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市中职校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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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通市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名单2019年南通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保障,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掌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明确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在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严格按岗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单位)要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推荐申报。

无空岗数的不得申报。

(三)教师交流要求。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申报者须填报《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考核登记表》(见附件6),有关学校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乡村教师评审政策。

继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在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基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申报晋升高级及以下职称时,所提供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单位公示并确认无疑的,经专业评价,质量较高的可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优先推荐。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5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5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制定原则:____公正性。

以共性为主, 兼顾特殊性。

2.导向性。

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发展, 有利于教师的全面成长。

3.民主性。

教职员工广泛参与, 有利于评委客观公正评议。

二、考核项目与分值1.硕士研究生学历记____分, 硕士学位____分, 累计记分。

2.履现职以来, 考核称职以上, 每年记____分, 累计计算。

3.考核以来, 每考核优秀____次记____分, 累计计算。

4.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记____分, 区级骨干教师记____分, 选择最高级别记分。

5.各级各类先进称号计分(政府级别)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市教育系统、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____分。

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____分。

每人选择一项最高级别记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6.履行现职以来, 作为独立科研课题负责人区级____分, 市级____分, 国家级____分。

(指各级规划类、学会类)。

7.履行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记分(含论文、课件等)区级一等奖____分区级二等奖____分三等奖____分市级一等奖____分市级二等奖____分市级三等奖____分国家级一等奖____分国家级二等奖____分国家级三等奖____分指区(含)以上____的届别评审。

凭获奖证书, 每人选择____篇最高水平科研成果、课件记分。

8.履行现职以来, 正式报刊杂志发表学术文章记____分。

(与申报学科相关, 学科类、教育类、管理类, 字数在____千字以上, 按最高标准记分)9.履行现职以来独立著述____分;主编____分;编委____分, 按最高级别记分, 每人只记一项, 不重复和累计计算。

三、述职与评议1.参评人员必须参加述职。

2.述职顺序抽签获得。

3.群众参加民主评议, 不参加打分。

4.全体评委参加评议, 根据述职情况打分。

2019年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资格验核工作的通知.doc

2019年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资格验核工作的通知.doc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扬江教人〔2019〕8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资格验核工作的通知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各学校:根据省、市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称评审工作的文件规定和具体要求,为确保今年我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系统2019年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含一级教师、讲师、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下同)的人员申报资格进行验核。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验核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根据相关职称文件的规定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今年符合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资格验核地点及日程安排三、资格验核具体要求1.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仍按苏职称〔2013〕4号和苏职称〔2013〕5号文件执行;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苏职称〔2009〕27号文件执行;除城区(含正谊、砖桥、张纲、双沟学校,下同)以外的乡村教师政策放宽要求按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执行。

2.各学校对照相关职评文件要求初步筛选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学历、资历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四、附件五)。

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8号)文件的要求,对职称申报条件做一定调整:取消所学专业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4.2019年新进档的人员带原件材料到人事科进行资格验核,2018年资格验核各项条件符合的人员,只填写表格相关内容,不提交原件材料。

2019年对照条件新进档人员验核时所需提交原件有:(1)学历证书(只提交符合职称晋升申报要求的进档学历);(2)教师资格证书;(3)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4)普通话证书;(5)理科教师实验教学技能合格证(高中、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和小学科学学科教师提供);(6)申报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发表、获奖的教科研材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2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2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1、资格证书复印件;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免考证明材料;3、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免考证明材料;4、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或免考批件原件(原件);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7、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8、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9、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10、任现职以来三年的职称考核表.11、论文、论著代表作;合作者须附证明材料;(专家鉴定论著:申报副教授一式二份;申报教授一式三份)12、研究成果的项目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

注。

复印纸均用16k纸,左边留出装订线。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绪论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对教师素质要求的提高,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明确中高级教师评定的标准和程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更好地适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

二、评定原则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以教学为核心,突出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实践的特点。

3. 侧重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学科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4. 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创新和成果,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

