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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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承包人的资金周转,保质保量地进行工程施工,XX高速公路管理处对承包人已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清单项目(包括XX高速公路管理处批准的变更设计)逐月进行中间计量,月度计量周期为上月21日~当月20日。

XX高速公路管理处根据核准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最低限额为50万。

第二条计量表格的样式(一)中间计量单的表格包括:合同计量中间计量单、变更工程中间计量单、暂定计量中间计量单;(见附表1)(二)中间计量月报的表格包括:中期支付证书【支表2】、合同完成情况表【支表3】、变更完成情况表【支表4】、暂定完成情况表【支表5】;(见附表2)(三)支付表包括:付款通知单、中期支付证书【支表2】;(见附表3)(四)中间计量单及计量月报一式四份:承包人一份、总监办一份、管理处工程部一份、管理处计划合同部一份;(五)付款通知单一式一份存财务部,XX管理处存复印件。

第三条填报说明(一)计量表格均严格采用规定的表格(HCS系统中填报、下载和打印),各单位应按HCS 系统中格式认真填报,图文要清晰,装订要整齐,意见及签字(盖章)无遗漏,表中的数字均需打印,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和蓝色钢笔书写。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包管理处计划合同部确认。

(二)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和合同清单格式如实填报已完成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不得超前计量、计价,复核人员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

变更报告(通知)未批准的工程不得计量。

(三)中间计量计算书应准确填写项目号、细目号、细目名称、里程桩号,桥、涵工程应写明计量工程部位,所有项目均需附上计算式,实体的项目需附上简图。

计算书由驻地监理、驻地办、总监办、管理处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依次进行审核。

(四)月度支付报表、月度支付报表(变更)中的工作量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任一分项项目最后一次累计计量不超过合同清单数量(变更工程最后依次累计计量也不得超过经甲方审核的数量)。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则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则
3本规则共分七章,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工程,第300章路面工程,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第500章隧道工程,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
程,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4本规则由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单位、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构成。
4.1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
需求,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养护记录、管理文件、声像等资料,及编制竣工文件
所发生的费用。
养护记录及档案资料费按下表的标准计算。
养护记录及档案资料费标准表
道路工程(元/Km)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及以下公路
805044303350
隧道工程(元/延米)
桥梁工程
高速公路
单洞
(元/延米)
12200
15.5
20.5
3.2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
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以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根据“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企[2012]16号)的规定,以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费率按1.5%计算。
根据保单实际额度予以计量,当保单中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两险合一
而难以分开时,可根据实际总额合理分摊。第三者责任险按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按1.0%计算。
3工程管理费包括养护记录及档案资料费、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信
息化管理费。
3.1养护记录及档案资料费是承包人按照养护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

江苏某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_secret

江苏某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_secret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xx某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依据招标文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通部2003年版)及相关计量规则编制。

1.3本办法适用于xx某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项目。

第二章计量支付的依据与原则2.1计量支付是指根据合同条件对中间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并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财务支付。

计量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与进度的重要手段。

2.2计量支付的依据:(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合同协议及施工图设计文件;(3)设计变更文件及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件;(5)技术规范(6)项目公司有关计量支付、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7)有关计量支付的有关规定。

2.3计量支付工作遵循分工负责、分级审批、共同把关的原则。

第三章计量支付管理职责与流程3.1计量支付按照审批权限分级进行管理,实行项目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和驻地监理组三级管理。

3.1.1项目公司为xx某高速公路东南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款的审批及审计监管工作。

3.1.2项目管理公司为某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公司授权,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工程款的审查、申报与支付工作。

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中心试验室、计划合同部、财务部为计量支付管理的职能部门。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数量及计量凭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中心试验室负责计量工程质量的验收与相关项目变更数量的复核;计划合同部负责按合同规定对财务支付报表各项费用及支付项目审查把关;财务部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汇总并向项目公司申报工程款,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对承包人工程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3.1.3驻地监理组负责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依据合同计量,并对计量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准确性负责,对承包人财务支付报表依据合同对各项费用进行初步审查。

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

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
达合 同价 的 8 0 % 时扣 完 。
3 . 1 . 2 材料 、 设备预付款
由业 主提 供 的一 笔 无 息款 项 , 是 业 主应 给 承包
( 1 ) 承包人上报《 工程支付凭证》 , 提出计量支

