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 - 法律文书 _10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 - 法律文书 _10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法律文书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接受本案被告__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我的委托权限是特别授权代理,我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受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开展了调查,走访了证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全部情况。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________县公安局对原告所作正确的处罚裁决是正确的。2003年5月19日时,原告吴_________到________县_______旅社住宿,工作人员让其出示证件,吴_______不听,并与工作人员争吵后强行住入该旅社。旅社餐厅工作人员见状,即打110报警,巡警金______让吴出示证件,吴________不肯,两人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为此,我局以吴_______扰乱公共秩序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由,于2003年5月3日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吴____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吴_______不服,于2003年5月6日向____市公安局申诉,该局于2003年5月11日以(_____)___公复字第_____号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处罚决定。从上述案件事实可以看出,我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所作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二、本案已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相对人或被侵害人不服上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原告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于2003年6月27日才向院提起诉讼,中间相隔46日,显然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本案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退一步说讲,即使吴_________符合起诉条件,我局对吴_______的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对我局的处罚决定也应予维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此致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田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 - 法律文书 _1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法律文书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接受本案被告__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我的委托权限是特别授权代理,我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受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开展了调查,走访了证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全部情况。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________县公安局对原告所作正确的处罚裁决是正确的。 2003年5月19日时,原告吴_________到________县_______旅社住宿,工作人员让其出示证件,吴_______不听,并与工作人员争吵后强行住入该旅社。旅社餐厅工作人员见状,即打110报警,巡警金______让吴出示证件,吴________不肯,两人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为此,我局以吴_______扰乱公共秩序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由,于2003年5月3日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吴____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吴_______不服,于2003年5月6日向____市公安局申诉,该局于2003年5月11日以(_____)___公复字第_____号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处罚决定。从上述案件事实可以看出,我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所作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 二、本案已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相对人或被侵害人不服上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原告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于2003年6月27日才向院提起诉讼,中间相隔46日,显然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本案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退一步说讲,即使吴_________符合起诉条件,我局对吴_______的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对我局的处罚决定也应予维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田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文书格式及应试技巧精讲 随堂笔记 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 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 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 者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 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诉讼)代理人×××,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 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 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概述附带民事诉讼原 告人的诉讼请求和有关证据)。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起诉意见书的实例》-法律文书模板

《起诉意见书的实例》 ××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9××)×公审诉字第×号 被告王××,男,现年××岁,××市人,×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市南郊区双港乡双港村。被告王××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务农。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宫××,别名宫××、宫大×、男,现年××岁,××省东阿省人,×族,初中文化,原系××市红旗运输场工人,家住××市河西区大沽路1325号内24号。被告人宫××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到红旗运输场做工。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男,现年××岁,××市静海县人,×族,高小文化程度。原系××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工人,家住南郊区南羊乡南羊村。被告人张××,自幼上学,后在乡里务农,1985年参军,4年后复员到××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做工。19××年××月××日被拘留,19××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宫××、张××轮奸一案,经本局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上列被告人犯有如下罪行:19××年××月××日下午,被告王××将被告宫××、张××纠合到家中,计议外出拦截妇女。当日晚8时许,被告王××身带菜刀一把,伙同被告宫××、张××骑两辆自行车沿津沽公路东行,至后辛庄双洋渠桥上等候拦截妇女。当未婚女青年宋××与对象季××骑车经过时,三名被告上前将宋、李截住,被告王××、宫××以诬陷李是“刘二”,与刘有仇为借口,将宋、李劫下自行车,王、宫二被告对李恫吓,被告张××上前一拳将李打倒,抢走李的军帽。在宋、李二人苦苦哀求时,被告王××掏出菜刀威胁,并用刀背猛砍宋、李背部。将宋、李劫持至桥南后辛庄稻场内。被告王××用菜刀拍李的头部,进行威逼,并伙同被告张××将李看住,被告宫××将宋带至稻地沟内,以暴力捺倒,强行奸污。尔后,被告王××、张××将宋轮流奸污,三名被告为了发泄兽欲,各将宋轮奸两次,并在轮奸时以下流言语、猥亵动作肆意蹂躏。被告宫××还对宋百般侮辱、毒打。宋被害后痛不欲生,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后果极为严重。被告王××等三人轮奸宋××后,约晚10时许,行至双港大队附近又遇上正在谈恋爱的男女青年古××、赵××,三被告欲对赵进行污辱,后因王××与古相识未得逞。被告人王××品质恶劣,流氓成性,从19××年至19××年先后与刘××等三人进行流氓活动,并有结伙盗窃工业用铜400余斤、橡胶200余斤等犯

