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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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02.22•【字号】赣司法援字〔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月22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江西省司法厅2017年2月22日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9号)及厅党组《关于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的意见》(赣司党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特色和优势,在总结吉安市精准法律援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目标,紧扣“保稳定、促和谐、谋公平、惠民生”主线,主动对接全省脱贫攻坚,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特点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精准法治扶贫的实现途径,更好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破解我省法律援助总量相对偏小、结构不尽合理、监管稍显宽软、服务比较粗放、网络还有缝隙、队伍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够、保障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坚持创新引领,补齐发展短板,推动我省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增效,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精准法律援助之路。

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如下:说明:1、案件总量以全省年度办案40000件为基数,根据各设区市实有人口和上年度办案量等因素确定,其中律师办案占60%。

司法局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方案

司法局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方案

司法局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1. 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2. 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3. 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4. 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

5.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6. 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7. 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

8. 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

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

9. 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10. 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

每个乡镇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1. 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

全县所有行政村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

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在“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

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法律七进”活动是贯穿“十一五”依法治州和“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大范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契机;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这次活动的开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法律七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和“六创一建”活动,努力创造“和谐”、“平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1.本院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银司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现将《银川市司法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司法局2022年1月14日银川市司法局“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银川市“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着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打造“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激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质效、强化工作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要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突出实干实效实绩,认真践行意见到群众中去听、问题到群众中去找、办法到群众中去学、效果到群众中去看、满意度到群众中去评“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集中精力抓发展、抓落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实干苦干快干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责使命,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具体目标(一)强化“严”的工作作风。

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的重要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以严的举措推动工作,做到对自己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守规矩,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培养,对工作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落实。

着力解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以及责任落实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公布日期】2012.02.29•【字号】五司发[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五司发〔2012〕4号)各司法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现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经济工作、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勇担新使命,推动新跨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服务“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建设大园区”。

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项目”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为五峰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围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队伍、人民调解员力量、法律实务专家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跟踪参与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为项目建设实现各项预定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

㈠开展项目法律事务大服务1.结合我县县城回迁,以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要成员,组建法律服务专班,对县城回迁的重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司发〔2021〕5号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司发〔2021〕5号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各行业协会:现将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司法局2021年3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平等保护,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加强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

在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法规规章起草或者审核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树立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立法理念,多措并举保证立法质量。

健全征求企业意见工作机制,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吸收采纳。

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把公平竞争审查贯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过程中,将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违法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是否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作为合法性审核的重点,要求起草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相关内容,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法律进企业活动方案

法律进企业活动方案

法律进企业活动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法律进企业活动方案为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县依普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刻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学法用法。

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法律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XX届X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紧跟县依普办[20XX]3号关于“淳安县‘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方案》和《关于继续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各类有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外贸法制环境。

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争先为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淳安县XX五规划经济贸易方面的目标和中心工作,从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全面提高公司法治水平。

二、总体目标;1.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2.大力开展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物流、涉外保险等专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3.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4.大力开展对扶贫共建村的法制宣传,提高共建村村民的整体法制观念,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具体任务;1.建立和健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制度,要求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2.深入开展经济法治理念的普及工作,加强公司干部员工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诚实守信原则,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3.深入开展对外贸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及时学习重大外贸政策、专项法律法规,把握贸易法制脉搏;4.坚持学习教育体制化,大力开展外贸法治实践活动,要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纳入法制学习的正常轨道,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监督工作,倡导公司全体上下开展普法实践活动。

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

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

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司法局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特制定本司法局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1、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让群众能够在一个窗口解决多种法律问题。

2、增强法律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团队,提升司法局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窗口设置1、法律咨询窗口安排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对于简单的法律问题,当场给予解答;对于复杂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告知后续处理方式和时间。

2、法律援助窗口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政策和申请条件,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3、公证服务窗口提供各类公证业务的咨询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遗嘱公证、合同公证、财产公证等。

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提高公证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证服务。

4、人民调解窗口接待群众的调解申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5、投诉建议窗口接受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人员配备1、选拔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沟通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法律服务窗口。

2、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服务技能。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四、服务规范1、实行首问负责制群众来访时,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解答或引导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扯皮。

对于不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的事项,要主动告知群众办理的途径和联系方式。

2、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对于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告知预计办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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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努力为“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贯彻落实、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现就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员和普法宣传员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围绕事关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攻坚,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发展奠定基础,为推进张北跨越式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县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有效整合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为推进全县项目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民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行业改制改组、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支撑。

三、任务内容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招投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保险、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和物权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以及根据不同阶段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新颁布实施法律和新修订法律的宣传教育。

主要学习参考资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作为统一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

(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充分利用车间班组、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交流活动,从而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最基层。

(三)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

通过建立职工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对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律
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组织领导
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采取过硬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收到良好成效。

县局成立“‘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高月亮同志任组长,政治处主任李永涛任副组长,成员由公证管理处主任房海卿、律师事务所主任袁斗一、宣传科科长王秀香、基层科副科长陈俊杰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王秀香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县“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对各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与有关部门开展沟通与协调,为法律服务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加强对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跟踪指导。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宣传办、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

各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宣传报道。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

同时要总结交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保障措施。

企业应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圳,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政法干警参与学法用法工作。

在财力上将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各企业应根据本意见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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