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级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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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____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与目标设定随着我国农村医疗体系的建设和新农合政策的推行,农民群众的医疗水平逐渐提高,医疗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转诊转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医疗资源的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____年的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转诊转院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在转诊转院过程中获得便捷、高效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意识和知晓率;2.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协作合作,建立健全转诊转院信息共享机制;3. 减少转诊转院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4. 完善农民群众就医路费报销流程,降低就医负担;5. 统计和分析转诊转院数据,为政策调整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与具体措施(一)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意识和知晓率1.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政策宣传和培训,提升农民对新农合转诊转院政策的了解和认知;2. 在村级医疗卫生站、村委会等公共场所设置展板、海报、宣传栏等,宣传新农合转诊转院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流程;3.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短信等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知晓率;4. 各级卫生部门与基层医疗机构密切合作,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进一步普及转诊转院知识。

(二)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协作合作1.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转诊转院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2. 建立转诊转院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之间的实时数据共享;3. 加强转诊转院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生的转诊转院能力,减少转诊转院的不必要环节和耽误时间;4. 控制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比例,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三)减少转诊转院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1. 加大对现有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 推广和应用远程医疗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能力;3. 加强转诊转院预约、排队和等待时间的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4. 制定并实施紧急转诊转院疾病的应急预案,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转院就医。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

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卫生院转诊转院制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县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分流病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合理控制外转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农合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参合农民患病在本县(市、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农民患病转至县(市、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二)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要转往县外医疗机构诊疗的;(三)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第四条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省卫生厅统一格式的转诊、转院审批表(见附件),报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批准后方可外转。

县合管办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转诊手续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为农民指定医疗机构。

第五条参合农民因急危重症或在外务工、居住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可先住院治疗,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所在县(市、区)合管办备案报批。

出院后,持所住医疗机构急诊证明或务工、居住证明,回所在县(市、区)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核对参合农民的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和转诊证明,及时为转入的参合农民办理住院手续。

发现病人与所持合作医疗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出具相关证明,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县(市、区)合管办。

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应告知其及时补办转诊手续。

第七条参合农民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向本人出具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收费单据及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单(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部分)并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的,不要求出具费用汇总清单等收费明细单据,住院费用按照病种价格,凭诊断证明、出院证、收费单据及转诊、转院审批单(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到所在县合管办报销。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一、何为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二、患者如何选择转诊患者在进行一般诊疗时,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但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省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

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就医时,原则上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城乡医务人员定点医院救治,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的新农合患者,越级治疗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哪些基层首诊患者可上转到二级以上医院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3.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4.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5.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8.精神障碍疾病的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病情基本稳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无效的患者;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哪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患者将下转往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或管理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急、慢性病缓解期,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或特殊治疗,但需长期管理的;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5.急性传染病症状已控制并渡过传染期的病人;6.老年护理病例;7.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8.自愿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哪些转诊规定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哪些转诊规定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哪些转诊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持,农民⾃愿参加,个⼈、集体和政府多⽅筹资,以⼤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式筹集资⾦。

店铺⼩编跟⼤家分享⼀下新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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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持,农民⾃愿参加,个⼈、集体和政府多⽅筹资,以⼤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式筹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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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

未记载的医药费⽤以及城镇职⼯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不纳⼊报销范围。

⼀、结报范围1、床位费:乡镇卫⽣院最⾼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15元/天。

2、药品费: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录》,凡⽬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报销范围。

5、⼿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术所发⽣的输⾎费⽤(限额500元)纳⼊报销范围,其他输⾎费⽤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限额2000元。

(凡城镇职⼯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不纳⼊报销范围)⼆、转诊规定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可报医药费计算;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可报医药费计算;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可报医药费计算;4、⽆转院证明的⼀律按60%纳⼊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结报⽐例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例(35%—70%)结算补偿⾦额,每⼈每年度补偿⾦额累计最⾼为2万元。

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完整资料).doc

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河南省卫生厅制定《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主要内容如下:一、新农合病人在本参合辖区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二、新农合病人在外地(本市辖区以外)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1)所患疾病在本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2)所患疾病在当地无条件治疗的;3)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三、外出就诊(转至市辖区以外就医)所需要的手续:1)因病情需要转往辖区以外的,应当由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后方可外转。

2)新农合病人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需住院治疗的,应选择县级及以下的定点医院就医,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应有居住地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3)急诊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应在住院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县(或区)新农合办公室备案,并由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农合办备案。

急诊证明应与病程记录相吻合(对不相吻合的,其补助医疗费用由医院全额承担)。

4)外伤病人不需要转诊,自费住院,出院后回当地报销。

四、除急诊及精神病外,病人无转诊手续直接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

五、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告知义务:1)对无转诊手续的病人,住院前医务人员应当告知其先到当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就医,或到县级医院开具转诊手续。

