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DB33T 2032-2018 湿地公园生态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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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5•【字号】邹政办字〔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邹政办字〔2018〕2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和《济宁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湿地公园范围包括位于邹城市太平镇境内,南起于新济邹路,北至三鲍村市界,西起泗河市界,东至湖心岛水域,包括泗河水域、横河水域以及湖心岛周围水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7′05.78″—116°50′13.08″,北纬北纬35°23′51.71″—35°26′12.08″。

湿地公园总面积1002.15hm2。

在湿地公园内从事与湿地保护和利用有关的各种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林业主管部门为湿地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根据职责负责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水利、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产、畜牧、旅游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湿地公园所在地辖区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乌海政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3日乌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湿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第三条在湿地及其周边毗邻区从事与湿地保护和利用有关的建设、勘探、科研、旅游、运输、电力、农、工、牧、渔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四条湿地保护工作坚持“全面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固碳释氧、改善空气质量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

第五条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滨海湿地调查技术规程-最新国标

滨海湿地调查技术规程-最新国标

滨海湿地调查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滨海湿地调查的总则、调查流程、调查准备、界线确定与类型划分、调查内容、指标与方法、数据汇总、成果编制等方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滨海湿地调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T 7713.3 科技报告编写规则GB/T 12763.1 海洋调查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 12763.2 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GB/T 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 1596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HJ 710.3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哺乳动物HJ 710.4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HJ 710.5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爬行动物HJ 710.6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两栖动物HJ1300 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评价技术规范LY/T 1820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滨海湿地 coastal wetland在滨海区域由自然滨海地貌形成的浅海、海岸、河口以及海岸性湖泊湿地统称为滨海湿地,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含6 m)的浅海水域与高潮位(含高潮线)海水能直接浸润到的潮间带区域。

3.2重点滨海湿地 key coastal wetland滨海区域内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各级自然保护区内面积≥8公顷的湿地以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

3.3湿地斑块 wetland patch根据湿地自然及人工属性而划分出的湿地调查最小单元。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是构成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活动的重要支撑。

随着人类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并付出严重的成本。

为了减缓湿地受到的威胁,必须科学评估湿地生态系统的风险,制定适当的技术规范和政策,以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

本文概述了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体系,以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主要以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受灾风险为依据,通过分析湿地承载力、脆弱性、恢复潜力、受灾风险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多方面因素,对湿地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评估,分析湿地生态系统承载力及其稳定性并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存在状态和变化趋势进行评估,以便制定协调的管理措施,促使湿地系统实现其长期可持续发展。

首先,必须采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对影响湿地生态系统脆弱性的因素,包括气候变化、人口增加、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其次,必须认真研究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以保持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

同时识别湿地开发和破坏能力,确定湿地可持续管理的能力,制定合理的服务功能改善技术规范,以提高湿地的可持续性和灾害预防能力。

此外,必须制定针对湿地恢复潜力的技术规范,以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恢复湿地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能力,保持湿地可持续生态系统的功能,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湿地恢复引起的灾害风险。

最后,必须制定充分考虑受灾风险的技术规范,以减少或消除湿地生态系统的灾害风险,建立灾害监测评估系统,强化湿地受灾风险评估、预报和决策方面的可持续性。

总之,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是湿地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必须采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认真研究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制定针对湿地恢复潜力的技术规范,以及制定充分考虑受灾风险的技术规范,以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评估湿地生态系统的风险,制定适当的技术规范和政策,才能减缓湿地受到的威胁,最终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规范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规范

ICS 65.020.20B 6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wetland ecological quality(征求意见稿)-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评估技术框架 (2)5指标选取与赋值 (3)6赋值标准 (3)7附加分 (6)8计算方法 (6)9等级划分 (6)参考文献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黄三祥、李伟、马牧源、魏圆云、赵欣胜、刘润泽、康晓明、郭子良、肖红叶、杨思、徐卫刚。

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地生态质量评估的评估技术框架、指标选取与赋值、赋值标准、计算方法和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的湿地生态质量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4708-2009 湿地分类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GB/T 27647-2011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GB/T 31759-2015 自然保护区名词术语LY/T 2090-2013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3 术语和定义GB/T 24708-2009、GB/T 26535-2011、GB/T 27647-2011、GB/T 31759-2015、LY/T 2090-2013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2.12.30•【文号】林湿规〔2022〕3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规〔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集团: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确保在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前相关管理工作有效衔接,我局根据《湿地保护法》和工作实际,修订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附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12月30日附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DB33_T 2150-2018悬铃木有害生物防控技术规范

