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论文
城市设计视角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研究

城市设计视角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研究摘要: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时间已经长达二十年之久,其发展成熟度不断提高,但是,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大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都与城市设计具有紧密联系。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大幅度加快,经济发展成效也比较突出,这就要求城市设计及时转变传统的理念,要紧跟当前的社会发展潮流,从新的角度和层面着手,要详细分析控制性规划指标,使得各项指标更加合理,进一步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基于此,文章分析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存在的联系,并对城市设计视角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指标调控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在城市设计建设中也有着很重要程度,也有承上启下的功能。
由于我国目前城市设计实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专家对我国城市控制设计理论的系统深入的研究,使得各项控制设计指标还不够全面科学和合理,管理控制手段也落实得不到位,因而也使控制计划指标在编制执行过程中产生出了一些状态的危机。
这给整个城市发展的地理空间环境都造成带来了的极大负面的影响。
所以,对能反映我国城市规划内涵变化的各项指导性规划控制性指标要加以认真深入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其具体体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仅会决定城市设计内容,还会决定其设计深度。
同时,城市设计会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带来直接影响。
其次,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而言,其主要内容包括“定性、定量定位”,因此对应的城市设计也必须落到实处。
要保障城市设计研究科学合理,对设计精髓进行转换,获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项控制要素。
最后,就城市设计而言,也要考虑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保障两者的一致性。
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各方面内容是相互重叠相互交叉的,两者也相互影响且相辅相成。
与此同时,两者之间具有各种各样的区别,具体表现包括以下几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与指标体系的相关探讨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与指标体系的相关探讨摘要: 文章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以及当前控规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控制有余、弹性不足、频繁调整等问题进行分析, 并结合国内在这方面的情况,对控规编制的控制性规划指标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进行了相关的论述。
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指标体系前言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也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各地各城市对控规的编制已经总结出了不少成功、有效的经验,并在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控规作为直接面向市场的政府规划手段,其作用更显突出,同时问题也更加突出。
1 控规的作用及当前面临的问题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为两个层面即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 对应于两个阶段五个层次, 两阶段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 五个层次分别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指出, 控规“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 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 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 作为建设主管部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作出建设项目许可的依据。
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 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控规在规划中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承上启下的作用;管理的依据和建设的引导;城市政策的载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键主要体现在其能否按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意图,对城市每块土地的使用及其对城市总体环境景观的影响进行有效控制以及引导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与指标体系

浅析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与指标体系【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至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通过概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意义及相关控制方法,并分析了控规指标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优化设计措施,完善优化控规指标体系,使得控规指标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
【关键词】控规;控制方法;指标体系;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简述1.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起源于国外的区划,是大多数发达国家政府对土地使用规划的管理途径。
它可以规范建筑高度、地块密度以及类似的属性,或者某种以上属性的综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基础,其主要目标为落实总体规划目的,重点规划规划土地使用强度,侧重对指标体系的运用,实现规划意图。
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政府引导市场,从而达到实现建设目标的目的。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几乎每一个影响地价的重要变量都得到了严格的控制,而非控制视觉美感,视觉美感通过其它引导性手段来控制。
1.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意义1.2.1 控制规划公共用地的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用于控制、规划公共用地的种类、规模及布局,帮助政府分布公用设施,合理保护公共利益与生态价值。
