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的修改与更新注意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的修改与更新注意事项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变化,公司章程也需要不断更新和修改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对于修改和更新公司章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一、法律法规的遵守在修改和更新公司章程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确保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以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和违规行为。
二、合规审慎性公司章程修改和更新应该审慎进行,确保修改内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建议在修改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确保修改的章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能够顺利执行,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三、明确的修改流程为了保证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序进行,需要在公司内部建立明确的修改流程。
该流程应包括章程修改的原因、范围、程序、审批流程等内容,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这样能够确保公司章程的修改和更新符合公司内部规范,同时也方便监管部门的审查。
四、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修改公司章程时,应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司章程是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任何修改章程的决定都应该征得股东的意见或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这样能够保证章程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减少股东之间的纠纷。
五、注重条款的明确性和具体性公司章程的条款应该具备明确性和具体性。
在修改和更新章程时,应重点关注各项条款的表述是否清晰明确,避免条款的模糊性和歧义性。
此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的条款进行适度的具体化,以确保章程能够实际操作并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实际指导意义。
六、修改与之前版本的一致性在进行章程的修改和更新时,应该注意与之前版本的一致性。
在修改章程时要避免矛盾和冲突,确保修改后的章程与之前版本的部分不产生不一致的情况,以维护章程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七、及时提交相关机构审批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章程修改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审批或备案,那么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提交。
确保修改后的章程具有法律效力,从而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总结:公司章程的修改和更新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过程,需要谨慎处理。
公司章程范本必备内容和注意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必备内容和注意事项在创建一家新公司时,制定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章程是一份文件,详细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以及股权安排等关键事项。
它不仅是公司运作的基本依据,还对公司与股东、管理层等各方的权益和义务进行规范。
本文将介绍制定公司章程时必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名称首先,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指出公司的全名、简称以及英文名称(如果适用)。
这样可以确保公司的法定名称得到保护,并且使得公司在商务活动中能够被识别和认可。
二、公司的目的和业务范围公司章程还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目的和业务范围。
这有助于确立公司的经营方向和定位,并为未来的拓展和发展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
三、股本结构和股权安排股本结构是公司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详细规定股本的总额、股票的种类和数量、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等内容。
要特别注意,在确定股权安排时需要合理、公正地考虑各方的利益,并确保相关规定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四、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章程中应该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明确的规定。
具体而言,应规定董事会的成员结构、选拔和任命程序,以及各董事的权力和责任。
此外,还应明确规定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能够高效运营。
五、会议和决策机制为了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营,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会议和决策机制。
具体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召开程序、决策方式以及议事规则等。
合理的会议和决策机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
六、财务制度和审计公司章程还应规定财务制度和审计的具体要求。
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报告、利润分配、纳税等方面的规定。
而审计制度则涉及公司财务审计的频率、方式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制定明确的财务制度和审计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信誉度。
七、股东权益和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和股东变更的程序。
具体而言,应规定股东的投票权、知情权以及收益权等方面的规定。
另外,还应规定股东变更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企业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企业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企业章程是指企业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之间的规定,是指导企业组织运作和管理的基本文件。
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组织机构、权责等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可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合规性。
二、明确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目标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要明确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目标。
包括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经营目标等。
只有明确了这些基本情况和目标,才能有效地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
三、注重实际操作性公司章程是指导公司组织运作和管理的基本文件,因此要注重实际操作性。
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要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公司的管理和运作。
四、关注员工权益保护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要关注员工权益保护。
包括员工薪酬、福利、工作条件等方面的保护。
应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员工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五、和利益相关方沟通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要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
包括公司高层管理者、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可以更好地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推动公司的发展。
六、遵循程序规定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定。
包括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以及公司章程的审批和注册程序等。
必须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有效性。
七、注意文字的精细化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要注意文字的精细化。
要使用具体明确的词语,避免文字的模糊和歧义。
同时,要注意章程的排版和格式,使其清晰易读、整齐美观。
八、定期审查和修改一旦制定或修改了公司章程,不表示工作的结束。