1 6 4・
北 方 交 通
2 0 1 3
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材料 、 设备预付款 , 用于支付购进 工 地 的各种成 为永 久 工 程组 成 部 分 的材 料 和 设施 。 该 款项 按项 目专 用 合 同条 款 数 据 表 中 所 列 主 要 材
开工预付款又称动员预付款, 是业主提供给承 包人用于开工费用 的无息贷款 , 一般为合 同价 8 %
的 比例 。在 承包 人签 订Leabharlann 了合 同协 议 书并提 交开工 预
从 而保 证 工程 进度 。
( 3 ) 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
计 量工作规 范化 、 标准化 、 程 序化 , 这 不仅 有利 于规范 操作 、 提高效 率 , 同时更 有利 于 工程 建 设各 方 面 管理 成本 的节约 , 较好地控制工 程投资 。只有 准确 真实地 进行 计量支 付 , 才 能有 效控 制 建设 成 本 , 提 高 建设 项 目的投资效益 以及社会 经济效益和 国民经济效益 。
通过 在施 工过 程 中 的计 量 , 一 方 面 业 主 可发 现 施 工
3 . 1 . 1 开工 预付 款
中不 符合 质量 要求 的工 程 项 目和工 作 内容 , 并 督 促
承包 人及 时整 改 ; 另 一方 面 能 了解 承 包 人 的工 程 进 度和 工作 进展 情况 , 使承 包人 能够 按计 划进 度施 工 ,
求, 逐 级签 章 。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一、引言随着交通发展的蓬勃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

在高速公路建设的过程中,工程项目量的计量与支付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福建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以确保工程量的计量和支付的公平、准确和有效。

二、计量支付规则的目的和意义计量支付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期、质量和成本的统一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之间的权益平衡,有效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与稳定。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计量支付规则,可以保障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支付,避免纠纷的发生,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三、计量支付规则的主要内容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是计量支付的前提和基础。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清单的审核也是必要的,旨在发现和纠正清单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确保计量和支付的准确性。

2. 工程量的计量方法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包括实测计量和估算计量两种方式。

实测计量是指根据工作量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量,通过测量、统计等手段确定工程量的实际数值。

估算计量是根据设计、施工方案等数据,通过合理的计算方法来估算工程量的数值。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工程量的计量周期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的计量周期根据工期的进展情况进行划分,通常分为月度计量和季度计量两种。

月度计量是指每个月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支付,季度计量是指每个季度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支付。

通过合理的计量周期,可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方便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管理。

4. 工程量支付的程序和要求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支付的程序和要求主要包括工程量计量单的填写和审核,支付申请的提交和审核,工程量支付的发放和核对等环节。

在支付的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标准和程序进行计量和支付,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摘要:),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不包含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 页 A:合同总价:运城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护工程资金管理,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养护工程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依据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支付以招标合同价为基础,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工程进度依据,以规范支付程序为手段,以严肃财经纪律,防止支付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合理安排工程资金使用为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不包含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二章计量支付原则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费的计量支付严格按招标合同价及批复变更进行控制,在合同内实行计量支付。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严格按合同价控制支付。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中,养护项目管理费按批复金额控制,除此以外一律按合同价控制支付。

第七条安全控制费(临时安全设施)计量支付以合同额为带格式的: 段落间距段前: 2 行带格式的: 段落间距段前: 1 行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需提供设施材料发票、交通协管人员工资表等支付依据。

第三章计量支付职责第八条养护单位(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计量支付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有相关职责。

(一)牵头部门、承办单位根据分工共同履行养护单位(业主)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按规定确认并支付养护工程资金。

(二)设计单位应确保工程设计的科学、准确和周密,特别是调整、变更的工程设计。

(三)监理单位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对符合合同要求、质量达到合同规范标准、验收手续齐备的工程,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和签认职责。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成都至南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成都至南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内容格式化、执行程序化、操作信息化,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及其监督管理。

监理、监理试验、材料供应等其它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使用。

1.3 计量支付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

承包人、监理单位及业主均应设置专职计量支付工程师并为其配备相关硬件、软件设备,从事工程计量支付工作和掌握计量支付情况。

计量支付是一项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均不能随意更换计量支付人员。

1.4 为加强计量与支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拟同步采用《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计量与支付审查。

