)廉洁审查1. 入党审查: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的廉洁档案进行审查,确保党员的廉洁从政。
2. 考察调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通过查询廉洁档案,结合干部个人表现、工作能力等因素,对干部进行全面考察,确保选拔优秀干部。
(二)廉洁教育1. 廉洁培训:将干部廉洁档案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依据,结合党委组织的廉洁教育计划,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干部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
2. 档案宣传:通过利用廉洁档案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弘扬廉洁从政的正能量。
四、监督与评估(一)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各级党委应建立健全干部廉洁档案的内部审查制度,对廉洁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廉政档案是指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客观反映集团公司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政情况的相关材料以及个人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的材料等。
第三条廉政档案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参考,也是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纸质廉政档案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内容的电子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集团公司各单位纪委或纪检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对于拟提拔或新任为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可直接调用和调取集团公司各单位纪委或纪检机构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七条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干部任免审批表或者本人基本情况;(二)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有关材料,包括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和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材料,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材料;(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材料;(四)其他材料,包括民主生活会发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
第八条廉政档案所需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依照有关规定收集、调取、保管。
(一)本办法第七条第一、四项所列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商综合管理部或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二)本办法第七条第二、三项所列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收集。
第九条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职务变动的,综合管理部出具有关任免材料(文件)后,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纪委予以更新。
第十条集团公司纪委应当严格管理廉政档案,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录入、补充完善、整理保管、提供查询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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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施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发挥廉洁档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和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关于建立阳煤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廉洁档案是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生活和从事各类公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有关备考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实行以书面立卷为主的管理方式。
三、廉洁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全矿助理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建档对象)。
四、廉洁档案管理工作由矿党委统一领导,矿纪委牵头组织,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矿有关职能部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矿成立廉洁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廉洁档案的建立、推进和管理工作。
组长:张文才
副组长:张宝元
成员:政治工作部、纪委、综合人力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基层其他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纪委。
办公室主任:杜春明,副主任:马素红。
五、廉洁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记录、材料归档以及日常维护、办理调阅转移、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廉洁档案管理坚持客观、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积极作用,为党员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廉洁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由建档对象完成的相关资料
(一)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情况。
包括建档对象个人身份、工作履历、职务变动、廉政培训、获奖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近亲属的基本情况。
(二)个人评价。
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知并做出评价。
(三)执行六项纪律的自我鉴定。
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的六十六个负面清单进行针对性的自我鉴定。
(四)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情况。
建档对象在处理个人及子女重要事项相关事宜的申请和报告。
(五)在重点节点和关键时期做出的廉洁保证书。
(六)民主生活会汇报材料。
(七)述廉报告。
二、由相关部门完成的资料
(一)纪检监察信访核查情况。
纪检监察部门对建档对象有关问题的初核、立案及处分、处理的结论材料。
(二)巡视、审计情况。
上级部门在巡视或审计过程中发现建档对象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三)民主评议情况。
建档对象在矿党委民主评议干部中的得票数、考察结论和整改情况。
(四)建档对象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说明建档对象年度内参加“三会一课”、爱心捐助等党组织的活动情况。
(五)组织评价。
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委、党委对建档对象执行六项纪律情况逐级进行鉴定。
三、能够反映建档对象党风廉政方面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廉洁档案资料收集与职责部门
一、资料收集渠道
(一)建档对象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配偶和子女从业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政治工作部、综合人力部需提供对建档对象的考察、考核、评议和聘用、职务任免和调整变动、民主生活会和巡视问题反馈等方面的材料。
(三)经营管理部需提供上级部门审计结果等方面的材料。
(四)纪委需提供建档对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廉洁自律、信访和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结论材料。
二、资料收集要求
(一)廉洁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入档等工作由纪委具体负责督办。
1、建档对象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廉政资料,不准漏报、瞒报,不准他人代笔。
2、纪检监察信访核查和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情况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
3、经营管理部要在审计报告出台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整理归档。
党委政治工作部在上级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处理情况及整改效果等系列工作完成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收集归档。
4、建档对象述廉报告及针对群众所提意见的整改措施,由纪委会同政治工作部在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收集归档。
5、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汇报材料及整改措施等资料于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交纪委归档。
6、其他材料收集时间,由纪委根据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二)归档材料的整理应每人一档,按顺序逐件编号,卷内文件的目录应包括件号、归档对象、入档人、材料件数、备注等。
(三)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提供有关材料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廉洁档案管理及运用
一、廉洁档案的管理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完整、准确地收集建档对象廉洁档案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定期分析、妥善保管,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廉洁档案要长期妥善保存,不得缺项和擅自销毁。
发生丢失和被盗,要及时报告认真追查。
(三)对于新提拔和外单位调入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建立廉洁档案;对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的建档对象,要及时移交、转递廉洁档案。
转递廉洁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廉洁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递或交本人自带。
2、转出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3、转出、接收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四)建档对象退休后,其廉洁档案由管理部门封存保管。
(五)廉洁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接触本人的档案。
(六)纪委要加强对廉洁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并与相关责任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廉洁档案的管理水平。
二、廉洁档案的运用
(一)廉洁档案仅提供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了解有关情况时使用。
(二)上级领导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需要了解干部的廉政情况,纪委应及时和实事求是地提供。
需要查阅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纪委应提供相关资料。
(三)纪委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信息沟通,对在廉洁档案资料采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使组织人事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情况。
(四)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员领导干部考察、推荐、任用、评议、评优等工作中,要把廉洁档案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廉洁档案在干部管理和任用工作中的作用。
(五)廉洁档案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在调阅、查询廉洁档案材料时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填写《调阅、查阅廉洁档案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或查阅。
(六)借阅或查阅廉洁档案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第五章附则
一、中小企业二公司聘任的科级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矿纪委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