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四川省版)
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

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篇1)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房屋概况:房屋坐落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未来城19号楼一单元1202门,房屋产权面积为97.35平方米,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主,房屋毛坯,房屋使用年限年。
1、经双方商定,甲方在证明产权真实性前提下乙方支付甲方一万元定金,该房屋以总价伍拾壹万元进行成交,甲方过户给乙方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款总价的60%,其余房屋总价的40%由乙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给甲方,约定时限一个月之内,如不能公积金贷款乙方将在7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购房余额。
2、甲乙双方约定过户时间为甲方取得房屋产权五年整为过户时限。
3、如乙方违约所交房屋买卖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如甲方违约将按照房屋全款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
4、该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和交房之前由甲方承担各项费用(物业费,采暖费水,电,闭路,通讯费等费用)。
本协议一式叁份,签订当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均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不动产所在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受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见证单位:(盖章)年月日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篇2)甲方(出卖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家庭所有人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互相遵守: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房屋和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库房出卖给乙方,其中房屋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3篇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3篇篇1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双方买卖商品房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商品房买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标的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当事人就买卖的商品房、房屋的状况、价款及支付方式、交付、过户等事项的约定。
第三条定义:本合同所称:一、商品房:是指按照规定标准,由合法所有权人开发及销售的房屋。
二、房屋:是指建筑物及构筑物内的一处或几处用于生活、办公、经营等用途的房屋。
第四条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其他书面协议(如:付款方式、装修与维护情况、邮寄及送货、保修等)均与本合同有关,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对本合同的解释、变更和补充,应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章商品房的买卖标的和价款第六条买卖标的: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的商品房的具体地址、面积、用途等要素,详见附件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表)。
第七条价款:乙方应按照第六条约定的商品房的总价款支付给甲方,具体金额如附件二所示(价款支付计划表)。
第八条付款方式:乙方应按附件二的付款计划表及时支付价款,其中首期款支付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首期款合同,并就首期款部分的房屋移交进行准确分类,相关法律责任由双方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价款调整:在合同生效之前,代办商品房预告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前,原因在于政府调整或超过承诺时限而增加的相关费用(如备案、预告等),乙方应承担,具体费用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据调整相关规定。
第十条过户税等费用: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过户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应如实信息,不可虚假揭示。
第十一条价款的支付: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相关税费: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房地产和相关税费。
四川省建设厅购房合同范本

四川省建设厅购房合同范本篇一:XX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CH-XX-01 合同编号: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出卖人:买受人:示范文本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商品房价款规划、设计变更面积差异处理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前期物业服务其他事项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XX-0171),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严格履行。
5.商品房买卖当事人可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也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6.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通用条款是指基于商品房预售的本身属性不能或者不必协商的条款,专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或者可以协商的选择性、填充性条款。
7.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格式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给对方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3篇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3篇篇1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甲方(出售方):(正楷/ 大写)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正楷/ 大写)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将其所有合法拥有的物业产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遵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友好协商解决。
一、转让物业情况:1.标的物地址:四川省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______号楼______室(房号)。
2.标的物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3.标的物用途:住宅。
4.标的物现状:完好,无争议。
5.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等资料齐全,均系甲方合法所有。
二、交易价格:1.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须一次性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三、交易条件:1.交付标的物及过户: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
2.交付标的物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税费完税证明、房屋价款完全支付证明等必要材料。
3.乙方应当办理更名手续,并支付房屋过户税费、公证费等费用。
四、风险、损失及违约责任:1.标的物建筑面积、格局等与实际不符,或产权纠纷等,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应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遵守协议,不得私自变更、解除协议。
如有争议,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双方持有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补充附约或签订书面协议。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3篇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3篇(一)甲方(卖方):____乙方(买方):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的合法所有者,乙方有意向购买该商品房,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____;房屋结构:____;房屋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权属:____。
第二条交易价格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交易价格为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定金____元;剩余房款乙方应于房屋交付前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后____日内交付房屋;交付时,双方应对房屋现状进行确认,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
第五条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标准;房屋交付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维修。
第六条产权过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房款,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按交易价格的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3篇(二)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____甲方(雇主):____注册地址:____乙方(工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在四川省注册并从事建筑业务的合法企业。
乙方是一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建筑工人,愿意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
第一章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利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二章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建筑项目中担任____(职位)。
成都房管局购房合同

一、合同双方甲方(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二、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位置:___________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3. 房屋用途:___________4. 房屋结构:___________5. 房屋权属:___________6. 房屋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三、房屋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支付方式如下:(1)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2)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乙方于___________前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验收1.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___日内对房屋进行验收。
2. 甲方应保证房屋在交付时符合以下条件:(1)房屋结构安全;(2)房屋面积符合合同约定;(3)房屋内部设施齐全,符合交付标准。
五、税费承担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2.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六、合同备案及登记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报送成都房管局备案。
2.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成都房管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2)如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2. 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2)如乙方逾期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

四川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位于四川省的商品房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基本情况1. 乙方将位于四川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号的房屋(以下简称“商品房”)出售给甲方。
2.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3. 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楼层等具体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二、商品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商品房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房款:(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在商品房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商品房交付及过户1. 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完购房款后的____日内将商品房交付给甲方。
2. 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后的____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房或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1. 甲方购买商品房后,应承担该房屋交易后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20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docx

2020xx 商品房买卖 (预售 )合同备案号: _______________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构、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三、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1.国有地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实得面积单价),房款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房款 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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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四川省2015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等事宜。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在【】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未选择的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
(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交付条件与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
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4.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币)元违约金。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2.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下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状、朝向;(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4);(5)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不退房。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达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商品房在向买受人交付时没有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时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按揭贷款、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
2. 。
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
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同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经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代办权属登记,相关费用等具体事项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六条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属全体业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仅作用途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结构和用途。
买受人擅自改变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本商品房项目由出卖人依法以【招标】【协议】方式选聘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等见合同附件四。
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拾万千百拾元整,于年月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
监管银行:监管帐户:第十九条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附件五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期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同意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条文书送达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但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传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份(原件不少于一份),――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买受人】【出卖人】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二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