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保护公共设施与生态设施,提高土地开发的效益、公共效益与生态效益。
1.2.2 协调城市用地功能及开发顺序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合理安排城市用地功能与开发顺序,避免地块功能冲突或开发建设冲突,提高城市用地的经济效益。
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通过协调社会行动,确保公众的参与度,避免出现冲突,从而保证用地规划的顺利开展。
同时,通过减轻开发密度来改善居住条件;并改善防火、卫生条件和提高交通效率。
1.2.3 平衡土地价值及开发需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确定土地的开发强度,从而明确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人口密度等空间指标,便于合理平衡土地价值及开发需求,保证一定的弹性度,在保证土地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实现社会效益,并切实保护公众的实际利益。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当前城市设计论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当前城市设计论⽂2019-10-101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当前城市设计的内涵及特点1.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历程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实践和探索。
1991年10⽉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次将控规编制纳⼊法定规划编制体系。
此后国家颁布了⼀系列的法规⽂件逐渐明确了控规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强调控规在⼟地市场化过程中的重要作⽤。
2006年4⽉1⽇起施⾏的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着重强调了控规的强制性作⽤,规定“各地块的主要⽤途、建筑密度、建筑⾼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1.2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及作⽤控规主要是通过具体、详细的⼟地使⽤分配和安排来实现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控制,为城市⼟地的有偿使⽤和开发管理提供依据。
控规是“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规划许可的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章第4节第四⼗⼆条)。
即:它是规划⾏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最直接的依据,也是⼟地出让的前提条件。
它⼀⽅⾯对总体(或分区)规划加以深化,以定位、定量等⽅式将总体规划中的空间结构、⽤地布局、功能意图等宏观的内容转译为对城市建设三维空间的微观控制要求;另⼀⽅⾯对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建筑平⾯造型、道路基础设施布局、环境⼩品布置等做出指引。
1.3城市设计的内涵及特点城市设计是对⼀定地域空间内的各种要素进⾏综合设计,使城市的各种设施在空间和功能上达到协调⼀致,是⼀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原理。
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
城市设计注重城市形态环境塑造,具有弹性化、艺术化等特点。
2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当前城市设计的有机融合2.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临的困境2.1.1难以满⾜⼟地混合使⽤的弹性发展需求城市经济活动越来越活跃,对⼟地的集约和⾼效利⽤促⽣了诸如⽣活综合体———既具备居住功能,也兼具商业、公共服务等多种⽤途,控规仅仅以增加⼟地使⽤的兼容性不能满⾜发展需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和规划工具,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项目管理、城市规划、供应链管理等。
在不同的应用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和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因此,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方法和指标体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方法和指标体系,本研究旨在为规划决策者和管理者提供更科学、可操作的工具和方法,从而实现规划目标的有效实现和管理。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方法;指标体系一、文献综述(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项涵盖多个领域的重要管理实践,它旨在确保规划项目、过程或资源的有序执行和有效管理。
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将高级规划和目标细化为可操作和可测量的步骤,以便更好地掌控规划的进展和最终结果。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首先要明确规划的总体目标和愿景,然后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子目标和任务。
这些子目标和任务通常与时间表、资源分配、成本预算等细节相关联,以确保规划按计划进行。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需要考虑风险管理、问题解决和决策制定,以应对潜在的挑战和变化。
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强调了实施阶段的监督和调整,以确保规划的顺利进行,这意味着需要建立适当的监测和反馈机制,以及具有明确的责任分配,以便在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综上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仅有助于规划的有序实施,还提供了决策者和管理者更多的信息和工具,以有效地应对挑战并最大程度地实现规划目标。
(二)控制方法的分类和重要性控制方法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帮助管理者和决策者有效地监督、管理和调整规划项目或过程,以确保它们按照预期目标顺利进行。
控制方法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规划需求进行选择和应用。
首先,控制方法可以根据其性质分类为定量和定性方法。
定量方法侧重于使用数学模型、数据分析和度量指标来量化规划进展和结果,例如成本控制、时间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这些方法提供了客观、量化的信息,有助于准确评估规划的状态和效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摘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建筑高度控制指标集中绿地率上限与下限控制1.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
它近2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
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