5. 根据教师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设置评定等级和标准。

第二章评定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具备中级或初级教师职称的教师,申请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

第三章评定标准一、教育教学能力1. 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整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并能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教学实施和过程管理能力评价教师是否能熟练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及时、恰当地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教学效果的最大化。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4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4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中高级教职称评定细则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的,目的是对教师的职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定和认定。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1. 资格条件:申报者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教学工作经验,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

2. 申报程序:申报者需按照学校或教育部门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评审意见书、教学成果证明、教学评估报告等。

3. 职称评审标准:评审标准通常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等方面。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这些标准对申报者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4.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通常包括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初审阶段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终审阶段则是对初审合格的申报者进行面试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5. 评定结果:评定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进行确定,评定通过者将获得相应的中高级教师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定细则。

申报者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教学成果证明。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评定职称。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殊贡献,注重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教育教学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不低于一定标准;(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果;(三)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深入研究成果;(四)具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完整版)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doc

(完整版)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doc

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项目内容和评分说明( 1)基本分: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加 2 分;硕士研究生毕业15 分②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加 2 分(通过考试 3分);( A)知识双本科毕业13 分③在职进修中,高一级加 1 分;水平与业本科毕业11 分④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 2 分;务进修 ( 满双专科毕业9 分⑤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加 4 分;分 20 分 ) 大专毕业8 分⑥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加 3 分;得分:( 2)加分:⑦参加市级骨干教师(班主任)培训加2 分;A=(1)+(2) 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实⑧参加省级网上班主任培训加 1 分。

际知识水平确实很高,业务进以上⑤-⑧四项取最高分,不累计。

其余加分修成绩突出(加1- 8 分)。

可累计,但不超过 5 分。

(B)教育教学工作( 满分 60分) 得分B=(1)+(2)其中(2)=① ~⑦累计,但最高不超(1)基本分( 满分40 分 ) a.教育工作: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10-15 分)。

b.教学工作:能胜任教学工作,达到规定周课时数,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较好(20- 25 分)。

①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在年度以上评比中受到表彰。

获得的荣誉称号:省级以上( 6-10 分)、市级( 4-7分)、校级(2-3 分)。

①基本分 10 分。

②现任教研室主任 3 分,中层干部 4 分,副校长以上 5 分。

5 分,③担任班主任工作,符合任期要求的得不符合的得 0 分。

1 分。

④任现职以来,获校级先进,一次加以上②-④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 5 分。

①基本分 20 分。

②现任教研室主任 3 分,教务处、教科室、系部中层干部 4 分。

③任现职以来,上校级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 1分,市级 3 分,省级 4 分(要提供证明材料)。

2019年全省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19年全省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1:
2019年全省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共计33人)
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姚建安正高级讲师2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吴建宁正高级讲师3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彭加山正高级教师4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谢爱明正高级讲师5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成洁正高级讲师6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张建云正高级讲师7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夷浩方正高级讲师8徐州市教师发展中心申瑞杰正高级讲师9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刘召华正高级讲师10江苏省铜山中等专业学校滕道明正高级讲师11常州市武进女子中等专业学校吴彩娟正高级讲师12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东明正高级教师1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占百春正高级讲师14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殷利正高级讲师15江苏省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张宏正高级讲师16江苏省如皋中等专业学校姜先锋正高级讲师
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7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张存江正高级讲师18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施捷正高级讲师19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吴晓进正高级讲师20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陈冰正高级讲师2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徐春妹正高级讲师22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吴广顺正高级讲师23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嵇士友正高级讲师24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曹琼正高级讲师25东台开放大学王志生正高级讲师26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皋建军正高级讲师27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徐兆林正高级讲师28邗江中等专业学校王云珠正高级讲师29江苏省江都中等专业学校陆春庚正高级讲师30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赵光霞正高级讲师31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朱照红正高级讲师32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李龙山正高级讲师
33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

王永保正高级讲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8.23•【文号】人社部发〔2019〕89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职业教育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律,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畅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师德为先和能力为重相统一。