公司章程是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变化的,因此要定期审查和修改公司章程,使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九、法律风险评估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公司章程修订注意事项

公司章程修订注意事项公司章程是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公司章程的修订顺利进行,公司在进行修订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确定修订议题在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前,需要明确修订的议题范围和内容。
议题可以包括公司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等内容。
在确定议题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章程的修订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和表决。
在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之前,需要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会议的召开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修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制定修订方案在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时,需要制定修订方案,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进行讨论。
修订方案应当明确提出具体修改的条款内容,并解释修改的理由和目的。
同时,在修订方案中要预留一定的空间,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4. 合规审查和公告披露修订公司章程需要进行合规审查,确保修订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规审查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修订完成后,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披露,向社会公众公示修订的内容。
5. 注册机关备案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后,需要将修订后的章程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备案。
备案程序一般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工商部门审查和核准、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等步骤。
只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备案才能使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
6. 内外部沟通与协调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关公司的重要利益,因此在修订过程中需要加强内外部的沟通与协调。
内部沟通包括与董事、股东、员工等各方面的沟通,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沟通则包括与监管机关、投资者、合作伙伴等的沟通,以确保修订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
7. 合规运营与追踪检查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需要建立合规运营机制,并定期进行追踪检查。
合规运营机制包括内部流程管控、公司章程修订的管理制度等,确保公司章程的修订操作规范。
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3篇)

第1篇一、章程名称1. 章程名称应与公司名称一致,如“XX有限公司章程”。
2. 章程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避免使用模糊、不规范的表达。
二、章程制定程序1. 章程制定应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参与,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章程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股东意见,确保章程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意愿。
3. 章程制定完成后,应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章程内容1. 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 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出资义务、分红权、表决权等。
3. 组织机构:规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
4. 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程序等。
5. 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如会计核算方法、审计制度等。
6. 公司解散与清算: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程序和清算办法。
7. 修改章程:规定修改章程的程序和条件。
8. 其他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相关条款。
四、章程格式1. 章程应采用正式的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 章程应分为总则、正文、附则三个部分。
3. 正文部分应按照章程内容进行划分,每个条款应有明确的标题和具体内容。
4. 附则部分可包括章程生效日期、解释权、修订程序等。
五、注意事项1. 章程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假陈述。
2. 章程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 章程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执行。
4. 章程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法律术语。
5. 章程制定过程中,应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利益。
6. 章程修改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修改内容合法、有效。
7. 章程备案时应提交完整的备案材料,包括章程文本、股东会决议等。
8. 章程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并备案,确保章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公司章程制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制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创立一家公司的过程中,公司章程的制定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公司章程就像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规则、股东权益等重要事项。
如果公司章程制定不当,可能会给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诸多麻烦。
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时,究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首先,要明确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之一,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它不仅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部人员具有约束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外部交易对象产生影响。
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其法律后果,确保章程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要充分体现公司的个性化需求。
虽然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一些基本内容有了明确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就只能千篇一律。
不同的公司在业务范围、股权结构、治理模式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公司章程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定制。
比如,对于一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保护和利用做出特别规定;对于一家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设置更加严格的决策程序,以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
再者,关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这些信息是公司的重要标识,也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基础。
在填写时,要严格按照工商登记的要求,避免出现错误或模糊不清的表述。
同时,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也要明确规定。
注册资本的大小不仅影响到公司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能力,还可能关系到公司的税收政策等方面。
股东的出资情况则直接关系到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资本结构,必须在章程中予以明确。