行政诉讼代理词 - 法律文书 _3

行政诉讼代理词-法律文书 行政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指派后,我听取了被告的陈述,查阅了案卷材料,刚才又参加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作出的兴处字(2014)5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一)被告作出的兴处字(2014)5022号行政处罚决定双方的主体资格适格。 (二)被告作出的兴处字(2014)5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1、原告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已经承认,不仅承认销售该批次25吨水泥给熊庆天,而且还对该批次水泥抽样取证、检验结果没有异议,即承认该批次25吨水泥不合格,同意赔偿消费者张亮加六吨水泥。有被告对肖龙华的《询问笔录》和《消费者申诉登记卡》(处理结果部分)的记载内容为证。 2、原告对本案的实质证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编号:C14-000051)没有异议。该证据已产生法律效力。被告采用该证据合法有效,具有证明力,应予采用。 3、本案当事人的陈述和书证、物证互相印证,形成了有效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原告的销售不合格水泥的违法事实。 (1)就证据来讲,原告对其销售该批次25吨水泥给熊庆天,而熊庆天又从该批次25吨水泥中销售3.5吨给消费者张亮加的事实已承认。而经过具有质检资格的质检部门检验,该批次25吨的水泥是不合格的,原告对此也没有异议。这又与消费者投诉的该批次水泥有质量问题相吻合。仅从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编号:C14-000051),被告就足以认定原告销售25吨不合格水泥的违法事实,何况还有熊庆天的询问笔录、生产厂家的调查报告、张亮加的投诉及调查材料和两份调拨单等证据互相印证了该原告销售25吨不合格水泥的违法事实。 原告辩称其询问笔录是害怕工商机关被迫签字没有证据证明,理由也不成立。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2、和解协议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3、申请复议书 4、民事申请执行书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呈请拘留报告书 7、起诉意见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8、提请假释意见书 9、提请减刑意见书 10、××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11、(二审)刑事判决书 12、检察院起诉书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3、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14、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15、(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6、(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7、律师催告函 (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1、申请撤诉书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杜××,男,××岁,主任。 我单位诉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19××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

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19××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区办事处 (盖章)(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法律 法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范文。 法定代表人:杜×× 19××年×月×日 2、和解协议书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 ××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 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3页)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 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 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 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 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 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 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 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 生活。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 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 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 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 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 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 的界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 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 房屋居住,使用36年,双方无争议,现原告怕日后子孙无据管业而发生纠纷,要求明确互相的房屋的产权及界限是合理的,本院予认支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72条、75条、78条之规定,特判决如下:原、被告之父母原指定分配的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屋二排一通,大 转角屋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所有;横堂屋两排一通,大转角屋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所有;其大转角屋内原、被告之间的干壁归伍

二审代理词

【代理词】民事二审代理词格式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受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陈志奇的继续委托,承担了其与上诉人徐桐旺《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诉讼代理工作。一审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和上诉人的民事上诉状已收悉,被上诉人的答辩状已提交。现发表二审代理词如下: 一、本代理人认同一审法院对本案双方“所签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的认定。 二、对于上诉状中一、二点理由,被上诉人在上诉答辩状中已有答辩,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与答辩意见相同,本词不再赘述。 三、提出上诉状中三、四点理由,本代理人认为这是因上诉人没有认识到本案的特殊性所致。一般情况下,对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尚未解决的经济纠纷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善后处理和判决,但这必须在因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都能够确定计算的条件下。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有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对涉案房产作出处罚决定,双方当事人因无效建房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尚无法确定”。本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主要有:(1)在旧屋(合法建筑)拆除后新屋能够使用之前这段期间的旧屋使用价 值损失(被上诉人家人在外租房支出和余房租金收入损失);(2)发包 人将要支付的罚款损失,或者可能遭受的房屋没收或房屋拆除损失