承包人、监理人等参建单位进场后,由业主组织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该系统的集中培训。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计量与支付审查程序办理计量与支付。

第二章计量支付的依据和原则2.1 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或变更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经批准的索赔审批表及业主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

2.2 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2.2.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

2.2.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2.2.3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2.2.4 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视其包含在本合同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业主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2.2.5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2.6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随着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量计量支付规则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

计量支付规则的合理制定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提升施工效率,减少纠纷发生。

本文将针对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进行详细分析。

一、计量支付规则的概念及意义工程量计量支付规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计量、审核和支付的规范性要求。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量清单是确定合同价款的依据,因此,计量支付规则的制定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合理的计量支付规则可以避免工程量计量上的争议和纠纷,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对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来说,工程量计量支付规则的合理制定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加快工程的进度,让公路投入到使用当中。

二、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的主要内容1. 工程量计量单位的确定在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中,计量单位的确定是计量支付规则的基础。

计量单位要具有可比性、公正性和科学性,遵循国家标准和福建省相关规定。

对于不同的工程量清单,要根据其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单位,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工程量计量的程序及相关要求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计量的程序一般包括施工单位提交计量申请、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审批和支付等环节。

在计量支付规则中,要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计量流程的顺畅和规范。

同时,还要明确计量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索赔和罚款等问题。

3. 工程量计量支付的标准和奖惩措施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控制,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计量支付规则应明确计量支付的标准和奖惩措施。

对于符合要求的计量结果,应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超期完成的工程量,应进行相应的扣款或追责处理。

在制定标准和措施时,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各方的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的实施与监督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的实施和监督是保证规则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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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XX管理处养护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搞好养护费用的管理,确保各项养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工程管理的规定,结合XX管理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处的一切养护工程的计量与费用支付。

第三条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准确地测定和计算已完成工程的数量,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已完成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一)进行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1、清单中的工程项目;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3、经过管理处批准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变更项目。

(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进行验收的工程和工序应有下列资料和手续:1、监理工程师或管理处工程部门下发的任务单;2、施工单位自检的符合合同规定和技术规范的各种资料;3、按照规范,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工程部门技术人员检验的各种试验数据;4、存在中间交工项目的工程必须有中间交工证书;5、工程完工后必须有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完工后必须有每个项目交工证书。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依据为:(一)由监理和有关质检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合同规定的“计量支付”条款。

(三)设计图纸。

第六条进行工程计量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二)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不得计量;(三)没有验收资料的不得计量;(四)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五)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工程部门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第七条工程计量的程序为:(一)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监理处、养护科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处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养护科必须7天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监理处、养护科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以便养护科掌握工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计划。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覆盖之前做好影像资料,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签认,否则不予计量。

(二)日常养护工程应按合同定期进行计量。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施工单位当日完成的日常养护工程量必须经养护所所长当天审核,并在签认单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才能计量。

计量支付证书签认单必须有一份是原件,没有原件的不予计量。

到该项目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完工后,再根据规范的条款进行精细的最终计量。

第八条根据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工程计量一般采用下列方法:(一)数据法:主要用于计算取土坑和路堤土方的计量;(二)图纸法:按施工图纸进行的工程计量;(三)其他方法:包括钻孔取样法、分项计量法、均摊法、凭证法、估价法等。

第九条工程计量管理的责任分工:(一)养护所为计量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计量,所长必须全部复核,对计量支付直接负责。

(二)按照专业分工,养护工程科专业工程师必须对计量资料按不低于30%的频率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签认计量资料。

养护工程科计量工程师应按照分工对计量资料随机进行抽检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认计量资料。

养护工程科科长对所有计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签认计量资料。

抽检资料应作为管理处计量资料附件并存档。

(三)计量工程师经复核或抽查如发现上报计量资料有虚报的,应根据复核或抽查的数据按比例对工程量进行核减。

(四)养护所所长、养护工程科专业工程师、计量工程师、科长在收到上报的计量文件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签认。

(五)计量人员修改计量文件时,须用红色笔横划数据(文字),同时用黑色(或蓝色)填写正确的数据(文字)并签名。

对错误较多的计量文件,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正确的计量文件报计量人员。

(六)计量支付应遵循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原则,计量签认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把关,及时发现、纠正计量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对前一环节进行处罚。