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
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
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
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在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两项控制,制定定性、定量的控制要求。
其具体工作是:确定各项用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建筑的建造量、高度等,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都由控制指标来表达。
简论控制性规划指标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简论控制性规划指标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本文在简要对控制性规划体系存在问题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辅以实证研究,对指标存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以促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和完苦。
关键词:控制性规划体系:指标:优化1前言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
原有的指标体系的由于存在种种问题直接影响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严重影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这种情况下,本文对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地梳理和总结,探索问题的根源,并根据问题的分析总结,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建议。
2控规指标体系存在问题研究《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控规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法定地位,提升了控规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作用,因此现在一些省市都在忙于控规编制工作。
但《城乡规划法》的实行并不意昧着控规问题的全部解决,本文现在就控规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范围仅限于控规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2.1控规指标体系制定依据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市场的丰富和城市规划的完善,近年来不少城市在《标准》基础上增加了用地类别,并对小类进一步细化,称为小小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有越分越细的现象,这种用地性质的细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市场的需求,但并不能从根本上适应市场经济下城市的快速发展,原因在于《标准》依然带有计划经济下的思维特征。
所以,这种土地用途的划分,由于其弹性不足,缺乏灵活性,不能很好地适应土地市场的开发行为,这也是导致控规指标调整的原因之一。
由此可见,控规制定指标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甚至阻碍着城市土地的开发活动。
2.2控规指标体系内容存在的问题2.2.1指标体系内容科学性不足由于指标体系制定依据存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指标内容的科学性不足,给随后的规划管理带来不便。
控制性详细规划论文

浅议控制性详细规划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1 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1.1 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1.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出新问题。
土地由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要求规划与之相适应,应满足土地招投标出让的管理及技术要求。
1.1.2 建设方式与投资渠道变化带来新要求。
土地的投资者由单一的城市政府变为国家、集体、个人及企业等多方,出现了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投资者对城市的开发和建设各有不同的要求,城市开发建设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零星建设、无序建设和盲目建设等自行分散建设方式影响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面貌的完整性。
1.1.3 城市经济、产业等结构的大调整所提出的新要求。
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引起城市土地配置和城市空间形态的变化。
对此,城市规划应该加以积极的引导,并在方法、理念上做出相应的对策。
1.2 规划管理方面的要求1.2.1 土地管理的观念与方法的转变。
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区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控制要求,合理确定土地价格;在行政调节之外,要依靠经济、法律、技术并用的调节手段来实现城市规划的意图。
1.2.2 房地产开发的管理方式的转变。
对土地的投放引入市场机制,采用投标的方式,由中标者进行开发,并对房地产开发活动采取来自政府有效的规划干预,形成了对房地产开发的支持、引导、制约并用的管理模式。
1.2.3 新形势下对规划设计工作的要求。
①城市规划要适应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划管理工作,不仅比计划经济时工作量大,而且更艰巨复杂,对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用地控制指标、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建筑形态控制指标、交通控制内容、城市设计引导及控制要求、配套设施体制等控制要求。
为城市每一块土地租让提供招议标底条件与管理准则,并有利于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管理,为具体建设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可以较好地满足新形势下规划管理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论文
摘要:在控制图则表达上,要强化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性和可操作性。
凡是强制性内容的用地,应该通过定性、定量、定位的方式,在图则上明确标示各不同地块的性质、用地界线、具体位置、控制指标等。
难以在图则上明确定位的强制性内容,如配套设施,应落实到具体地块。
凡是引导性内容,应该在定性上增加可选择性和兼容性,在定量上通过划分较大地块,进行总量控制,在定位上增加灵活性。
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
1.1、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1)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同等方面作出规定。
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相容性、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城市良好的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