(表现为建造成本损失);(3)房屋建造质量损失。一审法院正是认为第(2)项主要损失无法确定,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 本代理人认为,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精神,该房屋被没收和拆除的可能性都不大,因为除建筑质量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整改消除的”而需要质量鉴定外,该房屋均不符合没收和拆除的其它法定情形。罚款数额目前尚未见到具体标准,但可参考其它有关标准予以确定。 四、上述三项主要损失是由于合同双方的过错而产生,应该根据各自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担这三项主要损失。虽然民事诉讼一般不严格区分过失与故意,但本代理人认为分析过错的性质和程度有助于比较准确和合理地定出各方对损失的承担比例。在本案中,上诉人对第(3)项房屋建造质量损失中因其专业能力不足而造成的一部分损失在主观上是过失,但对因其偷工减料而造成的另一部分损失则是故意;上诉人对第(1)项旧屋使用价值损失和第(2)项罚款损失或房屋没收 拆除损失在主观上也是故意。因为上诉人作为长期在建筑行业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明知拆除旧屋、设计和施工新屋都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自己没有,自己的专业能力可能会给工程质量等方面带来问题;明知偷工减料,必定会损害房屋质量;明知旧屋拆除后因新屋属违法建筑,不允许合法正常使用,会给对方产生旧屋使用价值的损失;明知拟建房屋是违法建筑,投入成本建造,会产生罚款损失

,工伤行政诉讼代理词

工伤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经济桥律师事务所接受邹平县玉泉化工有限 公司诉邹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焦方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一案中第三人焦方进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由于自从申请工伤认定至今,一直由代理,因此对案件的情况非常清楚。刚才又参与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本案事实与适用法律有了更加清晰的掌握。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被告作出的(2005年)邹劳工伤认55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一、被告该工伤认定结论,未超过邹复决字(2004)第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所限定的日期。 1、关于作出期限。该工伤认定结论的作出时间并未超过期限。 邹复决字(2004)第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于2005年3月14日作出,3月日才送达被告。一个月的期限应从送达被告之日起算,被告于2005年4月14日重新作出该工伤认定结论,未超出一个月的指定期限。何况,根据《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36条规定,“行

政复议机关依法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将结果报送行政复议机关备案。法律、法规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此规定法律、法规并未授权复议机关指定期限。因此,该工伤认定结论的作出时间并未超过期限。 2、关于送达期限。被告对该工伤认定结论的送达时间合法。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案中被告于2005年4月30日送达原告,未超过20个工作日的法定送达期限。 因此,该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作出与送达期限,均合法有效。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

法律文书范文

法律文书范文 篇一: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人(https://www.360docs.net/doc/5a16026252.html,) 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所)。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

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随堂笔记 法律人(https://www.360docs.net/doc/5a16026252.html,)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论证被害人是否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 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 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买卖合同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代理合同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 (二审阶段)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一案,已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鉴于,该案需经人民法院进行二审;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 担任二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二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原审被告人(上诉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原审被告人(上诉人)的第二审辩护人。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 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2、会见被告人(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上诉人)进行辩护(也可能按照二审法院 的审判程序,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第三条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序,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 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 务。 第四条支付时间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

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 发布时间: 2007-8-16 0:16:06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xx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及山西中诚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作为xx市 房地产管理局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的发证行为是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无任何不当之处 1、被告为第三人王xx颁发xxxxxxx号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被告作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房产证是国家赋予的行政职能,本案第三人王xx购买 原产权人赵xx位于xxx路xx号x号楼x单元xx号房产的证件、手续齐全,申请程序 合法,双方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完全符合交易和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被告受理后 依照相关规定仔细审查了交易双方个人情况资料、产权情况、证明材料以及售房契约,并对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售房价格进行了审核并重新进行评估定价,确定了国家税费基数。从各个方面依法履行了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的法定职责,最后进行了核准登记,于200x年xx月xx日依法办理了核准登记手续,并于200x年xx月xx日为王XX颁发 了房产证,被告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完全合法。 2、原告在庭审中对被告提供的证据不予质证,应视为对被告举证证明的发证程序合法 性无异议,被告提供的全部证据应予确认 庭审中,原告对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全部证据不予质证,理由是发回重审案件重新 举证只在民事诉讼中存在,《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 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发回重审是否应重新举证,但也没有规定不应重新举证。而在