在公司的组织机构方面,要合理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其权力的行使也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并遵循相应的程序。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的产生方式、任期、职责等都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的撰写技巧与注意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的撰写技巧与注意事项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成立时或变更时所制定的文件,它是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的基本法规。
撰写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是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一步。
本文将介绍撰写公司章程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一、章程格式要求1. 版式与文档格式:在撰写公司章程时,应选择合适的版式与文档格式,如A4纸张,字体应使用通用字体,如宋体或微软雅黑,字号一般选择12号。
2. 标题与编号:公司章程的各个条款应有明确的标题和编号,便于读者快速查找。
二、章程内容要点1. 公司基本信息:在章程的开头,应包括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
2. 公司治理结构:章程应明确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与权利。
3.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章程还应详细说明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股份的类型、数量、流通与转让等规定;股东的权益、责任与义务也应明确规定,如股东权益的保障、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等。
4. 公司经营管理:章程中应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如公司管理层的组成与职责分工、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
5. 公司变更与解散:章程还应规定公司变更与解散的程序与规定,如合并、分立、解散的条件和程序等。
三、撰写公司章程的技巧与注意事项1. 法律法规遵从:撰写公司章程前,要对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并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章程合法合规。
2. 简明扼要:由于公司章程是一份文件,为了方便股东和相关方的阅读,应力求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进行撰写,不使用繁杂的法律术语。
3. 逻辑清晰:章程的内容应有一定的逻辑顺序,不同的条款之间应有合理的衔接,确保读者能够流畅理解。
4. 专业化:撰写公司章程的时候,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的帮助,确保章程内容准确且专业。
5. 审校与修订:在撰写完成后,应进行审校与修订,确保章程中无错误、矛盾和不合理的地方。
总结: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方式,对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章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运作和管理方式。
在制订公司章程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明确公司名称和目标: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
此外,章程还应设立公司的目标和愿景,以指导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
2.明确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和责任。
这包括股东的权力,如参与决策、分红权和转让股权的规定;以及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如缴纳出资、遵守公司政策等。
3.明确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章程应清楚地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此外,章程还应规定上述机构的成员资格与选举程序。
4.设立并指定公司管理层: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管理层职位设置、人员选拔和管理权限等。
此外,章程还应规定公司管理层的职责与义务,以及激励方式和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6.明确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财务预算、审计和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
这包括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筹资和投资的规定,以及公司利润分配和纳税等方面的规定。
7.明确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决纠纷的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章程本身的修改程序和投票机制。
同时,章程还应设立解决纠纷的程序和机构,以确保公司内部纠纷的及时解决。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公司章程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章程的合法合规。
需要特别关注的法律包括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等。
在制订公司章程时,需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公司章程应该视为一个可调整的文件,当公司发展和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章程以适应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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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注意事项公司章程被称为公司宪法,因此在公司内部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但是,很多股东在成立公司时相互之间非常信任和团结,简单地认为所有问题通过友好协商便能妥善解决,太计较会损害双方面子和合作关系,因此仅仅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设立登记的一纸材料去完成,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分歧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此时才发现公司章程并没有就相关问题作出规定,没有解决纠纷的机制。
而且,一般企业在注册时往往采用工商局提供的公司章程范本,直接填写。
当然采取范本并无过错,但是范本是通行本,无法结合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作出约定。
因此在采取公司章程范本注册的时候,一定要审查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人的意思表示是否有何范本矛盾的地方。
如果全部采用范本则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第一,范本公司章程没有根据公司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而是简单照抄公司法的规定或者其他公司的类似规定。
公司法确立的只是一般规则或原则,而由于各个公司自身存在独特性,表现在资本规模、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所在地区等方面,因而每一个公司都需要适合本公司特点的具体的自治规则,由公司章程对公司法所确立的一般规则或原则加以细化,使其具体化,对本公司的重要事项和特殊情况做出详细的规定,以有利于公司治理。
而千篇一律的公司章程起到的作用只能是虚化的,甚至是有害的。
比如“格式章程”,不能够真正体现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股东间一旦对公司成立后的决策、资金、人员、利益分配方面出现争议,股东很难依据公司章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绝大多数范本公司章程没有体现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根本起不到对公司治理的前瞻性和预防性作用,反而有时成了公司运营和管理人员行为的不良约束,增加了公司的运作成本。
比如对公司机构会议的召集、决议、人事安排、执行机制、制约机制没有根据公司特点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而导致了股东之间、董事之间、股东与董事之间、股东与监事之间、董事与监事之间,高层管理人员之间出现僵局,无法召开股东会议或者在股东会议过程中无法形成决议,股东会议的决议得不到落实,公司治理机构之间权责不分明等等。
第三,没有充分体现股东的权利,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界定不清,约束不明。
当其滥用权利时,没有追究当事人责任的依据,即章程没有真正起到公司“宪法”的作用。
当然,公司章程的重要性、特征、作用等属于学术问题,在此不再赘述。
主要结合律师法律实践中出现的公司章程出现的法律问题,对公司章程的制定提出一些法律技巧及注意的风险点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自主权,对公司法规定可以有公司章程约束的条款,及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补充。