DB33_T 2150-2018悬铃木有害生物防控技术规范

DB33/T 2150—2018
照片
5
DB33/T 2150—2018
表 A.1 主要害虫识别特征及发生规律(续)
害虫 名称
星天牛
学名
识别特征
发生规律
Anoplophora chinensis (Forster)
成虫体长25 mm~35 mm,黑 色,具金属光泽。前胸背板 两侧具尖锐粗大的侧刺突。 鞘翅基部密布黑色小颗粒突 起,翅面具不规则的白色斑 点。幼虫蛀入木质部为害, 向外排泄粪屑,受害部位往 往有酱油状液体渗出。
ICS 65.020.20 B 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150—2018
悬铃木有害生物防控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ests on Platanus spp.
2018 - 10 -15 发布
2018 - 11 - 15 实施
丽绿 刺蛾
Parasa lepida (Cramer)
一年发生2 代,以老熟幼 老熟幼虫体长约25 mm,
虫在枝干上结茧越冬。两 翠绿色,中胸至腹部各
代成虫分别出现在5月中 节背面具蓝斑2 个~4
旬~6月中旬,8月上旬~9 个。低龄幼虫啮食叶
月上旬。幼虫在成虫羽化 肉,中高龄幼虫蚕食叶
后半个月左右出现,幼虫 片。
一年发生1 代,以老 熟幼虫在树干内越 冬。翌年3月越冬幼虫 开始活动,5月开始羽 化,6月为羽化盛期。 幼虫11月后活动减 少,开始陆续越冬。
光肩星 天牛
Anoplophora glabripenni
s (Motschulsk
y)

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DB34_T 3420-2019

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DB34_T 3420-2019

ICS65.020B 65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T 3420—2019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condition of wetland文稿版次选择2019-11-04发布2019-12-04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4/T 3420—2019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湿地保护中心、安徽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萍、周小春、邓勇、曹蕾、鹿伦跃、张颖、朱慧娟、柏晶晶、袁艺。

IDB34/T 3420—2019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地生态状况的评估流程、评估指标及其权重、评估指标赋分、评估分值确定和评估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的湿地斑块、特定区域或行政区域的湿地生态状况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4708 湿地分类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安徽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湿地生态状况 wetland ecological condition湿地生态现状的优劣程度,包括水环境状况、生物状况、景观状况及干扰状况等。

3.2湿地生态需水 wetland ecological water demand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平衡所需的水量,或发挥期望的湿地生态功能所需要的水量。