民事诉讼中,以及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均是案件发回重审后一切从头开始,允许重新举证。本案被告也是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严格按照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的。而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因此既然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重新举证司空见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诉讼中也应该可以重新举证。而本案原告在人民法院已经组织当事人重新举证,包括原告自己也新增加了不少证据的情况下,把学理上尚无定论的争议搬到了法庭上,对被告的全部证据不予质证。原告的这一行为应视为对被告举证证明的发证程序合法性无异议,因此被告提供的证明发证行为合法的全部证据效力应予确认。 3、原告所称的涉案房产评估程序不合法、门牌号码错误、未进行现场踏勘等,均不能成为撤销房产证的理由 原告庭审中宣称不对被告的证据予以质证,却频频发表质证意见,包括认为评估程序不合法、门牌号码错误、未进行现场踏勘等等,但上述“认为”均不能与撤销产权证建立起法律上的因果联系。首先说评估程序,在房屋价格完全放开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首先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应采取措施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同时要考虑尽量减轻买卖双方经济负担,因此被告以及全国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均采用这种“高于基准价不评估,低于基准价按基准价评估交税”的做法,这种做法也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退一步讲,即便这种评估方法有什么不妥,原告也应当是税务局而不是李xx,李xx无权提起诉讼。更何况,法律也没有规定不采取某种评估方式就应该撤销房屋权属证书。如果因此就撤销被告发放的权属证书,那全国各地绝大多数存量房交易的产权证都应该撤销!再说门牌号码的问题,原告称涉案房产产权证上的门牌号码与户口本上的门牌号码不一致,因此就应该撤证,这里先不谈房地局和公安局以谁为准以及它们各自职责是什么的问题,即便按照原告代理人当庭宣读的相关法律条文,如果门牌号码错误,当事人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予更正。而本案中:第一,门牌号码没有错误,所谓错误是指本应该

法律文书范例1

范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国家计生委发布,自1999年1 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充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法律文书模板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刑初字第21号 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文××,男,19××年×月×日生,×族,××县人,农民,住××县××乡黑豆涧村,19××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辩护人:代×,××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省××市人民检察院于19××年×月×日以被告人文××犯故 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文××及其辩护人代×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19××)第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于19××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训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村村民文×佃打死,被告人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文××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开枪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文××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年××月×日晚,被告人文××酗酒后到其大哥文×训家闹事,被文×训等斥责并撵出,被告人文××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永家拿走土制猎枪返回到文×训家门前,扬言要打文×训。其堂兄文×佃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的辱骂,文×佃欲弯腰捡石块打文××,被文××开枪击中,散弹射入文×佃头部,致文×佃颅脑损伤而死亡,作案后,被告人文××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有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被告人文××亦供认不讳;被告人文××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实,证人张×永、路×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从家中拿走一支装有火药的土制猎枪;××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与死者文×佃的血型一致;××县公安局法院对文×佃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佃系被散弹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另

代理词.(孙某上诉何某执行异议之诉二审代理词)

精心整理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民诉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孙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上诉人的代理律师,通过参加本案的庭审、质证程序后,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上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支付完 在 2015 在 上诉人提供的离婚证及户口本可以证实上诉人于2012年11月5日登记结婚,在身份关系上不可能与王某存在任何瓜葛。因此,签订该协议时不存在恶意串通逃避执行损害被上诉人利益的可能性,而且,第三人对他人所负的债务上诉人无从知晓。 至于被上诉人提到第三人对《转让协议》相关情况存在不同陈述的问题,应当提供证据证实,而且由于记忆原因陈述有偏差也在情理之中,对

本案事实的认定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案被上诉人在没有相反证据证实上诉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仅凭猜测臆断不能推翻上诉人支付完毕款项的事实。 第三,上诉人对涉案标的物享有物权期待权,能够依法办理登记取得所有权。上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且上诉人已经支付相应对价,据此上诉人取得涉案标的物的过户请求权。同时,上诉人已经 再次, 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实际意义。最后,即便是被上诉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但因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故不产生抵押权的效力。 二、上诉人享有的民事权益依法能够排除被上诉人对涉案标的物申请的执行,一审法院对该部分事实不作认定是错误的。 第一,本案一审总结了两个争议焦点,对此当事人均无异议,但一审判决中仅对上诉人是否支付完毕《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款项予以阐述,对

另一焦点即上诉人请求排除执行的诉请未作任何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上诉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就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并可以对同时提出确认权利的诉请一并作出裁判。由此可知,这两个焦点问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应当分别予以认定,而一审对其中一个焦点问题未作任何认定是错误的。 使用权证后申请办理房产证时,才知道被上诉人对涉案标的物进行了保全,导致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上诉人要求排除执行的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上诉人要求排除对涉案标的物强制执行以及确认对涉案标的物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法律文书模板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生活。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的界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房屋居住,使用36年,双方无争议,现原告怕日后子孙无据管业而发生纠纷,要

