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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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意外事故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刘健院长

副组长:薛家秀副院长

闫莉副院长(总务科)

成员:廖郁院感科

董力设备操作员

高树华医疗污水废物管理员

二、预案说明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以下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1.分析出水水质超标。2.污水水量超过设计标准时3.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时4.次氯酸钠泄漏时。

三、事故预防措施:1.污水由总务科设专人负责管理,其工作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发放等级合格证,持证上岗。2.医院污水采取高效复合次氯酸钠发生器进行消毒护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污水处理全部工艺流程、各种设备性能、保养维修技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3.值班人员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对存在的隐患、故障和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同时报告总务科,并做好登记。联系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操作规程。对医院污水实行24小时处理及监测,坚持每日监测余氯2次,并做好记录,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药量,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四、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总务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

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水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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