3.3受保护物种 protected species国家和安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易危及以上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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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B33/T 2032—2018
湿地公园生态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地公园生态管理目标、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立的国家级和地方级湿地公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6.2.1.2 开展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以观光、科普、体验等为主导功能的空间区分及湿地价值利用。 6.2.1.3 正确评估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并以此控制游客规模,确保湿地公园资源和环境不受破坏。
5.2 生态旅游
应给出湿地生态保护、科普教育与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应提出湿地生态旅游景区 环境容量测算的方法及有效的环境控制对策;应给出湿地公园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的内容、景观及线路 等方面的指导意见;研究湿地公园保育区域全封闭管理与部分区域限制开放的管理模式。
5.3 生态监测
包括湿地面积、类型、地貌和景观等特征监测,湿地气象、水文、大气、水质、基质等非生物环境 监测,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以及湿地生态旅游监测等内容。
1
DB33/T 2032—2018
3.5 生态监测 eco-monitoring 利用生物生态与物理化学的监测方法对湿地生态环境、湿地类型、数量、结构和功能以及人类经济
活动对湿地影响等方面进行定期的动态测定和观察过程。
4 生态管理目标与原则
4.1 管理目标 保持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不减少,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持湿地大气、土壤和区域水环境质量不
通过微地形改造,采用乔灌草配置,营造近自然森林与灌丛。
4
DB33/T 2032—2018
6.1.6 水生生物恢复
在恢复湿地生境基础上,通过人工增殖放流滤食性鱼类,投放螺、虾等底栖生物,控制水体中藻类; 营造水体的生物多样性,形成合理的生物链循环。
6.1.7 外来生物控制
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引种,包括外来植物引种,水生生物引进等。对已有外来有害生物采取物理、生 物、化学和综合防治措施。
6.1.4 岸坡恢复技术
6.1.4.1 生物护坡
利用湿地植物根、茎( 秆) 或完整的湿地植物体作为护岸结构体的主要元素,按一定的方式、方向 和序列扦插、种植或掩埋在湿地岸坡的不同位置,加固和稳定岸坡以及控制水土流失。
6.1.4.2 生物工程护坡
在受水流冲蚀而容易坍塌的湿地岸坡区域,利用木桩、生态砖、生态混凝土和生态袋护坡技术固着 岸坡,阻挡水流的进一步冲蚀,并为湿地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提供适宜的空间。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2032—2018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问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杭州湾新区湿地管理中心、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研究中心、湖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邵学新、陶卓、胡咪咪、陈碧芽、严洁如、何起利、叶小齐、焦盛武、 蒋跃平。
应在保证各项功能正常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资成本;既要考虑到湿地生态建设费用,还要兼顾 到建成后的管理和运行费用;最大限度保护现有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水资源、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 等。
5 生态管理内容
5.1 恢复管理 5.1.1 水系恢复
通过退耕退建还湿、退渔还湿、地形改造等工程,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措施来恢复被侵占和填埋的湿 地,恢复与外界联接的自然水系。 5.1.2 基质恢复
应维持和恢复湿地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使湿地动植物、水环境、地形地貌等组成要素形成一个连续 体,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及维持湿地资源的稳定性。 4.2.3 协调性原则
湿地生态建设的整体风貌应与湿地生态特征相协调、体现自然野趣、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应按照 绿色最大化原则和健康原则、体现湿地的独特性、景观协调性、可观赏性等;优先采用生态材料和生态 工艺、充分利用湿地所在地的自然材料,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4.2.4 经济性原则
6.1.5.2 涉禽栖息地与生境恢复
营造具有相对稳定的适宜水位、丰富的食物资源和较强隐蔽性的鸟类栖息地。构建以沼泽、沼塘、 浅水滩和水面为主的浅水区,70%左右水域水深维持在0.5m左右,30%水域水深控制在0.3m左右,适当种 植荷花、菱和芡实等食源性植物。
6.1.5.3 其他鸟类栖息地与生境恢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 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 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
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 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 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 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 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 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 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 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 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即在 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 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6.2 生态旅游管理技术
6.2.1 生态旅游管理范围
6.2.1.1 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明确生态旅游的范围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 a) 宣教展示区可供开展湿地生态功能展示、宣传教育活动。 b) 合理利用区可供开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殖,以及其他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利用活动。 c) 管理服务区可供湿地公园管理者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
降低,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并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生态保护、生态 产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 4.2 管理原则 4.2.1 生态性原则
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防止湿地退化的要求出发,通过适度人工干预,维护湿 地生态过程,为湿地生物的生存提供最大的栖息空间,并改善湿地景观;工程建设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 湿地环境的生态材料和工艺。 4.2.2 整体性原则
6.1.4.3 工程护坡
在需要稳固的岸坡临近水区域可用块石护坡,下层以碎石铺设,上层铺设粒径较大的块石,以块石 的重力作用固着壤土,石块的重量和形状选择需根据不同的水流冲刷能力来确定。
6.1.5 鸟类栖息地恢复技术
6.1.5.1 游禽栖息地与生境恢复
应适当增殖水生生物吸引雁鸭类水鸟觅食,营建生态浮岛若干,并在滨水配置多样的矮小灌木和沼 生草本,留出部分裸露泥涂、种植部分芦苇等水生植物和少量树木,作为水禽的筑巢区,营造小岛筑巢、 水中觅食、滨水憩息的游禽鸟类生态景观。
6.1.3 水生植物恢复技术
6.1.3.1 湿地水生植物选择
3
DB33/T 2032—2018
应选择抗逆性和抗病虫害强的乡土植物种类。选择根系比较发达,对污水耐受能力强和净化效果好 的种类用于污水处理;应选择可提供隐蔽场所和食物供给的种类用于营造野生生物栖息地。
6.1.3.2 湿地水生植物配置
6.1.3.2.1 功能配置模式:主要包括物种多样化模式、优势种主导模式、水质净化型模式以及景观功 能型模式。 6.1.3.2.2 物种多样化模式:湿生、挺水、浮水、沉水、漂浮等湿地水生植物依序构成湿地恢复区植 被系统的组成部分。 6.1.3.2.3 优势种主导模式:优势种在湿地恢复区起主导作用,是植被恢复工程的主体部分,也是湿 地景观的特色部分,其他物种为伴生物种。 6.1.3.2.4 水质净化型模式:以净化功能较强的湿地水生植物为主,水域内点缀少量其它水生植物, 以保持水质良好,水体透明。 6.1.3.2.5 景观功能型模式:应主次分明,高低错落,符合各水生植物对生态环境要求。做到观赏功 能和水体自净功能统一协调。
6 生态管理技术
6.1 恢复技术
6.1.1 水系恢复
主要包括扩挖小水面、沟通小水面、局部深挖、区域滞水、水位调控和生态补水等技术: a) 扩挖小水面是对过小水面的岸边进行挖掘,扩大水面浸润区域,增加淹水面积。 b) 沟通小水面是通过对相邻的过小水面进行连通,增强水体间自然渗透,增加水体联通性和稳定
性。 c) 局部深挖是对水体较浅的区域进行局部深挖,增强垂直方向的水文联通,增加湿地局部水量。 d) 区域滞水是在区域下游地带修建小型滞水、留水设施,控制水的流失,增加区域水体面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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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032—2018
通过湿地基质改良、基质清除和基质再造等方法,恢复基质具有的固定植物、保持水分、供给氧气、 提供营养及缓冲作用。
5.1.3 生物多样性恢复
根据资源调查确定适宜湿地生境的各种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甲壳类以及小型哺乳动物等 野生动物和湿生、水生植物群落,运用生态学相关理论,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
LY/T 2090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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