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等。
(2)设施配套。
包括公共设施配套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
公共设施配套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服务业等配置要求。
市政设施配套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及市政公用设施容量规定,如给水量、排水量、用电量、通讯等。
(3)建筑建造。
包括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
建筑建造控制内容为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还包括消防、抗震、卫生、安全防护、防洪及其他方面的专业要求。
城市设计引导是依照
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
(4)行为活动控制。
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小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
交通活动控制内容为交通出入口方位、数量、规定允许人口方向和数量、交通运行组织规定地块内允许通过的车辆类型以及地块内停车泊位数量和交通组织、装卸场地规定装卸场地位置和面积环境保护控制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2、规划控制方式
指标量化:通过一系列控制指标对建设用地进行定量控制,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条文规定:通过一系列控制要素和实施细则对建设用地进行定性控制,对规划地块需作使用性质规定或提出其他特殊要求时采用。
图则标定:用一系列控制线和控制点对用地和设施进行定位控制,当需要对规划地块的划分和建筑的布置作标示时采用。
城市设计引导:通过一系列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为开发控制提供管理准则和设计框架。
1.3、规划控制指标类型
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
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用地性质、
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其他环境要求。
1.4、地块划分
地块是控规为更好地控制土地使用所规定的最基本用地,是制定文本冈则时编码与指标的载体。
地块使用性质相对单一,但不排除混合使用;与开发的规模、时序相一致;地块面积根据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决定,也可以重组。
划分地块参照下列素综合考虑:(1)用地功能性质的区别。
(2)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
(3)城市"六线"规划等专业规划要求。
(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级差。
因区位不同地块管理要求也会不一样。
(5)不超越分区界或片区界,以利于规划管理。
(6)与开发规模尽可能一致。
(7)兼顾基层仃政管辖界线,以利于现状资料收集统计。
2存在问题
2.1、存地块性质确定上缺乏强制性和灵活性
有的控规将用地按统一原则、指标、方式划分,造成强制性用地在规定上不够严格或严谨,难以保证实施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而引导性用地的兼容性又太狭窄,使建设用地得不到充分发挥作用。
2.2、在基本地块划分上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
规划师们为了满足建筑群体轴线视廊和体量变化的要求,把地块划分得大小不一,把建筑规定得高高低低;对相邻的地块,人为规定不同的建设密度,有时沿街用地的密度反而定得低,制造不合理的
地价差。
这样不仅丧失了统一的标准和公平的原则,而且还违背了地价运作的经济规律。
2.3、在控制指标确定上存在随意性
不少控规,在控制指标确定上,多按照设计人自身的经验或传统做法,对规划地段所处的区位、城市的规模等级、城市传统的土地开发强度等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参照,缺乏必要的研究和分析,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大大削弱了控规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3积极控制与主动引导的指标构成
3.1、指标内容体系的构成
对控规指标按照建设内容分成4大类,分别是土地利用与使用属性指标、环境容量与土地使用强度指标、建筑形态与城市设计指标、设施配置要求指标。
土地利用与使用属性指标主要包括地块划分、地块界线与规模,建议用地性质等4个适建性质两个土地范围(征地范围、权属范围)与得地率等。
环境容量与土地使用强度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与集中绿地率、人口容量等。
建筑形态与城市设计指标主要包括退界、建筑限高与限低、建筑间距、交通出入口、建筑体型、体量、风格、色彩、公共空间要求等。
设施配置要求指标主要包括产业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
3.2、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指标的选择
控制性指标主要从土地利用与使用属性指标以及环境容量与土地使用强度指标中选取,采用6项规划控制指标:用地性质、建筑密
度、建筑限高与限低、容积率、绿地率与集中绿地率、机动车禁止出口地段,其他指标列为控制性辅助指标。
引导性指标主要从建筑形态与城市设计指标、设施配置要求指标中选取。
在此对控制性主要指标进行详细解析,引导性指标难以定量,仅作为建设项目的引导,没有必要定得过于具体。
4强制性用地与引导性用地划分
4. l、强制性用地与引导性用地
强制性用地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公益型公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防灾设施用地等,具有强制性、计划性、公益性、相对不变性等特点,可按照不同性质用地属性和要求,确定相应的地块大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而引导性用地,在建设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灵活性、兼容性、可变性、无计划性,应根据用地和环境情况综合确定。
4.2、地块划分需兼顾的因素
鉴于控规对象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地块划分应兼顾业主用地产权、基层行政管辖界限及地块使用性质的单一性要求;土地价值的区位差异;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及区内环境景观建设要求;竖向设施及市政工程建设要求;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与转换,地块进一步细分或合并的可能性等要求。
5图则表达
在控制图则表达上,要强化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性和可操作性。
凡是强制性内容的用地,应该通过定性、定量、定位的方式,在图则上
明确标示各不同地块的性质、用地界线、具体位置、控制指标等。
难以在图则上明确定位的强制性内容,如配套设施,应落实到具体地块。
凡是引导性内容,应该在定性上增加可选择性和兼容性,在定量上通过划分较大地块,进行总量控制,在定位上增加灵活性。
6参考文献
【1】沈娜关于土地再分问题的研究--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缺失,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0
【2】杨浚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北京: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2
【3】李强,王珊.纽约的分区制及其启示【D】.城市规划学刊,2011,(5):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