以德能兼修为导向,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

2.坚持统一制度和分类评价相结合。

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对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分类评价,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3.坚持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

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使职称制度与中等职业学校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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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通市中职校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师资保障,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掌握中职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明确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在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贯彻执行到位。

(二)严格按岗申报。

今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讲师、讲师职称均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单位)要根据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推荐申报。

无空岗数的不得申报。

(三)乡村教师评审政策。

继续加大乡村教师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在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基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及以下职称时,所提供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单位公示并确认无疑的,经专业评价,质量较高的可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优先推荐。

(四)坚持师德“一票否决”。

把师德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第一标准,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

所有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均需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各地各校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监管,强化公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积极化解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二、评审条件(一)申报人须符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2011年底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的,视同具备同级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

(三)已取得其他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须满1年以上,方可同级转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同级转评后达到晋升要求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四)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等一致的要求,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

(五)对申报职称特别是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

对担任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的,在申报职称时予以倾斜。

班主任工作的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对研训员申报高级教师,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或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六)申报材料的时间界限。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本通知规定的中职校职称材料受理之日。

三、推荐程序(一)个人申报。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人员应填写《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

推荐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公开,其中《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和推荐结果必须在学校校内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县(市、区)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职称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

(四)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课堂教学评议。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当地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工作。

各地要成立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课堂教学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议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并如实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

开展课堂教学评议须邀请异地高评委且不得少于50%,保证课堂教学评议的客观、公正。

各地要将组织课堂教学评议的时间、地点、名册提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巡视各地课堂教学评议工作。

局直学校(单位)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

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的课堂教学评议结果当年有效。

(五)讲师和高级讲师材料评审。

对各地各校推荐的申报材料,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分别召开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评审后续管理。

评审结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市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一)申报材料按照属地报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

每位申报人必须登录“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申报评审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域名:xx。

如实填写“系统”中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录入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按照本通知中《评审材料报送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表文本一律采用本通知提供的《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

(二)每位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简介表》、《教科研材料(论文)申报表》,所有复印件均须由上级主管人事部门专人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验证章,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学校(单位)的讲师申报材料于2019年8月15日上报,高级讲师申报材料于8月22日上报,报送地点:市教育局职称办(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三楼),联系电话:xxx。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每人收取400元[局直学校(单位)每人500元],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收取300元,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学校(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电子邮箱:xxx)时交(汇)至市教育局,并注明“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或中级评审费”(收款单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xxx,开户行:工行青年路支行,备注:南通市教育局机关收)。

五、初定工作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必须登录“系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定申报表》,讲师职称初定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助理讲师职称初定由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机构)审定。

网上申报时,应在评委会下拉框内选择与初定资格级别相应的认定机构。

正常初定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附件:1.评审材料报送要求2.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4.2019年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申报表5. 2019年南通市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6.2019年南通市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南通市教育局2019年7月2日附件1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一、材料报送及要求《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使用EXCEL制作),一式2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及要求请申报人员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整理装订。

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第一类: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限填写1页,一式2份。

3.无有效证明的业绩成果,不得填入《评审表》和《情况简表》。

第二类: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类:论文论著代表作,单独装订。

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论著(教材)代表作,申报高级讲师的教师合计限报3篇(部),教研员合计限报6篇(部),均需提供原件。

论文需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的打印件,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

查证不到的论文,不得上报。

三、申报学科(专业)代码表*教育管理限兼任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申报。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申报。

四、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1. 送审材料袋封面样式按下列样式制作送审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并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封面上。

2.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贴于送审材料3.第二类佐证材料目录(请按此打印成A4整张纸大小,粘贴于第五、期刊查证“网页打印件”样式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网页打印样式。

2.“中国知网”查询网页打印样式。

期刊信息附件2学科代码: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学校名称: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学科(专业):拟评专业技术资格:填表时间:年月日南通市教育局制南通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一式两份。

审批盖章后,本人人事档案、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2.“学科(专业)代码“指《评审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的代码。

3.本表第1至第9项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学校审核;第10至第11项的有关内容由学校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

要求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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