2)无转诊手续仍坚持要求住院的,医务人员应要求其在知情同意书相关栏目签字,并协助其补办电子转诊手续或转诊备案手续后收治。

核实身份:1)定点医院应认真对参合人员的身份,及时为转入的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以便网上录入信息,方便及时结报。

2)发现身份不符时,及时通知医院农合办,农合办拒绝接受电子转诊信息,并通知参合地农合办。

出院时医院不得为其出具病历复印等报销材料。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范文(2篇)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范文(2篇)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范文____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良好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受限的病人;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病人;3、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县内三级医院。

三、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住院病例,需科主任同意,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

急诊转院需电话报告院值班备案,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转出情况,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转出时主管医生应向随车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我院诊治情况。

五、转院前主管医生应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病人或其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患者转送告知书》签字。

1/3六、因各种原因,病人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主管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或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签字。

七、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或享受相关政策、补助的,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并由患方书写情况说明,一式三份,科室及医务科、医保办留档。

八、病人转送。

首先征求病人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可申请本院急诊科护送,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特殊病人,如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等由专科医生随车。

九、转院病人应办好结账、医保转诊转院等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十、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十一、转市外上级医院,暂不填写《双向转诊单》。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能正常诊治的病人,非本人或家属要求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

逐级转诊实施方案

逐级转诊实施方案

逐级转诊实施方案逐级转诊是指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后,如需进一步治疗和检查,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向上级医疗机构医生提出转诊申请,由上级医疗机构医生审核后,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制度。

逐级转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逐级转诊实施方案需要明确转诊的条件和程序。

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并填写转诊申请。

上级医疗机构医生应当及时审核转诊申请,并给予明确的答复。

患者在接到转诊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这样的明确条件和程序可以有效避免患者滥用转诊资源,也可以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检查。

其次,逐级转诊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应当建立起信息互通的平台,实现病历、检查结果、诊疗方案等信息的共享。

这样可以避免患者重复检查、重复开药,也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诊误治。

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也可以提升医疗质量。

再次,逐级转诊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转诊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对于转诊条件和程序的认识和掌握。

同时,对于医护人员的转诊行为应当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其转诊行为合理、规范。

这样可以保证逐级转诊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也可以提高医护人员对于转诊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逐级转诊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于逐级转诊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对于逐级转诊实施方案的效果和影响应当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这样可以不断完善逐级转诊实施方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综上所述,逐级转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告知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告知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告知书
尊敬的病人:
您好!
我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级定点医院,欢迎您到我院就诊,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方便您的就诊和报销,在此提醒您:
一、新农合相关政策
1、即医即报,住院起付线400元,补偿比例75%,五保户零起付,补偿比例80%;门诊补偿比例70%,单次补偿封顶线56元。

2、实行“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3、医生使用自费药品、卫材、诊疗项目,须征得您的同意并签字,否则,您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4、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如“低保户”,请在入院时说明,并到所属乡镇府开具证明,即可享受民政救助。

二、您的权利和义务
1、您有知情同意权,包括对病情、诊断、检查、治疗、费用等的知情。

1、入院24小时内须提供:合医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2、外伤引起的,需提供外伤证明,据实写明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并拿回村委会签字、盖章。

注:违法、犯罪、打架、斗殴、戒毒、酗酒、自杀、自残、服毒、工伤、交通事故(含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有第三责任人)等所致医药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3、入院时请及时预交医疗费用。

4、住院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因导致的意外、病情加重、住院费用不能报销等一切后果需自行负责。

三、咨询及投诉
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咨询本院新农合办公室。

咨询及投诉电话:
合管中心投诉电话:8220676 8220707
谢谢您的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某某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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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利民医院新农合逐级转诊制度
1、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

2、参合农民患病后,确需转诊经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转诊。

3、定点乡镇医疗机构对需向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参合患者,必须由经治医生开具诊断书,经院长签字、乡镇合管办批准同意后方可转诊,并做好登记备案,
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对需转诊的参合患者,由科主任出具转诊诊断书,本院专家会诊后经院级领导签字后方可转院,并到县合管办审核登记。

越级转诊或未出具转诊证明者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5、在异地医院就诊的急诊参合患者或外出因病住院参合患者,急危重患均应在5日内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并履行转诊手续。

并只限于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补助时须出具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证明后方可享受补助,除此之外原则上不予补助。

6、定点医疗机构对转诊病人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精心会诊,不得贻误病情,如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

7、对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应向病人家属讲明情况,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8、患者转诊至县级医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患者自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转出医院保存,恢复期可携带诊疗建议出院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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