一起交通事故二审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作为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XXXXXX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XXXXX与易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的诉讼代理人,现本律师结合本案庭审情况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上诉人郑XX之母杨XX之死确因交通事故,而非其他意外事件,因此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来进行处理。 2012年4月2日晚上7时许,上诉人郑X之母杨XX本案死者)吃了晚饭后与同村人王XX散步时,因被上诉人易XX驾驶的机动三轮车碰挂倒在地致颅脑重伤,后抢救无效于4月9日死亡。(1)当时在场的证人都可以证明杨XX确是被易XX的三轮车碰挂倒地致伤最后死亡。(2)都江堰市人民医院杨XX的入院记录病史一栏也都很清楚的写着:车祸伤致伤头部后昏迷伴头部流血2小时……。(3)尸体检验报告也写的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4)尸体处理通知书也写明“杨XX因交通事故死亡……”。(5)另外还有被上诉人易XX之子易XX向上诉人出具的丧葬费欠条也写着:因为2012年4月2日20时沙西线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从以上事实及证据可以很明显的知道,上诉人郑X之母杨XX的确是因交通事故致死,而非意外事件。 而且,2012年5月10日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也明确记载:“交通事故地点:都江堰市幸福镇永寿村道路”,最后结论是:“不能确认易XX所驾无牌上海鑫凤电动三轮车

(车辆类型为机动车)与行人杨XX是否因接触后发生事故,故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不能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由此,我们可知杨XX确确实实是死于交通事故,只是不能确认是否接触、无法查清事故成因、不能确定作用大小和过错程度。但是,至少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杨XX 是死于交通事故受伤。 二、对杨XX死亡的赔偿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来审查与认定,杨XX是否是因易XX驾车碰撞受伤,以及事故成因、作用大小、过错程度等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易XX来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四条规定:(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也确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人、行人之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的无过错归责原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机动车辆等运输工具自然属于《民法通则》第123条所界定的高速运输工具。由于机动车自身所固有的特殊危险,出于尊重生命和公平原则,世界各国大多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规定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也

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 2011-9-19 10:06:06 代理词 (原告段兴荣等19人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泰安市规划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本案被告泰安市规划局的委托,泰安市规划局工作人员王宜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彬担任本案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泰安市工艺美术楼不存在原告所称的违反规划建设问题 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建设的泰安市工艺美术楼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财源大街以南,南关大街以西,为市重点工程财源大街改造回迀工程。2008年4月8日,该项目建设方案经市政府项目管委会2008年第2次会议批准。建设方案审批以后,2008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按规定进行了现场公示。现场公示无异议后,被告按程序于2009年8月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于2110年底基本竣工。 2010年12月15日,被告收到段兴荣(申请书中署名张克芳、黄宾山、王保忠、段兴荣等19户居民)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要求依法查处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未按规划的要求开发建设泰安市工艺美术楼的违法行为,责令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对违法建设的楼房进行拆除。收到“申请书”后,被告立即组织对泰安市工艺美术楼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项目不存在原告“申请书”中所称的违反规划建设问题。 1、该项目按照规划的位置、面积进行建设。根据实地测量结果,比照规划许可审批方案,该项目四至位置、退让距离、建筑面积等均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主楼退财源街道路中心线实际距离25.1米,规划要求距离25.1米,实际距离与规划要求距离相符。该项目楼顶南侧挑檐根据原规划设计建设。因此,不存在“申请书”所称“该楼施工建设未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划和公示的位置、面积进行建设,距财源大街红线向南远了三米,并在楼顶有向南伸出沿子近2米,使该楼距居民楼近了三米,而不是原设计的距离”的问题。 2、该项目没有挤占消防通道。经测量,该项目西侧与新建宿舍楼南北实际间距为4.8米,规划间距为4.8米,没有变更建设位置,该间距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规定,不存在“申请书”所称“居民楼西侧有一个唯一的出口,因该楼建设违反规划,向南占压三米,挤占唯一的消防通道,”的情况。 3、该项目雨水的排放采取了有组织排水措施。该项目主楼南侧楼顶建设了雨水槽,南侧楼体建有雨水排放管,楼顶雨水通过雨水槽收集经雨水排放管排入城市下水道,以防止和减少主楼滴水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该项目主楼东侧没有建设“门头房”。被告至今没有发现该项目主楼东侧建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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