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删掉了很多强行性规定条款。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中的很多重大事项,如公司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的任命、股东权利的限制、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股东出资份额的确定、股东会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产生、职权及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股权转让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等都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
即使章程的规定和法律规定相冲突也承认章程的优先效力。
这就为公司章程制定的个性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因此,如果公司设立时对公司法规定或者范本章程有不同的地方一定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
具体条款可以参见《公司法》第11、12、13、16、20、22、28、31、40、42、43、44、45、46、47、49、51、54、56、71、76、84、94、101、105、106、113、120、124、148、149、150、153、166、170、181条。
二、可以约定由董事长之外的人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按照原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导致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不服,产生管理的混乱。
因此,如果公司实际出资人、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担任董事长的,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由董事长外的其他执行董事或由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这样就保护了公司控制权和经营权的灵活统一。
三、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企业利润或者新增资本有限出资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者需要对特定股东给予特别的红利分配及优先认购新增资本的权利,那么可以在公司章程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来履行股东权利义务,而是另行约定比例。
此外,对愿意通过继续认缴出资持有有限责任公司更多股权的股东,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优先认缴出资的比例。
这无疑保护了不同类型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的不同需求。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机构和组成人数更加灵活。
由于公司的业务量和经营规模不同,因此,公司管理机构的组成也应当更加灵活,赋予公司自主决定权。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选择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和规模。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设立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此外,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不设监事会,而仅设1~2名监事。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法中对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的表决方式提供了两种选择,即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或者以股东大会决议形式决定,实行累积投票制或每一股份一票表决权的普通表决方式。
五、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且可以约定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表决方式。
表决权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之一,股东出资人可以通过表决权来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
但是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由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六、股东对内对外转让股权可以不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以及“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股东在对内对外转让股权时受到严格限制,一是对外转让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同意,二是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这样规定主要限制股东对外随意转让股权。
但是,也限制了股东实现自己股权价值的方式。
因此新公司法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样一来,如果公司股东不愿意受对外股权转让的限制,希望自由转让尽快变现的则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相应的规定,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七、股东出资股份的继承问题可以作出特别约定。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作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八、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按照《公司法》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机关根据公司提交的章程在公司营业执照上核定经营范围,因此如果随意制定公司章程,就有可能出现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与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情况。
九、明确公司成立后对外投资及担保的数额及程序的限制。
由于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行为给公司带来盈利的同时,也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
因此公司法对此问题给予了公司股东出资人更大的灵活空间和权力。
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公司章程中事先规定好公司对外投资的限额、表决程序等,这样使得公司的投资、担保行为尽量通过股东民主决策的方式来进行,最大限度的规避了运营风险。
十、细化股东会及临时股东会召开的程序并对大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等特殊情况下解散公司做出详细的约定。
按照规定,股东会召开应当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同时,如果有重大事项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
因此,股东会召开对公司的决策非常重要,如果大股东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又回避召开股东会,那么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非常不利的。
因此可以预先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式,简化召开股东会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公司是经济动物,在为股东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可能因为股东内部矛盾、经营不善等情况而给股东带来巨大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公司进行解散。
特别是出现大股东操纵公司而恶意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公司更需要解散来避免损失的扩大。
尽管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是由于公司解散是关系到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为了避免各方对法律规定的条件理解产生分歧,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和“其他途径”等并非很具体的内容做出具体界定,增强特定条件下,股东行使解散权的可操作性。
十一、不是必须由大股东或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决议。
如果完全按照股份出资比例表决,那么就容易出现大股东操纵公司的现象,而中小股东的利益就无法的到保护。
因此,按照新公司法,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外,其他事务的表决可以自行在公司章程中议定表决通过的比例,不必非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
十二、自行决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人员等核心团队的产生办法和职权以及董事任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是公司的核心职位,因此公司章程可以选择通过选举或者委派方式产生。
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核心人员,因此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其职权范围,防止出现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权力划分不明而发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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