(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目单项的施工均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无社会监理时,养护所作为业主派出机构,履行监理的权力和义务),请监理进行计量监督。

施工单位报送计量资料必须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实际情况发现合同规定(或估算)的工程量(或单价)不准确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和管理处工程部门。

未得管理处、监理的书面批准,严禁擅自变更。

违反规定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不予计量;情节严重的,应将该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八)监理(无社会监理时,养护所作为业主派出机构,履行监理的权利和义务)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处负责,履行对各项养护工程全程监管职责。

对于零星工程、隐蔽工程等不易在完工后直观计量的项目,监理部门必须派出现场旁站对施工进行监督。

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计量资料100%的检查,确认无误后予以签认。

(九)专业工程师为各自负责工程项目计量工作的责任人,应及时做好计量的检查、复核工作。

专业工程师对计量的检查、复核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掌握工程进度,合理控制费用。

专项工程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规定总量的85%时,应会同管理处计量工程师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计划。

(十)计量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如出现工作失误,影响计量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造成工作被动的,养护工程科应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出现两次的,给予当事人每次100元罚款;出现三次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

对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调离工作岗位;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十一)计量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伙同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伪造计量资料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管理处设计量工程师,对各项养护工程的计量工作进行管理,审核计量资料,对计量工作进行检查,和各项目专业工程师一道,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对计量工作进行抽检。

(十三)维修施工单位维修损毁公路设施最终计量单,必须与路政、养护部门所下达的维修处理单一致。

第十条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计量资料后,应对计量资料进行100%的检查,对不符合实际的部分进行纠正。

第十一条对监理单位签认后的计量资料,管理处计量工程师应与相关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对该项目的每个单项计量进行不低于20%频率的联合随机抽查,对于计量资料与抽查结果不符部分,以三方现场签认、记录的抽查结果为准。

当抽查结果与计量资料之间的差值除以抽查结果之值后小于5%(含5%)时,视为计量误差,按抽查结果对被抽查部分进行修正;当抽查结果与计量资料之间的差值除以抽查结果之值后大于5%时,该单项全部重新组织计量,如因施工单位原因不能重新组织计量,则管理处可以不予支付该单项计量结果,或按抽查结果与被抽查部分计量资料中的数值的比例对该项全部计量进行修正。

第十二条支付工程费用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以工程计量为基础;(二)以技术规范和经业主、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依据;(三)及时支付的原则;(四)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五)遵循严格的程序。

第十三条养护工程费用的支付一般由工程部门技术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负责支付工作,支付额应控制在合同价款的范围之内,并与相关部门的人员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支付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费用支付管理部门应不断健全支付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支付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一)中期支付程序1、中期支付申请。

由承包人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

2、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承包人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定。

3、《工程结算支付单》(即中期支付证书)的签发。

监理工程师对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签发支付书并经管理处逐级审批后支付。

(二)最终支付程序1、最终支付申请。

由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2、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最终支付申请审定。

3、签发《工程结算单》(即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签发《工程结算单》,并经管理处逐级审批后支付。

第十六条工程费用支付包括下列项目:(一)清单支付项目,包括:1、以物理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

以每月完成工程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报价单中相应的单价相乘求得的支付金额。

2、以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

按合同或投标书内的每个总额(包干)支项细目或将实际数量与报价单中的单价相乘计算。

3、暂定金额。

是合同内单独列明为实施本工程因特殊情况而预留的一项金额。

4、计日工。

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对完成特殊的、较小的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计算费用的一种形式。

(二)合同支付项目,包括:1、动员预付款。

按合同规定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作开办费用的预付款项。

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规定,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

2、材料预付款。

根据合同规定,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以购进将用于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

支付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XX管理处养护工程一般无材料预付款。

3、保留金。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替业主暂时扣留的一种款项。

4、工程变更费用。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算以通过准确计算工程量形成的工程变更清单作为工程变更费用支付的依据。

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或通过协商确定价格。

5、价格调整。

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XX管理处养护工程一般不调价。

6、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

按国家或合同规定承包人使业主造成误期损失而给予的一种赔偿。

7、合同中止和工程停工后的支付。

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七条计量支付的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XX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计量表格详见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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